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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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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自從1999年7.20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以來,和全國一樣,四川省米易縣大法弟子遭到了中共當權者及執法人員任意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暴力洗腦、酷刑折磨、甚至迫害致死。

法輪功,也稱法輪修煉大法,他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指導的真正性命雙修功法。法輪功修煉者有很高的心性標準,要從做一個好人做起,不求名不求利,做事先考慮別人,遇事向內找,發生矛盾找自己的不足,法輪功是真正的「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好功法。對這樣一群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迫害,天理難容!

行惡者在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同時,也把自己推向一個危險的境地。「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許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相繼遭惡報,甚至殃及家人。以前對米易縣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惡警遭惡報的事例作過一些報導,現再列舉三例:

一、嚴繼清迫害法輪功 痛失愛子

嚴繼清,男,60多歲,原是四川省米易縣攀蓮鎮惡黨書記,現已退休。1999年7月20日,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嚴繼清緊跟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嚴繼清時任攀蓮鎮惡黨書記、攀蓮鎮「610」(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頭目。嚴繼清親自主持在攀蓮鎮辦了兩期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暴力洗腦,強制轉化。

1999年12月,攀蓮鎮辦第一期洗腦班,嚴繼清組織本鎮的黨政領導、各部門人員全部出動,將攀蓮鎮的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洗腦班。嚴繼清組織專門的打手隊,負責監管迫害法輪功學員,強行灌輸誹謗大法和師父的文章,逼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跑圈、苦力勞動、三天三夜不准睡覺。嚴繼清親自上陣強迫學員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法輪功學員不寫就叫打手用拳頭、警棍毒打、用腳踢,打的法輪功學員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其中劉龍雲、張軍、闕發芝、闕發秀、龔志會、楊順發、闕清波等法輪功學員被打傷。闕發秀被打手安強、普軍關在屋裏打昏死,眼看要出人命,嚴繼清叫打手隊長陳友軍又掐「人中」,又灌糖水,闕發秀才甦醒過來。在黑屋裏,龔志會的腿被打手安強、普軍打得痙攣,腿肚上的肉被打爛,痛昏死過去,腰被打成重傷,不能坐,不能站,更不能走。龔志會生活不能自理。

12月的冬天張軍被凍的失去知覺,眼看張軍的身體就要殘廢了,嚴繼清才同意張軍的父親交了「罰款」,將張軍從洗腦班保出;劉龍雲在洗腦班被打手陳友軍毒打,腰部被打成重傷,打手們還強制劉龍雲兩天兩夜不准睡覺,只准站著或蹲著。劉龍雲被洗腦班折磨的已經不行了,其父為保護兒子的性命,交了300元「罰款」才將劉雲龍保回家。

2000年7月,嚴繼清又辦了攀蓮鎮第二期洗腦班,28名法輪功學員遭到和第一期洗腦班同樣的迫害,被打手打罵、強制跑圈、罰站、不准睡覺,強制掃大街。嚴繼清等官員和打手們用野蠻殘酷卑鄙的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在他們早已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按手印。洗腦班逼迫法輪功學員交生活費每天15元、20斤大米。嚴繼清對法輪功學員每人處以200一2000元的罰款,無錢的逼寫欠條單據,以後補交。

嚴繼清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兒子,深得嚴繼清的寵愛。2002年嚴繼清的兒子突然失蹤,全家到處尋找,親朋多方打聽,公安通告各地協查,都渺無音訊,至今已經10年,根本沒有生還的希望。嚴繼清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痛失兒子,斷了嚴家的香火,悔不該當初。可是,這又能怨誰呢?是嚴繼清仇視大法,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招致的報應。

二、張家鳳對大法不敬付出生命的代價

張家鳳,女,40歲左右,四川省米易縣第一小學教師。1999年7.20中共邪黨全面迫害法輪功,張家鳳聽信了中共的造謠宣傳而仇視法輪功。2005年,張家鳳對一名「調皮」學生進行訓斥,並對該學生罰站。該學生將掛在脖子上的刻有「法輪大法好」的護身符拿在手上看,被張家鳳看見,於是氣急敗壞的把護身符從學生脖子上扯下,狠狠地砸在地上,護身符被砸爛,張家鳳用腳在護身符上猛踩、猛跺。不幾天,張家鳳從婆婆家返回學校,乘坐其丈夫駕駛的摩托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張家鳳當場死亡。仇視大法、踐踏大法,張家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三、米易縣法院周開瓊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患乳腺癌

四川省米易縣法院原刑事庭庭長周開瓊因昧著良心誣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遭惡報,患乳腺癌。

周開瓊,女,40多歲,四川省米易縣人,中共邪黨黨員。衛校畢業分配到米易縣醫院,後調米易縣法院工作,曾任米易縣法院刑事庭庭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案件。1999年「7.20」,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周開瓊緊跟江氏流氓集團,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她非法判刑,僅舉近期的三例:

1、2006年11月2日米易法輪功學員呂濤、張洪英、張家霜發真相資料遭綁架,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2007年6月17日(星期天)米易縣法院對呂濤、張洪英、張家霜秘密非法庭審,周開瓊是審判長。當家屬質問周開瓊:法院開庭,為甚麼不通知家屬?周開瓊說:針對法輪功案件根本不需要通知家屬。在法庭上,針對公訴人的栽贓陷害,三位大法學員自我辯護:闡明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法輪功教人向善,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事事為別人著想,淡泊名利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是為了讓人們認清中共的謊言,不作中共的陪葬品,是在救人,是在做好事。可是周開瓊不准大法學員陳述,怕旁聽者明白真相,馬上休庭,稱一個月後再開庭。2007年7月17日,法院根本沒有開庭,而是周開瓊在米易看守所秘密將判決書從監室鐵門的送飯口(大約7寸見方的一個口子)遞進去,強迫張洪英、張家霜、呂濤在判決書上簽字,三人拒絕簽字。周開瓊不顧事實真相,不顧法律的尊嚴,違背人的良知,誣判呂濤5年,張洪英4年半,張家霜3年半。隨後,三人都被挾持到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2、2008年7月31日晚上,米易法輪功學員唐興榮在家遭綁架,國保大隊警察搶劫了唐興榮電腦及私人財物,將唐興榮關押在米易看守所,國保警察對唐興榮吊銬毒打、用煙火燙臉、坐老虎凳、綁睡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唐興榮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樂於助人,受到家人、親戚朋友和鄰里的一致好評。可是執政當局特別是公安執法機關卻對這樣的好人無端抓捕、抄家、關押並施以酷刑。米易縣法院與公安國保同流合污,於2008年11月19日對唐興榮非法判刑。唐興榮提出上訴。2009年1月9日,米易縣法院對唐興榮再次非法庭審。法庭上,唐興榮質問法官周開瓊:「我修大法做好人犯了甚麼罪?國保警察楊梓華、周林、徐興在迫害我的時候,他們將我吊銬起毒打,用煙火燙我的臉,用酷刑迫害我,他們算不算犯法?」周開瓊無言以對,開庭十幾分鐘就草草收場,對無辜的唐興榮誣判五年徒刑。2009年3月1日,唐興榮被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3、2009年7月31日上午,米易縣國保大隊警察楊梓華、李雪松、周林非法闖入米易大法弟子龔順會家,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及龔順會的私人物品,同時,將龔順會、龔順會的丈夫和來家做客的表姐三人一起抓去關押在米易看守所。楊梓華等國保警察以莫須有的罪名栽贓陷害龔順會,採取卑鄙手段羅織罪名欲將龔順會定罪。龔順會為了澄清自己的清白,請了北京正義律師為自己辯護。2009年11月18日,米易縣法院對龔順會非法庭審,法庭上,龔順會為自己遭受的迫害進行申訴,被所謂的公訴人朱正福無理打斷,不准龔順會陳述,不准龔順會說話。龔順會請的律師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時被庭長周開瓊蠻橫制止,當律師說「法律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迫害法輪功是在犯罪」時,周開瓊馬上說律師在煽動,威脅律師。辯護律師指出:「2009年7月31日上午,米易縣國保大隊的警官非法闖入了我的當事人龔順會的家中,非法的進行了抄家、抓人等一系列活動,並造成了嚴重後果,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一切證據本辯護人認為都是無效的,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而檢察機關、一審法院將這無效『證據』作為起訴定案的依據,明顯地偏袒公安警察的違法行為」。

辯護律師還指出:中國現行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確或國家哪一個有權職能部門認定法輪功是邪教。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煉法輪功是公民的自由,是合法的。起訴書指控龔順會犯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其基本事實不能成立。所謂「依法取締」,其實是對民眾的欺騙,中共也高喊要「依法治國」,他們的行話是要「依法辦案」,那麼請問,迫害法輪功的「法」在哪裏呢?你們有的人可能說有啊:民政部的通告、公安部的通告、最高「兩院」的司法解釋、刑法第300條。作為老百姓可能不懂,可是,對於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來講,一定非常明白這些根本就不是甚麼法律依據!最後,律師根據中國憲法及有關法律規定認為龔順會信仰和傳播法輪功無罪,要求法庭立即釋放!可是,周開瓊等人卻為了自己仕途,誣判龔順會有期徒刑4年((2009)米易刑初字第135號判決書)。龔順會不服米易法院一審裁決,上訴到攀枝花市中院,並再次請北京正義律師為自己辯護,

2010年1月12日上午,米易縣法院和攀枝花中級法院在米易法院對龔順會非法開庭(二審)。在法庭上,律師以「信仰無罪 憲法至上」為題進行辯護,法官威脅律師說:你不是中國人,是美國派來的法輪功學員。說要調查律師的身份。辯護律師頂著壓力繼續發言。法官無理制止,繼續威脅律師說:你再說,公安和國安在外面等著你。正義律師沒有被威脅所嚇倒,義正辭嚴地指出:一審法官對龔順會庭審是違法的,國保大隊非法抄家和綁架法輪功學員也是違法的,龔順會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辯護律師在庭上有理有據的精彩辯護,使在庭審現場法官和旁聽者以及工作人員都為之震驚,明白了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是違法的。迫於中共「610」邪惡組織的淫威和壓力,二審法庭對龔順會維持原判。龔順會現在被關押在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中共邪黨也看中這個出賣良心迫害善良,一心跟邪黨走的周開瓊,正當準備提拔周開瓊為米易縣法院的紀檢組長(相當於法院副院長職務)時,周開瓊於2011年上半年被確診患乳腺癌,手術後在化療期間,又查出癌細胞已經擴散到另一隻乳房,另一隻乳房也做了手術。周開瓊已經大傷元氣,升遷的事也泡湯了。

周開瓊得癌症,是我們不願看到的。法輪功學員希望所有的人,包括受惡黨欺騙迫害過我們的人都幸福安康。可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宇宙的法則,它衡量著一切、均衡著一切,善行得善報,惡行食惡果。周開瓊作為法官理應秉承「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懲惡揚善,伸張正義的辦案原則。可是周開瓊在辦理法輪功案子時,卻捏造事實栽贓陷害,枉判法輪功學員徒刑。周開瓊聽命於「610辦公室」,迫害一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淡泊名利,處處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修煉者毫不手軟,明知是錯的卻硬要一意孤行,周開瓊已經喪失了一個執法者的道義、喪失作為一個人應有的良知,為天理、國法所不容!周開瓊患癌症是迫害好人招來的報應,這是上天對周開瓊作惡的懲罰。

1999年7月,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首惡江澤民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13年過去了,法輪功不但沒有被消滅,反而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深受各國政府和人民的擁戴和歡迎。社會需要「真善忍」、 人類需要「真善忍」,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法輪功屬於全世界。信仰無罪、制止迫害,已成為時代的最強音。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同時,也把自己送上了歷史的絞刑架。解體中共,清算惡人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屆時,天理與人間正義決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行惡者,如不悔悟,一定會受到人間法律的制裁以及上天的懲罰!我們真心希望受中共欺騙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人員,趕快醒悟,立即停止迫害,贖回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的罪過,退出中共組織,不做中共的陪葬品,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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