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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北川縣法輪功學員受迫害部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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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以下是四川北川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九年遭迫害部份案例。

二零零零年八月,北川縣法輪功學員談萬全、蔣吉芳(女)、蔣吉蓉(女)、邱正弟(男)、鄧秀瓊(女)在邱正弟家看法輪大法師父講法錄像,被談萬全的妻子告密,公安局警察對四個家庭進行了搜家,並非法拘留談萬全、邱正弟十五天,蔣吉芳十天,蔣吉蓉、鄧秀瓊五天,邱正弟降工資五級,蔣吉蓉降工資二級,蔣吉芳降工資三級並拆銷縣政協副主席、工商聯會長職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十四位北川縣法輪功學員到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綁架。滕宏賓(女)、賈德貴(男)、母志太(男)、肖太蓉(女)在北京被綁架後送回北川看守所,其他十人回北川後被綁架,其中邱正弟被非法勞改三年半,談萬全被非法勞教二年,母志太被非法勞教二年,蔣吉芳被非法勞教一年,除一名學生外,其餘人全部被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勒索二千至五千元。

當時責任人有:北川縣委書記劉文榜(現潼任縣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劉發會(地震中已死亡)、公安局長李宗倫(現調綿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銀萬金、劉果、李平、陳一。

二零零三年五月,法輪功學員滕宏賓在當地放真相資料,被勞教二年、二零零四年談萬全、賈德貴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勞教二年。

二零零五年,綿陽法輪功學員張春保、馮偉、尹華傑、高燕、岳賓、明珠、崔小平、謝興凱在北川被綁架,母志太從家中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最高的被非法勞改八年。

當時參與迫害有:北川縣委書記趙琪(已調綿陽)、政法委書記江西(已調安縣)、公安局長卜方方(已調綿陽)、六一零主任龍成明、國保大隊主要有蒲建國、治安科鄧昌達、法治科唐某。

二零零八年地震前,安縣、江油、綿陽等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多次到北川縣講真相、發真相資料,多遭北川邪黨人員、惡警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蔣吉芳、蔣吉蓉在綿陽市高新區發真相資料被綁架,蔣吉芳被非法勞教一年,蔣吉蓉被非法拘留七天。參與迫害的有:綿陽市高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劉小東、唐小龍等,綿陽市國保大隊警察等。

二零零九年九月,法輪功學員滕宏賓(女,四十多歲)在綿陽市火車站發真相資料被綁架,遭非法判勞改三年。九院法輪功學員劉萍(女,四十歲)被誣判四年勞改,永興鎮法輪功學員蔣文平(女,四十多歲)被誣判三年勞改。當時的非法審判沒有通知家屬,是秘密進行的,涉案主審法官是涪城區法院的王麗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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