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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縣「庭審」證明楊智雄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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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原河北《法制日報》社記者、法輪功學員楊智雄「被失蹤」一個多月,家屬十二月十日突然接到楊智雄被非法刑事拘留的通知書,隨即六一零為迫害好人而編造的「案件」移交法院,並於十二月二十五日非法開庭。當天所謂的 「庭審」恰好證明楊智雄是好人,雄縣公檢法在踐踏法律,非法拘禁、構陷好人。

雄縣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合謀構陷楊智雄,他們不敢貼出開庭的正式通告,卻通知各大機關單位、鄉鎮的人員參加旁聽,當天旁聽席上座無虛席,他們的險惡目的是讓這些人聽他們誣蔑法輪功的宣傳。可是出乎他們意料的是,整個開庭過程成了楊智雄向人們證實法輪大法好的過程,公訴人提供的所謂「證據」、證人「證詞」恰恰證實楊智雄在哪都是做好人,證實了法輪大法好。旁聽席上的人們臉上帶著明真相後的喜悅。

當天上午九點,法輪功學員楊智雄走入法庭,雙手合十向旁聽席上的眾人問候:雄縣父老鄉親們好,法輪大法好!

庭上問楊智雄的姓名、年齡、何地人,楊智雄都拒絕回答。他義正詞嚴地說:我不是被告人,我也沒有犯罪。你們是在迫害好人。你們非法拘禁我,是你們在犯罪。你們十一月三日至十二月九日是綁架我。當時法官、所謂的公訴人(檢察官們)都啞口無言。

檢方所謂的公訴人方賀明構陷楊智雄犯了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當所謂的審判長馬獻民問楊智雄對此有無異議,有無意見時,楊智雄說:「有意見。你們說法輪功是邪教,請你們出示文件,拿出法律依據來。法輪功不是邪教,信仰自由也是公民的權利。我也懂法律,我也研究過法律,我翻遍所有的法律也沒有一條認定法輪功是邪教。」所謂的公訴人方賀明拿不出法律文件,尷尬得無言以對。

方賀明用以構陷楊智雄的主要的所謂證據,是在楊智雄住處劫來的183張印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和「天滅中共,退黨、團、隊保命」的真相紙幣。方賀民用手指捻開一張張紙幣,一遍遍重複著念著上面寫的真相短語: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滅中共,退黨團隊保命。

方賀明用以構陷楊智雄的所謂證據還有,在楊智雄住處劫來的筆記本電腦、手機、U盤等。楊智雄說,這是我的私有財產,你們搶來了,是你們在違法在犯罪。方賀明又是無言以對。

方賀明閱讀了國保隊長郭軍學和六一零郭向東提供的所謂證人證詞。一名證人是楊智雄當時所就職的北京中德環保公司的老闆。老闆在證詞中說是在網上聘請的楊智雄。看到楊智雄曾在河北《法制日報》做過記者,後來又在石家莊卓達房地產公司主管銷售,工作能力強,業績也好,人品也好,才決定聘請他做本公司的銷售主管。這一段時間,楊智雄在工作上也是勤勤懇懇。另一個證人是中德環保公司的技術總監肖女士,她在證詞中說,不知道楊智雄煉法輪功,只知道他平時在工作上很兢兢業業,每天上班都是他早早的第一個到,人也很好。兩位證人的證詞,恰恰證明了大法弟子楊智雄在哪裏都是做好人,向庭上的所有人證實了法輪大法好。

楊智雄在法庭上闡述法輪功為甚麼不是邪教,所謂的審判長馬獻民,不斷打斷楊智雄的發言,說與本案無關。楊智雄反問道:你們說我利用邪教組織,我就說一說法輪功不是邪教,為甚麼不是邪教,怎麼說與本案無關?楊智雄在法庭上義正詞嚴,無私無畏,堅持把陳述稿念完,並控告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開庭草草休庭。楊智雄臨走時,高喊法輪大法好。有旁聽人員不由感歎的稱讚道:真是條漢子。

在此奉勸所有涉案人員:其實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中,六一零、公、檢、法系統一直是假借法律之名,在行迫害之事。真正在法律面前你們是站不住腳的;你們根本拿不出任何一條法律給你們撐腰;你們的行為才是真正的違法犯罪。如果你們再讓好人入冤獄就是罪上加罪。立即釋放楊智雄才是你們最明智的選擇。

目前郭軍學和郭向東已經被國際人權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立案追查。「追查國際」的宗旨是: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其實善惡都是自己在選擇。二零一一年十月被綁架的保定市三名法輪功學員,南市區檢察院多次退案,而保定國保就不放人。檢察院選擇了良知,國保隊選擇了行惡。其實綁架楊智雄一案中所有的涉案人員都有選擇的權利,讓你抓人不必非得抓住,讓你開槍不必非得打中,讓你開庭不必非得判刑,那是每個人良知的選擇,即使挨上邊幾句罵能使好人免坐冤獄,也值得啊。而且宇宙的法理是公平的,善行終有善報,惡行必遭惡報。目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王立軍等都已下台,有的已經入獄。而作為最基層的你們是受害最深,最受迷惑的。希望你們多看看被封鎖的海外網站,那裏有真實的資訊,可以幫助你識別善惡,不要被中共一葉障目,不斷犯罪,毀了自己的前程,毀了自己的未來

附:法輪功學員楊智雄遭迫害過程

楊智雄,男,四十八歲,大專文憑,曾進修於河北經貿大學,原是河北《法制日報》社記者,後又在石家莊卓達房地產公司主管銷售,二零零三年被迫害前曾在北京某外企公司任辦公室主任。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於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出獄後失去工作,靠打工維持生活。二零零八年被騙至保定洗腦班非法拘禁一個多月。二零一二年十月上旬,他到北京一家環保公司應聘做銷售主管,上班不到一個月又被綁架。

楊智雄的家屬得知他被綁架的消息後,到北京當地派出所詢問情況,他們說是雄縣的郭軍學、史國強帶走了楊智雄。楊的家人到國保隊找到郭軍學,郭軍學卻矢口否認綁架了楊智雄。在此期間,家屬打電話給公安局副局長蘇士亮,蘇士亮也說自己不知道此事;找六一零郭向東也說不知道此事。家屬頓感此事的詭秘。

無奈,家屬再次到北京順義派出所確認,他們說,那有郭軍學的工作證複印件,證明楊智雄就是郭綁架走的。那時楊智雄已被強制失蹤一個月。此起事件持續在國際互聯網上曝光。十二月三日,家屬再次找到郭軍學,郭承認了是自己綁架了人,但不說人具體關在哪裏,而且說這一切都是郭向東(六一零)指使的。在此期間家屬未接到警方任何正式通知。

十二月十日,家屬突然接到楊智雄已在十二月九日被非法刑事拘留的通知書。國保隊和政法委六一零早已預謀好,要從速從快的處理此案,可是在國保隊提供給檢察院的案卷中卻隱瞞了楊智雄在十一月三日就被綁架、非法拘禁的事實。為甚麼不提?是公安局也知道自己在最表面上都是在違法嗎?如此說來綁架關押楊智雄三十七天,是不是郭軍學和郭向東的個人行為呢?如此執法犯法,卻要構陷好人。

十二月十二日,雄縣檢察院下達了對楊智雄的非法批捕書。十二月十四日,雄縣檢察院對楊智雄提起非法公訴。目前為迫害好人而編造的「案件」已移交法院,十二月二十五日楊智雄面臨非法庭審。

楊智雄的家屬本已請好北京的正義律師出庭辯護,可是雄縣法院以需要律師提供當地派出所的介紹信為由,阻止律師閱卷和接見楊智雄,目的是阻礙律師出庭辯護。因為他們怕在法庭上出醜、怕他們的罪行曝光。律師說他們的做法是違法的無理要求,已準備狀告雄縣法院,並且在國內外各網站、媒體給予曝光。目前家屬、律師無法與楊智雄溝通交談,郭軍學、郭向東隱瞞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實,楊智雄在被強制失蹤的一個多月裏,究竟遭遇了甚麼樣的迫害還在被掩蓋著。


主要責任人:

國保隊長郭軍學:雄縣公安局國保隊長,家住陽光花園小區八號樓一單元。開灰色長城越野轎車,車牌號為冀0 -26135.手機:13903226585 和 13663326066,座機號碼是 0312-5820300.父親:郭樹茂,原是公安局政委。兄長:郭會學在龍灣鎮財政所工作。
610郭向東:13932291008家住:雙侯大街聚緣小區
妻:李麗 雄縣煙草公司上班 父:郭玉潔
兄:郭向陽在雄縣白碼礦泉水廠上班 13623122956
姐:郭寶麗在雄縣農業銀行上班。
政法委書記:孫勇奇 13315222828 0312-5821059家住:雙侯大街聚緣小區
其兄孫佔奇,中銀雄縣支行行長 13833233928
雄縣檢察院所謂公訴人:方賀明
雄縣看守所  韓軍青 13933212359
雄縣法院:
院長戚建輝 13803123550
刑事庭庭長楊金茹 13931265118
刑事庭副庭長、審判長馬獻民 13171685036
刑事庭人員韓慧清 1311169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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