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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法院構陷無辜 阻律師出庭辯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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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上午九點三十分,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欒秀媛、代麗霞。為了掩蓋對好人非法庭審迫害的罪惡,法院阻止兩名當事人的更多親屬和朋友參加旁聽,還將公開開庭的所謂庭審現場設在地處偏僻西郊的佳木斯看守所,隱匿開庭,並布下警力監視關注此案的眾多民眾,製造恐怖氣氛。

由於向陽區法院害怕當事人被迫害的實情被曝光,公然以流氓手段刁難和阻止兩位當事人家屬為其聘請到的正義律師介入和閱卷,致使代麗霞家屬聘請的律師被迫在開庭前遞交了解約手續,退出辯護。後來,在跟蹤追問下,向陽區法院刑庭庭長才不得不告知家屬具體開庭時間。雖然是提前三天告知的,可其中卻包括兩天休息日,家屬再聘請律師已經沒有提前遞交手續、會見當事人和閱卷的時間了,只得被迫等到開庭當早到看守所直接遞交手續。而向陽區法院刑庭庭長宋濤卻再次以流氓手段,蓄意瀆職侵權,阻止正義律師到庭辯護,將律師拒於庭外。

在佳木斯看守所開庭
在佳木斯看守所開庭


律師被拒法院門外


開庭時,三名律師被阻在門外

門外的便衣
法庭門外的便衣

向陽區法院刑庭庭長宋濤
向陽區法院刑庭庭長宋濤

一、為阻止律師介入和親友旁聽,相互勾結流氓耍盡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上午九點,三位北京律師在佳木斯看守所遞交法律文書手續後,要求進入法庭依法提供案件辯護,向陽區法院刑庭庭長宋濤在接受法律文書後,謊稱自己是一名行政工作人員,說了不算,並以「我要核實請示」為由拒絕律師進入法庭。九點三十分,宋濤將三位律師的法律文書手續返回給律師後,以「律師提交手續過期了」,公然再次拒絕了律師的出庭辯護。律師提出進入法庭旁聽的合法要求也被宋濤拒絕。

因關注欒秀媛和代麗霞被非法庭審而一同前來的多名親友也被拒絕入法庭,只允許每個當事人的三名直系親屬入庭旁聽。此前,家屬在與法院交涉的過程中,一直不知道審判長、公訴人、書記員及其他前來參加非法庭審的具體人員及聯繫方式。

向陽區法院庭審欒秀媛和代麗霞是違背法律的,也是極為心虛和見不得人的。其千方百計阻止律師為欒秀媛、代麗霞做正義辯護,也是佳木斯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向陽區檢察院、向陽區法院及所有參與者暗中勾結,串通一氣,早就預謀好了的。

二、非法庭審現場風聲鶴唳,草草收場

非法開庭時,佳木斯市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相互勾結,布下了很多警力,其中標有「公安」字樣的轎車有四、五輛,車內坐著警察;其它牌照的車還有十幾輛。看守所門前及周邊布很多警察與便衣,有的警察對關注此案的法輪功學員指指點點,似乎想在其中尋找認識的法輪功學員。


非法開庭時,道口外的車輛

佳木斯政法委「六一零」成員,向陽區法院副院長趙玉斌(其人為此次非法庭審的所謂「審判長」)等人,向陽區檢察院公訴科江明川(音)(其人為此次非法庭審的所謂「公訴人」),市公安局反×教支隊(註﹕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是真正害人的邪教)支隊長張宏宇、政委王玉君、副支隊長李忠義及已退休的陳萬友等人,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偉明等人及佳西派出所的警察都紛紛到場。

惡人陳萬友
惡人陳萬友

在所謂的「法庭」裏,向陽區法院有審判長趙玉斌、陪審員、書記員、法警及合議庭成員共十三人,公訴人為向陽區檢察院公訴科的江明川(音),只有六名旁聽家屬。

九點三十分,法輪功學員欒秀媛和代麗霞一進「法庭」,就高聲喊起「法輪大法好」,主審官嚇的連忙喊:「讓住聲。」接著,公訴人開始詢問欒秀媛和代麗霞的基本情況,欒秀媛和代麗霞不配合他們。

當法官宣布:欒秀媛和代麗霞是犯了「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時,欒秀媛高聲說:甚麼叫破壞法律實施罪?我們破壞你啥了?我們破壞你哪條法律實施了,共產黨才叫邪呢,迫害死的冤魂達八千萬,我們讓人明白真相,是為了救人,包括你們在內,你們千萬別糊塗了。

公訴人開始念訴狀時,欒秀媛同時不停的講著真相,洪亮的聲音縈繞著整個「法庭」。場內秩序一片混亂,幾乎是公訴人說到哪兒,欒秀媛和代麗霞就講真相講到哪兒,他們幾次把欒秀媛和代麗霞單獨調離出去「談話」,又調回來接著進行。

主審官又開始問她們:是否掛了小喇叭?

欒秀媛答:你應該看看小喇叭的內容是啥?就是告訴了你們法輪大法好,讓你們自救,災難來了讓你們趕緊躲過災難,對你們法官也是一樣。不就是告訴你們好,讓你們逃過這一劫嗎?

整個非法庭審前後只進行了半小時的時間,就草草收場了。最後以主審官宣布休庭,欒秀媛高喊「法輪大法好」而結束。

(當年小喇叭播報的內容:《廣播稿:與父老鄉親們說幾句》

三、採用流氓手段對律師設阻並施壓

(一)代麗霞家屬聘請的福建律師遭到推諉、搪塞、施壓和恐嚇,被迫中途退出。

八月二十九日早八點三十分,福建律師來到向陽區法院要遞交代理手續,並要求閱卷。向陽區法院門衛不讓進,讓電話聯繫,而告訴了刑庭庭長宋濤的辦公室電話。律師在一樓用電話和宋濤聯繫,宋濤聽明來意後,稱自己工作很忙,沒時間接待此事,讓明天再來。

八月三十日早八點三十分,律師二次來到向陽區法院,宋濤接待說:「我不是案件的承辦人,這個案子不是我管,我只負責接待你們。案件的承辦人是誰,不能告訴你們,到開庭的時候你們自然就知道了。」律師遞交了代理手續後要求閱卷。宋濤說:「現在不能閱卷。(至於)甚麼時候能閱卷,我會打電話通知你。」他們明明知道律師是從外地趕來的,在當地停留的時間是有限的,就以這種拖延時間的方式來阻止律師介入。家屬提出要讓律師儘快閱卷,並要求出庭為自己的家人做辯護,宋濤答覆:「會讓律師閱卷,不會是在開庭的前一天,(至於)甚麼時間能閱,你們等著吧。允許家屬旁聽,但人數要限制。」對家屬出庭辯護的要求勉強答應了,讓家屬寫份申請再說。

三十一日早八點三十分,律師和家屬再次來到向陽區法院,恰好在法院門前遇見了宋濤,他說:「我要上看守所去提審,沒時間接待此事,你們別在這兒等我了。」並說家屬出庭辯護不行,因為當事人沒有委託家屬辯護,以此拒絕接待律師和家屬,並驅車離開法院揚長而去。

當天下午二點,律師和家屬又一次來到向陽區法院找宋濤,宋濤在電話裏接待了律師。他說:「今天下午不能閱卷,我們要把陪審員、書記員配備好,明天下午你來閱卷,順便告訴你開庭的時間。」

向陽區法院為了阻止律師介入,竟通過司法部給律師所在的事務所施加壓力。律師接到了律師事務所主任的電話,讓他放棄代理此案,立即返回當地,並多次催促他離開。在法院百般刁難之下,迫於來自層層的壓力,律師不得不遺憾的與家屬解除委託,於九月一日下午向向陽區法院遞交了解約手續,被迫離開佳木斯,退出本案辯護。

(二)欒秀媛家屬聘請的黑龍江律師再次被拒,也退出了辯護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上午,欒秀媛家屬聘請委託黑龍江律師為欒秀媛進行無罪辯護。律師與家屬去向陽法院辦理相關手續,門衛不讓進入法院,宋濤也不接電話。就這樣一直僵持到中午,宋濤從法院出來,溜進了法院附近的洗浴中心。

家屬和律師一直在法院門口等到下午一點多鐘,見宋濤從洗浴中心出來,家屬追上去要求宋濤依法辦案,告訴他為欒秀媛辯護律師就在現場,要求閱卷。宋濤謊稱「欒秀媛沒有要求請律師」,家屬說欒秀媛的兒子為他請了律師,宋濤又強調「她本人沒有要求請律師啊」。家屬又說:那家屬有沒有這個權利呢?宋濤無理而又無力的狡辯道:她本人沒要求,你要求啥呀?之後,抽身進了法院屋裏。

宋濤身為法官,竟明目張膽的欺騙家屬,拒絕律師介入案件,家屬又找到向陽區法院信訪科,接待人員互相推諉,還讓去找宋濤;家屬無奈,又找到院長辦公室,房門卻敲不開。可以看出,向陽區法院是事先串通、勾結、預謀好的。律師見狀被迫再次退出辯護。

(三)家屬繼續從北京請來三位律師,被宋濤以流氓手段拒之庭外

兩位當事人家屬繼續分別從北京聘請了三位辯護律師。三位律師接到聘請時,已經是週末。律師趕到佳木斯與家屬簽完委託手續,正值雙休日,以致無法到法院辦理相關手續和閱卷,只得在週一開庭前直接到看守所遞交手續。九月五日上午八時,律師和家屬早早的等候在看守所門外,如本文開頭所述,向陽區法院宋濤再次公然拒絕了三位律師的出庭辯護。

通過多方了解,得知向陽區法院通常開庭時間一般為週二和週四,但為了阻止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的正義律師介入,在此次非法開庭時間的安排上,向陽區法院大費周章。九月一日(週四)下午,家屬與聘請的律師到向陽區法院找宋濤辦理退出本案辯護時才得知,法院非法開庭時間已定在九月五日(週一)上午九時。即時隔一天,就是週六、週日兩個休息日,緊接著週一就開庭,導致家屬即使有願望再請律師,也讓律師在時間和行程的安排上都來不及介入。於是欒秀媛和代麗霞的家屬在九月二日(週五)早晨八點三十分急匆匆的趕到向陽區法院,去找宋濤要求與其會面,宋濤卻長時間不接電話,家屬堅持不懈的打了好長時間,後來宋濤才不得不接聽。宋濤在電話中告知家屬:星期一開庭。家屬說:開庭應該提前三天通知家屬。宋濤狡辯道:這不就已提前三天了嗎?家屬說:可你週六、週日辦公嗎?宋濤冷冷地丟出一句:(你們家屬到時)願去不去。隨後強行掛斷了電話。如前文所述,可家屬隨後在當地聘請到的律師,當日卻根本就沒有機會進入法院辦理遞交手續。

四、欒秀媛和代麗霞被綁架迫害經過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早七點二十分,法輪功學員欒秀媛和代麗霞正在黑龍江省雙鴨山市集賢縣建新中學食堂打工,遭惡人構陷,被集賢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吳華及副局長耿振東帶領七、八名警察將她們強行綁架,一同被綁架的還有食堂管理員矯齡鋆。矯齡鋆被非法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二十九天後被迫害致死。欒秀媛和代麗霞被劫持後,送至佳木斯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支隊(註﹕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是真正害人的邪教)支隊長張宏宇和政委王玉君直接參與迫害,多次非法提審她們,拼湊材料,構陷罪證,送報檢察院,對代麗霞、欒秀媛進行非法批捕,後又將她們的所謂「卷宗」轉到向陽區法院。

(一)欒秀媛和代麗霞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邪黨公檢法部門置其生命垂危於不顧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欒秀媛和代麗霞被非法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已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由於蒙受奇冤,備受摧殘,她們的身心狀態每況愈下,極其虛弱,最後欒秀媛的身體已虛弱到連靜點注射都扎不進去了。代麗霞的身體狀態也很差,曾被看守所開車拉到市醫院去檢查一次,家屬去辦案單位反映情況要人,市公安局、向陽區檢察院、向陽區法院的人卻置若罔聞,為保一己私利,視生命如草芥,置法輪功學員生命垂危於不顧。

(二)邪黨所謂執法部門知法犯法,對欒秀媛和代麗霞的家屬百般刁難、推諉恐嚇

欒秀媛和代麗霞在被劫持後,家屬未接到辦案單位的任何通知,邪黨所謂執法部門卻嚴密封鎖她們的一切消息。家屬非常焦慮,多方去打聽。直至七月末,欒秀媛的家屬追到市公安局,找到反×教支隊長張宏宇,他竟告訴家屬:你們回家等著。第二天,張宏宇通知欒秀媛家屬取回了一張所謂「批捕通知單」,上邊寫有「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所謂罪名,沒有任何人簽字,只在上面蓋了一個不清晰的章。他們對家屬威脅道:「欒秀媛已被批捕,半個月後給她判刑。」

代麗霞的家屬到市政法委「六一零」去要人,六一零的人更是恐嚇家屬,聲稱這是所謂的大案、要案、重犯。還說家屬無論拿多少錢(疏通關係),他們都不能放人,因為這個案子是通過省公安廳的。

家屬曾托人打聽到其所謂的卷宗已在市檢察院,就找到市檢察院的申控科,一個不知姓名的女工作人員的接待的,她很不情願答覆家屬:卷宗曾經在這裏,現在已返回到市公安局反×教支隊。

家屬再去打聽消息,卻四處碰壁。後來聽說卷宗又移到了向陽區檢察院,家屬又趕到向陽區檢察院公訴科去查。家屬向負責接待的王洪傑詢問此案的進展情況,王洪傑竟態度生硬的回絕家屬道:「我和你們家屬沒有任何關係。(至於)案子到了哪兒,我也沒必要通知你們。」

八月初,得知卷宗已由向陽檢察院移交到向陽法院。家屬又到向陽區法院去找,可向陽區法院卻戒備森嚴。一進門,收發室的人就把家屬擋住,電話通知刑庭庭長宋濤,宋濤一聽是問欒秀媛和代麗霞的案子,心態馬上大變,很不友善的說:「欒秀媛都幾次被抓了,我不跟你們家屬見面,回去等結果去吧。」家屬問宋濤此案承辦人是誰,他就是不告訴。問他的電話或手機,他也不告訴。由此可見,欒秀媛和代麗霞被迫害的整個過程,都是秘密、不公開、不透明的。因為邪黨的所謂執法人員深知他們自身是在知法犯法。

(三)欒秀媛和代麗霞因為修煉大法做好人而多次遭迫害

欒秀媛,女,現年五十八歲。因為堅守遵循「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不放棄信仰,在由江澤民和中共邪黨發起的這場迫害法輪功的浩劫中,欒秀媛遭受的迫害非常慘烈。欒秀媛原在佳木斯市工商行營業部出納科任職,因進京上訪被單位開除公職。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十二年中,欒秀媛曾十次遭綁架,數次被勞教,數次被抄家。期間受到的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非常嚴重。因本人目前處於被非法關押中,更多迫害詳情仍被掩蓋著。

近年來,欒秀媛的母親和孩子在親身經歷和親眼見證了欒秀媛的被迫害遭遇後,邪黨的罪惡給他們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在母親離世期間,欒秀媛迫於中共警察不斷追擾的壓力,而無法參加母親的葬禮,成為終生遺憾。

代麗霞,女,現年五十六歲,原半身不遂,多種疾病纏身。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康健,受益無窮。然而這十二年來,代麗霞卻不斷遭受邪黨公安警察的騷擾,綁架、勞教、勒卡、欺騙等種種方式的迫害,身心承受著巨大的打擊與傷害。

代麗霞的女兒近期將與男友舉行結婚慶典。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裏,孩子不僅將得不到母親的祝福,其間她還要為營救母親四處奔波,鬱鬱寡歡。

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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