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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把罪惡包裝成了「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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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去年九月,國內媒體對河南洛陽「性奴案」作了廣泛報導:一男子先後將六名女子劫持在地下室作其性奴,並殺害了其中兩名。可是這樣一起慘案當時竟然被洛陽警方壓了下來。當記者曝光了這起慘案時,有人找上門來聲稱記者「侵犯國家機密」。

這怎麼能是國家秘密?已經破了的案子,作案人已經歸案,本應公諸於眾,還民眾一個起碼的知情權。同時通過對慘案的剖析,可以促使整個社會對此反思,從而達到懲治罪犯,減少犯罪的目的。可洛陽警方竟然如此恫嚇記者,真是匪夷所思!

當然,民眾對此案有諸多的議論,那是因為這個案子最終見諸了報端。那麼那些沒有報導出來的以「國家機密」包裹著的罪惡又該有多少呢?特別是那些被嚴禁報導,卻又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著的慘案,其「機密」級別又該是何等之高!

中共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藉「國家機密」進行摧殘的案例可謂比比皆是……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山東省招遠市張星鎮派出所將本鎮趙家村正在自家花生地裏幹活的法輪功學員趙金華綁架。在派出所,張星鎮蓋嶺村書記的兒子傅文會抓住趙金華的頭髮拳打腳踢,又用膠皮棒子沒頭沒臉地在她身上猛抽;惡警張海指揮暴徒用手搖電話機給她施電刑。趙金華被電昏後,又被打醒;再電昏,再打醒,這樣連續昏死四、五次。趙金華被暴打十天後去世,年僅四十二歲。

趙金華被虐殺後,她的哥哥曾見過她的遺體。他說:「她除了臉上有點原來的好皮膚外,從脖子往下全身烏紫一片,有的地方還破了皮,太慘了!」後由煙台法醫作驗屍解剖,驗屍報告是:除頭部外,身上多處創傷,在120×60釐米範圍內,皮下有淤血。結論是:多處受軟物體擊打而死。

趙金華是全國第一例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致死案,當時在世界範圍內引起強烈反響。

人被打死了,市委書記仇善強、市委副書記董希彬、市政法委書記姜中勤和公安局長蔡平密謀,謊說趙金華「死於心肌梗塞」。為防止消息外泄,警察和張星鎮政府人員把守通往醫院病房的路口,不准外人靠近。副市長張桂芬親自趕到醫院坐鎮指揮。張星鎮政府還派人把通往外界的各個路口把守住,不准鎮裏的法輪功學員外出,不准接觸趙金華家人。

儘管如此,趙金華被折磨致死的案情仍然被報導到了海外。當局不去查辦兇手,反而追查是誰洩露了「趙金華被公安打死了」這個「機密」。他們調整警力,成立了十個專案組,每組至少六人,對他們懷疑的一切法輪功人士隨意綁架,刑訊逼供,牽扯近百人。最後竟然將兩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所安的罪名是「擾亂社會治安」和「洩露國家機密罪」。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重慶大學高壓輸變電專業碩士研究生法輪功學員魏星豔,在校園內被抓捕。五月十三日晚,在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的一個房間裏,警察唆使兩個女犯人強行剝光魏星豔的衣服。一警察把她按在地上,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姦了她。

魏星豔被警察公開強姦被海外媒體曝光後,「六一零」警察為了掩蓋罪責,把魏星豔在重慶大學的所有檔案和專業封鎖,並正式通知重慶大學統一口徑:「對外一律不承認有魏星豔這個學生,不承認有高壓直流輸電及仿真技術專業」。將所有知情警察全部調離崗位。重慶警方還大肆抓捕知情的法輪功學員,並對陳庶民、袁湫雁、黎堅、殷豔、盧正奇、劉范欽、何明禮等七名法輪功學員,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分別判處五至十四年重刑。

這分明是罪惡!為甚麼被當局視為「國家機密」?可是事實卻就是這樣。中共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幾乎所有的迫害案件都是被中共秘密處置的:不許律師代理,不讓民眾旁聽,不准記者採訪,連綁架法輪功學員時,中共都要求秘密抓捕。

從實質上說,中共就是把迫害法輪功的罪惡當成了「國家機密」。不這樣做,它對法輪功的迫害就維持不下去,因為它對法輪功的迫害本身就是邪惡和非法的。在國家機密的幌子下,中共才能混淆黑白地將所有的罪惡歌頌成它自己的佳績。中共對強姦與殺人狂徒大加袒護,並且阻止真相傳出,這是中共的本性決定的。

在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十二年當中,數十萬起案件,有哪一件案件公正審理過?又有哪一起案件不被當成國家機密任由中共隨便處置?這當然也包括那些被中共大肆宣揚的栽贓法輪功的案件,如中共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都是別有用心地編造,而其編造的過程更是中共的國家機密。

中共將殺人與強姦當成國家機密進行包庇,並對曝光罪惡的公民判刑,它邪惡的本質昭然若揭。中共將罪惡當成國家機密的後果,何止是剝奪了民眾的知情權,又何止是對罪犯的姑息與縱容,這是對所有中國人的恐嚇!在這樣的國家機密面前,中國人感到的只能是恐怖。只有邪惡的政權才會將罪惡視為國家機密進行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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