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700手印事件中妻子被綁架 劉書林控訴中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正定縣法輪功學員白淑琴,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被綁架,警察指控她呼籲700鄉親們按手印制止對法輪功學員李蘭奎的無理迫害,日前將她非法勞教。白淑琴的丈夫、法輪功學員劉書林,目前被迫流離失所。這個樸實的農村家庭,如今家破人散。

劉書林曾在二零零八年被當地中共村官、警察、電視誣陷破壞鐵路交通,遭到綁架、逼供。後來警方發現往鐵路上放石頭的真兇,是鐵路內部的人幹的。但中共警察不但沒有賠償劉書林的經濟損失、恢復他的名譽,反而給他一張非法勞教取保候審書,還讓劉書林感謝他們。中共邪惡本質真是罄竹難書。

以下是法輪功學員劉書林控訴遭中共迫害的經歷:

我是河北省正定縣西平樂鄉法輪功學員劉書林。八月七日我的妻子白淑琴和兒子劉小寶被正定縣國保大隊和西平樂派出所綁架,警察指控我妻子呼籲鄉親們按手印制止對法輪功學員李蘭奎的無理迫害,將她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在中國以外的人很難想像,在中國,一個人要堅持對神的信仰、堅持 「真善忍」的生活態度、做一個有尊嚴的人、甚至哪怕僅僅是為了得到一個身體的健康和心靈的平和,竟是一件最危險的事情。下面是我的故事。

一九九七年三月,我突然出現半身不遂的病態,兩腿不聽使喚,在做了各種檢查和治療後,醫生告訴我說,我的病無法醫治。隨後,我的頸椎、左臂、左手肌肉萎縮,神經疼痛,整夜睡不著覺;由於左臂肌肉萎縮,翻身時感覺心臟疼痛,我覺得生命已經有限了。

想想生我的父母都已七十多歲,膝下一雙兒女尚幼──女兒十二歲,兒子才九歲,如果我現在離去,上沒對父母報答養育之恩,下未把兒女養大成人,心中十分悲苦,我徹底感到了生命的絕望。

萬幸的是,我遇到了法輪功。一九九八年三月,有人說煉法輪功能治病,叫我煉功,開始我還不相信,可是他們一再勸我,出於情面,我開始學煉法輪功。煉功一星期後,我的身體有了很大好轉。這時我明白了法輪功真好,是真法正道。

從此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堅持修煉,我的身體逐步恢復健康,至今十多年沒得過病。參與家族釀造食醋的生意,本著真、善、忍的原則,我家誠實守信經營,贏得了周圍百姓的信任。

一九九九年,以江澤民集團為首的中共邪黨,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我家的平靜生活被徹底打亂了,擔憂、恐懼成了生活的常態。

二零零八年,一場無妄之災突然降到我頭上。十月二十七日,因為有人往京廣線正定縣東安豐村北鐵路上放石頭,迫使一輛列車停車,公安部、鐵道部、北京鐵路公安局、石家莊鐵路公安處和地方公安機關出動了幾十輛警車和一百多名警察來偵案。東安豐村邪黨支部書記李文敏,為了討好邪黨上級,竟誣蔑在鐵路上放石頭的是法輪功學員,而且指明是我幹的。石家莊鐵路公安處副處長史鵬和刑警隊副隊長王偉剛帶領幾名警察闖到我家調查取樣。下午四點多鐘,王偉剛帶領幾名警察牽著警犬又到我家,以取指紋為由叫我到大隊辦公室去,並拿走我一雙皮鞋,至今未還。我走出家門,看到有東安豐支書李文敏、村長邊中路、治保主任李平振和許多村民在圍觀。

我到大隊辦公室時,看到有許多警車停在街道兩旁和大院內,許多村民和警察目光都盯向了我。他們叫我到裏屋,鐵路公安和正定刑警大隊邢金山分別檢查了我的左腿,然後王偉剛說:「直接到石家莊做法律鑑定。」把我帶上警車,拉到石家莊南郊一個警犬基地關押審問。

我被帶走後,大約三十名警察沒有任何證件插上我家大門,把我家屋裏屋外、房上、地下室都翻了一遍,沒搜到任何作案證據,事後他們補了一張搜查證。

後來我得知,當天晚上正定電視台在沒有任何調查基礎的情況下,播放了東安豐法輪功學員往鐵路上放石頭、破壞鐵路交通的假新聞,栽贓抹黑法輪功,欺騙廣大民眾。

晚上,我被關押在審訊室,醫生對我進行了左腿、雙腳和指紋的檢查。我問警察王偉剛:「你們抓我是否因為我煉法輪功?」他說:「不是,因為有人往鐵路上放石頭,上面有你的指紋和腳印。」我說:「我們師父是叫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我不僅不會放石頭,見到鐵路上有石頭,我還會不顧個人安危搬開它。再說我也沒有去鐵路,哪來的指紋和腳印?」

鐵路公安要抽我的血進行化驗,我不配合,他們叫四、五個犯人把我抬到審訊室,按倒在地,強行抽我的血。我當時不知道,他們已經提取了我的指紋、腳印,還要抽我的血幹甚麼,現在知道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真讓人不寒而慄。

十幾天後,王維剛再三追問我,是否有人證明我當晚在幹甚麼,我說出了證人;王偉剛對我說「我放你回去,你要如何感謝我」之類的話。

十一月十四日,王偉剛帶了我村治保主任李平振和我妻子接我回家,臨走時說:「我們是警察,你是煉法輪功的,如果把你放回去,我們可能要丟飯碗,把你交到地方公安,就得勞教你一年。給你個取保候審書,你一年之內不能離開石家莊,隨時都可以把你抓回來。」

我回家幾個月後,聽說往鐵路上放石頭的是鐵路內部的人。按理說,真正放石頭的人找到了,我是冤枉的,就應該賠償經濟損失、恢復名譽,在電視澄清事實。然而他們不僅沒這麼做,還給我一張取保候審書,還讓我感謝他們。這是甚麼強盜邏輯?!

二零零九年八月,我去河北省女子勞教所營救被非法關押期滿仍未釋放的親戚、法輪功學員王月霞,沒想到在勞教所門前被兩輛警車把我們拉到了鹿泉市銅冶公安分局關押審問,直到晚上十點,警察勒索了五百元錢才放我們回家。

第二天下午,我正在院子裏翻地準備種菜,正定縣公安局政保科張瑞玉和西平樂鄉派出所所長趙振京等人在治保主任李平振帶領下闖入我家,非法抄家,並強行把我綁架到西平樂派出所。在派出所,他們又欺騙我在勞教書上籤了字。

我被關押在正定看守所一週後,突然腹部疼痛難忍,看守所的人說是裝蒜、怕勞教嚇的,不予理睬。後經我請求,給了點藥吃,但不起作用。過了很長時間,我一再申訴病情,他們給我打了個針,後來疼的我實在受不了,輸液後也不見效,晚上九點鐘左右,在多次醫治無效的情況下,看守所警察把我戴上手銬押上警車,拉到正定縣中醫醫院。經醫生檢查,是腸梗阻和急性闌尾炎,因在看守所耽誤的時間太長,腹部嚴重化膿,不能馬上手術,得先用藥消炎後再手術。

因我曾被陷害破壞交通在鐵路看守所受盡了苦,為了不再遭受此苦,手術後我離開醫院,從此開始四處流浪……

十三年的時間裏,無數的法輪功學員無故被抓,被判刑、勞教、洗腦,注射精神藥物迫害,更發生了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賣錢的「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邪惡」。中共從未對我們講過法律,對我們的綁架、關押、迫害,從未給過合法的手續。多年來發生在我家的迫害就是一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