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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子勞教所惡警部份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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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中共邪黨的假、惡、鬥表現得淋漓盡致。矇騙造假、掩人耳目,是勞教所慣用的伎倆。一次有人來參觀,所裏先派人到各隊檢查是否有誣蔑法輪功的光盤,有就收起來。看到公用電話上有警察竊聽用的耳機立刻拔下來。惡人最怕惡行被曝光,被投在檢察院舉報箱裏的舉報信,警察用口香糖給粘出來,生怕惡行被曝光。

為了阻止法輪功學員抄寫經文、互傳信息,警察把鉛筆、橡皮搜走,過一段時間又把鋼筆也搜走,只能使用簽字筆(簽字筆芯消耗量很大,一根一元五角)。每次進班搜檢,警察都要把法輪功學員記事用的紙條,不管是寫字沒寫字都要搜走,以防法輪功學員寫東西。法輪功學員被禁止煉功,六隊一個班集體煉功,普教放哨保護,被警察發現召開全所審判大會,煉功的普教被延期,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後判刑。

從四隊(集訓隊)分到各大隊的已寫「三書」(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的人分到隊裏後,都由普教在單獨的房間看著,身體衝牆坐小椅子,一個高凳當桌子(不許隨便走動,只有上廁所的時間才能活動一下),在一個月的時間裏學習誣蔑法輪功的書並寫認識,而且每人間隔一段距離不許說話,隊裏其他法輪功學員每天看到的只是她們的背影。

每個隊都有10個班,如果隊裏有新來法輪功學員就有10-13個班(包括3-4個小班),班與班之間不能同時上廁所,排班上廁所時,要等很長時間,年齡大、鬧肚子的上廁所就會遇到「憋刑」。等到夜裏上廁所時,人與人之間也不能說話,而且警察或普教還要記錄誰幾時上廁所,上了多長時間,感到行為可疑的,還要問。

自從又實施所謂的「新規範」後,在班級出班上廁所、洗漱、看新聞、到庫房拿東西、活動等在走廊裏看見警察都要全班立正,有一人喊立正,全體人員還要大聲喊:隊長好。警察讓走後還要喊「謝隊長」,不讓走就讓立正站著。勞教所裏上廁所要請求:「報告隊長,某班或某人請求出班上廁所,警察同意後才能去。其它活動,如要出班也要請求,更侮辱人的是:吃藥也要請求「隊長好,報告隊長,勞教人員某某請求吃藥」,在警察給完藥之後,還要謝隊長。

勞教所每晚的一個小時強制看「殃視」新聞時間,規定坐兒童椅,雙腿雙腳並緊,雙手平放在大腿上,身體還要坐直,年齡大,身體不舒服的也不例外,其實就是刑罰「椅刑」。

自從發生一普教因忍受不了五隊的殘酷迫害,(此隊是大田隊,勞動強度很大,所有種菜,施肥、翻地都由五隊承擔)用開水自殘事情後,勞教所各隊的熱水供應由每人半壺改為四人一壺,不論老中青,身體好壞,天氣酷熱寒冷都是這四人一壺水,短髮一星期洗一次,趕上刮大風下田勞動後頭髮也不許洗。四隊(集訓隊)一普教因忍受不了點名要立刻蹲下低頭,雙臂抱腿大聲喊「到」,而吞服掰碎的塑料肥皂盒。過一段時間四隊點名時就站著答「到」,同時集體外出時也不用頭低下、眼睛看地了。

洗衣粉是平時必備的用品,不知為甚麼也搜走,只有每週一次的洗衣時間才讓拿出,而且只讓拿一次使用的量。

平時由勞教局編輯出版的《勞教報》以及勞教所出的《塑新報》都要回收,連搞衛生都不讓用,說是內部資料不能流入社會,其實是怕騙人的花言巧語被揭穿,迫害人的證據被抓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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