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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勞教局、勞教所串謀阻律師會見胡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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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法輪功學員胡傳林被非法勞教後,北京朝陽分局、看守所為阻止胡傳林的律師覆議,使出超期關押、不下勞教決定書並將胡傳林秘密轉至勞教所的卑鄙手段。而北京市勞教局和新安勞教所也串通一氣,為阻止律師會見胡傳林,竟絞盡腦汁祭出北京市傳染病條例。胡傳林的律師已表示要繼續控告相關人員的非法行為。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後勤處職員胡傳林九月二十一日在辦公室被北京十四處、朝陽分局、三間房派出所警察聯合綁架;十月十八日被非法勞教兩年半。十月二十二日,胡傳林的律師唐天昊拿著齊備的手續到朝陽分局看守所要求會見,被看守所和預審張英男無理拒絕。

律師與胡傳林的母親向相關法制及政府部門遞交了控告信,此後,朝陽分局法制處就故意不發勞教決定書,以阻止律師覆議。律師及胡傳林母親多次電話詢問法制處和預審張英男,都推說等等發、或說不知道,問他們胡傳林現在人在哪裏,張英男一直撒謊說在看守所。實際上,他們一邊應付律師和親屬拖延被控告的時間,一邊在十月三十日就將胡傳林偷偷劫持到新安勞教所。

十一月六日,胡傳林的同事收到新安勞教所寄的會見通知。第二天下午二點,唐天昊律師就趕到新安勞教所要求進去會見胡傳林,門衛擋住不讓進,律師要求門衛給管理科打電話,門衛不給打,說他是律師,只能給執行科的吉光楠打電話。吉光楠在電話中態度惡劣,拒絕安排律師會見。唐天昊律師問他為甚麼不給安排,吉光楠張口說現在是十八大,是敏感時期,這期間整個所都不安排會見。一會兒又說要見只能等到入所十四天後,律師問他為何要等十四天,吉光楠說是所裏規定,剛進所的人隔離十四天,誰也不讓見,家屬也不能見。律師要他拿出法律條文,吉光楠支吾的說是新安勞教所的規定。

最後律師正告吉光楠,要是阻止律師會見,立刻就向上級部門控告。後來吉光楠不得不出來見律師,又進去彙報,反覆來回兩三趟,後來看硬的不行就來軟的,說甚麼讓律師理解,說他們領導和所長都知道了,勞教局也知道了,局裏和所長都說不讓見,說甚麼人進來要先隔離,為了確保沒有傳染病,保證與他接觸的人的安全。這完全是一派謊言。實質上是新安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手段。因為法輪功學員一進勞教所,他們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邪惡的高壓迫害,強迫學員轉化,採用的手段都是極其殘酷無人性的,他們特別懼怕這些迫害手段被曝光,而唯一暫時不洩露的辦法就是將法輪功學員隔離,不讓法輪功學員接觸到任何人。但是還要找個冠冕堂皇的藉口說給外人聽。

現在並非流行病時期,一個司法部門拿一個醫療規定做擋箭牌,只有卑鄙無恥的中共的司法部門才能幹出這種事。

律師向吉光楠要他領導的姓名和電話,吉光楠不給,一再說所長和勞教局都說不讓見。吉光楠說沒辦法,誰讓現在是特殊歷史時期呢。律師告訴他,就因為是特殊歷史時期,我們才更要法治。

十一月八日上午,律師到北京勞教局監察處控訴新安勞教所阻止律師會見。監察處的兩個人拖了很長時間才出來向律師詢問情況。一個叫於達成(音),三、四十歲;另一個二十多歲。律師將前一天在新安勞教所要求會見,吉光楠回答的情況詳細說了,於達成做了記錄,只說讓律師在外邊等著,他們就進去了。結果四十多分鐘也沒有任何回覆。律師幾次打電話催促他們,開始他們不接電話,律師又讓門衛給他們打,告訴他們再沒回覆就去找別的部門告他們。後來兩人見推不過了,才又出來見律師。這時口徑就和新安勞教所一樣了,於達成說不能見。律師問依據甚麼條例。於達成說是北京市的傳染病的條例,在政府網站上就有。於達成為了推卸責任,就說監察處不負責解釋法規,如果對甚麼規定有看法,可以向法制處提出。律師重申了現在國家並未流行傳染病,那個條例是否適用於勞教所、是否適用於此時,律師會去調查,一旦不合法,會進行控訴。

北京朝陽分局、看守所、勞教局、勞教所不法人員串通一起阻止律師會見胡傳林,目的都是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策。他們的所作所為恰恰是在利用著中共這個世界上最邪惡的邪教在破壞著法律的實施。

中共一天不解體,就一天不會有正常的法制社會。在此也借用律師的一句話正告公安、勞教系統的人員:薄熙來怎麼樣,他也沒能一手遮天,在這些黑暗的場所裏,你們還想永遠一手遮天?清醒的想想吧,不要愚蠢的跟著中共一條道走到黑了,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才是明智的選擇。

北京市新安勞教所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天宮院東慶豐路6號 郵編102609
公交路線:842路天宮院下車,由路東的842路站牌向北60米,沿路口向東200米處
電話:010-60278377 傳真:010-60278377
管理科:010-60278989
紀委書記:010-60278722
監察審計科:010-60278989-8022 監察審計科長:010-60276495
所長:馬捷(男)
副所長:方嵐
執行科:吉光楠010-60279523
管理科科長:商俊兵

北京市勞教局: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吳家場路55號 郵編100036
乘車路線:公交車68路、77路、451路、568路、941路,蓮寶路口北站
聯繫電話:010-51785188
紀委書記:010-51785086
監察處處長:010-51785150
監察處:於達成010-51785151
教育處處長:羅貴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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