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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胡寶純十次被關押迫害 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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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八日】我叫胡寶純,一九五七年生人。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曾先後在開發區橡膠廠、鑄造廠、建築公司工作,二零零二年以後失業,是電焊工。

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被江澤民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有家不能歸;身體和精神受到重大傷害。同時,我所有親屬也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傷害。

我曾經被中共非法勞教四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三次,被抄家六次,被搶劫、勒索一萬三千多元錢,多次被非法拘留、關押。我妻子劉麗雲慘遭毒打致死;岳父劉彥富被非法勞教三年,妻妹也被非法勞教三年(關在馬三家勞教所)。

我和妻子於一九九六年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之前我患有肺結核、關節炎、頸椎病等,經常吃藥,修煉之後各種病很快都奇蹟般的去了根,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至今多年再也沒吃過一粒藥。法輪大法神奇的健身效果,迅速引來了大量的人群修煉,從一九九二年大法傳出到一九九九年,媒體報導修煉者達到一億人。法輪大法除了具有神奇的祛病健身的效果外,我們最大的變化是思想道德的昇華:修煉之後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放淡名、利之心。修煉前經常把單位的東西拿回家,修煉後又都送了回去;修煉之後,以前的毛病、惡習都改了,像換了一個人一樣,變化得出乎周圍人的意料:身體健康,樂觀向上,家庭和睦,鄰里相處得體,得到周圍人的稱讚。法輪大法徹底把我變成了一個好人,把我們家變成了一個幸福、和美的家庭,我真切體會到了大法的美好。

沒想到,這麼好的功法卻遭到了江澤民的殘酷迫害。在中國,因修煉法輪功而被江澤民迫害的支離破碎的家庭有千千萬萬。以下是我遭受迫害的事實。

一、第一次上訪遭毒打、關押

法輪大法被中共肆意地栽贓陷害。為給大法討個公道,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我和妻子,還有另外一個同修彭鳳梅(楊家杖子的退休教師,二零零二年在葫蘆島市拘留所被迫害致奄奄一息、之後含冤去世),依法去北京信訪局為法輪大法上訪,要求還我師父一個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們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無辜功友。

使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只是作為一個公民合法行使法律賦予我的權利,卻在信訪局被非法扣押,之後被轉到葫蘆島駐京辦事處,在那裏遭到了一個姓張的大隊長的野蠻毆打,他一聽說我是為法輪功上訪,就像失去了理智一樣的對我施暴。他給我戴上了手銬、拽著我的頭髮把我的頭往牆上撞、狠抽我的耳光,拳腳齊上,這樣折磨了我兩三個小時。他知道我和別的法輪功學員住在一起,邊打邊問我在哪裏住。為了避免牽連別人,我沒有告訴他,他就氣急敗壞地更狠毒地毆打我。我被打得頭暈眼花、臉部熱辣辣的疼,頭上撞的全是大包。他打累了,就把我銬在了床上。第二天,被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派出所的警察就把我綁架到了葫蘆島市拘留所。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我被關在拘留所一個月。期間,因為煉功遭到了姓史和姓安的二個警察的毆打。他們用狼牙棒打我的後腦、後背,踢我的肚子、用拳頭打我的眼睛。我當時就被打得腦袋嗡嗡地響,後背腫得高出一塊、脫衣服都脫不下來、不能仰臥,肚子劇痛,眼睛被打得漆黑一片、看不到東西。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人打得那麼嚴重,不可思議的是竟然是為了做好人而挨打、而打我的人頭上竟然頂著國徽,這是生活在自由國度的人無法想像的。

一個月後,楊家杖子礦務局(經濟開發區前身)公安處把我接到公安處,又非法關押了我三天,勒索了一千元錢(所謂「押金」,後被我要回),非法扣押了我的身份證、戶口本,在一段時間內給我造成了很大不便。

他們幹這些壞事時,都是「理直氣壯」的,就是因為有江澤民的密令,有江××給他們撐腰,而且這樣的壞事幹得越多,他們就會得到江氏一夥更多的賞賜,對於迫害好人,他們也就更有動力、更加肆無忌憚了。

二、第二次進京為大法討還清白,被勒索錢財並再遭毒打

回家後第二天,我和妻子以及另外兩個功友再次進京為大法討還清白。二十多天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北京豐台區被抓,再次被連山區分局警察綁架回葫蘆島市看守所,並且搶走了我身上的一千二百五十元錢。我又一次失去了人身自由。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我在看守所被逼迫背誦監規,因為背得稍慢了點,警察李亞傑用塑料鞋底抽打了我二十幾個耳光,他還不解氣,就又和警察魏國忠把我的褲子強行扒下,用硬塑料管狠抽我的臀部,他倆輪番上陣,(打了三十下左右),把我的臀部打成了青紫色,腫得不能坐下。

三、在家無故被綁架、被非法劫持十多天,並被勒索錢財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楊杖子派出所不法警察謊稱他們領導找我談話,把我和另外三個功友騙到了楊杖子派出所。將我們非法關押了十三天,所謂的理由是北京在開「兩會」,他們害怕我們上訪。十多天後,連山區政保科警察劉興成等把我從派出所強行帶到政保科,用手銬銬了我半天多,然後非法向我家人索要了三千元錢,才放了我。

四、被非法抄家、勞教一年半,在教養院受盡折磨。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楊家杖子公安分局楊振勇,開發區政保科劉建國、馮軍、派出所馬廣元、街道關寶玉等人闖入我家,強搶我師父的照片,我和妻子、小姨子(也是大法弟子)拼命保護,也沒能阻止他們的犯罪行為。他們將我綁架到派出所。然後劉建國帶人第二次抄家,搶走三本《轉法輪》和一枚法輪章。在派出所他們逼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我回答「煉」,就被非法拘留於葫蘆島拘留所一個月。

到七月十三日,他們非法將我勞動教養一年,關在葫蘆島市教養院。

勞教制度是中國特有的在正常法律體系之外的非法懲罰系統,是踐踏法治的「法外之法」,它不受監督制約,是中共為所欲為的「自留地」。被關押在勞教所中的大法弟子所經歷的迫害程度反而比監獄要殘酷。人只要進了勞教所,就會被像動物一樣對待,不用說人權和自由,連做人的尊嚴也被剝奪得一乾二淨。

勞教所的這些情況我早有耳聞,但到了勞教所,我才發現,那裏的野蠻和邪惡還是超乎了我的想像和所作的精神準備。

剛到勞教所惡警就對我進行了強行搜身。他們從我身上發現了一篇經文,惡警張福勝拳腳相加地折磨了我半天、不知道打了多少耳光,打得我臉火辣辣地疼、頭也疼,又罰跪近一天。

那時,葫蘆島教養院關了幾十名大法弟子。我和所有大法弟子被強迫每天十多個小時地坐在水泥地上不許動;晚上睡在板鋪上,擁擠不堪;吃的是窩窩頭、高粱米飯。

七月二十五日葫蘆島教養院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每天逼迫大法弟子背監規、走步、跑步、去菜地幹活。

十月份,從瀋陽馬三家教養院來了十多個邪悟者。她們逐個圍攻每個大法弟子,試圖用它們的胡說八道「轉化」我們,讓我們放棄修煉。對於幾天後沒有「轉化」的,教養院的警察就撕下偽裝、赤膊上陣了。他們用鞋底、電棍,拳腳相加的對付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大法弟子,手段非常卑鄙,甚至用電棍電擊大法弟子的小便處,很多人被打至頭腫得認不出來。他們打起人來人性全無、不計後果,在我到教養院之前,他們曾經把大法弟子姚彥會打致昏死過去十六個小時。

十一月九日晚六點,劉國華(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隊長)把我叫到四樓辦公室,強迫我讀誹謗法輪大法的書,遭到我的拒絕之後,就把我的雙手反銬在後背,惡警劉國華、張國柱、范永傑、劉海厚輪番用電棍電我,其間兩個電棍充電二、三次,電棍充電的間歇,劉國華脫下我的鞋,用鞋底一口氣打了我三十多個耳光。一直折磨我到半夜十二點。

電棍,這種普通犯人一聽都害怕、一下兒都受不了的刑具,是江氏爪牙折磨大法弟子時用的最多的刑具。為了逼迫大法弟子放棄信仰,在江××「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殺」的邪令下,一些惡警在變態心理的驅使下,把折磨大法弟子、看大法弟子受刑時的痛苦當成樂趣,有時竟用六、七根電棍對付一個大法弟子,像烙餅一樣反覆電。上萬伏的電棍碰到人身上,碰一下就是一個水泡或黑點,在電流的作用下,人身上的肌肉會被電得一蹦一蹦的,四肢會不自覺地抽動,即使在電棍停下之後,肌肉仍然會蹦很長時間,施行電刑的房間以至整個走廊都會充滿皮膚燒焦的氣味。那種撕心裂肺的難受,是沒受過電刑的人無論如何想像不到的。被電過之後的地方會紅腫、黑紫、組織破裂,然後結痂。惡徒們變換花樣地使用各種刑具,專電人的腳心、腋下等敏感部位,有的惡徒竟用電棍電男性大法弟子的生殖器(葫蘆島教養院經常用這種手段)。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一次,一個大法弟子被電得全身都是水泡,葫蘆島教養院的惡徒們就用鞋底把水泡一一拍破,然後再電。

那次,我被電得臉、脖子、背部都腫了、變成了黑紫色,之後很長時間一直爆皮;被打過的地方不碰都疼,很長時間才恢復。

半夜十二點之後,他們停了手,不讓我睡覺,找來邪悟者圍攻我,從半夜到天亮,再到天黑。六個小時的電刑、毆打折磨,再加上一天一夜不讓睡覺,我被折磨得精疲力竭。

三月初的一天,教養院要求我們穿囚衣。遭到一些大法弟子的拒絕之後,他們就把大法弟子一個個地拽出去打,打到大法弟子於英楠的時候,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喊「不許打人」,和幾位大法弟子沖到走廊,大喊「不許打人」,制止他們行兇。他們就對我動手了。在副院長姚闖的帶領下,十多個惡警把我按在地上,強行給我戴上手銬,扒下我的褲子,管教科長王勝利拿我的皮帶抽我,惡警佟利勇用電棍電我,幹事郭愛民、宋忠天、謝博、曹雪等十幾個人全用皮鞋不分頭臉地踢我全身所有能踢到的地方,管教科副科長張福勝還抓著我的頭髮把我的頭往水泥地上狠撞。因為我的雙手被銬在背後,我沒法用手護著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位,所以我身上沒有一塊能倖免。我被踢得頭暈眼花、耳鳴、全身疼痛,沒處躲沒處藏。我被踩在十幾雙皮鞋的下面大喊「不許打人」、「你們不講法律和仁義道德」,喊聲迴盪在整個走廊。他們一聽又怕又狠,用臭襪子堵住我的嘴,又勒住我的脖子,打我打得更兇了,張福勝還邊打邊惡狠狠地叫囂「就不講法律,就不講仁義道德,你能怎麼樣?」這類無法無天的話是江氏爪牙在對大法弟子施暴時經常叫囂的。副院長姚闖在臨走時還照著我的頭狠狠踹了一腳,對其他人說:「給他整材料,先判他!」他們打人累得坐著喘粗氣,然後把褲子給我套上就把我扔進了小號關了十九天。

「小號」是大陸教養院的江氏爪牙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殘酷工具。每當有大法弟子非常堅定、拒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時,他們就會把大法弟子扔進小號。其目的,一是把堅定的大法弟子與其他人隔開,以免這些堅定弟子帶動其他人,二是在小號中對堅定大法弟子用酷刑,他們覺得沒人看到,他們就可以肆意妄為、對大法弟子下毒手了。有時來人參觀或來記者採訪,他們也會把堅定的大法弟子藏在小號,以免參觀者和採訪者聽到真話。

一般的小號都是很矮小的屋子,但有時小號不夠了,他們也會騰出閒屋子做小號。小號中暗無天日。

這次他們把我打得四、五天不能翻身;肋骨被踢壞三處;左耳膜出血,半年聽不到任何聲音;胸部、小腹部疼痛二、三個月(教養院打完我沒負任何責任,也沒給我看醫生,我自己也不知道胸腔、腹腔究竟傷成了甚麼樣);右肩胛疼痛難忍,肩胛骨支出一寸高,肩周損傷、肌肉萎縮,半年多抬不起來,一年之後才稍見好轉;被打之後半年多頭經常陣痛。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是非法勞教一年期滿的日子,但教養院毫無理由地繼續非法關押我,硬是給我非法加期半年。

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以前,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只要沒按他們的標準「轉化」,到期都不放,他們找各種理由給大法弟子加期,找不到理由的也加期。他們「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標準非常荒唐:能打人、罵人、抽煙、喝酒的才算「轉化」徹底了,這就是江××花費巨大人力、財力,無理要達到的目的。

五、無故再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加的半年期又到了,我才被釋放回家。回到家,但展現在我面前的是一片淒涼的場景,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我妻子在一次和法輪功學員見面時被惡人綁架,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在瀋陽的遼寧省女子監獄;我六十八歲的母親受不了打擊,再加上擔心上火,一下患上了腦血栓、高血壓、半身不遂等多種疾病,生活已經不能自理了、神智也不太清楚了。她靠著她自己微薄的退休金和我年僅十八歲的兒子相依為命。

雖然他們遭受的這些痛苦都是江××的迫害造成的,但我仍覺得對他們很歉疚,所以回家後,我極力補償,每天照顧我母親和兒子。我本以為我可以一直這樣在家盡孝、盡一個父親的責任,但江××再次剝奪了我這個權利。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三日我正呆在家裏,突然來了楊家杖子開發區派出所的肖寧、馬達、梁××等四個警察,要帶我去派出所,說是他們領導要找我談話,我說我不去,上次就是以談話為名關了我十三天,我不再上你們的當了。他們野蠻地把我拽上警車,我奮力掙脫他們,回到了屋裏。我母親被他們嚇壞了,我安慰了她幾句,就馬上又被他們拽上了警車,他們把我綁架到了楊家杖子派出所,把我銬在那裏十八個小時之後把我送到了設在興城的洗腦班。

洗腦班(或所謂「轉化班」)是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殺手锏。

「洗腦」本身就是一個很荒謬的詞,葫蘆島市一個洗腦班的負責人就曾公開嘲笑這個詞:「洗腦?我就不信已經進到了腦子中的東西還能洗掉、摳出來。純粹是自欺欺人。」

的確,所謂「洗腦班」的初衷是在剝奪人身自由、體罰、不許睡覺、酷刑的折磨下、在定勞教、判刑的威脅下,以及誹謗法輪功各種說辭的灌輸下迫使學員心甘情願地放棄修煉法輪功。但事實上,他們這種所謂「洗腦」幾乎從未得逞,絕大多數所謂「轉化」的學員都是違心的;少數學法不深、在他們的壓力和攻勢下被迷惑了的學員也會在重獲人身自由之後,在理智清醒的狀態下重新認清孰是孰非、孰好孰壞,而重新走進法輪功修煉者的行列。

被綁架到洗腦班的大法弟子有的是在教養院中不放棄修煉的,有的是因和平上訪或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而被非法抓捕的,更多的則是惡人動用暴力無故從家中被綁架去的。每當江××加重迫害法輪功的邪令一下,爪牙們就會去法輪功學員家中動用暴力、無故綁架一大批人到洗腦班。

洗腦班耗費人力、物力、財力巨大,一般十人的洗腦班如果辦半個月需要耗資十萬元以上,由來自單位、公安局的四十多人「陪同」(耗資數額和陪同人數與被綁架者的人數以及辦班時間成正比增長),江××撥專款建立的「洗腦基地」遍布全國各地各市縣以至鄉鎮(有的也是利用已有的場所)。

在各種折磨和壓力下仍拒絕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就會被江氏爪牙「湊材料」送入教養院和監獄繼續折磨。這種根本不符合任何法律的所謂「程序」就是江××的意思,所以執行者在幹這些毫無道理的壞事、而被問及遵循的是甚麼法律時,都會理直氣壯地告訴被迫害者:這就是江家的法律,有意見找江××去。事實上,他們幹這樣逼人妻離子散的損事時不僅僅不用擔心被追究,反而會因此而得到江××的獎勵。迫害法輪功以來,各地公安局、派出所抓捕、定勞教、判刑的法輪功人數越多,他們就會得到越多的獎金和升遷的機會;而良知尚存、迫害不力的則會受到各種處罰。一些踩著法輪功學員的血爬上去的警察經常掛在嘴上的話就是:要是不整你們法輪功,我怎麼能有今天?

有時江××針對法輪功進行迫害的邪令也不是赤裸裸地,比如他會給各地公安下達抓人和勞教的指標,達不到就會如何如何(二零零三年五月中旬到八月初江××要求遼寧省公安系統「大幹一百天」,期間拘留、勞教人數少的公安局長就會被免職、處罰)。一分析就會明白,這種命令就是針對法輪功的,因為真正犯法的人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拿他們「湊數」是不可能的,而法輪功就不同了,只要是煉法輪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隨時任意抓捕。懾於江××的淫威、為保烏紗帽,公安局長們能找到的唯一所謂「出路」就是大批抓捕法輪功學員。而這,就是江××下達這類命令的真正目的。

被綁架到洗腦班後,我一直絕食抗議他們的無理行為。在洗腦班絕食第二天,葫蘆島市政法委書記周鳳明問我「法輪功好不好」,我回答說「好」,就憑這一個字,他們定了我勞教三年。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從不講法律,為所欲為。

我再次被送到了葫蘆島教養院。為抗議對我的非法迫害,我一直絕食,到第十二天的時候,我已經非常虛弱了,休克了好幾次,教養院害怕了,把我送回了家。

六、幾遭騷擾後被迫流離失所

又受了這次打擊,我母親病得更嚴重了,話也說不好了,人也不認識了,接近於老年痴呆的狀態。回家後我邊打工邊照顧家人,試圖過一過正常的日子。

可不到一個月,楊家杖子派出所多名警察又去了我家,當時正趕上我在外面打工、沒在家,才倖免於難。我知道,他們不會這麼輕易罷手、讓我過上安穩日子的。我不得不又離開了家。在江××爪牙無休止的騷擾、逼迫下,從那以後,我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家中剩下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親和未成年的兒子。

七、妻子被迫害致死、家破人亡


我的妻子劉麗雲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在外面流浪的我得到了輾轉捎來的消息:我妻子於二十三日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了。

這個消息對我來說如五雷轟頂,我十幾天前(七月十日左右)還去監獄看過她,那時她還那麼精神,一點病的跡象都沒有,人怎麼說死就死了?雖然我也知道,江氏的監獄對於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是慘無人道的,但怎麼也不至於十幾天就把一個健健康康的人弄死吧?他們到底用的是甚麼手段?她是怎麼承受那一切的?

警察告訴我岳父說我妻子「死於高血壓,心臟病」,那是不可能的,我妻子身體絕對健康。聽我岳父說,讓他看屍體的時候是在一個黑暗的房間裏,不讓開燈,只讓看臉,他只看到我妻子頭部腫得很厲害,警察根本不讓看身體。但儘管是匆匆的一眼,他也看明白了,人就是被活活打死的。(我妻子劉麗雲被迫害致死的詳情見明慧網的《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劉麗雲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一文)

八、再遭綁架,第三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我與功友去綏中,在公汽上,我們拿出大法弟子製作的法輪功真相資料給周圍的人,幫他們了解這場迫害的真相。不料被前座一政法委便衣用手機發送短信息告密。公汽行至沙後所鎮時,被一警車攔截,衝上來四、五個自稱綏中縣公安局的人,粗暴地把我倆拖上了警車。到綏中縣看守所後,我倆堅決不配合他們的任何命令和指使,拒絕照相、摁手印、不在假筆錄上簽字,遭到了他們的毒打。

綏中看守所大隊長王學平惡狠狠地說:「你們別自找苦吃了,老江說了,整法輪功『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法輪功的人都被整死好幾百了,還不都是白死?死了你們家連屍首都看不著。」

第二天,我被送到了楊家杖子派出所,我在那裏被銬了二十多個小時,然後第三次被送到了葫蘆島教養院。

進了教養院我就開始絕食抗議。沒幾天,警察讓犯人打我、並給我灌食,其間三天三夜不許我閤眼,找了犯人看著我(兩個小時換一次班),只要我一閉眼,看著我的犯人就會挨打。

教養院明知道大法弟子都是完全為別人好的好人,他們還用這種卑鄙的方式逼迫大法弟子就範:只要大法弟子不聽他們的,他們就會懲罰其他犯人,從而挑起犯人們對大法弟子的仇恨。

打我的時候,十來個犯人扒下我的衣服,寒冬臘月把我扔在水泥地上,一頓拳打腳踢,犯人朱常洪用象棋棋子打我的腦門、把他的臭腳塞進我的嘴裏、用擀麵杖砸我的腳趾,還有人手拽著高處的欄杆像盪鞦韆一樣盪過來用雙腳踹我的後背,打夠了為止。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灌食本是一種人道主義的救援,江的爪牙給法輪功學員灌食卻不是為了救他們,而是為了折磨他們、給他們製造更大的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以逼迫他們就範,實為一種酷刑。說它是酷刑,一點也不過份,這可以從兩方面解釋。

一是灌的東西的質量。

質:真正的人道主義灌食一般都灌易於吸收的水或其他可以充飢的流質食物,而江的爪牙給法輪功學員灌的則是另外的東西:比較人道一點的是苞米糊、生雞蛋,很多則是辣椒水、芥末油、高濃度粗鹽水、藥物,以至屎尿。葫蘆島教養院就曾經給一個叫陳德文的大法弟子(葫蘆島市綏中縣葛家鄉人)和另外三名大法弟子一次性灌了一袋鹽(五百克),直接導致陳德文死亡。

量:他們為了給大法弟子造成痛苦,通常會用很大的量折磨大法弟子。比如葫蘆島教養院,一般都是從早七點到晚十二點,兩小時灌一次,每次八百克。那麼大的量,人根本受不了。更陰毒的,甚至不讓學員解手。

另外一點是灌食的方式。都是用很暴力的手段,一種是直接掰開嘴往裏面倒,一種是下鼻飼。前一種常常會把受迫害者的下巴掛鉤掰掉,造成下頜脫臼(我自己就多次被他們故意弄得下頜脫臼)。後一種更殘忍:獄醫(有時是沒經過訓練的犯人)會將粗硬的橡膠管或者塑料管強行通過被灌食者的鼻子或者口腔插入他們的喉嚨,經常插破氣管或者肺臟,甚至胃。鮮血從被撕破的組織裏湧出,帶著唾液及被灌進的東西,弄得滿身都是。被灌的人經常會嘔吐甚至窒息。

灌食時,他們把我按坐在床上,吊銬起我的雙手,然後王川、朱常洪、李建東、焦××、胡長林等十來個犯人七手八腳地拽著我的頭髮、按著我的雙腿(邊按邊用床板砍)、撬我的牙、掰我的下巴(掛鉤被掰掉下好幾次)、用笤帚枝往我耳朵裏紮,強行把一小盆亂七八糟的東西灌進我嘴裏。之後怕我吐出去,就用毛巾堵住我的嘴、捏住我的鼻子,不讓我出氣,逼我嚥下去。我被憋得臉通紅、心臟劇烈跳動,全身難受,幾乎窒息。

這樣幾次後,我告訴他們:就是憋死我也不再咽了。惡警季承國惡狠狠地說:「我還治不了你?一會給你下管兒。」我被他們銬上雙手、強行送到了醫院,在醫院被下上了鼻飼。回到教養院之後,二十四小時地被銬在床上,不讓上廁所,大小便由別人給接。每天從鼻飼給我灌,這樣我被灌了十多天。

十多天後,到了過大年,犯人們懇求我讓他們過個好年(只要我絕食他們就得看著我,不得消停),我為了不讓他們受連累,就停止了絕食。之後,因為我堅持信仰,不「轉化」,他們開始體罰我,讓我每天十四個小時坐馬札。

四十幾天之後,我再次絕食抗議,又遭到了他們的野蠻灌食,下巴掛鉤又被掰掉下了三、四次。沒幾天,他們就又給我下了鼻飼。從早七點到晚十二點,兩小時灌一次,每次八百克。還給我灌一種不知名的藥和酒。因為量太大,我每次都吐,他們才稍稍減量至每次五百克。

十幾天後,我非常虛弱得已經脫相了,心臟每分鐘跳一百多下,他們害怕我死了他們擔責任,把我放回了家。

九、第四次被綁架、勞教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前的一天,楊家杖子分局的楊振勇無端污衊我,說我在東三省開法會,非法通緝我。在綏中的一個中介所被人構陷,被綏中國保大隊的李長華、劉中和綁架到綏中看守所。第二天,楊家杖子派出所又把我綁架到葫蘆島市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到第十天,劉俊科(獄警)唆使白中立(死刑犯)和其他犯人折磨我、毒打我。他們把我頭按在地板上撞,狠捏睪丸,許崇傑(支隊長)在我站不起來時,強行逼我站著,打我幾個耳光。獄醫陳某在給我打針時也打了我幾個嘴巴。中午,他們把我綁在鐵椅子上強行灌食。灌食時,警察指使白中立捏我睪丸。他們把我嘴撬開用鐵鉗子插在嘴裏亂攪和,弄傷口腔,非常痛苦。在折磨我一個月後,他們又把我綁架葫蘆島市勞教所。在勞教所我又遭到野蠻灌食,疼痛難忍。一百多天後,我被折磨的不像樣子,心臟出現異常,警察非常害怕,只好放了我,二零零四年七月我回到家中。

十、兩次被非法關押洗腦班,一次拘留所

二零零五年三月,我去廣州辦事,回來時在秦皇島汽車站被當地國安警察綁架到某賓館,非法關押我兩個月。後來又被葫蘆島市警察綁架到遼寧省撫順市羅台山洗腦班(一種強制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部門),每天都遭到威逼、恐嚇。大約兩個月後才回到家。

二零零七年十月的一天,我正在工作時,葫蘆島市六一零(一種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人員岳某和楊家杖子派出所警察蔣維新、王曉剛以及龍港區警察綁架,又一次把我綁架到羅台山洗腦班迫害一個月。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六日奧運會期間,我在連山區錦郊鄉影壁山北大營特種部隊打工,在給一個當兵的講真相時被他構陷,錦郊鄉派出所兩警察把我綁架到興城市拘留所,由於我胃內有異物,拘留所拒收,他們又把我綁架到錦郊鄉派出所關押六天。後來又把我綁架到興城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十一。我的控訴

江××對法輪功的政策是:「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是比希特勒還要惡毒的群體滅絕政策,堂堂憲法和法律被一腳踐踏在地;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的基本權利統統被剝奪;殺人如同兒戲。這是繼文革後中華民族又一場浩劫!

這場迫害開始之後,我和妻子就再沒有機會工作了,生活來源也斷了,現在我兒子就靠我「買斷」的一萬二千元錢和我妻子微薄的安葬費讀書了(遼寧省營口大學藝術系),這點錢要讓他讀完大學是遠遠不夠的。而我,則一直靠著同修們的接濟生活,更不要說養活老母了。我母親一直由其他親人照看,給家人添了不少麻煩,我也每時每刻地為此感到內疚,但我沒有任何辦法。我所有的親人都為這場迫害承受了許多許多,幾次被綁架他們都為我提心吊膽,尤其是我妻子被迫害致死,給所有的親屬都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只因他們都是一些沒有正式單位的人,否則,因為我和妻子堅持修煉法輪功,他們也會被江××株連九族的惡毒手段迫害得家不像家、人不像人,沒有活路。

對一個人來說,身體上的痛苦也許還能承受,然而精神上的痛苦是很難承受的,心上的傷甚至一輩子也不會癒合。我兒子聽到他媽媽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時,天昏地暗地哭了好幾天,他怎麼也想不明白:他的媽媽就是要做一個好人,這麼簡單、善良的願望怎麼就犯了法了?要做好人竟需要以生命為代價?!在今天的中國,擁有善良、正義的父母竟意味著要做一個孤兒(失去了母親,又見不到父親,他與孤兒已經無異了)!

我妻子的死給我留下了永遠的痛:二十年的夫妻,她死了我連屍體都沒看到,甚至骨灰都不敢回家看一眼(當地派出所一直在找我),世界上沒有比這更殘酷的事了。

我的岳父,一個孤苦伶仃、風燭殘年的老人,在我妻子被迫害致死之後,被一幫沒有人性的警察騙到了外鄉(女子監獄所在瀋陽),被強迫著簽字同意火化被活活打死的女兒,屍體只讓他看一眼。我無法想像七十多歲的老人看到被活活打死的女兒遺體時會是甚麼樣的心碎,他是怎麼挺過來的,以後的日子,他又是怎樣承受失去女兒的痛苦。

我母親因為受不了我多次被綁架的打擊,而變成了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痴呆老太太,當聽到我兒子向我描述在我被非法勞教時,他奶奶怎樣拖著一副不聽使喚的身子趴在地上掏爐灰的時候我就心如刀絞。那份痛楚,無法用語言言表。

我本是一個孝子、一個慈父,然而只是為了做一個遵循「真善忍」原則的好人,竟被江××逼得無法在年邁病重的老母床前盡孝道、無法盡一個父親的責任。這是我永遠的遺憾和痛苦。

我和我一家人所遭受的苦難只是中國大陸千百萬家庭的縮影。成千上萬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過著有上頓沒下頓、顛沛流離、朝不保夕的生活;成千上萬的老人看不到自己的兒女、成千上萬的孩子不能在父母身邊,還要整天為自己最親的親人的人身安全提心吊膽;成千上萬的家庭被江氏集團迫害得支離破碎,苦不堪言。這一切都是江澤民造成的。

我的師父教導我:「大法弟子寬大的胸懷能夠忍受一切」(《二零零一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我可以不記恨不法人員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的這一切痛苦,但是中共在中國這樣大面積的迫害善良人,是天理不容的,也是對人間正義的踐踏,相信任何一個有良知和正義感的人都不會容忍它這樣繼續行惡。

我呼籲全世界的人都來關注、制止發生在中國的這場迫害。請不要再因政治、權勢、名利的左右而與「真善忍」為敵的元凶江澤民同流合污,讓自己先天的正義和善良主宰自己,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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