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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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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以下是山東德州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從這些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法輪功學員遭到的迫害包括被綁架、抄家、勒索、非法關押、勞教、判刑,還有暴力洗腦……從人身迫害到經濟迫害,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作為正常人的一切生存權利。而以下的案例僅僅只是冰山一角:

1、張長征,女,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六,進京為大法鳴冤,遭北京便衣警察毆打。一拳打在臉上,頓時起了個大包,由駐京辦人員押回關進德州市看守所。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發資料被人誣告,被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一個月。
二零零三年某月,在散發資料時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送濟南勞教二年。

2、王鳳琴,女,修煉法輪功後,疾病全無,身心受益。九九年七二零,由德州市政法委和單位德州市藥材公司人員把王送德州市國泰賓館洗腦班,非法關押三天,勒索九百元錢。

二零零零年十月,被不法人員綁架到德州新湖飯店洗腦班,逼迫寫保證書,後來被單位開除。

二零零二年底,被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德州市凱悅賓館洗腦班,逼迫看邪黨造假宣傳,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三年初,被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和北京公安警察從娘家綁架,劫持到北京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父母病逝都沒讓回家看望。

3、程凱楓,女,二零零三年,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誣告,被110惡警綁架到看守所,由於她的堅持信仰,又把她綁架到濟南勞教三年。在這三年期間,她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惡警們用各種方法迫害她,用手銬銬在暖氣管上,不讓睡覺,不讓去廁所,導致她下身浮腫,惡人惡警還經常凌辱、謾罵、恐嚇她,逼她沒日沒夜的做奴工。她的丈夫受連累,失去了工作,被迫和她離婚,孩子失去母親,好端端的一個幸福家庭被邪黨給拆散了。

4、聶素君,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早晨,她和同修進京護法,被警察劫持到北京豐台體育館,後劫持到單位關押了一個月,德城區東地派出所警察尹光艦勒索丈夫五千元錢。十一月份左右,又把她綁架到德州軍分區招待所的,監控軟禁了一個多月,德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武振遠又敲詐家人五千元錢,並說:「法律是維護政權的。」九九年冬的一天,單位主任領著幾個人,提著攝像機,逼迫聶素君說出不煉功的保證,並強行錄了像,強迫丈夫做保證。

二零零零年的一月,單位又要強行拘禁聶素君到單位,聶不配合他們,在強大壓力下,丈夫無奈把聶素君送入精神病院。十月份,單位又把聶素君家拘禁在宿舍門衛室長期監控,無人身自由。十二月份,聶素君再次進京為大法師父討公道,被便衣劫持到張鎮派出所。惡警耿連生逼迫她們說出姓名地址。聶素君不說,就冷凍迫害,還不停的打嘴巴,後又劫持到北京拘留所,由單位政保科人員和東地派出所警察尹光艦把聶素君綁架到東地派出所關了一夜。之前惡人向其丈夫又勒索了五千元錢。第二天,他們又把聶素君綁架到德州看守所。在看守所,她受到非人的待遇,吃著豬狗不如的食物,還逼迫她做奴役。在非法提審她時雙手銬上手銬,過新年都沒讓她回家和家人團聚。一個月後,她丈夫托關係給她辦理了取保候審,看守所又逼迫其丈夫交了數額不知名目的費用,同時公安分局再次勒索聶的丈夫五千元錢才肯放人。聶素君也沒消停過,東地派出所姓張的警察上門騷擾恐嚇。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東地派出所警察把聶素君欺騙到派出所,第二天,把聶素君綁架到濟南章丘女子勞教所,並強行逼她在勞教書上簽字。在勞教所裏,受到惡警的迫害。逼迫她幹奴工,從早晨五點起床到晚上十點睡覺,不許說話,長時間坐硬板凳,不轉化不讓睡覺,強迫看誹謗誣蔑大法錄像,強迫寫放棄信仰「真善忍」不煉功所謂的保證書。由於長時間的迫害,精神思想受到很大壓抑,導致經常發高燒。幾個月後,聶素君的腿就不能下地走路了。勞教所不願承擔責任,就通知家人把她接回家。回來後,單位每月只發給聶素君一百至二百的生活費,以後連這點生活費也不給了,扣兩年工資,還強迫她到單位交思想彙報。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勞教所又打來電話問聶素君還煉不煉法輪功?她鄭重的回答了他們,惡警恐嚇「你等著,我們這就把你弄來!」無奈聶素君被迫離家出走。幾天後單位就找到了聶素君,並叫她丈夫看管,監視她的行蹤,定期彙報情況。她丈夫不想讓聶素君再受迫害,到醫院給開了腿殘疾的證明,這才解除了對聶素君的非法勞教。在聶素君被迫害期間,中共邪黨惡徒們前後敲詐勒索其家人約四萬多元錢。

5、車憲起、胡欽蘭夫婦:二零零三年三月,胡欽蘭和丈夫車憲起上濟南照顧年邁的母親,由德城區公安分局警察張宗明、於修紅等六人,驅車將兩位老人押回。同時抄家,搶走電腦等,並把二老關進看守所。張宗明非法提審車憲起,逼迫說出其他法輪功學員,逼迫幹奴役活、夜間值班,背監規等,非法關押一個月。四月底又被德城區公安分局惡警段慧娟等把二老劫持到德州凱悅賓館洗腦班。惡人王建松、楊中福、張素芳逼迫老人每天看天安門「自焚」偽案,寫不修煉的保證書。一切費用均由自己承擔,每人二千至三千元,非法關押約二個月。六月二日,由德城區張宗明、劉大偉、段慧娟和河西派出所季佳軍等人將正在發高燒的胡欽蘭,強行打針後,從凱悅賓館洗腦班直接押送到山東女子勞教所,勞教三年。先是把胡欽蘭老人關在鐵籠子裏,直不起腰,只能蹲著,觀察是否是非典。將車憲起劫持到山東淄博王村勞教三年。經查體因車憲起血壓高拒收,劉大偉等又以「取保候審」為名,敲詐其女兒逼交九千元,季佳軍又敲詐勒索一千元說是交通費。在勞教所,胡欽蘭遭受種種迫害。每天逼迫看誹謗誣蔑大法的造假錄像,幹奴役活等,吃飯、洗刷、上廁所都受限制,有時憋的尿拉在褲子裏。對堅定的學員關小黑屋,吊銬等酷刑折磨。胡欽蘭身體出現嚴重的咳嗽、胸悶、無力等症狀,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回家。身體越來越差,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份含冤離世。

二零零四年四月,河西派出所(現德州商貿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李敬增、於修紅、魯英傑、李海洋、齊某某等人,土匪般瘋狂抄家,再次將車憲起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逼迫幹奴役活做花芯,一天七、八個小時,如不幹活,獄頭就指使犯人打罵,吃的是帶泥巴的菜湯子。一個月後,再次將車憲起勞教三年。警察給車憲起戴上手銬強制送到淄博王村八三廠醫(勞教所所屬醫院),強行輸液、輸氧、打針吃藥。開的藥是磺胺,心臟病吃後過敏。在勞教所,每天被強行逼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廣播、逼寫認識,體罰等,逼迫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戴手銬又被押至周村軍隊醫院查體,經診斷確實血壓太高,有生命危險,最後才肯「保外就醫」放回,所有費用均由本人拿。

6、車國萍,女,車憲起的女兒。在車國萍的孩子才四個月時,當地中共惡徒們竄到車國萍婆婆家把她綁架到河西派出所關押一宿。第二天,又被劫持到德州凱悅賓館洗腦,逼迫寫不修煉的「保證書」等。不但野蠻抄了家,搶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物品,還停止了她丈夫的工作,敲詐勒索其婆家二萬元錢,逼交住宿、生活費二千元錢。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幾個警察闖到車國萍的婆家將她綁架,婆家被抄的一片狼藉,惡警搶走電腦、書籍等,並用攝像機、照相機拍照。車國萍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一個月,遭勒索一萬元錢後才被放回家。

7、車奇聰,男,大專畢業,車憲起的兒子,在電廠管財務,當年才二十幾歲。九九年七二零,德州電廠郭良、高振之等人把車奇聰軟禁在電廠招待所洗腦,強制逼迫他寫不修煉的「保證書」。十月份,車奇聰發表聲明所寫的「保證」作廢,德州市刑警大隊警察馮國旗、河西派出所季佳軍、德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張宗明等十幾人瘋狂抄家,搶走電腦、錄像帶等私人物品,並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將車奇聰綁架到分局拘留所十五天,後仍沒有一點人身自由,和本廠法輪功學員於蓮春被軟禁在單位居住,侵犯人權長達三個多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車奇聰上北京為法輪功討公道,被押回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同時搶走電腦等私人物品,關押了四十五天時,又被劫持到本廠宿舍監視居住。期間,河西派出所警察屠明友和單位政工處的趙傳升逼迫車奇聰放棄信仰,遭車奇聰拒絕,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再次把他送回看守所。車奇聰對惡徒們的惡行進行抗議,絕食六天,生命出現危險,不讓回家,仍軟禁在單位宿舍。同年十月,警察屠明友等人將車奇聰綁架到德州市「六一零」,在德州東方賓館設立的洗腦班。因車奇聰不放棄信仰「真善忍」,兩天後,又把他劫持到臭名昭著的山東淄博王村第二勞教所勞教。同時,廠邪黨組織還編造不實之詞,誣蔑車奇聰「違法」,給予他「開除廠籍,留廠察看」的處分。在邪惡的黑窩裏,車奇聰經歷過電擊,就是用電棍電擊身體;體罰,就是長時間站立或坐蹲著;熬鷹,就是長時間不讓睡覺;還強迫奴役勞動等等,於二零零三年釋放。

二零零四年大約四月份,車奇聰、再次被綁架看守所,一個月後,車奇聰第二次被非法勞教兩年。車奇聰同樣經歷了上次邪黨惡人們的體罰、熬鷹、奴役等種種迫害,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回家。

8、羅玉凜、孟慶文夫婦,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羅玉凜、孟慶文進京為大法鳴冤回來後,單位德州德棉集團針織廠非法拘押羅玉凜兩個月。在二零零一年初,將羅玉凜劫持到王村勞教三年,將孟慶文綁架到濟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孟慶文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德城分局建設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資料等,並把丈夫羅玉凜綁架到德州市看守。半月後,德城區公安分局惡警把孟慶文、羅玉凜夫婦再次非法勞教。孟慶文被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羅玉凜被送到王村男子勞教所。經查體羅玉凜有腎病等,勞教所拒收。公安分局惡警和羅玉凜的單位人員,硬是湊足了一千塊錢塞給勞教所,將羅玉凜非法勞教。

9、唐芙慧,女,患有嚴重的心臟病,渾身都是病,常年吃藥住醫院,是廠裏有名的大病秧子。九七年修煉法輪功。按照書中「真善忍」要求自己,重德行善做好人,甩掉了多年的大藥罐子,疾病全無。單位的職工都有目共睹。

二零零零年大年初八,德城區公安分局武振遠、張希坤和湖濱北路派出所所長湯國慶和一女警帶領市農機廠保衛科魏世嶺闖進家中,強行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並把她帶到公安分局、派出所,敲詐家人五千元錢放回,沒有任何手續。以後單位、派出所人員經常到家騷擾。

二零零四年六月份,唐芙慧在家被德城區公安分局劉大偉、段慧娟,湖濱北路派出所副所長、單位米濤、魏世嶺等七、八人,強行拖上警車關進德州市看守所,二十多天。武振遠、劉大偉等向家人勒索一萬五千元,狂叫:「不交錢就勞教」。唐回家後,劉大偉等還企圖把她送洗腦班迫害,在家人的堅決抵制下,未得逞。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湖濱北路派出所片警姓蔡的和一警察闖進家中逼迫唐芙慧照相、按手印,逼迫放棄信仰,並花言巧語哄騙配合他們,家庭有困難幫解決等,遭拒絕。

10、李志勇,男,老實忠厚,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是國棉廠有名的大好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單位二國棉廠保衛科王文革帶著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湯國慶和德城區公安分局劉大偉六、七個警察,闖入家中,到處亂翻,搶走大法書、資料等。帶李走,李不配合,惡警們蜂擁而上,拽胳膊,抬腿的,把李從四樓拖到樓下,強行綁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惡徒們叫李志勇穿號服,幹活,李不配合,就把他關進小黑屋裏,吊銬成大字形,長達七、八小時。惡警劉大偉和一警察非法提審,逼迫李志勇放棄信仰。遭拒絕並絕食抗議。經家人多次要人,一週後才肯放人。劉大偉向其親屬敲詐三千元錢,否則就勞教。在奧運期間,湖濱北路派出所警察到單位騷擾,逼迫寫不修煉的保證書。

11、李寶英和張俊英,女,二零零四年六月,為叫更多的人明白真相,到複印店印資料,被人誣陷,被德城區公安分局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二十多天後,張俊英的家人被勒索四千元錢後放回。李寶英在德州市看守所十幾天後,又轉送到濟南洗腦班強行洗腦一個月,逼迫放棄信仰真善忍。回來後,德城區鄒裏小區街道居委會、派出所等人不斷的騷擾,迫使李寶英流離失所數日。

12、徐世英,女,九九年七二零,徐世英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北辰公安局警察劫持非法扣押一天兩宿,二十二日被押回德州德城區東地派出所。二十四日東地派出所片警羅會軍、王英林等六七人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經文等私人物品。又把她押德城區馬莊居委會一宿,後被劫持到邪黨黨校洗腦。十月份,德城區東地派出所羅會軍和東地辦事處張書記等人把徐世英綁架到德州賓館洗腦班關押半個月。二十三日又把她劫持到德州新湖飯店非法關押二星期,強迫看誹謗誣蔑大法錄像,逼迫寫不修煉的「保證書」等。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十,德城區公安分局武振遠、張宗明等人把徐世英綁架到公安局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份,七輛警車載著警察包圍了徐世英家所在的居民樓,張宗明等將徐世英綁架到東地派出所,關在樓梯口的鐵籠子裏了一宿。在鐵籠子裏徐世英看見一百元錢,第二天早晨交給王英林,王說「這煉法輪功的真傻」。羅會軍拿著手銬把徐的雙手銬上送進德州看守所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徐世英再次到北京證實大法,被當地駐京辦人員劫持,銬了一宿,後被東地辦事處張某帶回,送進德州看守所一個月,過年都沒讓回家和親人團聚。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七,邪黨開兩會,東地辦事處張和東地派出所羅會軍、一司機被把徐世英綁架德州紡織賓館洗腦班,非法關押四十八天。後由惡警羅會軍、張某、李民三人開車將徐世英劫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女子勞教所,徐世英被隔離關在又黑又潮的小屋裏兩個多星期。被逼迫幹活,縫製床上用品:床罩、被子等。從早八點幹到晚上十、一點鐘,幹不完的活,自己拿著擠休息時間也得完成。第二天照常出工幹奴役活。徐世英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底回來,勞教所批語:繼續監視。

二零零四年的秋天,徐世英向世人講法輪功的美好散發光盤,被人誣告。東地派出所六人私闖民宅,進行抄家,搶走真相光盤七、八十份、紙一箱,並把她女兒的存摺、包裏的一百多元錢偷走,佔為私有。幾個人長期輪流監視,白天二人,晚上四人,半個月不讓出門,無人身自由。徐到德城區公安分局向張希坤要女兒的存摺和包裏的錢,被張希坤誣蔑成是「活動經費」不給。同年十二月份,東地派出所徐海珊等二人闖到建築公司宿舍徐世英家,非法抄家。徐世英的丈夫因妻子多次被綁架、關押、勞教,精神上受到了很大傷害和壓力,得了腦血栓半癱,需要人照顧,邪黨警察們才不得不放手。

13、李俊平,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進京為大法討公道,遭便衣警察電棍毆打,拳打腳踢強行拽進警車,關押在門頭溝看守所,被勒索三百多元,駐京辦人員押回,被關押在德城區東地派出所一個小破屋裏,後又被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犯人們的歧視和壞人的辱罵,每頓飯吃小黑窩窩頭,一小碗白菜湯。她的家人被勒索近萬元放回。從這以後,派出所、辦事處等人經常到家或丈夫的單位進行騷擾,給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每天都擔驚受怕中度日。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五剛過,邪黨開兩會,她正在伺候病癱的母親,被東地派出所女警和她丈夫單位人員欺騙,被綁架到德州市紡織賓館洗腦班。每天逼迫看邪黨誹謗大法的謊言宣傳,逼迫寫認識,不許和法輪功學員說話,上廁所有人盯著,遭人辱罵,無人身自由,洗腦班由一個叫曲培華書記負責,逼迫在轉化書上簽字。四十多天後,邪黨兩會結束放回,勒索家人生活費三千元。東地辦事處一男一女又闖到她家,逼迫她放棄信仰。二零零二年某月,她在醫院伺候母親,東地派出所兩名警察強行讓她在事先準備好的「保證書」上簽字。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她兄妹三人去走親戚,途中她向世人講法輪大法好,被陵縣汽車站一個高個的警察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長張德興、吳桂國等人非法提審後,把她們投進陵縣看守所。為了證明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違反任何國家法律,無辜被抓,她倆絕食抗議。看守所頭目多人威脅恐嚇,要給她們灌食等,她倆拒絕警察們的無理要求。在公安和獄警的指使下,她的哥哥(未修煉,曾心臟病大手術過),遭到壞人們的無辜毒打,被打的滿頭都是大包,渾身疼,一直打的他也承認是煉法輪功的為止。分給的飯,獄頭先吃,剩下的才輪到他,身上穿的好衣服全被扒光,換上一身犯人的破衣服。一週後張德興、吳桂國等六、七人把他們送到本地德州看守所。因幾天沒吃沒喝,人瘦的脫了像,走路搖晃,經看守所和公安局商量後拒收。張德興等人又把她們拉回陵縣企圖再次迫害,結果看守所也不收,張德興等警察才肯放手。在這期間,德城區公安分局段慧娟等人還抄了她的家,當時她的母親癱瘓在床,急需兒女照顧。她的哥哥因遭恐嚇毒打,回家後上醫院看病,吃了好長時間的藥。

14、黃建華,女,九九年七二零進京為大法鳴冤,警察綁架到鐵路派出所二樓的大廳裏(當時有五、六十法輪功學員被關在此)。到了晚上,全體學員被騙上了大客車,說是送到信訪辦,結果被拉到了豐台體育場,後安全返回。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的,德城區公安分局的劉大衛、張希坤、段慧娟等,突然闖進黃的家中,像土匪一樣把樓上樓下翻了個亂七八糟,搶走大法書和《九評》等,並把黃建華老人強行綁架關進德州市看守所。並抄了她兒子的家,把她兒子、兒媳(未修煉法輪功)帶到派出所非法關了一天。在看守所裏,黃建華被迫交被褥費一百元、生活費三百元,一切生活用品必須買看守所裏的,而且是高價。被逼迫穿號服、罰勞役幹活十幾個小時,不讓睡覺、有時罰站、遭辱罵、勒索家人錢財五千元,被非法關押三十五天放回家。回家後,警察時不時的打電話騷擾正常生活。

15、崔濟萍,女,二零零三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德城區建設街派出所的幾名警察李濤、劉小東、王強等五、六人突然闖入她家,非法搶走她家的電腦主機、煉功磁帶、大法書籍,將她送至德州市看守所。每天逼迫做奴工紮紙花,必須完成規定的數量,從早上一直幹到晚飯後才能完成。吃的是黑麵饅頭,沒有油水的菜湯,菜湯裏有沒洗淨的蟲子、草、泥沙、蒼蠅等等,連鹹菜也不給。買一份帶肉的菜十元一份,肉是臭的。日常用品衛生紙五元一卷,洗衣粉(400克)五元一袋,其它的比市場價高出許多倍,高價出售。家人為了她少遭罪托關係,前後花費近二萬元放回(包括主機等)。

16、李培華老人,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她去北京為大法師父鳴冤,被警察強行綁架到昌平的一個派出所,第二天又被送到德州駐京辦關了2天,後由她單位拉回德州並向她要了三百元車費,在單位拘留了半個月。

二零零一年二月份,她被德州610強行綁架到德州紡織賓館洗腦班非法關押近2個月。在「洗腦班」沒有自由,逼迫看央視電台「天安門自焚」造假宣傳,寫認識,上廁所有人盯著,學員之間不許說話,最後扣生活費三千元。她的老伴本身有心臟病,因無人照顧,又擔心妻子的安全,導致病情加重,住進醫院。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德城區北園派出所,六、七個警察把李培華老人綁架到派出所,審訊資料來源等,老人不配合,把她放回,讓單位扣發她三個月工資。

17、耿順英,女,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早到煉功點煉功被公安人員登記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後,經常被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警察和單位領導騷擾,被逼迫寫「保證書」。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上午,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警察三男一女闖入家中搜查,搶走大法書籍,把她強行帶到派出所,不讓和家人見面。而後被非法投進德州市看守所一個月,失去人身自由,被逼迫穿號服、被罰勞役,逼家人叫被褥一百元錢,生活費三百元,加上罰款損失一萬七千元錢,從此失去工作。每到敏感日派出所警察到家騷擾,給家庭帶來極大痛苦。

18、劉桂香,女,六十多歲。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進京護法,被便衣綁架到豐台體育場。在高溫四十度以上,陽光下曝曬,沒吃沒喝,半夜押往山東禹城,後被德州信訪辦接回原單位春曉服裝廠。廠長齊某、李某強迫寫「保證書」,關押三天。回家後,德城區東地派出所惡警尹光艦、張亮時常到家騷擾,亂翻東西。十月二十三日下午,她在路中被單位齊廠長等人劫持到區經委,當天被送到新湖賓館非法扣留,派兩名看守看管。十一月十八日,又把她從新湖賓館送轉單位,還是由人監視居住。在這當中,東地派出所的惡警王英林來單位騷擾,命令單位扣押她工資。二零零零年過年也沒讓回家。區經委肖書記下令,「不轉化」不准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一日,正月初七,她再次上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被惡警劫持到天安門派出所,被駐京辦押回,十四號被德州區經委和齊廠長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德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武振遠讓家人交六千元才放人,不然就送勞改。最終逼迫家人拿五百元,才肯放人。東地派出所的王英林經常來家騷擾,並派人長期監視。七月十一日,東地派出所張亮和安全局特務七、八個人,闖入她家,綁架把她到拘留所。派一個女特務監視她,半個月,逼交二百六十元錢才放人。九月中旬,她偶然發現警察在她家放了竊聽器,她立即銷毀。邪黨警察急了,在她家周圍布滿了好多便衣特務,二十四小時監視她的行動。十月二十四日,廠長等人把她到單位。第二天,她被轉到針織賓館,扣押一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她和同修再次到了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喊「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被便衣警察拳打腳踢強行拖進警車,關押在門頭溝派出所,絕食十二天,正念闖出。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德城區公安分局張希坤等帶領新湖北路派出所男女警察七、八人,進屋處亂翻,搶走私人物品:電腦、打印機、切割機、兩台錄音機、師父的法像等。在看守所,她絕食抗議,學法輪功沒有錯,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絕食第十天的時候,在邪黨公安政保科惡警和看守所獄警、獄醫的合謀下,強行給她插管灌食。由犯人王文娟、獄醫姜大夫等五人一擁而上,把她胳膊腿四肢綁在床上,四個人死死的按住,姜大夫插管,憋的她喘不上來氣,惡人們再不拔出,人就沒氣了,就把管子拔出來,鮮血噴的他們滿身都是。惡人們仍不放過她,又把她拉到德州人民醫院插管灌食。在一位醫生的勸說下,她決定進食。惡警們又把她拉回看守所。區政保科科長武振遠、張希坤向家屬勒索二萬元放人,不交錢就勞教。由於家屬沒有錢交,在看守所我被關押了兩個月後,在十一月十一日,由惡警劉大偉、段慧娟、還有不知名的女警把她押送濟南勞教所,經醫生檢查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劉大偉打電話逼迫她姑娘拿一千元去公安局領人,結果她姑娘把家裏僅有的五百元給了劉大偉,才把她放回家。

19、路秀明、張敏,女,也被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也被惡警勒索幾千元錢後放人。

20、李秀娥,女,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李秀娥進京證實大法,被北京便衣警察綁架到豐台體育館,在太陽下暴曬。第二天早拉到濱州公安局,(這裏關押了很多學員)給她們錄像。後由德州公安拉回到南陳莊大隊關押三天,又綁架到邪黨黨校洗腦一天,逼迫寫保證書,二十三日當地警察抄了家,搶走大法書籍等。大約十一月份,被綁架到德州於官屯派出所洗腦班,關押三天,逼迫寫保證書,放棄信仰,勒索二百元錢放回。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六,李秀娥再次上天安門為大法鳴冤,被便衣抓到德州駐京辦押回,關進德州看守所,二十九天後,勒索家人五千元放回。正月初八,德城區公安分局惡警張宗明、劉大偉和於官屯派出所警長抄了家,搶走大法書、錄像帶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再次上天安門為大法鳴冤,被四、五個劫持在天門附近臨時搭建專門關押學員的活動房裏。特訓武警腳穿大皮鞋連踢三腳,踢在頭部、臉上,火辣辣的。後被綁架到北京郊區八角派出所,一惡警問是煉法輪功的嗎?她不配合,被特警連踢六七腳,被折騰了一宿,天亮時,被惡警脫下棉襖凍著,一惡警一腳把她踢跪下,倒在地上。下午又被關押在駐京辦。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李秀娥又被德州陳莊鄉惡警王澤強,陳公堤口書記等人綁架到於官屯派出所,和法輪功學員林平背靠背,一隻手伸在鐵籠子的外邊銬在一起,不能動。在鐵籠子裏導致休克,三個警察把她拖到床上,叫來了車拉到德州市立醫院,到了下午趁惡警們吃飯的功夫,她正念走脫。當天半夜,於官屯派出所和公安分局二十來人把她家包圍了(李秀娥不在家)。從此被逼無奈,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從北京回來,惡警王澤強勒索家人一千五百元錢。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散發資料時,被倆個惡警綁架到德城區鐵西派出所,惡人們把她銬在暖氣上一宿。第二天,德城區運河派出所惡警季建軍和王指導員和辦事處的人綁架到運河公安分局,黑天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家人二萬元錢。當時,惡警李景增說,一年以內不出事,2萬元再退給李秀娥。結果一分錢也沒退。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運河公安分局季建軍等三個惡警開車從大隊回來,把她騙到德城區鹽店口派出所後,直接把李秀娥送到濟南女子第一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裏,黑天白天不讓睡覺兩個多月,由猶大看著,整天坐小板凳,不許動,坐的屁股都爛了,還逼著叫寫不修煉的保證書,罵大法師父,寫月小結等。李不配合,被惡人們逼著連蹲四天四夜,不許站起來。惡警隊長孫娟、副隊長孫陪麗、還有惡警張洪芬、耿笑梅等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使猶大們每月逼寫月小結。李秀娥不寫,耿笑梅叫猶大拽著她的手寫:不練邪教。十一月二十八日到十二月五日,逼迫整整連著蹲了九天,不許站起來,兩天兩宿不讓上廁所。解手憋的難受,蹲的累了,在原地活動活動,惡人們拽著頭髮打,用腳踢、踏。為了減少解手上廁所,李秀娥只好餓著不吃飯,實在憋的不行了,上廁所必須打報告。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最邪惡的是:一大隊正隊長孫娟,副隊長孫陪麗、張洪芬。

21、康密巧,女,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在九九年七二零這天,康密巧進京上訪被北京便衣劫持到永定門廣場,由單位出車拉回,非法關押在德州一個賓館裏三天,強迫她放棄信仰,寫不修煉的保證書,逼交一切費用四百元。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康密巧再次去天安門為大法鳴冤,被警察綁架到德州駐京辦,後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迫害一個月,德城區公安分局勒索五千元,加上所謂出車費、看守所生活費共被勒索七、八千元,給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造成經濟損失。在這期間,她的女兒、兒子被逼迫下崗,到處找康密巧。

二零零六年,康密巧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到河西派出所,遭到警察們的拳打腳踢,關進看守所。河西派出所、國保大隊大隊長季某等不法人員合謀,將康密巧劫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沒多長時間,康密巧被迫害的出現嚴重的腦血栓,半邊身體癱瘓,勞教所才叫家人用擔架抬到單位醫院搶救,後來發展成腦出血,長期生活不能自理,需人伺候。康密巧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日離開人世。

22、信文華,女,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發資料時被惡警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近一個月,勒索家人五千元錢放回。

23、曲秀華,女,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日晚,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德城區車站派出所惡警綁架並抄家家,把曲秀華投入到德州市看守所。家人被勒索一萬五千元錢後,於九月二十日放回。

24、劉鳳珍,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進京為大法鳴冤,被當地遣回遭到迫害。

二零零一年,邪黨開兩會,被綁架到德州紡織賓館洗腦班數天,扣生活費三千元。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晚,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德城區長莊派出所惡警綁架至派出所。德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六一零」惡徒張希坤、長莊派出所等六、七人,對劉鳳珍的單位辦公室和住宅非法搜查,抄走救度世人的大法真相資料、電腦主機和其它私人物品。十八日上午,將劉鳳珍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勒索錢財數萬。

25、李汝蘭,男,六十多歲。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講真相時,被邪惡之徒綁架,關進看守所。二十五日,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警察抄家,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家人一萬元放回。

26、鄧新花,在七月九日講真相時,被邪惡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於官屯派出所。

27、程碧,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程碧和同修到北京向政府反映情況,被北京警察強行綁架至豐台區體育場,沒吃沒喝。七月二十一日,被本地公安押回關押在德州市棉麻公司賓館一週,強行轉化,逼迫寫所謂的「三書」。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兩個警察,闖到程碧的家進行騷擾,十二月二十五日,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頭目張希坤等人,闖到單位要綁架她到看守所,遭到領導拒絕,未得逞。二十六日凌晨二點,上午,湖濱北路派出所幾名警察,就強行將她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家人找到張希坤要人,兩次勒索四千元錢。不但沒放人,在看守所迫害她半個月,又將她綁架到德州市國泰賓館「洗腦班」,關押半個月。這裏關押了許多學員,無人身自由,互相之間不許說話,強迫看誹謗大法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等錄像片,被強行洗腦。

二零零七年九月上旬,德州市湖濱北路派出所片警李國治帶領幾名警察,幾次闖入程碧工作的地點和家裏,進行騷擾。九月十四日上午,張希坤帶了五、六個人闖入她工作單位,搶走了她的手機、鑰匙和辦公桌內的大法書籍和日記,並抄家,搶走私人物品:電腦、新唐人電視接收器、移動硬盤一個、MP3一個、大法書籍等,把她綁架到湖濱北路派出所。下午,國保大隊惡警劉大偉威逼程碧放棄信仰,強行綁架至德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對程碧打罵、關禁閉、罰站吊銬;程碧拒絕搜身和填寫登記表、照相、按手印、穿號服、強制手工勞動。遭拒絕。「六一零」惡警兩次提審。九月二十九日上午,惡警劉大偉帶領幾名警察,把程碧強行綁架到一輛警車上,送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零九個月。在勞教所,程碧被強迫照相、醫院透視、抽血後,把她投進一大隊遭迫害。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有孫娟、楊曉琳、孫群麗、耿狄梅、劉建會、梁巧玲、張洪芬、肖英、史詠梅、李玉、李敏、李暱等人。

為了達到讓程碧放棄對法輪功信仰的目的,前三個月曾對她進行了隔離、封閉關押、挨凍、限制大小便、晚睡早起、不讓洗刷、不讓見親人、長時間罰坐塑料板凳至臀部肌肉腫爛、強制洗腦等殘酷迫害。接著逼迫她下車間勞動,幾乎每天都幹十二個小時以上的活,還經常強制早晚在宿舍幹糊紙盒、貼標籤等手工活。因高強度的奴役勞動,導致她每半個月來一次例假,每次持續半個月,而且流量很多,經常流到褲子裏,有時晚上疼的睡不著覺,在床上打滾,有時在廁所嘔吐,即使這樣也不讓休息。一次程碧痛暈在車間裏,僅讓休息兩個小時,就又逼迫回車間勞動。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從起床、上廁所、洗刷、排隊、走路、吃飯、喝水、幹活、睡覺均不許說話,二十四小時被社會上的勞教人員監視,她們隨時向惡警彙報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吃飯限制半個小時、洗刷五至七分鐘、洗澡和洗衣服一共十至十五分鐘,喝水限制次數,上廁所限制時間,經常大便沒有解完就被趕出廁所,夜晚經常聽到被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房間裏傳出來撕心裂肺的聲音。在勞教所,程碧被迫害了一年零六個多月。二零零九年四月五日她回到了家。

十幾年的迫害,給程碧的精神和肉體造成痛苦和折磨;給她的家庭和親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丈夫被迫和她離異;給她的家庭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八萬多元。

28、韓美成,男,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向世人發放《九評》真相資料時,遭惡人舉報,被袁橋派出所惡警綁架並非法抄家,掠走筆記本電腦一台和刻錄機,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其家屬找到市政法委某人向其交了五千元錢,韓美成並未放出。德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范素雲直接參與。將韓美成九月十一日早五時,秘密送往淄博王村勞教所,勞教一年半。

29、王宏春,男,五十八歲,家住德州市抬頭寺鄉羅李莊。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晚,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惡警李國棟、葉海軍突闖進王宏春家,不由分說野蠻抄家,抄走大法資料和複印機一台,並將王宏春夫婦和另兩名女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

30、鄭壽芹,德州市河東開發區袁橋鄉大楊莊村民鄭壽芹,於二月二日在家中被袁橋鄉派出所惡警於某等二人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因鄭壽芹不放棄大法修煉,四天後被劫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31、呂翠蘭,女,五十多歲。德州金屬公司退休職工。與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小紅(化名),在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左右,在鄒李小區德建集團宿舍內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遭該轄區派出所惡警綁架。

32、河北景縣女教師付金花:於八月十四日被德城區公安分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33、解天佑,男,四十五歲,河北籍法輪功學員;謝國富,男,河北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德城區東地派出所十多警察,開兩輛警車闖到河北故城縣法輪功學員解天佑的臨時住處,綁架了解天佑、謝國富,抄走十多套衛星接收設備、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及部份現金共計約三千元。謝國富後被放回。惡警當天將解天佑劫持到德州看守所。在看守所,解天佑遭警察指使刑事犯人毒打;每天被強迫奴役,做花圈等殯儀用品,其原材料都是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每日三餐僅一、兩個小饅頭和麵糊湯,只能維持不被餓死。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解天佑被非法勞教兩年,被劫持到淄博官莊第二勞教所。

34、武秀雲,女,六十多歲,二零零一年元月二日,她被關進德州市看守所,每天五個小黑窩窩頭,沒有菜,白菜根子的半勺菜湯,一個星期一丁點鹹菜。在看守所關押一個月,於二月二日,扣四百元伙食費,家人被勒索五千元錢後放回。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武秀雲在家伺候有病的公公,河西派出所的警察七八個人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等,把她綁架到看守所一個月,勒索四百元伙食費。十一月初,河西派出所的一個姓王的警察到她家亂翻一氣,翻出二十多份資料,把她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天時的早上,德城區公安分局惡警劉大偉等人把她劫持到濟南勞教所,勞教一年。在查體時,肝臟有毛病,不收。劉大偉上下樓跑了好幾趟,勞教所還是不收。劉大為還不死心企圖把她送本市洗腦班,武秀雲單位領導不同意,劉未得逞。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三日,德城區河西派出所國安季大隊長帶著七八個人闖進武秀雲家,說有人舉報,進行抄家,並說廠公園寫法輪大法好的標語是武寫的,把她綁架到看守所。在他們爭執時,她說她有乙肝大三陽,進去把你們這些反對法輪功全部傳染上。看守所拒收,惡警季大隊長急了,又把她帶到139醫院(現在的第二人民醫院)叫他們給查肝功,顯示病情嚴重,惡警們才肯放她,但逼迫她交三千元取保費,遭武秀雲家屬拒交。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德州一國棉保衛科及五、六個自稱是國安的惡人闖到武秀雲家二零零零年底,她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金水橋,喊法輪大法好等,警察用膠棍打她頭部,用拳打她臉部,把她的眼鏡打碎,她甚麼也看不見,就找她的眼鏡,一警察從地上撿起眼鏡照著她的前額投來,打在她右眼眉的上方,鮮血瞬時流了下來,(現在還留下一傷痕)而後強行把她推上車,帶到德州駐京辦事處。

35、郭彩慧,女,五十多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末,向世人講真相被構陷,將郭彩慧綁架到德州看守所。

36、呂翠蓮,女,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上午,在市場向世人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人誣告,被劫持到新河派出所,後又關進德州看守所。在綁架呂翠蓮時中共的匪警不顧世人的影響大肆叫囂說「上房揭瓦不管,攔路搶劫不管,就是管煉法輪功」。

37、劉麗華,女,四十多歲,黃河崖村農民。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在德州黃河崖的集市上,向世人發放真相資料,被人誣告,黃河崖公安派出所的四、五個公安惡警開著警車將劉麗華強行綁架到德州看守。

38、於淑華,女,河北人,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早八點多鐘,在德州市城隍廟步行街向世人講真相時,被五、六個警察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近兩個月後由所在居住地帶回

39、張連雲,女,五十多歲,二零零八年五月在德州期間遭德州公安警察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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