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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劣行:延期、喝茶、內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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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從諸多標榜公開庭審,而實際卻將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或律師阻擋在法庭之外的卑劣行徑中,可以鮮明地看出中共審判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與荒唐。

延期

今年二月十八日,山東省青島膠州市洋河鎮大莊村法輪功修煉者王桂香,只因贈送他人二張神韻光盤而遭綁架,並被非法批捕。她丈夫劉世軍為給她打官司,特地從北京請來了謝律師。本來,對王桂香非法庭審的時間定在五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庭,可是提前兩天,膠州法院給謝律師打了個電話,說王桂香的案子需要延期,延期到甚麼時候再另行通知。

延期就延期吧,因為作為律師他沒有權力左右開庭的時間,儘管按照慣例,無極特殊情況,開庭時間定下來之後,是不能輕易延期或更改的,可是畢竟對方是政府部門,他只好等通知。再說了延期給你打了招呼,那甚麼時候開庭也不會不通知你的,何況通知律師參加庭審是法院的責任!

話是這麼說,要都講法律也就好辦了,也就不會存在非法抓捕、審判法輪功學員這檔子事了。果不其然,就在謝律師左等右等,等待膠州法院通知他開庭時間的時候,膠州法院卻在六月三日上午偷偷摸摸的對王桂香的案子秘密審判了。至此,法院延期的目的真相大白,就是不讓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為此而不惜又做出嚴重違犯法律的行徑。

喝茶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廣州律師朱宇飆被非法抓捕、抄家,抄走的有電腦、移動硬盤、MP3、裝訂機、訂書機等等物件。朱宇飆的母親為他請了兩位律師,結果一個在司法律師管理處的干涉下,被迫退出,一位竟莫名其妙地「被失蹤」了。後來朱宇飆的母親決定親自為兒子辯護,這有法律規定:家屬、親人是可以作為當事人的辯護人的。

然而到了五月五日對朱宇飆非法庭審這一天,朱宇飆的母親還未動身,居委會、街道、610等單位來了十多人,說可以帶朱宇飆律師的母親進法庭。老人信以為真,就上了他們的車。在車上,這夥人裝模作樣地聯繫法院,結果說無旁聽證,不能進法庭,並以此為藉口把車開到很遠的地方請老人去「喝茶」。

當然,喝茶是假,軟禁是真,光茶桌上就有十個人。在老人的強烈要求下,這夥人看看折騰的時間也差不多了,明知到了法院,庭審也就結束了,所以才放了老人。

在對朱宇飆律師非法庭審時,為了不讓其他人進入法庭,中共早就安排了自己的人員霸佔了位置。整個旁聽席上都坐滿了,可是沒有一個是群眾,全是中共自己的人。這樣的開庭名為公開審理,面向公眾,其實和秘密開庭又有甚麼區別?

內部規定

上述的案例,大家可能會感到怎麼會如此荒唐呢?看看下面這個案例也就甚麼都明白了。

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濟南市市中區法院,對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農婦、法輪功學員劉玉晶非法庭審。說的是「公開審判」,可是劉玉晶的老伴與女兒卻被堵在了法庭門口。甚麼理由呢?父女二人都帶有身份證,而且劉玉晶的丈夫還辦有旁聽證。當女兒田廣青質問把門的法院工作人員為甚麼不讓進去旁聽時,法院人員支吾了半天才說是「內部規定」。

好一個「內部規定」!看來所謂的內部規定就是把人家的家人堵在法庭門外。我們回頭看看前三個案例非法開庭的情況,儘管法院使用了種種伎倆,又改法庭又延期的,其實還不都是因為有一個「內部規定」?

中共為甚麼這麼害怕法輪功學員家屬或辯護律師到場旁聽或參加訴訟?究竟有甚麼見不人的秘密需要掩蓋?其實,這所謂的秘密,在現今的中國,大多數人幾乎都明白了,那就是它迫害法輪功無論打著多麼合法的旗號都是非法的,也都是見不得人的,都是害怕讓老百姓知道的。這可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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