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訪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的宣傳喉舌──中央電視台每天二十四小時滾動式播放攻擊、污衊、陷害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在這種不符合事實、不客觀公正、不負責任的謊言栽贓報導下和中共對法輪大法的非法定性,無端殘暴打擊下,作為大法弟子,結合自身的修煉實踐體驗,盧良林覺得應該要為法輪功鳴冤,說一句公道話。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他隻身一人到北京上訪。
上午八點三十分左右,盧良林到達公安部的信訪辦。信訪辦大門口穿軍裝的執勤士兵問他有甚麼事上訪。他說為法輪功的事上訪,就被執勤士兵帶到信訪辦接待室內,工作人員發給他一份上訪內容表格,表格還要填寫上訪人所在地住址、身份證號等,執勤士兵叫他快點寫,先把上訪人身份,居住地址寫上,上訪內容還沒寫上幾個字,就叫不要寫了。說寫了也沒用。然後叫他坐在那裏不要走,從早上八點半到下午四點鐘,還是不讓人走,也沒有任何工作人員過問或解決答覆他的問題。只有二人一班的士兵,換了幾個班在看守著他。快到五點鐘左右,湖南郴州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有一名工作人員是郴州市公安局的一名科長,這個科長自己開一輛小汽車,車上還帶來一名工作人員把盧良林從信訪辦劫持到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住了三天,日夜那名科長和另一位工作人員看守他,不讓他走動,等到第三天,安仁縣公安局的人到辦事處來接人,安仁公安又把盧良林劫持到安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參加去京劫持的人員有:原安仁公安政保股股長陳運清,原安平派出所所長周建軍,教導員譚春苟,還有一個女刑警。在去北京劫持之前,陳運清、周建軍、譚春苟、還有縣六一零辦人員、安平鎮政府等各部門人員到盧良林家裏,向他妻子索要八千元人民幣,沒有任何手續,不開收據,說是接盧良林用的。在看守所將他非法關押一個月後,陳運清又向盧良林的家人勒索三千元的現金,又沒開收據,收到錢後才放人。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盧良林依法上訪,沒有違犯法律,卻被非法關押,又被非法勒索一萬一千元人民幣,這是依照哪條邪惡法律執法?
(二)接看法輪功資料遭關押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陳運清又去安平大米廠騷擾盧良林,問有沒有人傳遞資料給他。陳運清當時沒有出示證件,只是在他自帶的公文包裏,掏出一張空白的治安拘留證,當著盧良林的面,填寫一張治安拘留十五天的通知給他,並非法抄家,然後綁架盧良林到安仁縣拘留所非法關押。
第二天又把法輪功學員彭安林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他們二人每天在拘留所裏強迫做勞動,同時,縣六一零陳強文(主任)、李勇才(縣委政法副書記、主管六一零)、譚思文(六一零幹事)、陳運清(六一零成員,政保股長)、拘留所歐陽德等人,強制對盧良林、彭安林和女法輪功學員陳豔芳三人洗腦,學攻擊法輪大法和李洪志師父的文章,還把盧良林關小號,進行精神上的迫害。
第一個十五天到期不放人,又下通知關押第二個十五天,第二個十五天到了還是不放人,他們在拘留所裏先後開始絕食抗議,要求放人,到絕食第六天,惡警看他們還是不吃不喝,六一零、公安和拘留所等重要參與迫害的惡人,怕他倆絕食有甚麼危險,怕承擔責任才放人。
盧良林和彭安林,一個是傳遞資料,一個是接看資料,卻被遭到無辜關押迫害。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至二零零二年期間,以安仁六一零為主,國保大隊(政保股)做打手,公檢法司做幫兇,先後在安仁縣植保公司會議室、縣教委會議室,對安仁全縣法輪功學員,舉辦二期所謂揭批的洗腦班。多次在法輪功學員中無故抄家,遇到邪黨敏感日,肆意騷擾,跟蹤監視學員。盧良林家至少被非法抄家五次,每次都沒有任何法律程序或證明,並長期被人監視。有國安、六一零辦、鄉鎮政法副書記、綜治辦負責人、聯防隊、治安巡邏隊等組織機構的人員進行騷擾監視,具體人員有譚春苟(原派出所教導員)、匡四清(鄉綜治辦主管)、李仁開(鎮政法副書記)、彭光珠(安平居委會村幹部)等不明真相被邪黨利用的人。
(三)張貼真相標語遭迫害
二零零二年元月初的一天,盧良林帶來二十多張法輪功真相標語,張貼在安平鄉、牌樓鄉的幾個村的電線桿上,被不明真相的牌樓鄉一村民構陷誣告。遭到縣六一零、政保股惡人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在安仁看守所。在看守所超強度做奴工(穿做衣服用的塑料珠子),不准煉功。已經非法關了近七個月了還不放人。
這期間,盧良林的母親雙眼突然看不見東西,急需家人陪伴治療;正在讀高中的兒子,因思念多次被迫害的父親,憂鬱成疾也病倒了,也需要家人陪同治療。而盧良林沒有兄弟,父親已去世,他妻子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壓力。
公安局陳運清對其妻子說:只要交七千元錢就不判勞教了,馬上放人。他妻子說,你們公安已多次向我罰款(勒索),我夫妻倆單位又發不出工資,家裏二個人住院需要等著錢用,我哪裏拿得出錢。再說你們把人關了七個多月,人也關了錢也要,這是甚麼世道。結果公安不放人,馬上下發勞教一年的通知送到盧良林家中,在安仁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整。
(四)被冤枉遭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的一天晚上,安仁縣安平鎮農貿市場內,有人散發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安仁縣六一零辦邪黨人員全部出動,夥同政保股公安惡警第二天趕到安平鎮了解情況。他們咬定是盧良林散發的。這幾個迫害大法的專職機構,背地裏布置安平鎮政府工作人員,以陳安根(原安平鎮政法副書記)為首,日夜跟蹤監控,包圍盧良林的住房,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第四天,六一零、政保股、派出所、鎮政府等單位多人強行綁架盧良林到公安局進行非法審訊。
此次參與綁架的直接責任人有:陳運清、侯子建(安平派出所所長)、陳安根、張外鳳(政保股副股長),還有幾個不認識的惡人等。他們將盧良林強行推上車,行至安仁靈官派出所門前停車,車上三人將盧良林的頭和手用力按住,強行戴上手銬後再走。到公安局下車後,將他推到審訊室,再給他雙腳銬上大鐵鏈,整個過程,公安惡警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進行刑訊逼供。
當天下午,盧良林的母親和妹妹趕到公安局,找到陳運清要求放人。她倆一再聲明,盧良林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母親見兒子戴著手銬腳鏈,很心疼,就罵了陳運清一句畜牲,三番五次迫害她兒子。陳運清惱羞成怒,用手掐住其母親的喉嚨,使勁往牆上按住。頓時,老母親臉色發青,喘不過氣來。這時,其他辦公室上班人員聞訊趕來,才制止陳運清繼續行兇。拉開陳後,他還餘怒未消,當著公安局那麼多人和家人的面說:要把你搞得傾家蕩產。當天晚上,把盧良林雙手銬在窗子的鋼筋上,不讓睡覺。
第二天上午,他們一看還是問不出有價值的所謂證據,開始是陳運清審問,後來鄧光潭(原安仁縣公安局局長)親自審問,還要盧良林寫字,然後派專車立即送郴州市鑑定。下午鑑定結果帶回來了,證明發放資料不是盧良林所寫,才同意放人。
(五)勞教迫害
二零零四年二月份,公安、六一零等到盧良林住處非法抄家,抄走了十多本大法書籍和大法真相資料,強行把他送進看守所,他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被看守所所長劉玉虎、副所長侯能勝、龍清生,教導員(剛從朝陽派出所調來,不知名)等人,把他用繩子綁在木樓梯上,準備野蠻灌食,後家人趕到才停止灌食。這次盧良林被枉定一年半勞教。在看守所關押三個月後,又綁架到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繼續迫害,直至期滿放人。
酷刑演示:灌食 |
二零零八年奧運即將來臨,縣裏成立反×教協會(註﹕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的單位,還以政府、政法、公檢法司等各部門抽調主要領導人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綜治辦)。名為穩定社會,實為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進行所謂的回訪,問話,並作記錄,要當事學員簽字。六一零、政保股也找學員談話、照相。盧良林在自己開的店鋪裏聽MP3,被六一零、公安、國安惡人碰上,強行把MP3搶走。
希望全社會善良的人民,一起來制止迫害,制止酷刑,譴責惡人惡行,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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