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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彙編(2011年7月3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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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三日】

  • 河北質檢科長孫福生遭受迫害的經歷

  • 河北省邢台縣聶新隆含冤離世

  • 天津市武清區法輪功學員屈文娟遭受的迫害

  • 河北質檢科長孫福生遭受迫害的經歷

    (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原河北連鎮棉機廠質檢科長孫福生,於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五十一歲的孫福生為了堅持修煉,受到中共的迫害,他曾被非法拘留一次,被強迫洗腦二次,被迫流離失所兩次,長達六年之久,經濟損失數萬元。

    在孫福生修煉法輪功之前,他曾酷愛武術和氣功,練習中雖然吃了不少苦,卻總免不了頭疼腦熱、吃藥打針,不然就過不去關。然而,自從他修煉法輪功以後,才真正達到了身心健康再也沒吃過一粒藥,不是不吃而是健康無需用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為防止法輪功學員上訪,東光公安政保股股長姜萬治、副政委王希傑、惡警霍星池竄到棉機廠,對每位法輪功學員進行勒索,美其名曰「保證金」,孫福生被勒索二千五百元,不給任何票據,不繳錢就抓人。

    一九九九年八月,由縣「六一零」( 凌駕於法律和一切機構之上,專職栽贓污衊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相當於文革時期的『文革小組』)辦公室在交通局組織的對全縣法輪功學員非法「轉化班」裏,被強迫洗腦三天,被逼迫寫人人過關的思想彙報,被逼迫上台說違心的話,承受了莫大的心理痛苦和精神傷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份,惡警霍興池、郭銳到棉機廠逼迫法輪功學員按他們早寫好的誹謗大法的文章一字不錯的抄錄,孫福生不配合邪惡堅決不寫,惡警就想動手抓人,在一些好心人的勸說下,惡警只好作罷。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孫福生在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吳橋於集派出所惡警綁架,因不配合非法提問,被惡警用腳踹、搧耳光,被強行戴上手銬一夜不讓睡覺,次日被送到吳橋縣看守所繼續迫害,每天被強迫幹十多個小時的奴工。孫福生在被迫害十二天家人跑關係花掉近萬元後,於六月七日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孫福生被叫到單位辦公三樓,被縣政保股長宮敬溫、警察郭銳逼問曾與單位同事(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幹過甚麼?讓他「交待」。孫福生說:下班後和同事在一起很正常,我們煉法輪功的也不做壞事,有甚麼好說的?這樣僵持到晚上八點多,才讓他回家,並威脅:在這不說,到公安局也得說,寫了傳票讓他明天去公安局。孫福生為避免迫害便流離失所,直到過年才回家,歷時二個半月。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孫福生正在車間工作,辦公室主任說廠長找他有事,結果進門一看,等待他的是縣「六一零」人員、連鎮派出所所長崔永君等幾人,原來是要把孫福生送到在大張農中由縣「六一零」和政法系統主辦的「洗腦班」,好心的廠長也求情的說:企業生產忙,我們拿點錢,別讓他去了。「六一零」人員邪惡的說:你企業停產也得讓他去,這是政治任務(大意)。孫福生堅決抵制不去洗腦班,他們打電話要人增援,結果孫福生被十幾個人強行掐著脖子搬著腿戴上手銬綁架到汽車裏,送到洗腦班進行第二次洗腦,抗議中他的手錶被摔壞,惡警的行為和黑社會綁架一樣。

    洗腦班就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每位法輪功學員由單位派兩個人包夾看管,被限制人身自由,上廁所都跟著,每天千篇一律的被灌輸誣陷法輪功的東西,被逼迫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責任人有當時「六一零」主任胡朝華,政法委綜治辦主任侯樹鈞,司法局副局長施秀青(現已退休),民政局吳姜文等。施秀青邪勁不小,曾對法輪功學員叫囂:不寫保證不放棄信仰的就勞教、判刑。孫福生在進洗腦班的第三天,為了擺脫這種迫害,成功的走脫離開魔窟被逼流離失所,直至二零零七年八月,經濟上受到了慘重的損失。沒寫保證書的法輪功學員被採取車輪戰的談話方式轉化、不讓睡覺,直到把他們送到滄州洗腦班繼續迫害。

    中共一向宣傳法輪功學員不顧家,實乃荒謬之極,本來每位法輪功學員都是社會中的一員,在生活中實踐著「真、善、忍」的信仰,幸福美滿的生活著,中共無視憲法信仰自由的規定,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從而進行殘酷的迫害,致使這些好人被拘留、勞教、判刑、流離失所甚至家破人亡,這是中共的迫害造成的。


    河北省邢台縣聶新隆含冤離世

    聶新隆,男,七十歲左右,河北省邢台縣南石門鎮南崗西村人,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擺脫了多年的病魔,從此身體非常健康。二零零二年春天,邢台縣國保大隊張印朝,南石門鎮派出所所長郭建森帶領幾名惡警到南崗西村,中共邪黨村支書甄太平把聶新隆叫到大隊辦公室,把他綁架到縣看守所、清河看守所、邢台市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從未通知家屬。聶新隆回到家後,記憶力減退,走路頭暈目眩,看不清東西,他後來想到在非法關押期間惡徒往頭頂打針,藥物不明。二零一零年冬天含冤離世。


    天津市武清區法輪功學員屈文娟遭受的迫害

    天津市武清區法輪功學員屈文娟,女,五十歲,大孟莊鄉寺各莊村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時,天津市武清區政法委、司法局、鄉政府派出所夥同鄉六一零人員不斷騷擾她。一天早晨,她正要下地撒化肥,大孟莊派出所所長劉衛民、丁連和、陳寶利,不讓她下地,逼她去派出所,她沒有配合,繼續下地,這幾個人就跟著她。地緊挨著大堤,他們在堤上等著。撒完化肥後,劉衛民開著車叫她上車,她沒有坐,騎自行車去了派出所。中共惡警當天夜裏就把她和幾個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武清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在二零零零年底,一天夜裏,大孟莊派出所所長劉衛民、丁連和帶著協勤跳牆非法闖進她的家,把她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下午被家人接回家。在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三,又是丁連和把她從家中綁架到派出所,後送到武清看守所,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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