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同胞:
您好!
相信您也很關注動車慘案,相信您也對在搜救和處理善後問題過程中一些官員的做法不齒。可是您是否了解,在你我身邊也存在著類似的行為?
請看一組來自明慧網的報導: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六日】報導: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李玉臻今年三月遭綁架,中共膠州公檢法人員互相勾結,欲對李玉臻非法判刑。家人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六一零」其頭目竟威脅:請律師辯護就重判。
李玉臻,六十八歲,原山東青島炭黑廠職工,因為學煉法輪功於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青島膠州警察綁架到膠州看守所,在那裏遭受非人的折磨。一個月後,他的家屬又接到了膠州公安局發來的「逮捕通知書」,要對李玉臻非法判刑。
兒女們為還其父清白,幾經努力,從千里外的北京請來一位敢為真理仗義而言的正義律師來為自己的父親出庭作辯護。膠州「六一零」得知後,極力阻撓、威脅和刁難李玉臻的家人和律師。
開始,膠州「六一零」頭目薛玉斌直接給李玉臻的大兒媳婦打電話說:「聽說你們還從北京請來了律師為你爸做辯護?你們這不是在與××黨對著幹嗎?你們趕快(把律師)退了,不退的話,就給你們爸爸做重判!等著瞧吧,有你們好看的!」
自己的父親是被誣陷的,他沒有罪,怎麼能不讓辯護呢?就這樣,李玉臻的二兒子李敏以自己的身份給北京律師簽署了委託書。可是當北京正義律師接受了家人的委託,要去膠州看守所接見李玉臻的時候,看守所拒不讓見,說必須有當地律師陪同和兩名武警跟隨,才能讓見。這是哪家的法律規定呀?這不是故意刁難嗎?
北京律師只好去膠州多家律師事務所去尋找膠州當地律師做陪同,可是卻沒有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敢出面陪同。他們有的說:我們也無能為力,幫不了這個忙;有的說:我們還得生存呀,只要一參與,我們的飯碗就砸了;有的悄悄告訴說:上邊(司法局)已經通知了,不准當地律師參與法輪功案子,誰參與了,就吊銷律師執照。那天,北京律師跑遍了膠州法院、檢察院、律師所和市委市府信訪辦,碰到的盡是冷眼、冷臉和刁難。
……
另據【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報導:青島膠州市法輪功學員李玉臻、宋永戰、宋桂蘭等四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批捕。宋永戰、李玉臻的家屬為他們請了辯護律師李律師和董律師。律師想面見當事人卻被檢察院人員百般刁難。
兩位律師得知案子已經公訴到法院之後,便風塵僕僕趕到膠州。五月二十六日,律師和家屬到檢察院找到公訴案子的檢察官鄺×(音)要求會見當事人,鄺×(音)竟然說:「必須有司法局的批條才能見當事人。」律師非常氣憤,因為律師會見當事人是《刑事訴訟法》允許的,根本不需要司法局的批條。針對鄺×(音)的濫用職權,董律師午飯也沒吃,堅決要等著鄺×(音)評個理。檢察官鄺×(音)自知心虛便躲了起來,一直到下午兩點也沒見到他。因為第二天有案子要開庭自己要參與辯護,董律師只好搭上了回程的列車。
五月二十七日早八點半,李律師約了一位外地律師一同去看守所要求會見宋永戰。看守所警察竟然說宋永戰沒有請律師,讓律師去找檢察官,說是檢察官告訴他們的。律師知道了是鄺×(音)在從中作梗,於是又約了宋永戰的妻子去了檢察院,但沒有見到鄺×(音)。檢察院裏面的人說鄺×(音)去法院開庭了。於是律師和家屬又趕到法院,結果法院根本就沒有開庭的。當律師和家屬從法院趕回檢察院的時候,還是被告知鄺×(音)不在,他辦公室的電話也無人接聽。在奔波了將近一天都毫無進展的情況下,律師和家屬來到了信訪辦上訪。信訪辦的接待人員在聽了律師的陳述後,告知這個案子不予受理,讓直接去檢察院和法院。律師和家屬說我們去了不管用才來的,你們的服務條款上也寫著讓信訪部門轉到相關機構的。信訪的人說:就是不給辦,就把律師和家屬打發了。
堂堂的檢察院檢察官,竟然一次次欺騙律師和家屬,不禁讓人問一聲:鄺×(音),你東躲西藏究竟為甚麼?你到底在害怕甚麼?
另外,鄺×(音)還多次恐嚇質問家屬,無理審問宋永戰的妻子,讓她回答是誰請的律師?律師是哪兒的?給了多少律師費?一副咄咄逼人的氣勢。宋永戰的妻子本來就是個很本份的老實人,加上宋永戰被綁架已給她造成了巨大精神打擊,當時頭暈目眩語無倫次起來。鄺×(音)根本不管家屬的感受,幾次三番的逼問家屬,給家屬造成嚴重的心理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可是膠州市檢察院檢察官鄺×(音)公然違反《中國刑事訴訟法》,告知「律師會見必須有司法局的批條」,並偽造事實告訴看守所警察當事人沒有請律師,唆使看守警察拒絕律師會見;還恐嚇質問家屬請律師等事。
還有來自【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的報導:山東青島膠州市洋河鎮大莊村法輪功學員王桂香,於今年二月十八日向別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被膠州「六一零」、洋河派出所人員綁架、關押近五個月。期間膠州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實在沒有誣判的藉口,未作出裁決。但青島膠州「六一零」仍拒釋放王桂香。
膠州邪黨公檢法相關人員對王桂香秘密開庭的過程充滿陰謀。膠州法院原定五月二十五日對王桂香非法開庭,後因北京正義律師要為王桂香做無罪辯護,膠州「六一零」和公檢法人員害怕其執法犯法的犯罪行徑被律師揭穿和暴露在法庭上,因而對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時,設置重重阻撓。
洋河鎮派出所警察在膠州「六一零」的指使下,到大莊村給王桂香的丈夫劉世軍等家人施加壓力,晚上把劉世軍強行「請」到派出所恐嚇,逼他放棄請律師的打算,威脅辭掉已被聘請的北京律師,否則就給王桂香重判。
同時,青島大山看守所也以種種藉口阻撓辯護律師與王桂香會面。
膠州檢察院的檢察官匡紅以種種理由和藉口,給辯護律師設置障礙,阻擋辯護律師看閱有關起訴王桂香的案卷材料等。
膠州法院玩弄流氓手法,打電話告訴北京正義律師說王桂香的案子需要延期,延期到甚麼時間再另行通知。結果膠州法院卻在未通知辯護律師參與的情況下,偷偷於六月三日非法開庭。但這次非法開庭在沒有辯護律師辯護的情況下,因證據不足,也未作出甚麼裁決。
膠州「六一零」騎虎難下又不甘失敗,明知無罪他們也不想放人,就又把王桂香拉回青島大山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六月六日,膠州「六一零」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手續的情況下,竟派人把王桂香劫持到濟南女子監獄,想通過拉關係的手段讓濟南女子監獄把人留下,獄方因無正當手續拒絕接收。膠州「六一零」人員百般無奈,只好又把王桂香又關入青島大山看守所。
現王桂香已被非法超期關押整整五個月了。而膠州「六一零」和膠州公檢法相關人員至今仍不放人。
……
看了這些報導,您有何感想?
相信僅從以上報導中您就可看出,那些所謂的執法者們的言行是在嚴重的違法!他們之所以那樣做是因為──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因為到目前為止,中國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及條文能夠作為法輪功違法的依據!
同胞,不知您是否了解法輪功,或許您會疑問為甚麼會出現法輪功呢?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他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修煉法輪大法,只要反覆靜心通讀《轉法輪》,並輔以五套緩慢、優美的煉功動作,真正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心性的提高,短期內就能收到意想不到的益處。大法法理的玄妙與殊勝吸引了眾多向佛者,一些部門也給予大法嘉獎,許多媒體也紛紛報導大法的超常。據統計,從九二年到九九年七二零鎮壓開始前,有一億多民眾修煉法輪功。
然而,正邪不兩立。龐大的法輪功修煉者人數激起了時任總書記的江澤民的妒嫉,於是利用其手中的權力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鎮壓與迫害。
迫害發生後,許多堅定的修煉者為了還大法的清白,為了拯救無辜的世人於危難中,不辭辛苦地講清著真相。許多人清醒了,不再仇視法輪功,有的人開始擔心法輪功修煉者的安危。但因懼於邪黨的淫威,許多好心人開始勸法輪功修煉者:「覺著好自己在家練就行了,別出來說了,中共不容你們啊!小腿別不過大腿,保住自己再說吧。」
事實上,迫害正法修煉者從來都沒有成功過,歷史留下了很多這樣的例子。最典型的一例就是古羅馬暴君尼祿縱火焚燒羅馬城嫁禍基督徒、殘酷迫害基督徒,致使羅馬遭遇四次瘟疫而滅亡。
教訓是深刻的。
中共自建政以來,接二連三的血腥政治運動,鎮反、三反、五反、文革、「六四」鎮壓學生、迫害法輪功等等等等,虐殺了八千多萬無辜的善良人,上天還能容它嗎?
2004年11月大紀元發表的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歷數了中共的罪惡,給中共未蓋棺已定論,道出「天滅中共」的因緣。(希望您能找本仔細看一看,這對您將大有裨益)
同胞,天要滅中共,這就給許許多多加入了其組織的黨團隊們帶來一個嚴重的問題,因為大家在加入其組織是時都曾宣誓過要為其事業奮鬥終生的誓言。「奮鬥終生」不就是要將自己一輩子獻給它嗎?那不就是要與它同存亡嗎?當然,許多人根本沒有為其賣命的想法,也根本就不想與之同流合污殘害善良,那麼怎麼辦呢?
上天慈悲世人,只看人心,只要您認清其邪惡本質,可以登錄大紀元網站,用小名、化名、筆名聲明退出(也有許多人用真名三退)。也可以讓法輪功學員幫您退,如果沒有這些條件,您也可以將聲明寫在人民幣上花出去,或者寫在紙上貼出去,然後找機會上網三退。這樣在天滅中共時您就可保命。
中共迫害法輪功,受害的是廣大群眾,受害更甚者是參與迫害的各級政府官員。因為受邪黨的輿論矇蔽,許多人不明就裏,在無知中隨從了迫害,甚至參與了迫害,然而,宇宙中有個理,無論誰做了甚麼事,都得承受其善果惡果。
不說天懲,單就世間人理來說,迫害法輪功也是要遭懲治的。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中共的執政歷史告訴人們:中共一貫卸磨殺驢,歷次運動結束,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譬如,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 「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家屬得到的是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
其實,某些官員在法輪功的問題上早就留下後路了。一方面,所有的現行法律及條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引用的法律及解釋中都不包含「法輪功」字樣。另一方面,雖然法輪功被當作×教迫害多年,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宣布的十四種邪教名單中也沒有法輪功。個人認為:其「政治」內涵其實就是以公告的形式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路線正式劃清界限。即表明,政府以及公安部從來沒有說法輪功是×教,誰說法輪功是×教,誰打壓法輪功將來誰要自己去承擔責任。
畢竟邪不壓正。在迫害了十幾年之後,今年2月的香港《前哨》雜誌發表了題目為《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的文章。文中提到令江自悔的兩件蠢事為:一是美國轟炸南斯拉夫時,下令中國大使館不能撤退;二就是鎮壓法輪功,把幾千萬群眾推向對立面,為自己平添了上億「敵人」。
無論出於甚麼目的,江澤民都承認了迫害法輪功是大蠢事,(不僅僅是蠢事,更是犯罪)那麼被江獨裁統治矇騙了的人們是不是更應該覺醒了?
如今,江澤民已經死了,而法輪功卻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僅港、澳、台地區就有幾十萬人修煉;印度有八十多所學校的師生修煉法輪功;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榮獲海外各國政府及各界上千項褒獎……事實證明,法輪功是利國利民的、超越民族和國家的高德大法。
「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對在此問題上犯罪者,人人皆可口誅筆伐之。現在,國際組織──追查國際等已經收集了幾萬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罪證。惡首江澤民,至少在十三個國家被控告;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四十多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個國家受到控告。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相信不久的將來,相關罪人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事實上,近幾年來,各級「六一零」人員、公安、警察、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僅在明慧網上公開曝光的已有一萬多例。
俗話說:「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相信任何一個有理智的人都會慎重的思考有關法輪功的事。
同時,我們善意地勸告那些至今還在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希望能好好反思一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古理,從對自己及家人的未來負責的角度出發,趕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同時挽回給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一切損失,將功補過,選擇美好的未來。然而至今仍有人因執著於名利而選擇參與迫害,殊不知名利乃身外之物,性命比當官、發財更重要!況且心正順天才會更有前途!
同胞,請記住: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也正在把這種迫害延伸到其他民眾身上。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自己!其實,現在已經有很多人明白了法輪功的真相,也扭轉了以前的觀念,有的還在暗中保護法輪功學員。
「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未來就在自己手中,願君千萬珍重!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誠心敬念得福報,危難來時可自保。
真誠願您好的法輪功修煉者
香港《前哨》雜誌二零一一年二月刊大陸報導欄目中的頭條文章,揭示了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自認告白,文章題目是《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江澤民自知死期不遠,二零一零年起至少兩次對身邊的人談到,這一輩子做過兩件愚蠢之事:之一是美國轟炸南斯拉夫時,下令中國大使館不能撤退;之二則是迫害法輪功,把幾千萬群眾推向對立面,為自己平添了上億「敵人」。
從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今,江澤民、羅幹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在30多個國家被起訴,聲名狼藉。資料顯示,因對法輪功學員施以群體滅絕、酷刑,和其它反人類犯罪,迄今為止,在美洲、歐洲、澳洲、亞洲等多個國家,中共官員受到起訴的案件達五十多起。在美國,除了中共黨魁江澤民被起訴外,前北京市長劉淇,原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中國科學院「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郭傳傑,原武漢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原吉林省委副書記、甘肅省委書記蘇榮,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六一零辦公室」(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頭目趙志飛等均被起訴,其中劉淇、夏德仁、郭傳傑和趙志飛在缺席審判中被法官認定罪名成立。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凶。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至少3447名法輪功學員被證實遭迫害致死,數十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慘遭酷刑折磨。更有甚者,中共軍隊、公安、司法、醫療系統勾結,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販賣牟利,犯下人類歷史上最慘烈、最邪惡的罪行。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中共搞的一場迫害好人的運動。是江澤民出於妒嫉心、私心與中共互相利用發動的這麼一場沒有人性的殘酷迫害。不明真相者被中共欺騙,仇視法輪功、甚至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給自己種下惡果。
重慶市江津區賈嗣鎮派出所所長周立波,出生於李市鎮黃桷鄉,年四十餘歲,因患皮膚癌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痛苦不堪地死在醫院病床上。據當事醫生講,周臨死時哀叫:「我不再整法輪功了,饒了我……饒了我吧!……」
二零零九年年初,大連市南關嶺監獄組織體檢,一百多名警察參加了體檢,結果檢出各種癌症病患十幾人,有人檢出癌症,當場就嚇癱在那裏。警察們私下議論:怎麼一百多人裏就有十幾個得癌症的?真是奇怪。 其實並不奇怪。全國各地,像大連南關嶺監獄這樣集中患絕症或出事故的情況並不少見。例如,北京海澱區上地派出所,幾年來所內警察接連暴死,人心惶惶,後來該派出所合併到別的派出所了。
這幾年,公安、國安、「六一零」系統人員所謂「因公殉職」和意外死亡率遠遠高於過去,有的年紀輕輕、身強體壯的卻忽得怪病暴死;有的出車禍或蹊蹺地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更多的得了絕症;還有的意外傷殘或者家庭遭遇種種不測……。但是,為了讓這些人死心塌地地為它效命,中共嚴密封鎖消息。儘管如此,各種非正常死亡的消息仍不時傳出,而且出意外的幾乎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比較典型的有: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因乘坐的轎車追尾前車而出嚴重車禍,其他人都安然無恙,只有坐在後排的她卻飛出車外死亡,且死後三天閉不上眼睛。該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輪功很賣力,就在死前一天還親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她的親妹妹都說相信是遭報應了。四年後,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她的丈夫衛春曉(四十五歲)也突發腦溢血死亡。河北涿州市東城坊鎮派出所警察何雪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何雪健毒打並姦污與他母親幾乎同齡的法輪功學員劉季芝,並將劉季芝身上多處打傷,何雪健被判刑八年。
天津市武清區河西務鎮白莊村邪黨書記石玉成,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經常指使村委會人員把法輪功學員救人的真相粘貼全部撕毀。因壞事做的太多遭到了應有的報應。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邪黨生日那天早晨,石玉成突發心臟病猝死於情婦家的洗澡間,成了邪黨的陪葬品。
話說回來,江澤民雖自知迫害法輪功是「蠢事」,不管江澤民或中共出於甚麼目的放出這種信息,這種自認「鎮壓法輪功是蠢事」的說法,對那些還在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和那些上當誤解仇恨法輪功的人,不值得人們去深思和反省嗎!現在你知道為甚麼各級政法委對法輪功的案件只有口頭指示,沒有任何文件了吧?
其實中共在法輪功的問題上早就留下後路了。雖然公安部、政府沒有任何權力給任何宗教下「邪教」 的定義,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還是宣布了十四種宗教為邪教。到目前為止,中共所定義的「邪教」名單中也沒有法輪功(在百度或其它網站中輸入「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就可查到這個名單)。為甚麼呢?就是將來真相大白於天下,正義彰顯的時候,誰參與了迫害誰要承擔責任,誰參與了迫害誰是罪。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無數歷史教訓告訴今天:中共一貫卸磨殺驢,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根據《公務員法》,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而且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
而且「善惡有報」是天理,誰也逃脫不了!近幾年來,各級「六一零」人員、公安、警察、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僅在明慧網上公開曝光的已有一萬多例。指出這些是希望人能夠警醒,引以為戒。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香港亞視率先播出前中共黨魁江澤民死訊,中共邪黨媒體沉寂無聲。一天之後,七月七日,中共喉舌新華社在英文版否認江澤民死訊,但又立即刪除。江澤民或許已死亡,或許靠呼吸機苟延殘喘,然而風雨十二年後的今天,舉世同慶卻從這一刻開始!中土大地,或晨雞初鳴,或日當正午,或華燈璀璨之際,千家爆竹聲此起彼伏……人們慶祝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的死,一來以燃放鞭炮驅江澤民邪氣、盪滌陰霾;二來江澤民惡貫滿盈、報應臨頭。(江死後,除了在人間永遠受到民眾的唾棄,在地獄也將在無休止的痛苦中償還其滔天的罪惡。)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自一九九二年傳出後,其修心重德的要求及其健身奇效,立即引起了廣大民眾的極大興趣,迅速傳遍全國,吸引一億人修煉;現在法輪功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僅港、澳、台地區就有幾十萬人修煉;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榮獲海外各國政府及組織的褒獎與支持議案信函已超過3000項,;法輪功是利國利民的、超越民族和國界的高德大法。
法輪功學員心胸坦蕩,在利益與正義面前,他們選擇了正義;在良心與生死面前,他們選擇了良心。「信仰自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權,誰剝奪公民的信仰,誰就是違反了憲法。現在,追查國際等組織已經收集到幾萬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罪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久的將來,相關罪人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我們善意地勸告那些至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江澤民都承認了迫害法輪功是大蠢事,(不僅是蠢事,是犯罪)難道你還要繼續幹蠢事?繼續犯罪?希望你好好反思一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如果你還對自己及家人的未來負責,那就趕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立功贖罪、將功補過,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自己!現在從新做好還來得及!如今,已經有很多人明白了法輪功的真相,轉變了以前的觀念,有的還在暗中保護法輪功學員。
古語有云:「福禍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未來就在你自己手中,願君千萬珍重!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誠心敬念得福報,危難來時命可保!
董君:
2010年3月,你校王靜老師為撫平學生心頭對法輪功莫名的仇視,善意的將法輪功的實情告訴學生,維護了孩子們的知情權。你竟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誣蔑王老師「走到了全校師生的對立面」,進而停職,幾次勒索工資摺無果的情況下,恐嚇道:「再不交工資摺,養老保險就沒了!」之後夥同財務在王老師的賬戶上做了手腳,停發了王老師的全額工資,後來又以漲工資為由將王老師的工資摺哄騙到手,被王老師識破後暴跳如雷。而且在全校開學典禮上藉此公開誣蔑法輪功,限制師生的言論自由。截止筆者發稿之日,對王老師的迫害仍在繼續。
一個堂堂的小學校長焉能侵犯、踐踏人權到如此地步?你肯定會說:「這是上面的文件精神!」「上面的文件」允許你用違法的手段懲治人?你有沒有法律依據?文件能高於憲法嗎?何況憲法是母法,任何法令法規都不得違憲而立。筆者精通法律,深知法無明文不為罪,法輪功未觸犯中國的任何法律,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沒有任何法規出現「法輪功是×教」這一字樣。2005年公安部公開認定的邪教有14種,名單中根本沒有法輪功(在任何網站可查到這個名單)。誰都知道,江澤民的講話和中共媒體文章不是法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所謂「反邪教辦公室」本身是違法的,猶如當年的「文革」小組,其下場必定是可悲的。法輪功學員身強體健,性格善良,不偷、不搶、不擄、不掠、不嫖、不賭,諸惡不染,做這樣的好人是犯罪嗎?無視法律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法輪功的真相你不知道嗎?一群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十二年來被無端的瘋狂打壓,一億人的正信被如此踐踏,人身遭受著各種方式的迫害,成千上萬的人家破人亡,甚至被活摘器官,等等等等,迫害手段之殘忍讓全球震驚。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曾這樣評價發生在中國的這場迫害:「這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聞所未聞的罪惡!」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在極其艱難的處境中講清著真相,喚醒著自己同胞最後的一點良知。你的良知何在?!
迫害元凶江澤民已被十七個國家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正式控告,他的大小幫兇共二十多人已在三十個國家被控告,涉及的案例多達五十多起。江澤民「搞政治」殺人理所當然,為甚麼還要追究他的罪責?因為對生命的敬重是人類永恆的主題,犯罪就是犯罪,沒有搞不搞政治之分,給法輪功學員扣上「搞政治」的帽子,只是一種迷惑人的手段而已。現在,自上而下各個公檢法機構的中共官員都有人逐漸明白了法輪功真相,有的在以實際行動幫助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可你不但不覺醒,相反還在幹著這種違法的蠢事。可能你已從各種途徑聽說江已於7月6日腦死亡,常言道:「樹倒猢猻散」。樹倒了,有不散的猢猻,是要做甚麼?
根植於古老中華傳統修煉文化的法輪功,於1992年傳出至今,已有20年了。世界各國各級政府及民眾團體給予法輪功的表彰及支持信函超過三千多項,法輪功修煉宇宙特性「真善忍」,對人身心有益,對人類道德回升貢獻卓著,這已是舉世公認的事實。這麼大的事情,能是偶然的嗎?中國人不是講「天意不可違」嗎?任何鎮壓法輪功的妄想都將徹底失敗,任何迫害法輪功的個人必將身敗名裂!任何人想以迫害法輪功撈取政治資本和取得所謂的美好前程,那是永遠達不到的妄念。你今天可以將你朝夕相處十幾年的同事推到對立面,明天若有政治風向,你照樣會將你的任何一位親朋好友、同事、領導推到對立面,按我中華美德,天倫盡喪,必遭唾棄,還想升遷?
如今的中國社會假貨橫行,謊言蓋世,你能說這些現實與我們的教育無關嗎?說真話的老師被迫害,「天安門自焚」偽案中小女孩劉思影的氣管切開四、五天後就能又說又唱,這樣卑鄙無恥的謊言在毒害著一級級一代代純潔的心靈,紙能包住火嗎?許多年後,當這些孩童長大成人,回憶當年他們的小學校長曾怎樣在光天化日下狂呼大呼「法輪功是×教」時,他們會對你的人格作何評價?
中共建政六十年來血債累累,歷次運動迫害死無辜民眾八千萬之多,早已天怒人怨。血債要償還的啊!上天要誅滅它,如果誰是它的成員,就會在天滅中共的大劫難中成為它的陪葬品。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為了讓人們免遭橫禍,在自己被殘酷迫害的情況下還要勸人們退出,為的是讓你逃過這一大劫,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啊!事實上許多有頭腦的中國人早已作出了選擇,每日五、六萬的「三退」人數就是明證。前些天在海內外共慶退出黨、團、隊人數上億時,數字分類表明退出中共黨員的人數已達三千多萬。這不是搞政治。勸退恰恰是讓人退出中共這骯髒的政治集團,不再搞政治。我們遠離的是一個邪惡血腥動輒以「搞政治」為由殘害民眾的西來幽靈。在我華夏兒女選擇未來與新生的關鍵時刻,作為一校之長,你若阻止此善舉,當真相大白後,你能猜想全校師生會對你的所為作何評價?
「追查國際」(全稱「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2003年1月20日成立,協調國際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織和個人。它的
宗旨是:對於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無論走遍天涯海角,無論經過多少年月,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為了即將到來的歷史性審判,追查國際於2009年7月16日向全球發布《全面收集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罪證的公告》,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進行全面追查,收集一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我們的網絡系統遍布全球七十多個國家近三百個城市。
你選擇了甚麼那肯定就代表了你的未來。
董君電話:13993846135
同僚宋小紅:13893890698
新市區610劉建平:
近聞,你們610又在保定建立了一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看到你至今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想與你說幾句。
你在610的位子上迫害法輪功已經十幾年了吧,可以說是罪行累累。今年8月,你又將一名女大法弟子綁架到了洗腦班。法輪功學員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你只是為了一點私利,就被中共利用充當打手來迫害修煉人,你這樣作惡能有好下場嗎?
現在中國老百姓也都知道修煉法輪功的是好人,你們卻在幹著違背天理迫害好人的勾當,你知道老百姓都怎麼看你們嗎?!江城鄉有名的惡棍劉增,就因為他的惡行出名才被選在洗腦班裏充當打手,劉增在你的指示下曾經毒打過多少好人,他手中的電棍就是你們犯罪的證據。你們冠冕堂皇的打著『國家』的旗號,穿著『法律』的外衣辦的洗腦班,勒索了多少好人的血汗錢。你們所做的事在你們的親戚中、鄉鄰里,在你們周圍的人群中,敢堂堂正正的說是正確的嗎?天怒人怨,惡有惡報。
看看你身邊的例子:
趙玉鎖,男,蠡縣人。自任保定市公安局法制處勞教科科長以來,經他申報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不少於五百名。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長張五進帶領趙玉鎖、司機張應華去阜平公安局研究聯合布置非法抓捕阜平、唐縣、曲陽的法輪功學員;中途在無任何其它車輛的情況下,該車突然衝出高速公路,掉進深溝,趙玉鎖、張應華當場死亡,張五進被甩出車外,住進保定二五二醫院。
高碑店市團結路派出所所長耿衛東,自從九九年緊跟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二年任團結路派出所長以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加邪惡。明顯的是,今年六月中共在保定地區統一行動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耿衛東也參與了這次迫害行動。但沒過幾天,他早晨遛彎兒回家剛坐下,就突然覺得頭疼,送醫院經檢查說是大腦主幹破裂,當場死亡,死時四十一歲。
蠡縣看守所所長王新齋,死前任蠡縣公安局紀檢副書記,於二零一一年正月初四和朋友去山東,當走到山東和河北的交界處時他們開的小麵包車突然衝向路邊,當時車上有四人,王新齋坐在後座,只有王新齋當場死亡。
原蠡縣鮑墟鄉派出所所長彭小五,四十歲左右,家住蠡縣城內廣播局南面家屬院。因抓捕大法弟子,省裏為他記了三等功。此人吃喝嫖賭、坑矇拐騙、敲詐勒索,保定來人調查,他正酗酒賭博,故撤銷了他的所長職務,後調到「110」。此人貪圖錢財舉報大法弟子,終遭惡報,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晚十點被大車撞死在永盛大街奔壘德村的十字路口。
周雪峰,男,三十九歲,原高碑店市白溝鎮副書記,「六一零」組長,幾年來多次給鎮派出所和各村街治保主任下達命令,秘密跟蹤、蹲坑,惡告一個法輪功學員賞五百元,二零零六年臘月十五下午,開車行至梁家營路段時,撞車死亡。
雄縣葛各莊2001年洗腦班上擔任副主任的王保國現年42歲,家住雄縣張青口三大隊。在洗腦班上多次毆打大法弟子,有大法學員家屬送去食物看望大法弟子,他不許收,讓吃洗腦班的飯,每天飯費60元。他曾是軍人,擅長書法,洗腦班上詆毀大法的標語由他書寫。洗腦班解體後,在2004年四月份突發腦溢血,成植物人,挺大的個子身體極度萎縮,在家中受罪。
以上這些惡有惡報的事實能是偶然的嗎,須知「三尺頭上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而這些丟掉性命的人又何嘗不是很可憐呢?只為了些許蠅頭小利、或是執行那個明知是邪惡至極的命令,卻不顧自己善良同胞的死活,給對方家庭造成極大的痛苦,這難道不該受到上天的懲罰嗎?然而神佛是慈悲的,一再給人機會,希望你能本著善念思考問題,善待修煉的人,只有那些明知故犯、一味助紂為虐的惡黨隨從才會有如此報應。其實,作為一個普通人來講,對他人及其家庭造成如此大的傷害,如果你心存善念又於心何忍?!
善惡存於人的一念之間,「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不要等到報應來了在後悔當初。因為不願看到您有如此下場,勸你珍惜神一再給你們這悔過的機會,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脫離中共。衷心祝福大家不做馬列子孫、做一個善良的中國人,都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保定大法弟子
2011年9月5日
校領導:
轉眼間,我被迫離開學校已近十二個年頭。多年來,懷著對學校的眷戀與情感,曾多次要求回校工作,但始終沒有得到學校某些領導的認可。今天我再次要求學校恢復我的工作,實現長久以來的夙願。現將我對這個問題的思考及具體看法提出來與領導們共同探討。
一、自我反省與深層思考
十餘年來我一直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做錯了,是不是愧對國家、社會、單位和家庭,是不是真的「迷信」了。但我知道:「科學最重要的就是自由的思考,自由的交流。」學法輪功以前,雖然我幾乎年年被評為先進,我曾參與競聘的二個正科級部門(學生科、總務科)得票都是第一名,自認為人品還算不錯。但學了法輪功,我發現了自己其實有許多不足,與法輪功修煉的「真、善、忍」的準則還差的很遠很遠。學法輪功以前總是好高騖遠,把單位當成自己名利的爭奪場,誰惹著自己就會記恨對方,甚至有報復的思想。修煉法輪功後明白了真正的道理,開始學會真誠待人,不和別人勾心鬥角了。
以前做學生科長的時候,別人送禮不好意思拒絕,就收下了。學法輪功以後,當面實在推不掉的禮品,等對方走後,就打車將禮物送還對方。別人給的某種光碟在我兜裏揣了二天,經過鬥爭又原封還了回去,即便後來到企業做了經理,生意夥伴在外地夜總會宴請,小姐送到身邊,別人咱不說,如果不修煉法輪功我是難以抵擋這些誘惑的。這也充份說明法輪功無論對個人或對社會是都是非常有益的。
24歲那年,為制止校外青年對女生的騷擾,我被砍傷住院,在例行檢查中,發現我肝上有一個血管瘤,醫生讓每三個月複查一次,以防病變。結果一年以後又變成了二個。當時我對生命和前途真的很迷茫。後來,隨著職務的升遷,願望的滿足,我反而感覺找不到目標了,對進一步上走好像失去了興趣。有一次和勞動局的科長在一起喝酒,他談了一件趣事:去外地朋友家吃飯,朋友的夫人信仰基督,大家都嘲笑她,朋友夫人反而覺得我們這些無神論者才是不可思議的。我當時還覺得那朋友夫人是不是精神有毛病。96年我33歲,接觸了法輪功,我才知道生命的意義不僅僅是為了實現自我;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以及其他更深更高的內涵。同時也開始正面看待信仰基督、佛教、道教的人。學了法輪功,我才逐漸明白了人生的一些不為人知的真相。
煉功以後,我的身體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精力充沛,走路生風,從出生到大從沒有過如此奇妙的感覺,工作起來更加得心應手,血管瘤在後來的體檢中發現消失了。
法輪功淨化身心、祛病健身的特殊功效,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修煉的行列,引起了一些中央部門領導的關注。針對中央高層的某些疑慮,1998年5月15日,當時的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親赴法輪大法發祥地長春考察。98年9月國家體總抽樣調查法輪功修煉人12553人,疾病痊癒和基本康復率為77.5%,好轉者人數為20.4%,祛病健身總有效率高達97.9%。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以喬石為首的部份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詳細調查後,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
然而,1999年4月,一貫反對中國傳統文化(包括中醫和氣功)起家的所謂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又在天津某雜誌上發文詆毀法輪功。當地部份學員到出版社善意反映情況,以自己切身經歷要求更正不實報導,澄清事實。結果被天津警方無辜抓捕。天津學員要求放人,回答是:「上面的決定」,要解決問題就去北京。於是導致了「4.25」北京和平大上訪。當時朱鎔基總理接見了學員代表,明確了中央對氣功的「三不」政策,同時下令天津放人。這次上訪的完美解決,被國際上視為中國政府逐步走向開明的標誌。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江澤民容不下不同聲音,尤其容不得修煉法輪功的人數(官方統計是為七千萬至一億)在幾年內就超過了共產黨員的人數(六千萬)。於是開始對法輪功群眾的上訪和修煉上綱上線,製造事端,一時間中華大地山雨欲來。
二、上訪合法卻被勞教
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開始全面鎮壓,利用壟斷媒體報紙、電台、電視等對這個上億人的群體進行鋪天蓋地的大批判,其宣傳都是謊言和誣陷,架勢超過文革。那時,對我們法輪功修煉人來講簡直就像天塌了一樣。真應了世界著名法國預言家諾查丹瑪斯在《諸世紀》預言中講的,1999年7月,恐怖大王從天而落……。
我認為,教人向善的大法受到不公和誤解時,有必要站出來說句公道話,澄清事實真相,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聽不聽是當權者的事。
99年10月底,我來到北京永定門「國家信訪局」上訪(當時門口堵滿了全國各地截留上訪的公安人員),卻被早已等候在那裏的、破壞和擾亂民眾正常信訪的「公安」劫持,逼我到大廳角落裏蹲著。我失去了人身自由。工作人員給我了一張信訪及身份登記表,我寫了題為「法輪功不是邪教」的文章交給了信訪接待人員。隨後公安人員給我市駐京辦打電話,當晚我被關進市駐京辦事處。第二天,校保衛科科長和衛東分局政保大隊的隊長等三人趕到,將我拉回本市。
本想說明情況後就可回校上班,沒想到被直接送到「看守所」超期羈押三個半月後,又被公安局以莫須有的「擾亂公共秩序」的可笑罪名非法勞教三年。現在回憶起來就像一場噩夢。
2001年初的所謂「天安門自焚」後,原本惡劣的勞教所的生存環境日趨惡化。勞教所反覆讓我們法輪功學員觀看那所謂「天安門自焚」錄像,並讓我們揭批。法輪功明確規定:煉功人不准殺生,自殺也是殺生,是有罪的。天安門前的那一幕怎能是法輪功學員的所為呢?況且錄像中有很多無法解釋的疑點,比如:重度燒傷病人都要裸露在無菌隔離室內治療,怎麼能被紗布層層包裹的只剩眼睛呢?記者怎麼能不穿消毒衣、不戴消毒帽就近距離採訪被嚴重燒傷者呢?裝汽油的雪碧瓶在大火中早該熔化了,王進東兩腿中間的那個裝自焚汽油的大塑料瓶為何完好無損呢?誰都知道,頭髮是最容易燃燒的,王進東自焚後的頭髮為甚麼還整整齊齊的在他的頭上?還有很多。所有這些,不得不讓人懷疑這場「自焚」的真實性。
長期的暴力專制、社會偏見和精神恐嚇、威脅以及奴工式的難以承付的體力勞動(每天24小時被專人監視、包夾,關禁閉,隨時可能被「躲貓貓」;在清理河道圍堰時,每天要把河底百十斤的沙包一袋一袋的往岸上背,稍有怠慢就有被「上繩」的危險;在工廠站台卸60噸一節的火車皮要一路來回小跑;大冬天冒著零星的小雪在刺骨的寒風裏被逼迫跳到2尺多深冰冷的河溝裏穿著三角褲頭清理淤泥、疏通河道,一幹就是半天),加上長期無法學法、煉功,最終導致我身體每況愈下、骨瘦如柴,終於倒了下來。
2002年4月我被保外就醫。儘管醫院傾盡全力搶救,但收效甚微,最後下達病危通知書。也許是命不該絕,在昏迷幾天後我竟然又醒了過來。由於醫療費用龐大,父親多次找學校、勞教所,都無結果。後來勞教所的答覆竟然是:本可以發動大家捐款,因為我沒有「轉化」,所以勞教所也不管。無奈只有舉家四處籌借。當時醫生說我能恢復過來簡直就是個奇蹟。
三、回校被拒,被迫打工
2002年9月我向學校要求恢復工作。當時校黨委書記說必須參加區裏組織的「轉化班」後才能回校上班。我委曲求全,結果從「轉化班」回來,黨委又讓我在會上表態,我認為既然信仰「法輪功」,就要按「真善忍」標準去做,不能撒謊。就如實的表達了自己的想法。黨委成員說我「執迷不悟」,決定每月只給我發150元生活費(不知道是根據哪一條制度法規,我至今沒有見到文件)。但我無怨無悔,為了生活,我只有在外打工。
到企業後,對我來說一切都是全新的,只有從頭學習,靠著真誠、謙虛、認真的態度,我先後做過班組學徒、車間6S主管、生產副經理、經理、營銷區域經理、總經理助理兼人力資源經理和採購經理。在工作之餘,我依然堅守著內心深處的那份信念和純真,冬去春來、無法磨滅!
2008年,市「610辦」人員到企業駐地、縣政法部門交接我的情況,把我推給了縣裏「監管」。迫於誤導和所謂「奧運維穩」壓力,當地黨委多次要求企業將我辭退,甚至用關閉企業相威脅。我打工的企業老闆迫於壓力,編了一個辭退我的文件蒙混縣裏,同時讓我做了採購員。我知道公司為了企業的安全想叫我離開、但又不好意思直說,無奈用了這種辦法。權衡之後在2010年初我離開了那家企業。
四、法律解讀與探討
這些年我也在關注著國家對法輪功的正面看法、期待再次撥亂反正,同時也翻閱了相關法律書籍:
1、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
我國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神聖權利,任何打擊信仰的做法都是違背國際法的,也是違憲的。這是大勢所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思想不構成犯罪,法律只懲處行為,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
一個公民不管他有甚麼樣的思想和信仰,只要他沒有危害他人的實際行為,就不能認為他是違法犯罪。
思想信仰是自由的,法律只能管公民的行為,而不能限制公民的思想。
3、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
首先要明確一個基本的法律理念──「法無明文不為罪」,就是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是犯罪的行為都是合法的。
翻遍中國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也沒有找到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
經詳細核實:至今中國現行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認定法輪功是「邪教」!
4、領導個人講話和媒體文章決不是法律
說法輪功是「邪教」,是出自於1999年10月26日江澤民訪問法國接見《費加羅報》記者時說的。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法輪功是邪教》的評論員文章。顯然,這是搞政治運動的模式,而領導人的講話和報紙評論員文章,是不能作為法律的。過去在政治運動中,由於法律意識淡薄,人們錯把領導人的講話和報紙的調子當作法律,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給人民帶來巨大的傷害,相關責任人在事後也被追究了法律的責任。這些歷史教訓是我們應當永遠記住的。
5、全國大常委會《決定》沒有針對法輪功
全國人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9年10月30日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取締邪教活動的決定》裏面根本就沒提到「法輪功」。這個《決定》確定了對邪教的認定標準,而法輪功也根本不符合這個標準。
6、兩高的司法解釋從頭到尾都沒有「法輪功」字樣
「兩高」作為司法機構,也沒有立法權,因此,它們的「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它們本身也是違反現行憲法的。
「司法解釋」(一)(二)從頭都尾都沒有出現過「法輪功」字樣,與法輪功也毫無關係,因為法輪功是有益身心、造福社會的功法,根本與邪教沒有任何關係。
7、「公安部六條」不但沒有刑法上的效力,而且本身是違法的
「公安部六條」本身把公民上訪當作「違法行為」加以處罰,這顯然是違反國家憲法和法律的。人大、檢察院和法院有責任對此進行矯正。
五、綜合論述
以上足以說明幾年來大家對法輪功的負面認識是由於江澤民個人的喜好和誤導造成的,是完全錯誤的。歷史應該還原她的真實面目,眾生需要清醒。
那麼學校某些領導長期以我的「態度」為由,不讓我上班,我不知道這是依據國家的哪一條規定?至今我也沒有見到任何一個對我處理的正式文件。在我們中國,目前仍是權大於法,政黨凌駕於法律之上,這種狀態應該和必須改變了!
東、西德統一以後,法庭以殺人罪判前東德邊境守衛士兵英格.亨里奇有期徒刑三年。原因是1990年該士兵曾開槍打死了攀爬柏林牆希望逃往西德的20歲男孩克利斯。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倒,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以「殺人罪」接受審判。士兵及律師辯解說開槍無罪,因為是「執行上司的命令」。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因為類似的辯護,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界線。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執行開槍命令是對的,但是打不准的無罪的。此時此刻,你有把槍抬高一釐米的主權,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底線。」
文革期間的三種人也是響應號召造反的,最後的下場卻是不幸的。文革後,以毛澤東夫人為首的「四人幫」,堅決執行上級路線,被判重刑;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自殺」了;積極效忠「造反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只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顯然他們都是替罪羊。
近幾年才頒布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想必校領導也都看到了。
有人擔心讓我回校會影響了學校的文明單位,進而影響到300餘名教職工的獎金等這些切身利益,我查閱了中央和市關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規定》,也沒有任何一條說單位有人信仰法輪功就要遭到否決。也就是說我的信仰並不影響學校的文明單位評比,更不會遭到否決。況且,如果學校想提高職工工資和待遇,相信方法會有很多。據我所知,中小學教師的工資都比我們高,和大專院校就更不能比。同樣是事業單位,如果我們想拉平工資恐怕也是有辦法的。
多年來我按「真善忍」標準來要求自己,這樣只會給學校帶來優良祥和的風氣,怎麼會影響學校的文明呢?況且以我目前在工商企業和以前在學校積累的經驗,教學能力和水平在某些方面,不亞於任何高水平的教師,所以對社會對學校是有益的。
我知道在恐怖政治的大環境下,明哲保身是多數人的共識,能站出來說句公道話,需要多大的道德勇氣!也就更加不易和珍貴!據香港媒體披露,某某已腦死亡,目前在301醫院靠輸液延續。也許,還原歷史真相的時刻不久將會到來……!相信學校一定會恢復我的工作,並期待學校教職員工給我一個正面的支持!
在政府部門工作的朋友:您好!
得知江澤民已經腦死亡,目前僅靠維持器來苟延殘喘的今天,不知您有何感想,很多中國老百姓拍手稱快。的確,他踏著六四學生的鮮血上台,出賣中國領土150多萬平方公里給俄羅斯,大搞貪污腐敗,帶頭淫亂;1999年7月又發起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其罪惡真的是罄竹難書。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為止,至少3425名法輪功學員被證實遭迫害致死, 數十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慘遭酷刑折磨。更有甚者,中共軍隊、公安、司法、醫療系統勾結,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販賣牟利,犯下人類歷史上最慘烈、最邪惡的罪行。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中共搞的一場迫害好人的運動;是江澤民出於妒嫉心、私心與中共互相利用發動的一場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
今年以來,重慶地區的綁架和迫害大法學員的事件也很突出:據統計從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八月十一日重慶地區就有二百九十五人遭受迫害,其中有二百二十四人被綁架,有二十二人被非法勞教,有四十九人遭到騷擾、恐嚇。
重慶市市區和各區縣秘密私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從明慧網報導出來的就有十三個,大都設在公園、度假村、賓館、農家樂裏面。洗腦班純粹就是一座座非法私設的黑監獄。他們暴力灌食幾乎致死人命,如:今年七月二十四日,重慶市萬州區洗腦班的惡人對絕食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周開蘭進行暴力灌食,造成她口吐白沫,昏死過去。
還有活人被火化、家屬遭迫害的案例,原重慶江津區稅務退休幹部江錫清,因修煉法輪,被北碚西山坪勞教所惡警酷刑折磨後宣稱「去世」,並放在殯儀館的冰櫃裏七個多小時後,子女們在告別遺體時突然發現:老人的人中、胸部、腹部、腿部還都是熱的!於是他們對現場的警察驚呼道:「快救救我爸爸,快救救我爸爸,我爸爸沒死!」兒女們想為父親做人工呼吸,但被在場的勞教所警察等二十多人強行拖出殯儀館的凍庫大門,隨後老人被活活火化了。
為了給父親討回公道,江錫清的兒子江洪斌,大女兒江宏,三女兒江平,四女兒江莉等人,持續不斷地請律師上訪。最後,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凱和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春富,接受了江洪斌等兒女的委託,為其父被迫害致死一事提供法律服務。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下午,兩位律師在了解案情時,被重慶市江津區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區公安局江津分局及油溪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非法拘禁,吊銬毆打審訊達五小時以上。這是嚴重違法侵害律師正當執業權利的極其惡劣的典型事件,受到很多正義律師的抗議。
為給父親申冤,江家兒女們也遭受了很多不公待遇和非法虐待。江錫清兒子江洪斌的家中,一直受到六一零的騷擾,白天、晚上來電話、按門鈴、敲門、暗中盯梢等,江洪斌的妻子不堪忍受壓力,被迫與丈夫離婚,一個原本好端端的家庭就這樣被拆散了。江錫清的四哥江德華、姐夫夏步初等親人,也受到公安多次恐嚇,逼迫他們放棄,但親人們都堅持為死者討回公道。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晚,江錫清的大女兒江宏和三女兒江平,再次被江津區及重慶市「六一零」綁架。後來江宏的臨時工作也被「六一零」停止,被迫流落在外,家裏孩子無人照顧。
江錫清的四女兒江莉原是上海航空公司的職工,像古代孝女竇娥一樣,她堅持替父申冤。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她準備坐飛機去北京為父喊冤,被公安抓捕,當局還以死亡威脅,強迫她寫保證不再上訪。後來在公安「株連制」的迫害下,單位被迫辭退了她,丈夫也離了婚。
重慶的洗腦班裏,還有邪黨惡人私設公堂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也有法輪功學員家屬遭株連受迫害的許多案例(因篇幅有限未枚舉),洗腦班裏還有惡人在食物中放毒害人的事件等等,使人觸目驚心。
目前,法輪功學員在全球30多個國家提告了50多個訴訟案,以〝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起訴迫害首惡江澤民等30多名中共官員,成為21世紀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
其中,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5名迫害首惡,被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阿根廷聯邦法院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下令逮捕江澤民、羅幹。
中共大規模鎮壓法輪功造成了中國政治、人權、法制大倒退:無視法律,濫用酷刑;與〝真、善、忍〞為敵,導致社會道德急速下滑;專制腐敗日趨嚴重;工人下崗,農民失地;貧富兩極分化,社會不公加劇;生態環境惡化;維權抗暴事件頻發。
在中共危機四伏、面臨解體的今天,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感到終生後悔了:香港《前哨》雜誌今年2月刊大陸報導欄目中的頭條文章,揭示了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自認告白,文章題目是《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2010年起江至少兩次對身邊的人談到,這一輩子做過兩件愚蠢之事:之一是美國轟炸南斯拉夫時,下令中國大使館不能撤退;之二則是鎮壓法輪功,把幾千萬群眾推向對立面,為自己平添了上億「敵人」。
江澤民的生死去留,不想多說。只因他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使許多大陸政府官員特別是身處公、檢、法、司、610部門的工作人員主動或被動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仇視佛法,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從而給自己和家人種下惡果!
你們要捫心問一下自己:迫害這些好人,你究竟想要甚麼樣的未來?現在的位置你可能還不滿足吧?而這個位置的背後代價太慘重了!惡報如影隨形,寸步不離。你可能還不知曉!因為你迫害的是好人,是佛家弟子,惡報會來的,這是天理,因你違背的是天法!幹的是傷天害理的事、天怒人怨的事、人神共憤的事。
近幾年來,各級「六一零」人員、公安、警察、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了,僅在明慧網上公開曝光的已有一萬多例了(實際遭報的數據遠遠不止這些)。
中共一貫卸磨殺驢,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根據《公務員法》,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 「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給家屬發一烈士證書,告訴「因公殉職」,就此了事。
其實,「信仰自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權,誰剝奪公民的信仰,誰就是違反了憲法。現在,追查國際等組織已經收集到幾萬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罪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久的將來,相關罪人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不報,天地必有私。人活在世上,要光明正大地活著,要高尚地活著,要受人尊敬地活著。不管是人前還是背後,都要有一個好的口碑才是。人只要一天沒死,就有贖罪的機會,不管你以往幹了多少壞事,只要心生善念,就能將功補過。你的機會還有啊,只是很少了,很少了。
如今,法輪功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榮獲海外各國政府及各界三千多項褒獎和支持議案;法輪功是利國利民的、超越民族和國家的高德大法。世人都在對法輪大法表態,選擇美好的未來。
因此,我們善意勸告那些至今還在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如果您對自己及家人(包括妻室兒女、子孫後代、親朋好友等)的未來負責的話,請趕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吧!也希望您退出中共,解體中共,走上新生的道路。
祝您全家幸福安康
關心您的朋友
───給盤錦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張奇的參與者
我們是遼寧朝陽法輪功學員,驚聞朝陽法輪功學員張奇被遼寧省盤錦監獄嚴重迫害,遭受長期吊銬這樣的酷刑,導致張奇全身浮腫,身體極度虛弱。我們對此感到無比悲憤。
悲憤之餘,我們還想到,其實你們才是受害者。我的同修被如此迫害為甚麼還那樣堅定?因為在他心中有高尚的信仰,真、善、忍這宇宙真理在他的心中牢牢地紮下了根,
而你們,僅僅為了眼前利益,去迫害一群好人,殊不知,上天和人間的法律遲早會找上門來,古話說:打僧罵道,必遭惡報。在我們朝陽凌源就發生過一個真實的故事:
清末有一王姓大戶人家,因雨多成災鞭打家廟中的喇嘛,喇嘛顯神通離去時,他後悔跪地求饒,喇嘛正告他家後世將出五代啞巴,第五代啞女八十年代才去世;還有朝陽柳城派出所所長潘石,不聽勸善良言,追隨中共積極迫害法輪功,並且被當成典型作了二十多場巡迴報告,公然叫板不怕遭報,跟定××黨迫害法輪功,結果做完報告不久突發腦幹出血暴死大連,年僅四十一歲,留下可憐的妻兒,這事兒就發生在去年十一月份,無獨有偶,朝陽有相繼四位派出所所長因迫害法輪功遭報。有興趣可查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份的明慧網。
還有眾所周知的羅京,詆毀誣陷法輪功,死前喝口水都困難,這就是天譴喉舌,這是上天拿他當活樣板警示後來者呀!
惡報並非我們所願看到的,所以在我們的同修被迫害成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還要良言相勸,勸你們別再助惡為虐,你知道嗎,今年二月份,香港《前哨》雜誌報導了病重之際的江××兩次對身邊工作人員說一生中後悔的兩件大事:一個是美國炸南斯拉夫大使館時不讓撤退;另一個就是迫害法輪功,把上億人推向對立面。在海外多國被以群體滅絕罪起訴甚至和羅幹一起被下了逮捕令,而且據悉他已經在人們的歡慶鞭炮聲中死去了,他還將在地獄中償還所欠下的巨大業債迫害法輪功的發起者都是這個結果了,清算的日子還會遠嗎?那一天還沒有到來,就還有彌補的機會,但機會肯定越來越少,迫害法輪功自上而下都是口頭傳達,沒有證據證明你是執行上面的命令,那麼一線具體參與者就將會成為替罪羊,當年北京市文革期間迫害老幹部那些警察就被秘密送往雲南槍決,公安局長劉傳新自殺,官場之中,今天座上賓,明天階下囚,太常見了,千萬三思,抓住這越來越少的機緣,善待法輪功學員,暗中搜集迫害證據(追查國際一直以來都在搜集迫害法輪功的證據),彌補過錯,就會峰迴路轉,柳暗花明。你和你家人的未來,就看你的選擇了。請珍重!
遼寧省盤錦監獄迫害責任人相關電話和地址
遼寧省盤錦監獄迫害責任人相關電話和地址 地址:遼寧盤錦市新生街鼎翔路1號 遼寧省盤錦監獄收 郵編:124106
電話區號:0427
傳真:0086-427-5637777
網址:https://www.yard.com.cn
總機為:5637552、5637554、5637379
主要迫害人:
盤錦監獄五監區監區長王建軍(現調盤錦監獄總隊)宅0427-5632022 手機13842730966住址:新生9區1單元201室)王建軍妻子手機:13604938838
盤錦監獄獄長:宋萬忠手機:15694270001手機: 15694270001 13390270001 13842746666
政委李志山
管教監獄長0427-5637744
獄政處:0427-5637369
獄政處長王海軍13390277077辦0427-5637369 總機-8303 傳真:5637351
獄政處長胡美髮:5637369,宅:5637400,手機:13704273388傳真:5637351
獄政處副處長 :於曉東:13704273388
獄政處副處長:谷振 5638304宅:5639199
管教科電話:0427-5638134
人秘科電話:0427-5638139、2817883
刑罰處:0427-5639444、5639449
舉報電話:0427-5637361、5639813
紀律監察部:0427-5637356
接見預定電話:0427-2817840
監區領導:0427-2817885
教育處:楊友山 5637361宅:5638126
刑罰執行處:呂學周 5639444宅:3583815 13390271555
生活衛生處:王怡東 5637370宅:5638331
行政執行處:5637444
監獄辦公室:0427-5637355
駐獄檢察院:0427-5632000
二監區(原五監區) 監區長才作剛(辦) 0427-5637888 (宅)0427_5638528,(手機) 13390273777
二(原五)監區管教大隊長鄭永澤 (辦)0427-5638131,5638132、5639163、5639357 (宅電)0427_5638577, (手機)13190317700 ,
二(原五)監區人秘科 5638139財務科 5638779管教科 5638134
管教值班室 5638133勞務科 5638225生產科 5639381行政科 5638414
大庫 5638133鍋爐房 5638376看守室 5639278車隊 5638711派出所 5639296
管教值班0427-5638364(辦)會見室 0427-5639187轉8806
二監區預約: 0427-5637552轉8305
二監區警察電話:管教科長 秦飛 13238238425
劉文振:(宅)0427-5638665 13238238215
其他警察:13390270510 13390270565 13942779543 15694270580 張 13942725798 馬(宅)5639962 13188571992 吳13942789330 劉13942765039 劉 13238239848 王 13942779543 趙 13514272772
劉繼春, 韓雪松 竇春 李洪旭吳冬 閆洪軍 王玉龍 劉繼春 劉興源 郭震
董剛 董建中 劉紅春 王振亞 於文順 周明江 王志軍 王啟來 樸成海
張福德 孟憲國 劉嶺 王超
病監醫院院長張亞偉手機號:13390273366
盤錦市城郊區檢察院法制科:0427-2681508(辦公室)
(原五)監區長宋波(辦) (宅電)0427_5637128, (手機)13390270501妻子:張月,盤錦監獄鼎翔大酒店工作。
(原五)監區管教大隊長管鳳春 (宅電)0427_5632568,13390270712,住址:盤錦監獄新生街新華委45號樓2單元401(妻子)劉紅梅:15694270761 岳母:0427_5638916
劉紅岩(管的大舅哥)手機號:13390270530 孩子:管小東
盤錦監獄子弟學校小學四年級 班主任:孟秀芬 老師:13238238512 宅:5638488
數學老師:崔鳳娟老師:5638942
大校長:王巨帥 小學校長:唐自恩 書記:劉同山
(原五)監區教導員李峰住址:盤錦監獄新生街新華委48號樓三單元502(宅電)0427-5637000,
2814241孩子:李松陽 盤錦監獄子弟學校 小學六年級 班主任:王麗珍老師宅:5638460 數學老師:張穎老師:15694279099 宅:5639300
遼寧省盤錦監獄監獄長:宋萬宗在蓋州市白果農場的親屬和鄰居的電話
宋萬宗的哥哥 宋萬利 電話0417─7700051
鄰居賣店 電話 0417-7700747
鄰居賣店 電話 0417-7700334
鄰居賣店 電話 0417-7700188
鄰居賣店 電話 0417-7700884
苗圃 電話 0417-77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