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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次被非法勞教 張荊州又被枉判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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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荊州市曾被非法勞教兩次的法輪功學員張荊州,二零一一年六月中旬,又被中共武漢市洪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

這是中共又一起打著法律的幌子,幹著踐踏憲法、法律、人權的勾當,迫害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善良的民眾的案例。

張荊州,男,一九五九年生,湖北荊州市人。曾在武鋼集團運輸部門工作過,在宜昌市謀生過,認識他的人都覺得他人誠實、可靠,很相信他。然而在中共長達十二年滅絕人性的迫害中,他堅持修煉法輪功先後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非法拘禁、兩次非法勞教共三年半,遭受強制洗腦等精神摧殘。 種種迫害致使妻子與其離婚,家庭破裂。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凌晨,法輪功學員張荊州踐行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言論自由的權利,在武漢市東西湖區法院院牆上噴寫「天滅中共」等標語時,卻被附近蹲坑的中共便衣警察綁架。

張荊州遭綁架後,被非法拘留時遭到中共警察連續吊銬毆打幾天幾夜、不讓睡覺的酷刑折磨。刑訊逼供,在中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屬於違法行為,其證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的。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家中八旬老母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不辭艱辛,從荊州乘車顛簸數百里,冒雪趕往省城武漢,想探視自己的小兒子張荊州,卻遭到中共警察的拒絕。

直至五月三十一日所謂中共法院開庭,家中沒有得到任何法律文書和書面通知,更沒有接到應履行的請律師辯護的法律程序的書面或口頭通知;致使在法庭上張荊州沒有辯護律師,沒有家屬旁聽。所謂的公開庭審,實為中共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的暗箱操作。張荊州在法庭上說,為了得到所謂的「證據」,東西湖分局警察將他連續吊銬毆打了幾天幾夜。法官卻置若罔聞,仍枉判張荊州五年半。

事情過去幾個月了,到現在家人沒有收到任何判決書等法律文書。張荊州現關押何處?家人一概不知。一個活生生的人在中共的暴政下,好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消失了。

同時被冤判的還有湖北咸寧市法輪功學員劉社紅四年,武漢武昌區的法輪功學員歐陽海文、彭亮,分別四年和三年。

中共這樣不遺餘力、不計後果地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必遭天譴。當神州大地的明白大眾,今天在買鞭炮放鞭炮相慶迫害法輪功元凶江鬼滅亡的時候,人們相信天滅中共的時刻還會遠嗎?請抓住這最後稍縱即逝的機遇,選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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