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深圳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紀實(一)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引言:法輪大法洪傳深圳

深圳,這個在中國大陸耳熟能詳的城市,也曾是人們修煉法輪功的一方熱土。

法輪大法的洪傳,為沉迷在這個紙醉金迷的城市中的芸芸眾生撥開了迷霧。人人皆有佛性,佛性一出,入道得法者不計其數。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深圳的《深星時報》刊發了「熱點專題──法輪功」的一組報導(如圖),就是對那段歷史的真實記錄。

《深星時報》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報導
《深星時報》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報導

報導中說:「法輪功是於一九九四年傳入深圳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三年四月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先後五次來廣州傳功,當時深圳只有十幾個人先後赴廣州參加傳授班,之後發現身體上的疾病都消除了,他(她)們打心眼裏認為這是一種好功法,於是他們熱心地將此功介紹給親人朋友,煉功的人數日益增多。一九九五年,在荔枝公園設立了第一個法輪功煉功點,當時只有四十人,到目前為止(註﹕指一九九八年發稿日),全市五區學法輪功的人數已逾三千多人,共有六十八個煉功點。

「法輪功各站、點主要是組織法輪功愛好者煉功學法,管理形式為鬆散管理和義務服務,不搞經濟實體和行政機構的管理方式,不存錢物、禁止收費收禮,不搞治病活動。學員煉功以自發為主,以修煉心性為本、加上健身治病效果明顯,因此得到了許多人的青睞。他們除了平時堅持煉功學法,一有大型的煉功活動,不管家住多遠,都樂此不疲。

「十二月廿六日上午的法輪功大匯煉從八點鐘開始,而剛到七點半鐘,大部份人已早來到廣場,並有條不紊地鋪好坐墊,排成方陣。整個方陣橫排和豎排都整齊劃一。方陣前面是幾十名小孩組成的小方陣,他們和大人一樣,非常投入地做著同樣的動作。煉功方陣的旁邊,幾位義務傳功者一絲不苟地在教初學者煉功,兩個小時的煉功過程,無需人號召,秩序非常好,許多圍觀的路人也加入到煉功的行列。煉功活動結束後,人們自覺地帶走自己的物品,整個廣場沒有留下一個紙袋和一片紙屑。」

十二月廿六日上午,在深圳體育館前面的廣場上的集體煉功,有兩千多名來自各行各業的法輪功學員參加。報導中說:「這是自南天居委會從十月一日第一次組織該活動後第二次組織法輪功愛好者在體育館廣場集體煉功,人數比第一次增加了一千多人。他們中年齡最大的八十多歲、最小的四歲半,當中有企業家、大學教授、警察、大、中、小學生,都是抱著一個共同的目的而來:健身祛病、提高心性。近年來,在熱心人士的推廣下,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煉功的行列,從大鵬灣畔到松崗鎮,都有法輪功的煉功點,法輪功熱潮湧動,已逐漸成為都市人休閒健身的一種時尚。」

這組報導,還介紹了深圳市最高學府深圳大學的法輪功修煉者情況:「在深圳大學晨煉的人當中,一群由三十多人組成的習(修)煉法輪功的小方隊,在祥和的音樂中格外引人注目,這些人中既有高級知識份子,又有學生。他們都是看到周圍的同事或同學受益於法輪功而加入煉功行列的,通過修煉法輪功,強健了身體。」

「王教授告訴記者:『煉功前我患有肝炎、糖尿病、耳聾等多種疾病,對於前兩種我可以用藥抑制,但我是個教育工作者,耳聾對我帶來的壓力太大了。在我修煉法輪功後,這麼多疾病完全消失了,精力、體力都越來越好,使我增加了對工作的信心,承擔的課程越來越多,人也變得開朗。』」

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數千名深圳法輪功學員在深圳體育館集體煉功

小弟子也參加了集體煉功
小弟子也參加了集體煉功

法輪功的宣傳資料吸引路人駐足
法輪功的宣傳資料吸引路人駐足

法輪功學員義務教功
法輪功學員義務教功

看著這些圖文,使人有恍若隔世之感。然而,中共對法輪功逾十年的野蠻迫害,卻篡改不了歷史,抹殺不了那段深銘人心的幸福時光。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發生以來,法輪功學員承受著多少無名苦難啊!在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中,四千多個日日夜夜,法輪功學員仍然堅持修煉「真、善、忍」,並且堅持向民眾講真相,鑄就了我們這個時代的輝煌!

深圳,在這個被人們稱為中國最「慾望」的城市裏,法輪功學員是怎麼走到今天的?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探尋一下他們的足跡吧。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零零零年

一、大上訪
二、綁架、洗腦、非法勞教
(一)綁架
(二)摧殘老幼婦孺,不顧人倫天理
(三)酷刑、折磨
(四)深圳福田派出所荒唐事:由勞教人員簽發的拘留證
三、誣判
四、揭穿謊言
五、感動世人
附錄:一九九九年和二零零零年深圳部份遭綁架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由李洪志先生一九九二年公開傳出,人傳人、心傳心,至一九九九年修煉者約一億,超過中共黨員人數。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起,中共江澤民集團挾持全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至今長達十餘年,史無前例,慘絕人寰。法輪功學員承受著莫名苦難,以「真、善、忍」,一顆大善大忍之心,開始了空前絕後的、長達十餘年的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苦難而又輝煌的歷程。

深圳,這個中共用金錢和特殊政策堆砌出來的經濟樣板城市,這個比鄰香港、信息發達、觀念最為開發的特區,在中共的獨裁統治和極端社會控制體系中,自不能倖免於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赤禍。一方面,鑑於深圳的特殊地位,江澤民和中共對深圳的迫害狀態予以特別關注、施加壓力;另一方面,深圳當局的頭目都是江氏集團的一員或靠攏者,深知中共權力傾軋的厲害,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或允命而行,或變本加厲。迫害爆發之時,張高麗是深圳市邪黨書記;李子彬是市長;二零零零年六月於幼軍接替市長;李統書是深圳市邪黨政法委書記;張永強任深圳市公安局書記、局長。此為迫害初期主要責任者。

一、大上訪

一九九九年四月,有人在天津教育學院的青少年科技博覽期刊上面發表了一篇文章,在這篇文章裏面它污衊了學法輪功會使人得精神病,並且暗中比喻法輪功就會像義和團一樣地亡國。由於這跟事實完全不符,因此依照國務院的「出版管理條例」,法輪功的學員就在四月十八日前往天津教育學院跟其他相關單位來反映實情。但事至四月二十二日天津市公安局突然出動了防暴警察開始抓人,二十三日又再次出動防暴警察毆打、驅趕群眾、逮捕了四十五人,消息傳到了深圳市,一些法輪功學員決定到北京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信訪辦上訪,學員們表示,當時只是想去中央信訪辦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向政府機關表達現實情況。因「四二五」當日,當時的中共總理朱鎔基說「這個煉功可以回去以後繼續煉,國家不干涉煉功」,和平解決。「四二五」之後,形勢日趨緊張。數不清的深圳法輪功學員向中共中央及各級政府寫信、上訪,反映情況,無非是向領導反映意見,希望領導做一個公正的處理。

由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晚上開始到第二天早上,江氏出爾反爾推翻國務院(中辦/國辦)通知,突然出動防暴警察、武警、公安及國安女子特警隊,全面綁架全國各地法輪功義務輔導員,即」七二零「事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一千多法輪功學員到深圳市政府和平請願,市政府和公安局出動防暴警察『武警、公安等,把學員們押到市紅嶺中學,在各個教室問話。學員們以誠相待,坦坦蕩蕩,有問必答,警察問甚麼就答甚麼。警察還用錄像機把學員都錄進去,掌握了他們個人資料,雖然當天釋放,卻也在為以後的長期迫害做了準備。

「四二五」至「七二零」這段時間,在江澤民的指令下,中共有關部門已在磨刀霍霍了。深圳法輪功學員馮麗萍一家都是修煉的人,公公是一家醫院的院長,婆婆是醫院的主治醫生,丈夫海外留學歸來。在「七二零」前一個星期,全家人被警察跟蹤並拍照、問話、錄案。之後,全家幾乎天天被深圳龍崗區寶崗派出所的警車堵在門口,對他們進行抄家和無休止的騷擾。公檢法三個部門的人聯合強行將馮麗萍家開的藥店牌照拿走,藥店被迫關閉。原本一個祥和寧靜、其樂融融的家庭,在連宵風雨中飽受苦難。

「七二零」迫害爆發,深圳若干法輪功學員遭抓捕。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八點,深圳法輪大法修煉者陸續來到市政府大樓門前,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意見。約至八點三十分,五百至六百名學員被強行送上準備好的大轎車抓走。約十一點三十分左右,頭戴鋼盔的武警和防暴警察出動,強行押送幾千名法輪功學員到一所中學。至中午十二點,五十名學員代表進去談話,其餘四千至五千學員在學校等待。後遭強制遣散。隨後,大批法輪功學員赴廣州和北京上訪,前赴後繼。

當時在深圳工作的法輪功學員武忠民在其《五年來因信仰真善忍而遭殘酷迫害紀實》(明慧網2005年6月22日發表)一文中,簡述了當時情景:

(一)在深圳市政府請願

由於江氏出爾反爾推翻國務院(中辦/國辦)通知,突然於1999年7月20日綁架全國法輪功義務輔導員,即「七二零」事件,我們聽到消息後,於第二日(7月21日)早上去深圳市政府和平請願,要求依法放人,估計陸續去了兩千多名法輪功學員。

深圳市政府出動防暴警察、武警、公安及國安女子特警隊,誘騙、逼迫我們上大客車,將我們拉至並關在深圳市紅嶺中學。

在紅嶺中學裏,對所謂負責人登記電話、姓名後,於下午約5點多將我們綁架到蓮塘派出所,在這兒得知公安內部通知把法輪功定為所謂的「非法組織」,晚上又補簽了傳喚證,並逼迫我們寫所謂的「保證書」,被我們嚴詞拒絕。

7月22日,中午陸續將我們十二人由單位、街道保出。出來後,我得知國威電子廠在公安的脅迫下,已於7月19日借故將我解聘。

(二)進京上訪

1999年7月23日早上,深圳市蓮塘派出所全體警察出動,在市政法委書記帶領下強行驅散煉功群眾,宣布取消我們煉功點,並聲明與他們無關,是上面(江氏)決定,要找就去找中央。當時我們認為中央是受到了矇蔽,不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為此我決定為了向中央反映真實情況,到北京依法上訪。

儘管中共百般威逼阻撓,包括深圳在內的全國法輪功學員陸續到北京上訪,到天安門廣場請願,迎接他們的則是中共的暴力。武忠民說:

到北京一下列車就見軍警搜查旅客,翻找旅客行李中有沒有大法書籍,堵截抓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出站口幾百名警察虎視眈眈。

當天氣溫高達55ºC,百年不遇,可謂天怒人怨。天安門附近五步一崗,十步一哨,如臨大敵,遍地便衣警察。在廣場邊我看到深圳市的幾名派出所幹警。原來我前腳剛走,公安人員就封鎖了深圳火車站,幾次到我們的住宅搜查,搶走了我所有的法輪大法書籍和資料。在我的屋裏兩名公安24小時蹲坑,並另派了4名公安去北京堵截我依法上訪。

廣場上,周邊遊人如潮,猜想都是依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這天氣能熱死人,誰還來遊玩。在人群中夾雜了不少便衣警察,我不敢詢問,在廣場轉了轉,沒有找到信訪辦,就離開了北京。

深圳已經回不去了,我就上了回老家的列車,在車上才知道來京道路已封鎖……

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進京上訪一直持續到二零零一年,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學員的足跡遍布了天安門廣場的各個角落、遍布了北京的各個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遍布了北京。一片善心、合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遭遇的殘暴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這裏僅簡單舉幾個例子。

生前曾在深圳工作的法輪功學員任金煥會說多國語言,會開車,又是財經能手,平日活潑,性格開朗,為人善良,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四日在北京因上訪被迫害致死。


任金煥

任金煥

任金煥,女,湖北房縣人,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七二零」後因堅修大法,被開除公職,無生活來源。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日進京,因無法到有關部門上訪,只好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和平請願,被北京惡警非法關押。後被送回當地看守所。在被房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的二十八天中,她曾絕食抗議迫害,受到灌食、毒打等酷刑折磨,所有對死囚犯的酷刑都被施加到她瘦弱的身軀上。被送回當地看守所三天後,母親見到她時,整個人都被折磨得脫了形,整個面部呈紫色。在這期間,當地公安強行在其家中抄書,並將家中的單放機、影碟機非法沒收;並對其六十多歲的老母施壓,恐嚇,並將老人關押兩天,不給食物,強行遊街。其後強迫其母親交兩千元,名為取保候審,卻不放人,直至第二十八天,關押期間每個星期其母親還要交給看守所一百二十元生活費)。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任金煥再次進京上訪,隨後被抓。四月二十日家屬得到通知,人已被毒打致殘,其母被迫交四萬元做醫藥費。五月四日家屬得到通知,人已死亡。直到五月十一日公社只好抵押房屋借四萬元、派出所又出三萬元,計七萬元才將骨灰從北京運回老家。她的墓碑由當地政府領導親自堆砌而成。

從事財務工作的深圳市寶安區法輪功學員甘麗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進京上訪,在天安門打真相橫幅,遭暴打。她不斷喊「法輪大法好」,被一武警一腳踢到尾椎骨,押到車上一手揪住頭髮一腳踩在背上,不停地用警棍打頭,當時行走都很困難。當天去天安門打橫幅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的有三百多人,後大家被送到順義縣各派出所,剛到派出所就被惡警脫去身上的羽絨衣,因為學員都不配合,也不講姓名,就被惡警推到外面結冰的地上赤腳罰站,並被脫下了外套只穿一件單衣在外面凍著。一直折磨到晚上九點多鐘,又冷又餓的回到室內。直到十天後公司派人將她接回。

劉喜峰從深圳步行去北京,在長城打二十米長的橫幅,在八達嶺上掛了好一陣,直到管那片的警察氣急敗壞趕來。劉喜峰遭到不法警察一頓暴打,被打得鼻青臉腫,面目皆非。

深圳法輪功學員熊淑萍,女,時年二十多歲,原籍湖北,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份喜得大法,處處用「真、善、忍」要求自己,身心受益,工作生活一切都美滿如意。 一九九九年七月聽到有關媒體對法輪大法的污衊報導後,熊淑萍和劉燕詩一起在去北京信訪辦的途中,被深圳火車站派出所非法關押十五天,每天被強迫做手工活十多小時,還強交三百元的生活費。一九九九年十月在北京上訪時,熊淑萍被中共邪黨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湖北駐京辦事處,一天後走脫。在身無分文的情況下,熊淑萍繼續留在北京打工,證實大法。在這期間,年邁的父親被中共邪黨騙到北京百般逼嚇。二零零零年七月,由於當時到北京證實法的學員非常多,有的婦女抱著二歲多的小孩,有的一家大小都去信訪辦,法輪功學員只為跟政府講清真相,流離失所在外,風餐露宿,稍有良知的人都發自內心地佩服。熊淑萍在北京有租的房子,就把帶著小孩無處居住的學員帶到她的住處,因此被北京警察跟蹤,最後約六十人被綁架。當時惡警為了讓法輪功學員們報出姓名被送回原籍迫害,對每人刑訊逼供。惡警用拖鞋打熊淑萍的臉、頭。有的惡警還恐嚇女法輪功學員,如不報姓名就耍流氓,有的惡警拿著煙頭燙法輪功學員的手和腿部。有的法輪功學員的雙眼被打的冒血。熊淑萍的臉被打腫了,最後熊淑萍被北京派出所非法關了三十天後,強迫送回湖北原籍非法關押三十天。湖北派出所向熊淑萍父親索要人民幣二千元。

在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後的迫害是極其殘酷的。二零零零年十月,許多法輪功學員都目睹了一個深圳上初中的小女孩在被警察用電棍電時的堅強不屈。

而長期在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的生活也是極其艱苦的,「七二零」時的盛夏很快就進入了涼秋。天氣早晚很涼,一些法輪功學員都身穿短衫和短褲。據說一個一個深圳的法輪功學員,往北京發了很多衣褲,給在戶外住的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法輪功學員的大上訪,永載史冊!

二、綁架、洗腦、非法勞教

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罪責。在真理和正信面前,江澤民「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的狂囂很快破滅了。迫害卻越來越不得人心,越來越艱難。二零零零年二月,江澤民親自竄到廣東,又是責難廣東對法輪功「迫害不力」、「軟弱」;又是要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在政治局會議上做「檢討」;又是親自給深圳市委發傳真要他們「守住陣地」,等等。來自迫害元凶的直接壓力,使深圳成為中國迫害最嚴重的大城市之一。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深圳市檢察院檢察長張建國在深圳市第三屆人大會上的《工作報告》中洩露,一九九九年,深圳當局賣力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非法批捕、起訴法輪功學員。深圳市司法局還提出,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要保持在80%以上,云云。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深圳市政府工作報告中說堅持不懈地與法輪功「作鬥爭」。為了完成這個「轉化率」指標,中共公檢法部門廣泛使用酷刑。

二零零零年五、六份以來,深圳市南山區公安分局,對南山區法輪功學員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濫抓、濫關、濫施勞教,對學員進行肉體上的摧殘、人格上的侮辱和心靈上的迫害。不僅如此,他們還用種種方法粉飾罪惡,騙取「榮譽」,在廣東省推出所謂的「南山經驗」,利用新聞媒體發表所謂的「學員反悔」,用來欺騙、愚弄不了解真相的民眾。

迫害還株連無辜。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三十日,公安人員想抓劉喜峰夫婦,二人攜子離開,公安沒抓到人,就想強行入室搜捕,因沒有合法的手續,房東(出租房子的主人)拒絕提供鑰匙,惱羞成怒的公安人員強行把房東帶入派出所,並把該棟樓房的所有住戶老老少少四十多人統統帶到南頭城治安辦,盤問到半夜才放人,這些住戶回來後紛紛退房搬家逃竄,整棟樓幾乎搬空,房東經濟損失慘重。

迫害十餘年來,深圳市遭綁架法輪功學員數以千計。近千人次的法輪功學員遭所謂的「深圳市法制教育學校」等邪惡洗腦班劫持、強制洗腦;數以百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男性法輪功學員一般劫持在深圳市第二勞教所迫害(詳見《深圳市第二勞教所迫害紀實》),女性法輪功學員一般被劫持在廣東省三女婦教所迫害;逾百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甚至數十名港台與海外法輪功學員也遭深圳當局野蠻迫害(詳見《深圳當局迫害港台與海外法輪功學員》)。

(一)綁架

「七二零」至二零零零年底,遭綁架深圳法輪功學員為國際社會知悉姓名者有一百五十二人(詳見附錄),更多不知名姓者無法統計。一下是二零零零年度部份群體性綁架案。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五時,在深圳市南山區南頭一甲街學員詹先家中,詹先、周志蓉、詹欽、劉喜峰、張曉東、鐘平、鄔海勇等七人遭綁架。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日,深圳市公安同一時間對法輪功學員採取行動,關押,要求寫「保證」,不寫的全部關進各區看守所,如彭公慧、許初花、金興旺夫婦等等。在外面正常上班、生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不多,即使他們也遭到各自派出所、單位的種種干擾。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第二屆中國高新科技成果交流會在深圳開幕,在深圳市深南大道、華強路等主幹道沿路的大廈上灑下數萬份大法真相傳單。事後周磊、莊文舒、李震民、晁昊、黎富林等五人遭綁架,誣判十二年至七年不等。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深圳市黃希豔、楊小蘭、饒麗聰,王紅軍等九人,在廣東省順德市發真相傳單被警察發現,黃希豔的丈夫李振銘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走脫,黃希豔等七人遭綁架。七人在勒流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四十天,遭到順德惡警們非法刑訊審問,恐嚇,並強迫做奴役勞動。黃希豔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周素文等集體學法被抓,同時被抓的有四十多人。周素文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摧殘老幼婦孺,不顧人倫天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是我們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古訓。然而深圳當局竟不顧最起碼的人倫、人道,在打擊、鎮壓法輪功學員時,經常造成老人無所養,孩子無人照管這樣的悲慘局面,甚至對沒出世的嬰孩都狠下毒手,令人髮指。

家住蛇口的李尉軍、王少娜夫婦,二月進京上訪的途中被抓回,丈夫被關進蛇口看守所,妻子因懷有六個月的身孕無法坐牢,便從派出所被強行送往醫院做了墮胎手術!父母煉功,孩子遭殃,可憐那沒有出世的嬰兒!!!

南山直升機場的某學員夫婦,於七月三日分別在單位和家中被抓。學員的父母已經六、七十歲的高齡,無法承受打擊幾次暈倒,生命處於危險之中。警察不顧及這些,把老人的生命安全作為一個迫使其接受「思想轉化」的一個砝碼,要麼寫出「悔過書」,回家照顧年邁的老人,照顧上中學的兒子,要麼就坐牢、勞教。

南山農業銀行的傅秀雲,因進京上訪被開除公職,判勞教二年。她兩年前就與丈夫離異,隻身帶著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男孩失去了唯一的法定監護人,開始逐漸的逃學、厭學,過早的流入社會,警察竟威脅說,再不寫悔過書,你的孩子就不可救藥了。在這些警察看起來,孩子也可以成為他們強行轉化的一張王牌。

沈小鳳,丈夫在香港工作,隻身帶一個四歲的女兒。六月二十億日,在一個朋友家中被抓,四歲的孩子和大人一樣被關在派出所兩天兩夜,後又回到南山區的派出所關了三天,最後,他們強行把母子分開,母親被送進監獄,孩子仍然留在派出所,居委會和派出所竟然聯繫想把孩子送進民政部門的孤兒院,後因孩子的父親從香港趕回,孩子才倖免於被送進孤兒院。就這樣,這個四歲的女童在派出所前後竟被關押了七天之久。

在這種殘酷的打壓,瘋狂的濫抓、濫關、濫判中,多少家庭離散,多少孩子失去了父母,多少老人失去了自己的兒女,人們在呼喚著良知,更在呼喚著人倫及人道!

(三)酷刑、折磨

原深圳市南頭中學教師王曉東幾次三番帶著兒子上北京說明真相。她們母子吃了不知多少苦。二零零零年在南山區看守所裏,王曉東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在短短幾十天由一百二十多斤僅剩了七十來斤,她頑強的抗爭著,不穿囚服,不承認是犯人。一次,她頭部被迫害得出現裂口,五個大漢摁住她,在不打麻藥的情況下,不法人員強行生縫了二十多針。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江××竄到深圳,那天,天氣突然陰冷起來,並下起了冷雨。在福田看守所,一群惡警突然闖進十二號監倉,一名姓張的女管教跳到板上和牢頭一起將女法輪功學員摁在板上,眾目睽睽之下,竟然當著四五個男管教的面,將女學員的外衣扒光,強迫穿上囚衣,並用布條、膠紙捆住手腳。連60多歲的老太婆也不放過。有的年輕的女學員不配合,被抓住頭髮往牆上撞。那些惡警還發淫威,不許其他犯人幫助法輪功學員。他們竄到每個女監倉,幹下卑鄙下流、觸犯法律的罪行。他們還迫使兩名堅定的學員,只穿著內衣站到操場上。從操場周圍的牢房裏都看得到。當時受到此種侮辱的女法輪功學員大約有十幾人。

南山看守所則可以說是現代化的「白公館」、「渣滓洞」,意思是中共所宣傳的所謂國民黨的酷刑,加上中共最陰毒的「群眾鬥群眾」。

1、大批判。南山區公安分局採用批鬥會的方式,折磨學員。

2、潑水法。這是女倉管教李燕芝的惡毒發明。那就是在寒冷的冬天,把法輪功學員拉進廁所,一盆一盆的澆冷水,不許換衣服,不許上床,只能睡地板或廁所。這是南山看守所的基礎刑罰,很多法輪功學員都領教過。

3、坐名字法。惡警李燕芝的這項發明,就是用一張紙寫上法輪功創始人的名字,放在地上,強迫學員坐在上面,如果不坐,就由五六個人抬起學員,硬按著坐在上面,學員還是不從,則拳打腳踢。更有甚者,還把紙塞入女學員的內褲,極盡侮辱之能事。

4.株連法。只要某一個人不吃飯,罰全倉所有犯人都不許吃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學員張玉萍絕食六天,李管教竟然罰全倉犯人一天兩頓不許吃飯。餓昏了頭的犯人把所有的怨氣都發洩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瘋狂毆打虐待學員,達到了挑動群眾鬥群眾的目的。二零零零年六、七月份,王曉東就是被李管教是用這種方法挑動一倉全體犯人的「全面專政」,最後被迫害致瘋。對那些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則罰她們吃白飯──只准吃米飯,不准吃菜。對那些同情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則懲罰她們不許買東西。七月初,一倉犯人×××因拒絕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罰停止購買商品三個星期。

5、鞭打法。
6、廁所聞味法。
7、用拖鞋打耳光法。

5、6、7都是南山看守所常用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方法。很多學員都遭受過這些迫害。

8、針刺法。犯人用作手工用的細針,刺法輪功學員的肉體,叫「透透氣」。王曉東就因受不過此刑而被迫自殺。

9、 腳鐐折磨法。

(四)深圳福田派出所荒唐事:由勞教人員簽發的拘留證

廣東茂名法輪功學員柯朗生,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他在深圳與同修交流心得時被福田公安分局政保科綁架,在福田派出所被關押了三天。柯朗生說:「派出所幹警曾騙我打電話給朋友,叫他來接我出去,我一下就識穿這是個騙人的招數,目的是想利用我朋友告訴他們我的住址。他們假裝好心送我回住處卻找不到,開車轉一圈又帶我回派出所,然後以『非法集會』的名義將我送至福田看守所治安拘留十五天,卻在第十三天時將我轉為刑事拘留。我問福田派出所幹警:『我犯了甚麼罪?』他說:『不是我要害你,是上級的指示。』我不簽名,他找看守所的幹警簽,可誰都不敢簽,知道這是犯罪的。最後找了一名勞教人員簽名。」

三、誣判

在中共的操控下,深圳市的國公檢法聯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枉法裁判。二零零零年三月,深圳李建輝遭福田區法院誣判四年,成為廣東省第一個遭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迫害十餘年來,深圳遭誣判的法輪功學員逾百人。

關於李建輝遭誣判案,其妻戴英在自訴中對此有詳細說明,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們到深圳市政府信訪辦去上訪,當時就遭深圳警察的綁架,我丈夫被警察秘密關押,十天後我丈夫成功的逃出警察的監控。

九月二十九日我丈夫和我又遭深圳警察的綁架並被非法搜家,我們被關押在福田區看守所,在家人的營救下,十五天後我被取保候審,而我丈夫則被繼續關押迫害。

由於我先生李建輝堅持信仰「真、善、忍」,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深圳市政府把我先生的名單上報到廣東省和中央六一零辦公室(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迫害在一步步升級,深圳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我先生:你沒有罪,但必須判你,是政治需要,是上面需要判你。

開庭前,我為先生請了深圳市新世紀律師事務所的曲律師,李建輝的哥哥為他請了一名姓許的律師,由她倆共同為我先生辯護,她們閱讀完卷宗後,認為我先生並沒有犯罪,曲律師又把卷宗拿到北京市邀請法律界權威專家召開了一次研討會,專家們從憲法到法律全面論證,認為我先生根本就沒有犯罪。這樣,曲律師和許律師決定為我先生作無罪辯護。可是在開庭前兩天深圳市法院知道律師將為我先生作無罪辯護,深圳市政府通過警察局出面阻攔許律師不准她為我先生辯護。再由深圳市司法局出面強迫曲律師與我解除聘約,不准她出庭為我先生辯護,也不准兩名律師和我們家屬出庭旁聽,而是由法院指定的律師為我先生作有罪辯護。(據說,鑑於辯護律師的退出導致深圳的法院未能如期完成庭審,中共對所有法輪功學員的代理律師律師在規定「不能談及主觀和客觀,不能做無罪辯護,不能討論法輪功的性質」之外,又加了一條「不能退出辯護」)。

中國憲法規定任何犯罪嫌疑人及家屬有權聘請律師為其辯護,而深圳市法院卻知法犯法。說白了,他們就是在迫害法輪功,他們對法輪功從來就不講法律。就這樣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底,我先生被深圳市福田區法院非法強制判刑四年。整個審判過程是違反憲法,沒有法律依據的。

丈夫遭誣判,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戴英到北京國務院上訪,為法輪大法和大法修煉者說句公道話(上訪也是中國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遭警察扣押,送回深圳市,被關押在深圳市福田區看守所。幾個月後,戴英也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建輝、戴英夫婦雙蒙冤獄事件,受到國際媒體的廣泛報導。

四、揭穿謊言

這場持續了十餘年的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中共極盡新聞壟斷,弄虛作假之能事誹謗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以下是深圳法輪功學員揭穿的幾則謊言。

(一)深圳《女報》誣蔑文章真相調查

深圳《女報》雜誌二零零零年第二期轉載了一篇文章《獨家揭秘:……渭南自焚》,該文報導陝西渭南的張芝雯引火自焚,並把此惡性事件與法輪功聯繫在一起。一位深圳法輪功學員專程從深圳趕到陝西,了解這篇文章的來源及其真實性。兩天的走訪調查結果:根本就沒有張之雯此人,更沒有《獨》文中的事情,該文完全是捏造的(詳見明慧網2000年1月25日報導)。

陝西渭南政法委迫害法輪功的所謂「辦公室」姓吳的幹部證實,絕對沒有自焚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該市並沒有「張芝雯」這樣背景的人物存在。另外,國內許多新聞單位都打過電話求證,全都得到同樣的回答。

然而,《女報》雜誌刊登了這篇污衊文章後,馬上就有深圳法輪功學員去該雜誌社,向編輯反映法輪大法修煉的真實情況,善意地告訴他們: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希望他們能夠認真調查清楚事實真相。該雜誌的編輯不但聽不進去我們這些善意的勸告,反而立即通知公安局的人來抓走了幾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給深圳商報的勸善信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深圳商報》刊發了一條關於烏干達某邪教的有關報導中,並藉此誣蔑法輪功。

一位法輪功學員在閱讀後,給該報寫了封信,信中說:「我不禁張大了嘴巴,然後我仔細看遍了全文,卻找不到一句烏官員的有關法輪功的論述,不知是編輯遺漏了呢,還是撰文者水平有限。」信中說,「敬請諸位編輯注意:某些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相當敗壞,為了金錢,為了名利去出賣一切,完全違背了讓事實說話的職業準則,這樣的人不配作為新聞從業者。同時,某些人為政治所左右,打擊著善良的人民,他們也失去了作為一個正直的公民的標準。」

(三)當事人揭露《深圳特區報》造假新聞

二零零一年二月六號《深圳特區報》發表一篇造假文章誹謗法輪功,為中共的迫害塗脂抹粉,文章報導內容完全歪曲真正的事實。文中人物陳勵,現居住在芬蘭,站出來向各界披露事實真相:

我將依法追究《深圳特區報》的造假行為。真實的情況是從一九九九年,中共當局對法輪功開始系統的迫害,我作為一個法輪功修煉者,被剝奪了一個人、一個在校學生所能擁有的一切,從肉體到精神,我遭受了殘酷的迫害。

我叫陳勵,女,出生於中國廣東省湛江市。一九九六年我考上了廣東省汕頭大學藝術學院美術設計系面向環境藝術專業。時值法輪大法廣傳中華大地,「真、善、忍」法理普照人間。法輪大法不但健身效果神奇,修煉者還可以提升道德,所以深深地吸引了我,很快我就成為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

修煉法輪功以後,我身心發生了很多變化。學習努力,熱心助人,年年拿獎學金,德育評滿分,是老師同學公認的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與江氏集團相互利用,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這時的我還未讀完大四,由於堅持信仰「真善忍」,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多次被非法判刑和勞教……

學業未果 慘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底我與同校一年級研究生鄧暉去北京,上訪無門,十二月六日我們就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當場被抓,被劫持到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在東城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我被女管教和在押犯人殘忍的毒打,致鼻孔出血,還遭到戴「豬頭」、手銬等酷刑,後轉到北京市公安局七處看守所,二十多天後又將我轉回東城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三日我被以「非法示威」的罪名,被北京市東城區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同年三月份我和鄧暉被轉到北京監獄的窗口──罪犯遣送站(據說江澤民曾來過,並揚言對法輪功絕不能手軟,打死法輪功學員算自殺)。在那兒,警察強迫我每天十幾個小時做奴工。

平日裏要在獄警面前蹲下「認罪」,不就範就讓犯人強行將我壓倒在地。我若煉功,獄警就讓犯人用手掌寬的黑布條將我全身捆綁起來,用腳踩住我頭髮,一把把揪我的頭髮,我一動,他們馬上就對我拳打腳踢。

從此,我失去人身自由,學業也不能繼續,在不同形式的監牢遭受著殘酷迫害。

「腳鐐生涯」暗無天日

二零零零年四月八日,我和鄧暉被劫持到廣東省韶關監獄。監獄獄警強迫我在她們面前蹲下「認罪」,因為我沒犯罪,沒有罪,我不認罪。獄警就多次用高壓電棍電擊我。有一天早上我在監倉裏煉功,包夾馬上報告。獄警要給我上手銬,話音剛落,立時天空電閃雷鳴,大雨傾盆,幾分鐘內水湧進監倉,犯人們趕著搶險,手銬之事作罷。我再煉功,被用手銬銬在廁所的鐵窗上示眾。

三天三夜後監獄讓我寫認識, 我寫了篇修煉後身心受益的文章,獄方大怒,命令犯人拿來十幾斤重的腳鐐,問我還煉不煉功,我答「煉!」。十幾斤重的腳鐐戴著在我的腳上。年輕的我每天洗澡、上廁所,去工房回監倉,戴著腳鐐「喀碴喀碴」的走過,成為韶關監獄一道悲壯的風景線。

那些犯人以為我是殺人犯,好奇地詢問,我回答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惡警怕更多的犯人知道法輪功的真相,不許任何人和我說話,十幾斤重的腳鐐我戴了三個多月,腳跟被磨爛,嚴冬刺骨的冰水一碰上讓我疼痛無比……

渴望復學 上當受騙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本應在汕頭大學完成學業。但我不放棄信仰,完成學業的權利被剝奪。中共配合監獄把我同宿舍的三名同學找來,以「復學」為誘餌,欺騙說,只要我「轉化」就可以保留我的學籍。我沒有動心,獄方就繼續迫害我。

二零零零年嚴冬季節,我又被轉至武漢女子監獄「轉化」,不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等「三書」不讓睡覺,並揚言給我加刑,高壓恐怖使我精神高度緊張,幾近崩潰。在巨大壓力下,我在痛苦中違心地「轉化」。我內心經歷了多少掙扎,感到無比的絕望。

逝去的日子 不堪回憶

我出獄後,當局並沒有讓我復學,當地「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讓我天天上派出所報到,我不堪這種形同坐牢的日子,只好離家出走,從此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後來因為講真相,又兩次被關押進廣東省三水婦女教養所,還被關押過湛江和三水法制教育所。

在這些關押過我的地方我受盡了各種各樣的酷刑折磨,如上「飛機」(一種十字架酷刑),關「黑房子」,不讓大小便。

我一個年輕女大學生,被逼到何種程度,在眾人面前解便,還被扒光衣服,這是甚麼樣的人權侵犯。令人心碎的回憶不堪回首……

不讓睡覺,既不讓坐也不讓站,強迫蹲著,七天七夜啊……我遭受了人所想不到的恥辱與迫害,肉體與精神遭盡摧殘,尊嚴與人格被肆意踐踏。

我是廣東省最早因修煉法輪功被判刑的女大學生,我在監獄中遭受的殘酷迫害,遠遠不止這些,它也足以證實《深圳特區報》報導內容完全違背事實。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製造天安門自焚假案,欺騙世人。《深圳特區報》作為一個媒體淪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工具,背離媒體宗旨,以報導假新聞,誣陷法輪功及修煉者,其責必究,其罪必負。(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文/陳勵)

五、感動世人

迫害發生後,法輪功學員持續不斷的上訪、請願、講真相,有力地破除了中共炮製的彌天大謊,困境中的大法修煉者的風采感化了許多與他們有所接觸的世人。

深圳法輪功學員喻暉,在被劫持於福田看守所期間,寫了篇《申訴詞》,沒有對蒙受冤屈的抱怨,而是一片拳拳勸善之心。

這種現象普遍發生著。在九集電視紀錄片《我們告訴未來》中,也有一個類似的片段,曾被關押在深圳福田看守所的趙女士說:

開始,監獄裏面的犯人也都以為法輪功學員一個個都像中央電視台描述的那樣。所以他們對法輪功學員也是,打啊。而且他們自己跟我們講說打的時候,那個地上的血啊,是用一桶一桶的水來衝,都衝不掉的。還有我記得當時的天氣非常的冷。我們監獄旁邊的一個小的天井這樣的地方,那平時在那裏洗碗、打掃,那個場地都是濕的。但是(法輪功學員)喻輝呢,她就光著腳,在那零下多少度的情況下,用毛巾把地一點一點地吸乾。因為這樣吸乾了以後大家可以坐在那裏吃飯。那很多像喻輝這樣的學員,在監獄中,到我去的時候已經關過有20個了。慢慢地就覺得說,那裏的犯人對法輪功都有了一個正確的了解。包括監獄的倉頭大姐都說以後要用真善忍來管理倉房。

人性、良知、善念的不可扼殺,註定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失敗的必然結局。

附錄:一九九九年、二零零零年深圳部份遭綁架法輪功學員

1 熊淑萍(女,原籍湖北,1999年7月去北京信訪辦的途中被深圳火車站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十五天,2000年7月在北京又遭綁架,2003年遭非法勞教3年)

2 劉燕詩(1999年7月去北京信訪辦的途中被深圳火車站派出所綁架)

3 任金煥(女,湖北房縣人,深圳工作,迫害後被開除公職,1999年9月20日進京上訪遭綁架,2000年再次上訪遭綁架,在北京被迫害致死)

4 李建輝(男,原深圳宏達實業有限公司經理,1999年9月底又遭綁架,誣判4年)

5 鄧輝(女,住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布吉鎮吉信大廈B座21樓A房,1999年10月和1999年12月去北京分別遭龍崗區橫崗看守所治安管理拘留15天;2000年5月又繼續去北京上訪在廣州火車站被綁架,非法勞教2年;2002年5月18日遭綁架非法勞教3年; 2009年4月19日又遭綁架,誣判3年)

6 杜靜(女,約1971年生,廣西大學畢業,深圳工作,1999年10月北京上訪遭綁架,非法遣返原籍南寧市,2001年再次赴京上訪非法勞教1年半)

7 楊舜華(女,深圳市園林科研所退休職工,1999年10月進京上訪在綁架,2000年10月再遭綁架,非法勞教3年,在廣東省三水婦教所遭迫害)

8 鄺森洽(男,1999年10月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1年,劫入唐山開平勞教所迫害,2001年來到香港,妻子張麗紅多次遭綁架)

9 柳濤(1999年8月從印度出差回國所帶回資料全被沒收,去北京上訪、出外煉功,被拘留三次,1999年11月非法勞教3年)

10 李尉軍(男,家住蛇口,99年9月中旬在外煉功遭水灣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多次遭綁架)

11 趙美玉(女,戶籍廣東惠州市,時年23歲,1999年10月底去北京上訪遭綁架,非法勞教1年6個月)

12 宋平(女,時年約40歲,深圳福田區人,1999年遭誣判1年6個月,在廣東省韶關監獄受盡折磨,2001年6月在南京再遭綁架,誣判5年)

13 陳金樹(香港,1999年12月11日在深圳開法會,被吊銷回鄉證、驅逐出境)

14 陳太太(香港,1999年12月11日在深圳開法會,被吊銷回鄉證、驅逐出境)

15 一加拿大Concordia大學學生(男,1999年12月回國遭深圳海關非法扣押、審問,所帶法輪功書籍和資料被非法沒收)

16 竹學業(1999年12月18日從深圳入關時遭綁架)

17 封莉莉(女,美國生物科學家,1999年12月15日在深圳被綁架,拘留十三天)

18 趙晨(女,41歲,美國電子公司經理,1999年12月15日在深圳被綁架,拘留十三天)

19 黃雲(男,49歲,美國軟件工程師,1999年12月15日在深圳被綁架,拘留十三天)

20 高珊珊(女,39歲,吉林長春人,旅日法輪功學員,1999年12月參加香港法會途中被深圳海關非法扣留、盤查、照相、搜身,被錄入黑名單,無法回國)

21 馬淑華(旅日法輪功學員,1999年12月參加香港法會途中被深圳海關非法扣留,被錄入黑名單,護照的入境戳上被加蓋上了「註銷」戳,無法回國)

22 陳雪娟(女,旅日法輪功學員,1999年12月參加香港法會途中被深圳海關非法扣留,被錄入黑名單,護照延期遭拒)

23 盧勇(男,旅日法輪功學員,1999年12月參加香港法會期間遭深圳海關遭非法扣押,錄入黑名單,護照不予更新)

24 劉濤(2000年元旦去北京講真相遭綁架,非法勞教3年)

25 李遠強(2000年元旦去北京上訪時和2000年12月去北京講真相遭綁架)

26 饒芳(女,2000年黃曆新年前在家遭綁架)

27 陳麗雪(女,2000年1月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遭綁架,非法拘留15天)

28 高新(2000年1月到學員家串門時因身上帶有真相資料遭綁架,劫入寶安拘留所)

29 周愛新(2000年初在公園煉功遭綁架,劫入福田看守所)

30 王少娜(女,李尉軍之妻,2000年2月兩人進京上訪的途中遭綁架,被強行墮胎,多次遭綁架)

31 黃線(2000年2月16日在龍崗看守所被非法刑拘)

32 周克龍(2000年2月16日在龍崗看守所被非法刑拘)

33 鄭宇燕(女,原深圳糧食儲備局黨委辦主任,1999年10月後多次遭綁架,2000年2月與法輪功學員在餐廳聚餐時遭綁架)

34 喻輝(女,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獄中2篇文章明慧網發表後,失蹤)

35 周勝(香港,2000年3月5日在深圳遭綁架)

36 章旭(男,一家金融公司的副總經理,2000年3月10日因被懷疑向明慧網發了喻輝2篇文章,遭福田看守所劫持)

37 趙衍科(2000年3月20日被懷疑向明慧網發文章遭綁架,多次遭綁架)

38 謝耐勇(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39 許中華(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40 王瑤清(音)(女,香港,2000年3月在深圳遭綁架,11月4日被釋後發現其在深圳的房產已被法院非法拍賣)

41 王麗雲(女,40歲,深圳市中信銀行工作,2000年3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非法開除,其後幾次遭綁架,2001年8月6日被迫害傷重不治含冤去世)

42 戴英 (女,李建輝之妻,歷遭綁架、誣判、非法勞教等等迫害)

43 熊國倫(男,湖北紅安人,2000年4月從深圳進京上訪遭綁架)

44 葉微(女,1967年生,公司文員,2000年4月24日在深圳機場遭綁架)

45 王寧靜(譯音,女,2000年5月8日遭綁架,因絕食遭到福田區看守所同倉其他犯人毒打,渾身傷痕累累)

46 展芳(2000年5月11日在北京被綁架至天安門派出所)

47 楊敏(2000年5月11日在北京被綁架至天安門派出所)

48 紀曉春(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49 彭功惠(女,章旭之妻,2000年5月去北京上訪遭綁架,2000年7月2日上午在遭綁架,非法勞教)

50 張女士(醫生,50多歲,2000年5月25日在深圳市園嶺小區煉功遭綁架,劫入福田區看守所)

51 郭義群(男,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遭綁架,劫入福田區看守所)

52 陳燕(女,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遭綁架,劫入福田區看守所)

53 金梅(女,時年36歲,深圳市羅湖區人,2000年5月被非法勞教1年)

54 王慧華(別名劉英,湖北黃石人,湖北省省勞模,2000年5月在深圳探親遭綁架,非法拘留7天)

55 呂朝暉(深圳市能達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2000年6月7日進京上訪被關押在南山看守所,因拒絕寫悔過書,治安拘留15日之後轉為刑事拘留)

56 詹先(2000年6月12日下午,在南頭一甲街詹先家中遭綁架,非法關押91天)

57 周志蓉(2000年6月12日下午,在南頭一甲街詹先家中遭綁架)

58 詹欽(2000年6月12日下午,在南頭一甲街詹先家中遭綁架,被非法遣送)

59 劉喜峰(2000年6月12日下午,在南頭一甲街詹先家中遭綁架)

60 張曉東(2000年6月12日下午,在南頭一甲街詹先家中遭綁架)

61 鐘平(2000年6月12日下午,在南頭一甲街詹先家中遭綁架,非法勞教3年)

62 鄔海勇(2000年6月12日下午,在南頭一甲街詹先家中遭綁架)

63 張意珍(江西籍,被綁架遣送)

64 徐謝恰(河南籍,被綁架遣送)

65 王進鋒(2000年6月16日,在南山區華僑城光僑街12棟304房間遭綁架)

66 王小環(2000年6月16日,在南山區華僑城光僑街12棟304房間遭綁架,多次遭綁架)

67 胡靜(2000年6月16日,在南山區華僑城光僑街12棟304房間遭綁架)

68 鐘揚(2000年6月16日,在南山區華僑城光僑街12棟304房間遭綁架)

69 馬玉芳(2000年6月20日在華僑城自己開辦的托兒所上課時遭綁架)

70 曾映霞(2000年6月20日在華僑城自己開辦的托兒所上課時遭綁架)

71 葉燕輝(23歲,2000年6月20日在華僑城家中遭綁架,被南山看守所非法關押達83天,2000年10月5日進京上訪在深圳火車站)

72 沈小鳳(女,丈夫在香港工作,隻身帶一個四歲的女兒,2000年6月21日帶女兒到深圳清水河朋友家玩遭綁架,被非法關押64天)

73 何賓(深圳市蕖華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2000年6月25日遭綁架)

74 溫燕(深圳市蕖華實業有限公司人事部經理,2000年6月25日遭綁架)

75 李樹強(男,2000年6月25日在家遭綁架,劫進蛇口看守所,非法關押達45天)

76 趙李力(女,李樹強之妻,2000年6月25日在家遭綁架,劫進蛇口看守所,非法關押50多天)

77 周世宇(男, 2000年6月25日在家遭綁架,劫進蛇口看守所)

78 李江(女,周世宇之妻,2000年6月25日在家遭綁架,劫進蛇口看守所兩天釋放,7月13日在朋友家中被綁架,遭南山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

79 黃宣銘(2000年6月28日遭綁架,劫入福田看守所)

80 張麗潔(2000年6月30日在太子山莊家中遭綁架,關到蛇口看守所)

81 余開平(2000年6月底在上班時遭綁架,關在南山看守所,9月釋放)

82 李金榮(2000年6月、2000年12月上旬分布遭綁架)

83 陳南(男,時年約45歲,2000年夏遭綁架,非法勞教3年,劫入廣東省三水勞教所)

84 黎衛(男,時年約35歲,原深圳機場警察,公安戰線「十佳青年」之一,2000年進京講真相遭綁架)

85 姚丹,一個漂亮而又水靈靈的未婚姑娘,迫害發生後,參與大量的講真相,協助建立資料點,後來被抓捕關押、更可惡的是邪黨匪徒們下流地把她和幾個女學員扒光衣服,扔進男牢房,加以慘無人道的邪惡迫害。她姐姐姚麗和她們全家都修煉,遭到嚴重的迫害。

86 趙海寧

87 陶晴娟(2000年7月2日下班回家遭綁架,劫入布吉看守所)

88 金興旺(2000年7月2日遭綁架,非法勞教2年)

89 成愛央(2000年7月2日遭綁架,非法勞教2年)

90 江小文(2000年7月2日遭綁架)

91 許初花(2000年7月2日上午遭福田區公安分局「610」從家中綁架)

92 李洪玉(女,去照看被綁架的金興旺夫婦的9歲小孩,被公安知道後遭綁架)

93 周志蓉(南山區醫院退休醫生,2000年7月3日在私人診所上班時遭綁架,非法關押48天)

94 白簫英(南山區珠光小學退休教師,2000年7月3日在家遭綁架,8月9日獲釋)

95 趙燕妮(南山區珠光小學教師,2000年7月6日,準備去北京接兒子回深圳過暑假,臨行前被南山公安分局綁架,送南山看守所拘留15天)

96 仉潔瓊(女,2000年7月11日在家被南山區媽灣派出所綁架,多次遭綁架)

97 唐海明(畫家,7月19日正在給學生們上美術課遭綁架)

98 劉強(家住南山區桃源村,2000年7月21日在某幼兒園上班時遭綁架,非法關押20多天)

99 張美興(家住南山區桃源村,2000年7月21日和9月分別遭綁架)

100 張慶豐(家住南山區大陸莊園,2000年7月21日公安到其家中抓人,他逃往外地,從此流離失所)

101 李寧(2000年7月25日晚被公安以查戶口的名義帶走)

102 劉開封(2000年7月25日晚被公安以查戶口的名義帶走)

103 溫華生(2000年7月25日晚被公安以查戶口的名義帶走)

104 張玉科(男,原中國水利水電第一工程局財務處副處長,總會計師,2000年在深圳的重點工程工作,遭綁架,劫回長春)

105 黎富林(男,2000年10月遭綁架,誣判7年)

106 周磊(男,2000年10月遭綁架,誣判12年)

107 何堅(男,碩士,原深圳康佳電子有限公司員工,2000年10月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橫幅遭綁架)

108 莊文舒(男,碩士,公務員,2000年5月和10月分別遭綁架,誣判7年)

109 晁昊(男,2000年10月遭綁架,誣判10年)

110 李震民(男,2000年10月遭綁架,誣判10年)

111 劉雪飛(2000年10月遭綁架)

112 增密禪(2000年10月遭綁架)

113 方金茹(2000年10月遭綁架)

114 劉謙(2000年10月遭綁架)

115 石阿姨(時年約50歲,因給劉謙送衣服遭綁架)

116 王輝(女,多次遭綁架,遭南山看守所劫持)

117 於連(2000年11月3日在深圳市雄鷹大廈工地籌建辦公室遭綁架,誣判12年)

118 劉金鈴(原招遠市人,在深圳某運輸公司工作,因參與調查趙金華死亡案件並將資料向海外透露,2000年11月5日在深圳遭綁架)

119 黃希豔(女,2000年11月7日在順德發真相遭綁架,非法勞教1年)

120 楊小蘭(女,四川人,港人之妻,多次遭綁架,2000年11月7日在順德發真相遭綁架,非法勞教2年)

121 饒麗聰(女,2000年11月7日在順德發真相遭綁架,非法勞教2年)

122 王紅軍(2000年11月7日在順德發真相遭綁架,非法勞教2年)

123 石金華(女,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人,2000年11月住深圳兒子家,在深圳科技園發資料遭綁架,遭綁架10多次)

124 何智蘭(2000年11月中旬在坂田地區散發真相資料遭綁架)

125 楊筱燕(2000年11月在南山區發放真相資料時遭綁架,非法勞教)

126 鄒秀玉(2000年12月底進京上訪遭綁架,非法勞教3年)

127 柯朗生(廣東茂名人,2000年12月19日在深圳遭綁架)

128 嚴鳳翠(女,58歲,湖南省邵陽市城步縣教育局職工,2000年12月28日在深圳遭綁架,先後遭邵陽市精神病醫院、長沙精神病院、株洲白馬壟勞教所等摧殘,2006年8月13日含冤去世)

129 周素文(2000年12月參加集體學法遭綁架,同時被抓的有40多人)

130 甘麗蓉(女,50多歲,深圳市寶安區,從事財務管理工作,2000年12月進京上訪遭綁架)

131 王振勇(男,時年30歲,心理學博士,西南師範大學大學副教授,2000年在深圳遭綁架)

132 鐘揚(女,時年不到30歲,在甘肅遭綁架,誣判12年,劫入廣東省韶關監獄迫害)

133 王星雲(男,鐘揚之夫,新疆戶籍,遭誣判8年,劫入新疆烏魯木齊第5監獄)

134 李雪松(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35 簡鳳瓊(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36 劉天書(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37 方今如(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38 李海蓮(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39 王淑玲(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0 張福英(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1 葉會榮(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2 邱春玲(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3 周雪菲(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4 鄧運平(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5 杜玉華(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6 廖努力(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7 鄧其鳳(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8 賀俊煒(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149 車文武(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2000年底被非法勞教)

(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