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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的反覆長時間電擊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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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惡警強迫被劫持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違心表態放棄信仰,遭到拒絕後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的酷刑折磨,包括長時間用電棍電擊。以下是兩個案例。

馬桂榮被反覆電擊折磨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家住在長春氣象局的法輪功學員馬桂榮(女,五十三歲)在貼真相貼時被長春市綠園區派出所兩個警察綁架,當時馬桂榮兜裏僅有的六元錢也被他們搶走。第二天,馬桂榮被綠園區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夜。之後,綠園區公安分局到馬桂榮家中非法搜走一絲袋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後把馬桂榮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四大隊二小隊非法迫害。

四大隊管教丁小春(四十多歲)、大隊長張淑華(四十多歲)因馬桂榮不寫所謂的「五書」(悔過書、決裂書等),張淑華把馬帶到一個小屋,用電棍電,強迫馬桂榮寫五書。馬桂榮不寫所謂的「思想彙報」,丁小春就經常用電棍電她,持續電了一個多月,每天電三次,少的時候也要電兩次。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一次馬桂榮不配合邪惡活動做操,還喊法輪大法好,丁小春就把馬桂榮從一樓拽到六樓,四五個管教把馬桂榮按下,好幾個電棍一起伸到馬桂榮的衣服裏電。

還有一次馬桂榮不寫思想彙報,丁小春和王管教把她的手強行銬在管教室裏,同時用兩個電棍一邊一個一起電。電了一個多小時,王管教還惡狠狠的說馬桂榮挺有剛的,要電到電棍一直沒有電為止。馬桂榮後又被強行罰站在窗台邊三、四個小時後才讓回去。

最嚴重的一次是二小隊和三小隊合為一個小隊時,以此為藉口又強迫馬桂榮寫所謂思想彙報,馬不寫,張大隊長用一個拳頭狠擊馬桂榮前胸,王管教和丁小春一邊一個用電棍電了一個多小時左右,馬回到小隊後就走不了路立刻躺下,以後吃飯下樓都由人攙扶著,上廁所都由人抬著。丁小春說馬桂榮給勞教所造成影響,回到小隊對其他人說要壞馬桂榮。

而後丁小春就給馬桂榮家屬施壓,謊說她不聽勞教所指揮,讓家屬勸說她配合惡警。馬桂榮此時的身體極其虛弱,在這種情況下,馬因不做操,丁小春還使勁用手擊打她。馬桂榮被非法加期十七天,被放回時王姓管教還說等著她寫思想彙報。馬桂榮被非法迫害一年零十七個月後才回家。

李淑蘭遭受的多次電擊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左右,長春市西安廣場派出所四名警察以查電表為由,欺騙家住在新竹花園的法輪功學員李淑蘭打開房門,非法闖入室內翻衣櫃和兜子,後綁架了李淑蘭到西安廣場派出所關押一夜。

第二天惡警把李送到長春市鐵北監獄,進行一個月的迫害。一個月後,李淑蘭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迫害。

剛進勞教所,黑嘴子管人事的就強迫李淑蘭填單子簽字,李不簽,惡警便打耳光和用腳踢,後把李送到四大隊面朝牆站著兩個多小時,晚上四點多管教讓那些寫決裂的人每兩個小時換兩個人,輪番的強迫李淑蘭寫五書。由於李不寫,一晚上不讓睡覺,第二天還遭到管教謾罵和毒打。

李淑蘭後被送到二大隊二小隊迫害。管教強銅琴(三十多歲)把李淑蘭叫到辦公室,由於李不配合,她就對李拳打腳踢強行逼問,後李被送到二大隊四小隊迫害。

大隊長劉連英把李淑蘭叫到辦公室,進屋劉連英就用雙手輪番朝李臉部眼部從上往下打,李淑蘭當時眼睛疼痛,左眼全部充血,兩眼冒金花,看不清東西。接著劉連英拿出一個電棍強迫讓李淑蘭單用手握住,電了一會看不好使,就強迫李雙手握電棍,同時打開兩個電棍同時電李淑蘭半個多小時,李當時就暈倒。後李由兩人攙扶到床上,渾身顫抖。

五月份一個節日,李淑蘭被強迫罰站,站了兩天一夜後,一個上午,賈紅顏管教把李叫到一個小黑屋倉庫,拿本子打李耳光十多個,下午時賈紅顏一個手指一個手指、一個腳趾一個腳趾、眼睛、嘴唇、私處,渾身從上到下電了四個多小時,沒有電不到的地方,一直電到他們下班為止。當時李的脖子和渾身全是黑糊點,嘴唇全破。

第二天早六點多,李忍受不了這樣的迫害,用頭撞暖氣包。後李被強行蒙上眼睛送到某醫院,當時李的眼睛和臉部全腫,李的頭部被縫六針包紮後,感到頭裏滴嗒滴水,眼睛也看不見,嘴麻木,手指、腳趾麻木。賈紅顏還強迫李寫為甚麼撞頭的經過,從精神上和肉體上摧殘李淑蘭。李淑蘭的身體被迫害成這樣的情況下,賈還強迫李幹活,讓她背一百多斤的袋子。

由於李寫的所謂「思想彙報」不符合他們的意思,二大隊二小隊管教于波(三十歲左右),把李淑蘭帶到辦公室,于波打李耳光還挖苦她,李淑蘭三頓飯沒吃,身體極其虛弱,走路必須由人攙扶,在這種情況下,晚上,劉連英還把李帶到她的值班室開始用小電棍,邊電邊威脅說你不吃飯,用大電棍電,這一次李被電棍電後,身體更加糟糕,渾身上下手指尖,腳趾尖,全身都是麻木,抽動,疼痛難忍,雙手雙腳常常抽動,走路更加困難。這種情況下,勞教所時不時的還加期迫害,累計給李加期半年,李的身體被迫害的非常嚴重。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七日,管教強迫李淑蘭從勞教所的收發室走到大門口,由於李走不動,惡警還不讓家屬攙扶接,其家屬從早上等到中午。管教看李不走,就派了個男警察強迫李攙扶對方。從勞教所出去後,不讓李淑蘭上親屬的車,而是由長春市鐵西辦事處一個司機,一個叫劉桂榮的主任(女,五十多歲)接走,並把李送到鐵西辦事處。

劉桂榮說不寫五書,惡人罰李淑蘭一千元,還寫了收條,並稱甚麼時候李寫了五書,甚麼時候把錢還給李淑蘭。李回到家中,一到所謂敏感日,長春市西安派出所就到李家中騷擾,還經常跟蹤來騷擾李淑蘭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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