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中淨化自己 證實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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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淺談一下十多年來在大法中修煉的部份體悟:

一、學好法是淨化自己、證實法的基礎

師尊講:「我們只是在切身利益這些問題上看的淡,而在其它方面,我們都很精明。我們搞個科研項目,領導交給甚麼任務,完成甚麼工作,我們都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的很好。而恰恰在我們自己那點個人利益上,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的衝突當中,我們看的淡。誰會說你傻?誰都不會說你傻,保證是這樣。」(《轉法輪》

我按照師尊的要求,在工作崗位上以法為師,不隨波逐流,用自己的行動證實著法。如:十多年前我工作室調入一名技術人員,工作需要有人帶,主任問到誰那兒誰都用各種理由拒絕。因為除了帶人做實驗外,自己的工作量一點也不減少,而且沒等對方熟練操作就要分給她與大家一樣的工作量。這樣帶人者除完成自己的工作外,同時還要關照對方做好工作,相當於同時兼顧兩個人的工作而沒有任何額外待遇。當找到我時我很自然的答應下來。在帶她的幾個月中,我始終保持一個祥和的心態,不但毫不保留的教她技術,同時給她講如何做人的道理。她本人很受感動。另外我室的儀器設備較全,別的室的同事常到我室使用儀器,每逢她們來時,不管我工作忙否都會及時給予熱情、耐心的指導;在工作量少或領導不在時很多同事就出去做各自的事或回家了,我從來不注意領導的在與不在,有時單位我一個人堅持到下班自己竟全然不知;在我退休前,我的一個同事想看我的工作筆記,我乾脆將筆記本借給她……因此我博得同事和領導的一致好評,甚至有同事在公開場合說我德高望重。

在我進京證實法被非法拘留期間,對我處分的傳言很多,不少同事出於對我的關心,擔心影響我的生活,為了保護我,紛紛到領導那證實我得法前後身心的巨大變化(當時的領導調來時間較短,對我了解不很全面),起到了證實法的作用。以致我上班領導找我談的第一句話就是「你人緣真好啊!」。然而為了讓我認識(轉化),領導又進一步用常人「自保」的理對我說:「你進京是你姐讓你去的吧?」(我姐進京兩次,單位已經被告知)我覺的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是我們每個大法弟子的責任,是信師、信法的表現,怎麼能用人的一面解釋修煉人的所為呢?我很鄭重的對他說:「如果我不想去,誰也拽不走;如果我想去,誰也攔不住。」他只好說:那也是。接著他以某某單位某某某人進京後單位對她停職,並且要求我「寫認識,而不要寫過程」。我意識到,這就是邪黨一貫強權政治的整人方法──就是只能轉化,不許申辯(不寫過程)。我以很平靜的心態,告訴他:沒有因,就沒有果。

如何寫「認識」?這也是檢驗自己信師、信法的成度,如何放下生死的考驗。師尊講:「作為弟子,當魔難來時,真能達到坦然不動或能把心放到符合不同層次對你的不同要求,就足以過關了。再要是沒完沒了下去,如果不是心性或行為存在其它問題,一定是邪惡的魔在鑽你們放任了的空子。修煉的人畢竟不是常人,那麼本性的一面為甚麼不正法呢?」(《精進要旨》<道法>)我告誡自己:按師尊的要求做,用本性的一面來正法。我靜下心來,以給領導信的形式彙報我得法前後的變化,又從進京所見,談到自己的感受,最後告誡他們我沒有違反任何國法,只是講真話。希望他們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示意他們不要迫害好人,不要犯罪。足足寫了九頁。他們看了我寫的有理有據的信,沒有辦法對我「定罪」。

書記在黨內以自我評議為名搞人人過關時,我說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無私無我……書記說我在向黨叫號,要考慮對我雙開的問題,已是下班時間了他宣布散會。而此時全體黨員沒有一個退出會場,用無聲的方式希望書記收回決定。後來書記發話讓我繼續認識,我仍然告誡自己要以師尊的經文《道法》指導自己過關,用本性的一面來正法。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我又寫了兩次,我把每一次都當作是考驗我對法是否堅定的答卷,每一次都是在證實法,都在談在法中的認識。最後一次領導說,你認識也和不認識一樣,就這樣了。我想,邪惡沒有辦法改變大法弟子信師信法的心,考驗也就過去了。

後來單位又接到市裏通知,要我參加脫產法制學習班,實際就是要對我進行洗腦,那時正趕上工作量非常大,人手不夠,室主任當時對書記說人手不夠,脫離不開,結果就不了了之了。其實忙是表象,是在另外空間師尊看到了弟子的正念,巧妙的化解了迫害。

在奧運期間,我每天晚上到同修家學法,有一天同修說街道派人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非法監視著她,同修走哪,她們跟到哪。現在有幾個人就在樓下值班。

第二天晚上九點左右從同修家出來,感到一個人緊緊跟著我,並大聲喊站住。我回頭時他指著似乎在乘涼的一些人的地方命令我到那邊去。我想這些就是同修說的那些監控她的人,我嚴厲的說:我知道你是甚麼人,我憑甚麼聽你的!他被我問的說不出話來,灰溜溜的走了。我理直氣壯的繼續趕路。回家後我想這不是偶然的,作為大法弟子的責任就是要救度眾生,對眾生要善,不能敵視他們。

次日晚我又按平時學法的時間特意去他們那兒講真相。告訴他們我們沒有違反法律,信仰自由是我們的權利……沒想到,他們中有一個竟是幾年前到我單位諮詢:如何狀告一個牙醫,因為那個牙醫為她拔牙用鉗子把好牙碰掉了碴,她要上告,並且還要指使她兒子砸診所,打大夫出氣。當時我勸她不要這樣做,醫生也不是故意把好牙碰壞,讓醫生再給你補上就是了。如果你把他打壞了還得給他治傷,而且你的牙也好不了,你還要負法律責任,對醫生對你都沒好處……在我善意的勸說下,後來她氣消了,說那個大夫真遇到好人了……在這種場合遇到了我,她和那幾個非法監控的人證實確實是我(因為事隔好幾年了,那幾天對我盯梢時可能已經注意到我,因是黑天,只是懷疑我就是那個規勸她的好人,所以沒打擾我)。她起到了正面宣傳大法弟子的作用,那個對我惡狠狠的人也惡不起來了。

第二天是週六,我一早買好水果到同修家,把前兩天晚上發生的事告訴她,並且和她一起把非法監控她的兩個值白班的請到她家熱情招待並給她們講真相,從我們在大法中親身受益的事實講到四.二五真相,以及邪黨的歷次整人運動。讓他們認識中共邪黨的本質。在我們強大的正念場下,她倆靜靜的聽著,並不時提出一些疑問,沒有任何敵意和抵觸。達到了我們向她們講清真相的目地。為了迎合政府,她們沒有停止非法監控,雖然她們說讓我照常去同修家,但從那天起那段時間我不去同修家了,我這樣也是在告訴她們干擾我們的正常往來是非法的,是在做壞事。她們以後見到我都感到很不自然,可能她們也意識到:我出於善使她避免一次武力衝突,而她卻出於惡非法監控我們,雖然是受政府左右,做得也不光彩吧。

二、學好法是正念制止邪惡的基礎

師尊講:「在初期的時候,我處理了很多這樣的魔。老是這樣下去,我想也不對勁。人家也跟我說:你叫他們修的也太容易了。人就自己那點難,人與人之間就那點事呀,還有很多心還不能去呢!在惑亂當中對你的大法本身能不能認識還是個問題呢!有這樣一個問題,所以就會有干擾,有考驗。」(《轉法輪》)

一次,市公安局召集各單位書記開會,我單位派了一名黨員,回來後向書記傳達了會議精神。書記找到我說市裏要求每個煉法輪功的向市公安局交個人照片留檔,並且我單位同事問到我是否交時,那個組織者特意說我前不久帶一幫人到他們那去鬧,一定要交。為此我向書記說明,是因為我姐姐不久前因進京被非法拘留並要勞教,我和自己家人前去向他們說明我姐姐在單位是出色的技術能手,在家也是孝順的好兒媳……告訴他們不要迫害我姐姐,我沒有胡鬧。另外我有自己的肖像權,我拒絕向他們交照片。書記勸我交,怕給我和他都帶來麻煩。我告訴他是他們在犯法,我不會服從的。後來規定的日期快要到了,書記很為我擔心,出於無奈又勸了我一次。我仍然堅持用本性的一面來正法。結果日期到了,邪惡退縮了。

師尊講:「你捨棄的是不好的東西,這樣才能夠使你返本歸真。得到的那是甚麼呢?就是層次的提高,最後得正果,功成圓滿,解決的是根本的問題。」(《轉法輪》)

在我晉升高級技術職稱時,上一級邪黨書記以我修煉法輪功就是政治不合格為由不予報批。並到單位找我說只要寫認識,就同意向省裏申報。我說我沒有做錯甚麼,我在大法中受益了,是共產黨整錯了,歷史會證明的。已經過了向省裏申報的日子後,她又讓我單位辦公室人員向我轉達她的話:雖然日期過了,如果我現在寫,她向省裏特批,不批誰也批我。明擺著想利用晉升職稱把我當作典型搞特批,上把電視。這不是強盜邏輯嗎?你明明在經濟上迫害我,反而成了對我的特殊待遇,還要我感激涕零,利用我欺騙和毒害世人。共產邪黨的一些敗類把整別人當作他們的功績,撈取政治資本。我明確的告訴她我修的是真、善、忍,絕不說假話,難道說假話就政治合格,說真話反而政治不合格?為了晉升職稱就喪失我做人的準則嗎?有些東西是用金錢買不到的。她說你寫了該煉還煉,要識時務……我謝絕了她的「好意」,堅持選擇修煉大法而放棄了晉升職稱。為了避免他們利用晉升職稱對我騷擾和犯罪,在以後的職稱晉升中,我乾脆不再申報。後來我又根據有關政策申請提前五年退休,擺脫了邪黨的不斷騷擾和迫害。

隨著正法的進程,我的思維方式逐漸發生了脫胎換骨的巨變,在真正明白了人的生命存在的意義前提下,逐漸開闊了視野,博大精深的法理層層展現在腦海中。深感大法弟子的責任重大,救度的生命也是代表著很大的生命群。放棄在人中的一切不好的東西,才能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我覺得再留在這個組織中就等於承認它、助長它的淫威、違心的承受它們施加給我不該承受的一切。這不是強盜邏輯嗎?它明目張膽的迫害我,我還允許它收取我的黨費,還要違心的去聽去做?這也是對我人格的侮辱。因此我開始拒絕繳納黨費。當見到書記時我說既然我政治不合格,我自動退黨,不辦任何手續(我不向它申請就可避免承受不應有的迫害)。這樣從組織上與邪黨徹底決裂了。

三、在幫助同修中看到自己的不足,再精進

一個同修得法前就靠雙拐行走,並且身患糖尿病。得法四個月後,邪惡的迫害就開始了。她與同修一起進京證實法,受到邪惡殘酷迫害,關拘留所,睡水泥地。後又遭綁架、再次拘留。由於得法時間短,學法抓的不緊,對自己要求不嚴,在邪惡的迫害下身體出現了糖尿病晚期症狀─雙目失明,全身浮腫,靠透析維持生命。

在她看不到又不能動的情況下,我每天定點到她家學法。開始時我每天念一講《轉法輪》給她聽,因為她每天睡眠不好,學法時經常打盹。後來採用背法,在背某段前我先反覆念幾遍,這樣她就要仔細聽,用心記,然後我們再一起背。但她時好時壞的身體(尤其快到透析的日子呼吸都很困難)使學法效果受到影響,我有時常人心就暴露出來,表現耐心不夠,致使她感到內疚,常說她拖累了我。但我很快在法上歸正自己,恢復祥和的氣氛,過後就忘卻了。

該同修去世兩年了,前一段時間有同修過不好病業關時找到我,目地是讓我幫助她,因為同修執著放不下,我說話語氣不夠平和,致使同修不滿意;幾天前與一個老同修接觸時發現以前給她提出的意見還沒有改正,我又表現出對她沒有耐性了,因而使她產生誤解,不願再和我接觸。這兩件事對我震動挺大。使我悟到兩年前是同修離不開我,因此我表現耐心不夠時她立即表示內疚和道歉,而我就因為是在幫助她就沒有好好向內找自己。只是以為她拖的時間太長(約一年),我表現的有些性急罷了。

經過在法上從新審視自己,悟到「影響了我學法進度」這是常人的理;怕影響自己學法進度,其實本身就是為「私」,因此而「不高興」是為「情」。修煉是超常的,師尊講:「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轉法輪》)雖然你幫助同修是為她,但觸及到自己時就暴露了私,還沒有達到無私無我。這不正是應該修自己的因素嗎?修煉從方方面面都能體現出來,沒有讓我提高的因素也不會讓我遇到。當我真正悟到後,不久,一個需要幫助的同修又找到了我,我想一定是師尊的安排,又給了我提高心性的機會。正法修煉已經到了最後,讓我補好這一課,我要把握好每一次修煉的機緣,不辜負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

因層次所致,悟性有限,不當之處請同修多加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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