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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英自述在哈爾濱戒毒所遭受的嚴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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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二日】我叫張淑英,今年四十七歲。修煉法輪功以前,我患有嚴重的婦科病,生活幾乎不能自理,工作難以維持,精神也處於崩潰的邊緣;修煉以後,身上的疾病不翼而飛,我能夠正常工作,家庭和睦,身心愉悅。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我曾八次被非法關押,四次被非法勞教,迫害中,我失去了優越的工作和美滿的家庭。在北京東城看守所,我遭遇「電針」酷刑,導致精神一度失常,記憶喪失,失去語言功能,生活長期不能自理。是法輪功使我從新又成為一個正常人。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我在佳木斯佳東派出所因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處於癱瘓狀態的同修馬春麗被綁架。先被關押於佳木斯黑通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身體檢查不合格的情況下,被強行送進哈爾濱戒毒女子勞教所。

下面是我這次的被迫害經歷:

一、在佳東派出所被虐待、施暴

同修馬春麗被抓後,被迫害的處於癱瘓狀態,未成年的兒子被迫輟學,無人照管,失去生活來源。同修佟雅芹曾因去佳東派出所要求釋放馬春麗,被綁架而被送入哈爾濱戒毒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

我和同修還有馬春麗的兒子再次去佳東派出所說明情況,要求釋放馬春麗。佳東派出所所長馮凱東以我們是煉功人為由,把我和一同去的同修趙桂英、盧志英、孫立斌等全部綁架,並一再叫嚷:「誰讓你們來了,這裏是派出所,法輪功進來一個抓一個。」「佟亞芹已經讓我送哈爾濱戒毒所了,這回讓你們也去和她見見面。」 馮凱東將我們分別關押。我聽見趙桂英喊:「警察打人了」,接著聽到拖拽到聲音。

負責看管我的是個四十多歲的警察,中等個。我趁他不注意,跑出門外打算走脫,被正在走廊裏巡邏的警察攔住推回屋裏。負責看管我的警察氣急敗壞,連搧了我兩個耳光,我頓時感到臉部麻木,兩耳嗡嗡響。他們審問我,給我做筆錄,我認為他們是無理綁架,所以沒配合。

晚上十點左右,派出所要將我們送看守所,我坐在地上不走。上來幾個警察把我連拖帶拽、連踢帶打從二樓順著樓梯拖下來,又塞進車裏。我不停的呼喊:「法輪大法好」、「警察迫害大法弟子」。

到黑通看守所,我不下車,他們又把我從車裏拖出來。我拒絕所有檢查、手續。一個警察強行把我背在背上往樓上跑,我一邊掙扎一邊喊著:「法輪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輪功」。因當時已近半夜,樓裏很靜,我的喊聲很大,樓上樓下各個監室被關押的犯人紛紛探出頭來觀望。背我的警察把我扔到三樓一間監室的地上,轉身走了。

二、 在看守所絕食遭迫害

佳木斯黑通看守所強迫所有被關押在這裏的犯人從早到晚做奴工(纏牙籤出口),完不成量就不讓休息 、睡覺。我拒絕奴役勞動,拒穿帶有侮辱性質的犯人馬甲,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在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我絕食的第三天,看守所開始給我強行灌食。因為我不配合,副所長於吉文親自組織人員,從男號找來七、八個男犯人把我抬進小號,將四肢固定在地環上,強行給我打針、灌食。好幾個人按著我,把一根很粗的膠皮管子從我的鼻子插到胃裏並用膠布固定住,二十四小時不給拿下來,令我感到窒息。我每時每刻都承受著身體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每天灌食四次。灌的是玉米麵粥。

由於長時間絕食,我的身體很虛弱。有一段時間,我的身體像來月經似的每天大量流血不止,持續二十多天。看守所怕出事,連續催促辦案單位趕快結案。就這樣,我在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天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強行送進哈爾濱戒毒女子勞教所。

三、 哈爾濱戒毒女子勞教所對我的迫害

我被送到哈爾濱戒毒女子勞教所(以下簡稱「戒毒所」)那天,正好是接見日。戒毒所一樓的大廳裏坐著很多等待接見的犯人家屬。我被強行帶著樓上樓下體檢。為了抵制迫害,我一直喊著「法輪大法好」,家屬們驚異的望著我,警察們衝我大喊大叫,給我體檢的大夫也一再勸告我:「到裏面(戒毒所)就別再喊了」。意思很明顯:如果在裏面喊「法輪大法好」,就會遭到嚴重迫害。

1) 抵制強制轉化絕食,遭暴力灌食

我剛被帶入戒毒所即被送到三樓一間屋子裏單獨隔離關押。我拒絕剪頭(帶有侮辱性質的短髮),拒絕穿隊服。幾個警察和犯人連拖帶拽、七手八腳,按著我強行給我剪了頭,又把我按在地上扒光我的衣服,強行給我套上隊服,並大喊:「把她的衣服扔了,看她不穿隊服穿甚麼。」

牛曉雲是戒毒所中以各種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大隊長。她為人偽善,表面溫和,用歪理謊言,軟硬兼施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卻口口聲聲為她們著想。她對我散布歪理邪說,強迫我站著,不讓坐。由於我長期絕食,身體虛弱,不能長時間站立,便自己坐了下來。牛曉雲非常生氣,命人把凳子強行從我身子底下撤走,我躺倒在地上。站在旁邊的女警王海英邪惡的說:「不怕涼就讓她在地上躺著。」

惡警和猶大們用她們那套邪悟理論從早到晚對我進行輪番轟炸,企圖在精神上擊垮我,從而達到轉化我的目的。我用絕食的方式表示抗議,她們就對我強制、暴力灌食。灌食是在水房和庫房裏進行的。因為這裏沒有監控,她們可以為所欲為。隊長親自坐鎮,指揮猶大和出手狠毒的普犯強灌我。她們七手八腳的按住我,揪頭髮,捏鼻子,撬牙,把放了很多鹽的豆粉往我嘴裏灌。我努力掙扎不配合,把灌進去的東西又都吐出來了。強行撬牙過程中,一個又厚又硬的塑料勺被撬碎了,我的牙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傷害,至今稍微硬一點的東西都咬不動。

戒毒所對外宣稱「教育、感化、挽救」,「人性化管理」,背地裏卻對他們所謂「不服從管理」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暴力,十幾年來,殘酷的迫害一直在持續。

2) 罰坐小板凳,強制看洗腦錄像

酷刑演示:坐帶楞的凳子

由於我拒不放棄信仰,被長期單獨隔離關押,罰坐小板凳。每天早上被強迫四點半起床,晚上十點以後睡覺,中間不許休息。小板凳是帶稜的,坐時間長了,臀部硌的針扎一樣疼。

她們還強迫我看洗腦錄像片。每次她們把電視打開,我就關掉。有一次,包夾我的猶大想騙我看邪惡的錄像片,被我識破。我大聲怒斥她們這種流氓行為並拒絕呆在屋裏,一個叫劉麗的女警聞聲走來大聲訓斥我,不斷的叫嚷:「就讓她看,找間屋子專門給她放。」我跟她聲明,如果這麼做,我就絕食。她們折騰了半天也沒放出來,只好作罷。

3) 抵制奴役勞動

戒毒所強制所有被關押的犯人和法輪功人員每天高強度勞動,裝牙籤、吸管等,為戒毒所創收,不給任何補貼。每人規定量,完不成量扣分、加期,不讓睡覺。

有一天,大隊長劉薇讓我參加生產,我明確表示不參加。她威脅我說:不參加生產要加期幾個月或更長時間,還有別的甚麼處罰就說不準了(暗示會用刑)。教導員劉茗有一次也跟我說:「你不參加生產,我就是綁也要把你綁到車間去。」態度很囂張。

4) 用欺騙的手段對我無理加期

今年三月份的一天,獄警趙旭輝、鐘華把我叫去談話並作筆錄。我問她們為甚麼要這麼做,她們告訴我說是例行談話,定期了解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的思想動態。她們面帶微笑,和顏悅色,讓我暢所欲言,談談我的得法經歷和對法輪功的認識並讓我簽字畫押。

幾天後,走廊的大板上公布我被特別加期一個月,理由是堅持修煉法輪功,用他們的話說是,思想頑固。我立刻找到鐘華問明原因,她推說:「不是你們自己簽字認可的嗎?不放棄信仰就得加期,有文件規定。」

和我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方正的劉少華、伊春的張林文、密山的陳敏。

5)對煉功、傳經文的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折磨

去年七月一日,戒毒所中有十二名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因煉功、看經文被「上大掛」、「坐鐵椅子」,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她們是:劉術玲、劉豔華、解薇、高玉敏、馬淑芬、劉慧、程麗、門秋銀、王鳳霞、任淑賢、佟亞芹、於小華。其中,劉術玲被迫害致死。目擊證人透露,劉術玲是被綁在鐵椅子上,被身著制服的警察用電棍活活電死的。可戒毒所卻對家屬謊稱是心臟病突發,屬正常死亡,並強行將屍體火化,還向家屬索要費用。

今年七月份,密山法輪功學員陳敏因被搜出經文,教導員劉茗命人抬來鐵椅子欲迫害陳敏。陳敏心臟病發作倒在地上,劉茗不讓她起來,說她裝病,逼迫她在地上躺了半個月。躺著時要求她兩條腿伸直,並找專人看著,不許隨便動,動一下就被大聲呵斥。每天兩頓飯,一個饅頭,一碗鹹鹽水,上廁所也被限制。除此之外,又給她加期二十天。

我因為給同修們傳遞陳敏被迫害的情況、與同修們商量如何幫助陳敏擺脫迫害,被教導員劉茗和法制科科長梁雪梅找去談話,威脅我:如果我再參與這件事,不但會加重對陳敏的迫害,還會給我帶來麻煩。

長期的高壓迫害,法輪功學員們在身體上、精神上都承受極大。許多法輪功學員身體都反映出病態:高血壓、心臟病、腦梗等。我也一度處於承受的極限,心理好像要崩潰了,大腦被嚴重抑制,經常處於空白狀態,精神壓力極大。戒毒所強迫身體被迫害呈病態的法輪功學員吃藥,不吃就偷偷的給放在飯裏、菜裏。王豔秋心臟病非常嚴重,全身浮腫;於小華血壓高達二百四,舌頭發硬、說話困難,有生命危險。戒毒所為了推脫責任,給她們辦理了保外就醫,讓家裏人來接走。

6) 我因不放棄信仰被非法剝奪接見權

戒毒所規定一個月可以接見家人兩次,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卻被限制接見或不允許接見。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從未被允許接見過。親友們給我的信件、衣物也被無理扣押,從未送達到我手中。

一次,我的舅舅、舅媽和老姨從百里以外的家鄉來看我,戒毒所以手續不全為由就是不讓我們見面。後來,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教導員劉茗才讓我在操場上隔著幾十米的距離向他們招了招手。因為距離太遠,連面目都看不清。

7) 被非法超期關押

在戒毒所,被關押的人員被很隨意地扣分、加期。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超期關押是普遍現象。他們以不放棄信仰、不參加奴工和所謂「學習」,不寫所謂「作業、記實」、不做操等理由,隨意給法輪功學員扣分、加期。我知道的被超期關押最長的是伊春的法輪功學員劉豔華,被非法超期關押六個月。法輪功學員趙春豔也被非法超期關押四個多月。我本人因各種理由被戒毒所非法超期關押達五十天。

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到期前,戒毒所要安排戶口所在地「六一零」來接人,有可能會面臨進一步的迫害。山東籍法輪功學員丁茜被當地「六一零」接回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現在山東王村勞教所遭受迫害。鶴崗的劉慧被當地接回後,又被強制送進「洗腦班」。為了否定這種無休止的邪惡迫害,我拒絕告訴他們我的戶籍所在地,戒毒所因此威脅要給我加期。最後,我的家人來要人,他們不得不將我放出。

多次的非法關押迫害,給我造成了很大的身體上和精神上的傷害。長時間的被迫絕食,導致我身體健康狀況很差,至今不能承擔正常的生產勞動;記憶衰退,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時常恍惚。有時從睡夢中醒來,好像還置身於邪惡的高壓環境中,心有餘悸。

善惡有報是天理。不管是誰,都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後果。哈爾濱戒毒所對我所做的一切也必須都得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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