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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鳳華被遼寧蓋州法院非法庭審 北京律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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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遼寧省蓋州市法輪功學員王鳳華郵寄真相信時,被兩名刑偵警察綁架。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遼寧蓋州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鳳華非法庭審。親屬從北京請來了正義律師為其辯護。中共法庭無理阻撓家屬旁聽,並無理打斷律師辯護。

王鳳華曾患骨癌,修煉法輪功後疾病痊癒。可是這次遭中共迫害,導致舊病復發。

法庭無理阻撓家屬旁聽和律師辯護

原定九點開庭,接人的車十一點多才回法院。王鳳華的親屬及律師陸續進入法庭坐好,等待開庭。這時審判長娜麗枝才告知第一個開庭的是一詐騙嫌疑犯,問其家屬是否出庭,回答沒有。女審判長當場宣布:王鳳華一案的審判長原來是我,現在換人了。王鳳華的親屬只好等她將案子審完,開庭中途此案的親屬才到場。審判長讓旁聽席騰出地方,王鳳華的部份親屬退出法庭。

大約十一點四十分,親屬們靜靜的等王鳳華出庭,這時另一審判長陳偉(音)進入法庭,

就說:怎麼這麼多人,他們都帶身份證了嗎?沒有都清出去。庭內法警開始往外攆人,親屬們非常不理解,質問他們:為甚麼剛才還讓旁聽,現在涉及到法輪功的案子就不讓聽了,你們有甚麼見不得人的,是不是怕人知道你們偷拿了王鳳華家的銀行卡。其中一位警察還粗暴的抓起坐在前排的一位親屬,一把將其推了出去。剛才還在旁聽的所有的親屬都被粗暴的攆了出去。甚至當他們看到有人到窗口去聽,他們從裏面將窗關上。實際上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案子一直就是這樣所謂「公開」審理的。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審判長多次無理打斷律師的正常辯護。律師依照法律為王鳳華做了精闢的辯護:認為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王鳳華郵寄真相信的整個行為也都是合法的,不構成犯罪,並要求當庭釋放當事人。王鳳華也陳訴自己修煉法輪功的受益情況:骨癌不治而癒,並自我辯護沒有罪,要求當庭釋放。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法官們無言以對,只好草草收場,宣布休庭。法庭結束時間大約是一點十分。

修法輪功骨癌痊癒,遭迫害舊病復發

王鳳華從十四歲起患有骨癌絕症,是遼寧省僅發現的三例之一例。手術拿掉王鳳華一部份下頜骨、臉一側嚴重腫脹歪斜,鼓起一個大包,從牙床裏長期流出膿血。醫院為了解病人情況,時常打來電話問人還在不在世。

一九九八年,王鳳華在聽人講述大法神奇美好後,修煉了法輪功,大法師父給予了她第二次生命,她也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疾病不藥而癒。她從內心感謝大法和大法師父的救命之恩,把大法的神奇、美好和天要滅中共的真相告訴世人,卻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惡意舉報。

王鳳華自四月二十七日被綁架至今已被非法關押近兩個半月了,由於失去修煉的環境和遭受精神、肉體迫害,王鳳華現在舊病復發,膝蓋和後臀部處鼓起碗口大的包,右邊臉腫大,家屬為她的生命健康擔心。

參與庭審的人員有:
審判長:陳偉(音)
陪審員:娜麗枝、王紅、周娟、溫麗華、馬晶
法警:警號 211082 211086 211511 2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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