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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金昌市郭群英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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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我叫郭群英,女,現年六十歲,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佛法。通過修大法,我身患的多種疾病都不翼而飛。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惡黨公開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金昌公安局,局長劉治國,金川分局政保科科長惡警孟佳賢打電話,把我騙到公安分局。十一個同修被關在一間小房裏,房子上空一根橫著的鐵管子,上面掛著兩副手銬。到第二天,惡警逼每人寫一份再不煉功的保證書。孟佳賢說;「今天誰不寫都不行,不讓走。」下午濱河路派出所所長趙多鵬,馬永國等人把我們幾個人帶到派出所一起逼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

從此我就被監控,家裏電話被竊聽,時時都有社區的人來騷擾。一到節日就來逼我按手印,簽名。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到一個同修家交流,惡警孟佳賢帶幾個人闖入同修家,綁架了七名同修。非法審訊後,我們被關押到金昌市拘留所十五天,期間受盡折磨,家裏送吃的不讓吃,用的不讓用。動手就打,張口就罵,一天兩頓白水麵條,收生活費一百八十元,收錢人金昌市拘留所所長劉利國。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我去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車拉到附近一個派出所,遭登記、搜身,五、六十人被關進一小房間,不讓吃飯,不讓上廁所。下午又被拉到金昌駐京辦事處,關押兩天後被強行帶回,在金昌拘留所被關押十五天後,又被轉入金昌看守所關押四十五天,逼家人交了三千元錢才放人。我才回家兩個晚上,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又將我非法勞教一年半。惡警孟佳賢將我劫持到蘭州平安台勞教所,體檢出心臟有病,勞教所不收。孟佳賢急忙拿出白沙煙,又說好話,強行讓勞教所將我收下了。

我被非法關押到七大隊三中隊。第一、二天被逼白天幹活,晚上背監規,不會背就罰站到夜裏十二點才讓去睡,吃的一頓一個芽麥面饃,一碗辣椒水,護監犯人張口就罵,抬手就打,就連穿的,蓋的,都讓她們給霸佔去了,身體傷害過重,第三天幹活時心臟病突發,被拉到醫院檢查,醫生說是 「心肌缺血」,當天就通知金昌分局接人,但直到七天後他們才通知我丈夫去把我接出勞教所。

剛回家第三天,公安分局警察又通知我丈夫帶我到分局法治科去一趟。科長朱小軍說我身體不行,就要用錢買勞教,判刑一年半,必須交一千五百元錢,又逼我丈夫當天下午交錢,還訂了幾條 「不准外出,上訪,串門,每天八點鐘到派出所報到一次」。

一到節日,總會有幾個人逼我到「社區」讓簽名,按指印。在他們的種種手段的壓力下,我的精神垮了,導致不能吃,不能睡,心急不穩,使家人壓力很大,送我到醫院看病,還動了手術,在動手術的前一天,公安分局孟佳賢還到醫院非法訊問我。我在就醫的七個月裏轉了三個醫院,花費七千多元錢都沒治好。又到蘭州醫院住了兩個月。

二零零一年元月二號,我被家人從蘭州醫院接回來,剛到家,一桶洗澡水都沒燒熱,濱河路派出所所長趙多鵬、馬永國就闖到我家,讓我到派出所問話,邊說邊抄家,翻了一個多小時,甚麼也沒翻出來。當時我生活還不能自理,他們就逼我丈夫將我送去。到那一看,已經有楊成梅,劉桂華,侯有香,白淑芳,趙鳳蓮等不少同修被騙到派出所。當時我身體一下子就栽倒了。趙多鵬讓馬永國帶我到醫院檢查。醫院讓住院檢查,馬永國打電話請示,對方回話說不讓住醫院。馬永國又騙我說 「上車回家吧」。結果又把我直接拉到了戒毒所,元月八日將我第二次非法勞教。

到勞教所門口,七大隊教導員惡警敬雪鋒就大喊一聲:你郭群英又來了。這次你等著吧。他惡狠狠的把我分到三中隊,第二天三中隊隊長李曉青找我談話,我當時身體很虛弱的,話都說不完整,我就慢慢的一句一句的把情況說了一遍。李曉青就鑽我身體不好的空子,第一個對我下狠心洗腦轉化,一個星期一份思想彙報,包夾孫建英、張素梅等五人時不時的就找我談話,我一直保持沉默,她們軟的不行,硬的來。記得最清的一次;李曉青把我叫到辦公室,讓惡警敬雪鋒來問我。惡警敬雪鋒拿來一張表讓我打對號(表格裏面全是罵師父的話)我就不打,我說你們不了解,我師父是救人的。不像這頂上說的。她就惡狠狠的咬著牙,擰著我的嘴擰轉了一圈就走了,邊走邊說,你等著,又叫來大隊長戴文琴(現已調到甘肅女子監獄)。戴文琴進辦公室就手指搗住我的頭皮說,你想怎樣,連說帶罵一大場就走了。

沒幾天中隊長李曉青讓包夾張素梅把我帶到隊外的一個專吊人的小房裏,進去一看桌子上放著手銬、繩子、電棍、鞭子、救心丸、筆和紙等等。李曉青問我,你是寫三書,還是上刑,一連問了幾遍我沒回答,她惡狠狠地和包夾給我銬上手銬,手銬的中間把繩子繫上,把繩子穿到離房頂不高的一根鐵管子上(迫害人專用的設備),給包夾說一小時升一級。前一小時,我腳還在地上,一小時後,我的腳就不著地了,手銬的牙更緊,劇烈的疼痛,又加上身體虛弱,到一小時半時我就暈過去了。不知她們把我甚麼時間放到沙發上了。我清醒時滿嘴都是救心丸。我大叫了一聲,包夾就把我的嘴捂住,把我弄到號室,一頭紮在床上。同修來關心,包夾就罵我,不讓我說,罵同修,不讓問。第二天就不叫我出去勞役,逼寫三書,我不接筆和紙,一連抗了九天,哭了九天。李曉青威脅說;「今天再不動筆,到醫院去還是那個刑。醫院裏死人是正常的」。包夾說:「我寫你簽名,我也真不想再看你受這個罪。真到醫院裏你就完了。你家裏的丈夫,孩子怎麼辦。」我在勞教所裏就這樣一直在恐怖狀態下生活。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八日,非法勞教期滿。兒媳把我從勞教所接回來。惡徒還是經常來騷擾。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晚上九點二十分鐘,兩個女便衣來敲我家的門,說是查暖氣的,我把門一開,就闖進前後二十個左右的惡警,後知有幸福路派出所、濱河路派出所、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的,其中一個叫趙多鵬,其中兩惡警把我架住壓在沙發上不讓動,又兩惡警把正在學習的小兒子架住壓在另一組沙發上不讓動。來串門的同修劉桂花,為了護師父法像,被惡警打翻在地,剩餘的惡警滿屋子亂翻,還照了像,樓道裏、門口上站了幾個盯梢的,把樓道的燈熄滅,惡警整整翻了兩個多小時,搶走了很多東西,連家中的生活用品也搶走了,直到十一點四十分鐘才走。

惡警把我和劉桂花綁架到戒毒所,戒毒所不收,又把我拉到濱河路派出所一樓,一隻手銬到暖氣上,另一手銬到排椅上成一字形銬了一晚上,不讓上廁所。惡警把我小兒子也押到二樓,審訊到夜裏兩點鐘才放人。孩子嚇的到家直哭,給哥嫂打電話,沒想到惡警李廷琴等幾人早就到大兒子家抄過家了,把麵缸翻個底朝上,甚麼也沒抄到,當時兒媳生下孫子才四十三天,兒媳婦被連嚇帶氣,奶沒了。惡警走時還硬逼兒子、兒媳婦在搜查證上簽名。

第二天,惡警把我拉到金川分局拷問,我拒絕戴手銬,我說這兩天,天氣為甚麼突變,大風,大雪,大雨交加。你們記住手銬不是給好人戴的。惡警李敘和、小馬(剛轉業的兵)抓住我的頭往牆上撞,把我撞暈了又把我背銬上,又拿來兩個啤酒瓶子,還有繩子,威脅我:你再不老實就全用上。就這樣折騰了一天,又將我關到看守所。

第二次非法提審時,八個人二十四小時訊問,李敘和找來不少法輪功的真相小冊子,逼我拿著照像,我不配合。一個像是頭目的惡警,從抽屜裏拿出一種怪東西 (後知是微形電擊工具),對著我的心臟電擊,當時我的心開始發抽,全身發抖,他慌忙用他自己的黑色小車把我送回看守所。看守所三次送我到八冶醫院搶救,醫生叫來院長處理,院長讓住院,惡警不出錢,打電話讓我丈夫送錢到醫院。我丈夫看我昏迷不醒,說:「好好的人成這樣了,你們要負完全責任。」他們氣的不行,把我丈夫趕走了。惡警看到我生命垂危了,讓一個販毒的人員寫了一份保證,逼我按了手印,通知我家人交了二千元錢才放我回家。

中共惡警對我的迫害長達二年多,使我生活不能自理,在金昌進過三個醫院,沒有效果,又到武威紅十字精神病院住了兩個月不行,又到蘭州安定醫院住了兩個多月,還是不行,後來到河南鄭州七里河精神病院治療半年,醫生說,已經迫害成 「抑鬱症」了。這一切給我的家庭造成極大的損失,經濟上損失三萬元以上。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十六時五十分,女警申軍英(13993579015)和三個男警來敲我家的門,說:「這水管從頂樓修下來了,開門看看你家的。」他們都穿的金川公司的工作服,丈夫信以為真就把門開開了。申軍英一進門就對我說:你就是郭群英吧,聽說你最近活動的很厲害。我們到你家查一查。他們沒有任何手續就到處亂翻,申軍英又打電話叫來了金昌市公安局兩警察,把師父的法像和五本大法書,七個護身符,兩部手機,電腦主機,三個MP3都搶走了。還要把我綁架走。小兒子說:「你們要帶我媽,我也跟上去。你們不讓我媽回家,我也不回家。」惡警就把我和小兒綁架到濱河路派出所,讓我在扣押物品清單上簽名,我不簽名。這時大兒子和媳婦也都趕來了,我兒子問惡警:「我媽怎麼了你們這樣?」媳婦說:「我媽幾次讓你們這樣折騰,多次搶救,現在心臟不好,你們要負責任。」惡警讓小兒作擔保簽個名回去,還逼我大兒子讓在傳喚我的證上簽名、按指印。這時又進來了市公安局惡警陸林(原金川分局政保科副科長,現任金昌市公安局一一零指揮中心主任),他狠狠抓住我的手強行我滾黑手印、照相。

我回家後幾天,社區兩個女的又來我家騷擾,我沒讓她們進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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