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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技術人才魏翔和張建平面臨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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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省杭州市南方水泥公司礦山管理業務負責人魏翔和生產技術部副總經理張建平,於2010年11月28日被中共非法抓捕,在2011年6月14日的非法庭審中,所謂的「法官」張琦非法判魏翔5年、張建平4年。

魏翔和張建平當即提出二審上訴,律師在二審辯護詞中為當事人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並呼籲法官、檢察官們尊重憲法和法律、尊重他人的自由與尊嚴。

一、事件回顧

魏翔是浙江省杭州市南方水泥公司的技術工程師,礦山管理業務負責人。分管二十多家礦山。

張建平是浙江省杭州市南方水泥公司生產技術部副總經理、南方水泥礦山專業委員會主任。

2010年11月28日,魏翔和張建平在杭州市西湖風景名勝區的南山路倚水居附近,被中共操控的執勤人員非法抓捕,關到西湖風景名勝區公安分局。警察並非法查抄了他們的住處,後又搶走單位的打印機及電腦若干。

2010年11月29日,他們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國保大隊的王冬竹送進杭州市看守所關押。

2010年12月31日,被杭州市西湖檢察院非法下了「逮捕通知書」。

2011年2月28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局長陳健向西湖區人民檢察院遞交了非法起訴意見書。

2011年4月13日,被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的孫軍、蘇永達非法起訴。

2011年4月14日,被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非法立案。

一審簡述:

2011年6月14日,天下著雨,法輪功學員魏翔和張建平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內──2121法庭被非法庭審。

審判長 張琦(女),書記員 朱虹(女),公訴人:孫軍 蘇永達(不知何故均未出席,由一不知名男子代替)

下面坐滿了公檢法的人員。法警、輔警站立兩旁。讓關掉手機,不讓錄音錄像。不讓說話。一經發現立即拘留。

由於下雨,法輪功學員魏翔和張建平近10點才被帶到法庭,被戴著手銬、腳銬,穿著拖鞋,分別被警察非法押著。

王雅軍律師在庭上堅持做法輪功合法辯護,雖被打斷幾次,但不為其所動,運用法律駁斥公訴人的違法,正面闡述了修煉者無罪,法輪功沒有組織、法輪功不是×教等觀點。公訴人(構陷方)由開始的囂張轉為語無倫次。

法輪功學員當庭揭露邪惡,證實大法好。嚴正聲明法輪功不是×教。

當時,到場旁聽的還有許多公檢法人員,聽了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後,有的還表示出同情,有的說講得好。

法官張琦藐視法律,踐踏司法的尊嚴,公然違法宣判:魏翔5年、張建平4年。法輪功學員魏翔和張建平當即提出二審上訴。

目前二審情況

目前,杭州市中級法院二審由高強、錢曉明、壽俊峰組成。他們迫於壓力,暫時不同意開庭庭審,要求謝燕益律師遞交辯護詞。謝律師在辯護詞中呼籲法官、檢察官們:「對待法輪功問題採取和解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是大勢所趨,違背歷史潮流將會付出更大的政治代價!」 律師從天理、人性良知、法律應該維護正義等多層面、多角度辯護信仰合法,提供當事人無罪的有力證據。

律師並站在法官的角度,真心為對方著想,希望其勇敢的作出正義裁定,不背歷史債務,不作替罪羊,選擇美好未來。

他說:「本辯護人堅信,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它是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的。學會尊重信仰者的信仰自由,對待法輪功問題採取和解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是大勢所趨,違背歷史潮流將會付出更大的政治代價!」

他進一步忠告:今天我們在這裏獲知本案的案情,每個人的觀點、所有案卷不僅是法律的證據,更是歷史的證據,它們無不折射出在我們這個時代每一個人身上的人性與人心。法國大作家雨果曾說:「面對罪惡,如果你不說不,你就是同謀」。法國著名哲學家薩特說過:「在黑暗的時代不反抗就意味著同謀。」激烈的薩特認為,當別人承受不義、迫害與暴力,一個人如果旁觀而不予抗議,那就是罪人。今天,我們的司法工作人員在面臨辦案選擇的時候,如果我們能夠有所選擇卻無所作為,意圖將一切責任推到體制原由上去,那其實就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當明天回頭看時,我們或許就會為自己的懦弱、自私、短淺而感到羞恥和悔恨!

我們都有自己的妻兒、父母,當我們的親人僅僅因為信仰問題就遭受殘酷迫害、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甚至死於非命,我們自己將如何面對?漠視一個生命的黯然逝去、漠視他人的自由被非法剝奪 ,以沉默面對社會所處的不幸?只要有一個人被奴役,所有人都不自由!大家都知道,國家機器無意識,少數人的意識並不能真正代表國家機器,但一個國家卻可以有意識,它正來自於我們每一個人的意識和行動,如果我們每個人勇於堅守原則,敢於對一些錯誤觀念、錯誤行為作鬥爭,那麼我們的國家就會具備一個良好的意識。現在,讓我們真誠面對眼前的這位同胞、真誠面對自己的內心,尊重憲法和法律、尊重他人的自由與尊嚴,承擔起歷史責任,勇於直面現實和自己的良知,作出一個正義的判決,它也終將會被歷史判決!

忠告法官

希望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們,遵守自己良心對法律的承諾:「善良之心是最好的法律」(在網站上公開陳列的書法大字),維護法律的尊嚴、正義。不被強權及邪惡勢力操控。糾正以前的錯誤,不替別有用心的小人背歷史債務!

希望國際社會、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予以關注,正義要求無條件放人!社會需要他們、家庭需要他們、單位需要他們。希望他們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中來。


杭州市中級法院聯繫電話與地址
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號(錢塘江北岸,錢江三橋、四橋之間)郵編:3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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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監庭內勤 0571─8739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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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組 0571-87393305
研究室 0571-87393277
司法行裝處 0571-87393038
辦公室 0571-87393366
總機057185106667
郵件:hzcourt@sinacom

其他相關人員:
翁鋼糧院長 王治建副院長

張波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正軍、張波、李國標、徐丹、徐毅翀、瞿靜、呂健、聶慶、吳宇龍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高強、錢曉明、壽俊峰

朱為平副庭長以及張莉軍、沈斐兩位審判長

池海江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毛志軍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徐彥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張巧薇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洪聲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邵永吉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朱任龍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劉舒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張政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梁以東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易飛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庭庭長

楊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

陳穎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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