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現已放回三名。現剩下余發全、鐘俊芳(現仍在犍為縣人民醫院搶救)和陳保瓊。
信仰自由為國際普世價值,即使中國現行的憲法也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由此可見,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發布的一切迫害法輪功的指令都是犯罪,同理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也都是在犯罪!
正告犍為縣那些還在追隨中共及江氏集團參與迫害的首惡和相關人員,包括段應勇(公安局長)、周文華(縣政法委書記)、羅由剛(綜治辦主任)、王茂明(610主任)、劉森朝(國安隊長)、王永富(國安指導員)等。善惡有報是天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參與行惡者都將難逃人間法律和天理的懲罰!而你們只不過是中共殺人的工具,醜事敗露你們將像文革那些被中共秘密槍決的警察一樣成為替罪羔羊!希望你們趕緊懸崖勒馬,不要成為中共被清算時的陪葬!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鐘俊芳、余發全、陳保瓊,明智的選擇未來,為家人和自己留條後路!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1/9/25/128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