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婚姻問題,師父在《轉法輪》中講過:「我們這一法門,在常人中修煉的這一部份可不是叫你當和尚、當尼姑,我們年輕人還要組織家庭的。」我認為在常人社會中修煉,修煉與結婚並不矛盾,大法已經充份考慮到了我們在常人中修煉,師父在多次講法中也談到了該問題,只是我們平時學法不夠,還是片面的去認識。
「我們最大的符合常人去修煉,因為你在常人社會中,你不能特殊,表面上你就是一個正常的人,所以要最大的符合常人去修煉。該結婚哪,年輕人要結婚,你該做甚麼生意呀、當官呀,這都不影響。」[1]
「其實我都講過了,人類社會還得繁衍。如果我們今天大法弟子不是一億多,而是幾十億,那這問題不很嚴重了嗎?是不是這個問題呀?我叫你們最大限度去符合常人去做,其實你們也能做,只是你們對自己過高的要求。當然,我也不反對過高的要求,我想儘量的能夠符合常人。人為的那樣去做,會使社會對我們不理解,給法蒙受一些損失。」[2]
「弟子:可以不可以結婚?
師:我給你們留下能在常人中生活的因素了。弟子中有些年輕人我希望你們還是要成家立業的。假如將來人類社會都來學大法,都不成家了,這個人類社會就完結了,沒有了,這可不行。而且年輕人還要給未來的人留後代的,你們還要為未來的新人類留下修煉的方式呢。」[3]
「弟子:知道修煉要抓緊時間,又想要孩子,算不算執著?
師:我們說了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去修煉。所有修煉的年輕弟子現在也有幾千萬了,大家都不結婚生孩子,那麼是不是對常人社會的一種破壞呢?最起碼我可以告訴你,你是沒有符合常人社會的形式修煉。但是有的人說我這一輩子就是不想結婚,我就是決心已下了。我也不反對,那你就這樣修。只要不會給你生活或者是其它方面造成額外的負擔和矛盾,那我也不管。人世間的事情是你自己定,你自己做。說如果有了孩子影響修煉我看不會,這個不會。」[4]
「你比如說,幾千年來留下的修煉,不管是佛家的、道家的、原始的天主教、基督教和山裏修煉的這些人都是不結婚的。那麼就給人造成一種認識上的這麼一種觀念:只要修煉就不能結婚。這是今天我們這個大法在世間流傳的很大的一個干擾,千萬不要因為這個障礙造成我們在家修煉的弟子不結婚。」[5]
「作為大法弟子來講,大家不都是在維護法、證實法嗎?這就是你們的責任。所以在修煉過程中啊,不只是像自己想像的那樣,除了修煉這是主要的,也不能認為其它甚麼事情都不重要,如家庭不重要,社會不重要,甚麼都不重要。平衡好那些關係,這就是你走的這條路了。」[6]
其實,年輕同修能否結婚成家不應再是爭論的話題,而是如何用正念做好的問題。對於一些同修談到:現在時間不夠了,不要考慮這個問題了。我認為由於每個人的修煉路不同,所以沒有參照與榜樣。作為年輕同修只要學好法,並能時刻用法來對照自己,就能走好這一步。
希望年輕同修都能平衡好修煉、家庭與工作的關係,完成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使命。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認識,不足之處請指正。
文獻
[1]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3]李洪志師父著作:《休斯頓法會講法》
[4]李洪志師父著作:《瑞士法會講法》
[5]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法會講法》〈紐約座談會講法〉
[6]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