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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女教師被秘密判刑 家屬投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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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市靜安區六十八歲的退休女教師裴珊珍,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第五次被綁架,家屬除了六月十五日收到過拘留通知書外,其它任何信息和通知都未被告知過。十二月六日家屬通過網站平台向上海信訪、韓正信箱和國家信訪網站投遞了信訪事項,投訴司法程序不透明,嚴重侵害家屬百姓知情權。這樣家屬才得知裴珊珍老人早在八月份就已經被非法判刑。

十二月十四日傍晚,裴珊珍家屬收到了靜安法院寄發的一審判決書,判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特別指出,此判決書上寫的日期是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審判長:吳國強;審判員:姜灝,芮志平;書記員:公緒龍。信封寄出郵戳時間是2012-12-11,收到的郵局郵戳時間是2012-12-12,而家屬是十二月十四日傍晚,由鄰居告知門房間有掛號信。

裴珊珍家屬在收到判決書後,十二月十八日到上海君鼎律師事務所辦手續,要求委託律師上訴。判決書最後明確寫著:如不服本判決,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十二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十五分左右,上海君鼎律師事務所劉律師和朱律師到上海市余姚路五百八十七號上海靜安看守所要求接見當事人裴珊珍。被告知,不能接見,因為裴珊珍已經有二中院二審判決過了,駁回,維持一審判決了。律師駁斥到,家屬在十二月十四才收到一審判決。二中院的開庭判決等程序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涉及到故意隱瞞家屬。

律師堅持要求接見並要求家屬要接見,看守所人問律師要家屬的聯繫方式,要求單獨與家屬聯繫接見事宜,律師沒給,律師稱家屬已委託律師來操辦了,你們要聯繫家屬的話,為甚麼不問裴珊珍本人要聯繫方式,現在律師來了,你們卻要推,說會聯繫家屬,並問律師來要家屬聯繫方式。看守所人員無言以對。

律師留下了律師的聯繫方式,並說,如接見請聯繫律師,律師將通知家屬,接見時,律師將陪同家屬一起接見。

裴珊珍老人家住上海市靜安區南陽路,原向群中學(現併入市西中學)退休教師。曾經多種疾病纏身,求醫成效甚微,苦不堪言,九五年有幸修煉法輪功,才三個月左右病情有了好轉,一年以後多種病痛神奇的消失了,自此沒有花過國家一分錢醫藥費,她親身體驗了無病一身輕,健康生活的快樂。裴珊珍老師堅持講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輪功真相,多次遭受迫害,曾在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她以寫信的方式向鄰居們介紹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再次被綁架。

家屬曾經多次去詢問,都沒有確切回覆;七月中旬家屬去靜安分局找此案承辦周峰,要求了解情況,被拒之門外不接待。九月底去靜安區信訪辦,要求了解情況給個說法,接待人員也敷衍了事,要求家屬回家等通知。家屬十月中旬去靜安法院詢問,才知道靜安法院已經審判過了,然後上訴去二中院了。十月底,家屬按照靜安法院相關人員的提示,多次打電話至二中院,想了解情況,都無人接電話。法院在整個過程中,故意隱瞞家屬信息,涉嫌不公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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