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推廣新唐人的個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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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實際面對面推廣新唐人衛星安裝過程中,總結了與百姓溝通的方法,也算是經驗吧,和大家交流。

我主要針對農村去推廣,在做廣告的同時,通過傳單面對面傳遞具體價格表,與老百姓直接面談,據我了解,廣電公安經常騷擾百姓的地區,人們就很害怕安裝天線接收新唐人等境外的衛星節目。但是有的地區環境就不一樣,老百姓大膽安裝天線,很多百姓說:「我自己花的錢安裝的衛星天線,誰給砸了跟他沒完。」

在向用戶介紹的時候,他們一般都問:要是查怎麼辦?「國家」(註﹕實為中共,中共不等於中國)不讓安裝啊?安裝是違法的,要被罰款。針對百姓的此種思維,和據我對本地的廣播有線違法侵犯百姓權利和利益的了解,我尋找了許多相關突破點,及時給他們解釋,效果很好。

1、首先告訴百姓,我們接收的衛星節目都是免費的衛星信號,人家電視台和衛星公司就是允許我們不花錢看衛星電視節目,包括中國大陸發射的好幾顆衛星,雖然成天播放洗腦的節目,但是目地也是免費給老百姓看的,所以說不花錢看衛星電視節目是合理合法,也並沒有做壞事。

2、衛星大鍋和接收器材的生產和銷售,目前已經取消了銷售的許可證制度,生產和銷售都是屬於正常的商業行為,不存在違法的問題。

3、生產和銷售都合法,廣播局和公安為甚麼又要查哪?只因為有線電視費收不上來了,安裝衛星的不安裝有線了,沒錢了壞人們就來折騰老百姓,欺負我們百姓不懂法呀。

4、憲法和通信法明確規定,公民有收看收聽的權利,而廣播局的藉口是違反了十幾年前的「廣播電視管理規定」,你要知道,規定不是法律,任何規定跟憲法抵觸的,都是無效的,所以廣電公安沒收天線罰款的行為是違反法律的。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甚麼住賓館的外國人可以看,我們就不能看,難道中國人低人一等嗎?

6、自己花錢購買的天線,就是自己的私有財產,任何損壞天線的行為都是侵犯私人物品的犯罪行為,都可以到法院去告的。

7、安裝的用戶可以拒絕給政府人員開門,如果私闖民宅,都是違法的,必須出具各種執法證件和手續,你們可以記錄下他們的警號或者工作證件號,以備上訴用。

8、從經濟領域上講廣電有線拆除衛星天線安裝閉路電視的行為已經屬於嚴重的商業壟斷行為,大陸有反壟斷法,收看免費不加密的大鍋節目應該理直氣壯。

9、我曾舉一個例子,此例子是真實的。2007年,本地山區農村一戶農民安裝衛星天線,被廣播局、公安局、文化稽查、工商四部門所謂的執法行動中砸毀大鍋,並罰款5千元,此農民立即交上罰款,隨後聘請律師,到省城直接起訴本地的四個部門,最後律師根據法律戰勝了廣播局的所謂「管理規定」,廣播局和公安局、工商局、文化稽查,賠償此農民2萬元,請大家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利益。

在實際的操作中,針對百姓的心態選擇性的回答,會解開他們的恐懼或迷茫的心結,都說以前我們不懂法律呀,現在知道了,膽子也大了。但是大陸百姓一般不願出頭露面得罪廣播局的人,針對老百姓的這個想法,我會告訴他,我們可以用網罩上,儘量避免跟他們矛盾。

當民眾都知道安裝天線是合法的行為以後,必將會有更多的中國大陸人民安裝天線接收新唐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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