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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和清三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劫入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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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湘潭縣曲軸廠技術人員劉和清一九九九年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在法輪大法遭受迫害後,他多次被非法拘留,多次被非法關進縣、市看守所,三次被非法勞教,二次被劫持到精神病院。二零零三年三月他被中共惡徒刑訊逼供至昏死。下面是劉和清被迫害情況。

第一次被勞教迫害後,又被綁架毒打

劉和清,男 ,四十歲,湘潭縣易俗河鎮人,在湘潭縣曲軸廠工作,二零零零年,劉和清被單位開除,二零零零年十月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非法勞教一年。由於堅持修煉,被非法加教半年。

劉和清在易俗河鎮菜場口開摩托車載客為生。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下午,易俗河鎮派出所所長謝正苗和前任所長唐正明要坐他的車,易俗河鎮派出所所長謝正苗和前任所長唐正明要坐他的車,車到派出所門口時,他們要劉和清開進去,劉和清感到不對勁,不同意。謝立即打通手機,幾分鐘後,從派出所衝出來幾個人,以熊糧軍為首的縣「六一零」辦五個人,把劉和清圍住,要他下車,劉和清嚴詞拒絕說:「幹嘛不明不白的跟你們走?!」他們幾個人就搬他的手腳,把他從車上蠻橫的拖了下來,綁架進了派出所,引得過路上行人紛紛駐足觀看。劉和清被非法關在留置室,發現本鎮法輪功學員劉淑秋也被關著。熊糧軍、謝正苗和唐正明等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犯有「綁架罪」。

半小時後,縣國安隊隊長熊糧軍和一小胖子把劉和清帶到派出所另一房間非法搜身,劉和清表示不從,於是,他們又叫來一惡警幫兇,三人把劉和清扳倒在地,用腳踩他,從身上搶走一本《轉法輪》、一些大法資料和一個電話本,強奪中把他上衣的左衣袖都扯斷了。在他們翻看電話本時,劉和清衝上去搶過電話本撕個粉碎,不法人員們倉皇的把劉和清又按倒在地,搶走了碎片,還把他的雙手扭向背後上了銬,兩小時後把他綁到了縣看守所。熊糧軍等人觸犯刑法二百四十五條,犯有「搜身罪」。

在看守所裏,劉和清被強迫脫光衣服檢查後帶入了十三號監室,被牢頭指使的犯人打了五、六十個耳光,最後一拳打在臉上,皮都打開了,流出了血,才住了手。實際上這是「六一零」辦成員唆使下有意幹的。

三月十一日,縣「六一零」辦成員聯合對劉和清搞了個「三堂會審」,逼口供。到場的先後有熊糧軍、唐文建,劉國雲、楊胖子、小胖子,他們把劉和清帶到一審訊室,小胖子一上來就對他拳打腳踢,楊胖子陰陽怪氣的戲謔他,劉國雲就表面和善的勸他別受苦了,說了算了。劉和清說:「煉法輪功不犯法,用文字資料講真相也不犯法,有甚麼可招的。」小胖子又上來打劉和清,打過之後又勸,反反復復折騰了一上午,最後楊胖子讓人拿來三十斤重的大銬子給劉和清雙腳上了鐐銬,他們還想把他吊起來,由於劉和清的強烈抵制,他們暫時作罷。這時,劉和清聽見另外房間裏傳來劉淑秋痛苦的叫聲,後來得知他被吊起來了,「六一零」辦的成員把他的腳、腿踢得烏黑。

被吊銬昏死,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第二天不法人員審劉和清,沒得到任何東西,第三天審他,也沒結果。第四天,他們從縣公安局叫來兩惡警,把劉和清帶到一間有鐵柵欄的審訊室,以熊糧軍為首的六、七個人圍住他,捉住他的雙手,反扭到後背,用銬子銬住,用尼龍繩從銬子中間穿過拉住,把繩子的另一端穿過鐵柵欄,幾個人把他抱起,再拉動繩子,人就吊起來了。

酷刑演示:背吊銬
酷刑演示:背吊銬

因為全身重量差不多都在肩膀上,一會兒兩肩膀就開始劇烈疼痛,從上午九時起就用這種吊刑折磨劉和清,手只要動一下,銬子就會咬得更緊,最後竟咬到肉裏去了;只能腳尖點到地。儘管這樣,他們還拿竹棍子戳他的腳尖,不讓他有片刻舒服。當手臂懸得更直,腳跟能著地時,他們又狠毒的把繩子拉上一點,只能讓腳尖點地,共拉了四次。最後劉和清也沒力氣支撐身體了,整個身體就懸起來了,唯一能減輕痛苦的只有喊出聲來。惡警熊糧軍就趁機搧他的耳光,大聲吼:「說不說?」

到了中午,劉和清說餓了,熊糧軍說不招就沒飯吃,後來要上廁所,熊糧軍說拉在褲子裏。就這樣,中共不法公安們去飯店吃飯,而劉和清卻在生不如死的活受罪,那種痛苦就像用刀子在身上剜肉一樣。下午四點多,來了一個他們的上級,看著劉和清可能不行了,就讓他們草擬了一份審訊筆錄。

下午六點多,中共不法人員們才把劉和清放下來,這時他已奄奄一息,腳一落地,人就倒下去了,渾身像篩糠一樣發抖,漸漸不省人事了。不法人員們叫來幾個犯人把劉和清抬進了監室,同室的人都說他當時就像死人一樣。醒來以後,兩手臂已無知覺,一個月後才能活動,至今兩手還有銬過的疤痕。中共人員們犯了刑訊逼供罪(刑法二百四十七條)及暴力取證罪(刑法二百四十七條)

一個星期後,唐文建和小胖子警察要劉和清在訊問筆錄上簽字,劉和清嚴詞拒絕。小胖子又是拳打腳踢,唐文建恐嚇說又要吊他,但劉和清始終不簽,最後他們捉住他的手按上印泥,按在筆錄上。

兩個月後,不法人員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非法判了劉和清一年勞教。根據刑法二百四十三條,不法人員們犯了陷害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如下基本權利,一、平等權;二、政治權;三、自由權(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四、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和依法取得賠償權。但是法輪功學員的這些權利被江××政治流氓集團給踐踏得粉碎。

第三次被勞教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份,湘潭縣公安局聯合市岳塘區馬家河派出所綁架劉和清,未經任何手續直接勞教,關押在湖南新開鋪勞教所。

二零零五年六月九日,劉和清不配合邪惡的命令指使,高喊「法輪大法好」,新開鋪勞教所七大隊惡警分隊長豆湘林、大隊長胡奇峰、教導員周石雄對他關禁閉七天,之後又在禁閉室旁的嚴管室折磨兩個月;禁閉室惡警熊式英等指使夾控採用其慣用的整人方式,罰站、罰坐、面壁、電擊、毆打、長時間保持單一姿勢等方式折磨他。惡警用高壓電棒多次酷刑迫害導致他右腿變得麻木而致殘,走路一瘸一拐的。劉和清一直不配合,依然高喊「大法好」。

酷刑演示:背吊銬
酷刑演示:背吊銬

八月初,惡警何珺、豆湘林把劉和清拉到長沙市司法醫院做所謂「司法鑑定」,聲稱「精神分裂症」,以此為藉口好甩出劉和清,並為當地進一步迫害他做準備。八月二十日,邪黨人員打電話給劉和清家人,讓家人到新開鋪勞教所把劉和清接回了家。劉和清通過學法煉功、講真相,右腿奇蹟般的恢復正常。

第一次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

中共邪黨開「兩會」之前,當地不法人員無故不斷的騷擾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再次綁架法輪功學員劉和清,由片警趙建祥探知劉和清在家,湘潭縣國安支隊教導員韓小林和易俗河鎮派出所教導員盧谷帶領一群惡警突然闖到法輪功學員劉和清家,到家裏東找西翻,猶如一群土匪,不由分說把劉和清綁架上警車,當天上午將劉和清送到湘潭市精神病院、腳被釘上腳鐐,強行注射抑制中樞神經的藥物迫害。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一個好端端的人被中共豢養的流氓打手當成了精神病人迫害,打毒針讓其昏睡。後來醫生發現其精神正常,不像個精神病,但還是不放劉和清出去,說要等中共惡黨的「兩會」過了才放回。二十天後才讓易俗河鎮司法所工作人員和硯井居委會主任郭春和把他接回家。

又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凌晨四時左右,劉和清與當時被非法關押在湘潭市雙峰縣看守所的魯孟君的家人,在得知當天對魯孟君的非法庭審時,隨即帶了一些衣服準備去看魯孟君的。可是剛出魯家大門不到五十米處,就被早已布置好了的一輛白色警車攔住,隨即從車上跳下兩名惡警,如惡狼一般,將走在最先的劉和清按倒在地、銬住他,搜身。

劉和清被劫持在雨湖公安分局護潭派出所遭受非法審訊,由市「六一零」邪惡主任趙岳峰主審,後被非法關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在看守所內,惡徒強迫劉和清服從邪惡規章,劉和清說:「我是修大法做好人,不是犯人,規章是治犯人,不是治好人的,這裏的規章我不會去套,這不是我呆的地方」。惡警沒有直接行惡,卻指使犯人將劉和清胸部毒打得青紫,劉和清高聲喊起了「法輪大法好」。三十五天後,劉和清被放出。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晚上九點多鐘,劉和清路經易俗河譚煤宿舍時,被當地派出所巡邏隊抓住非法搜身,搜出一份資料後即被劫持到當地派出所。第二天,劉和清質問湘潭縣「六一零」頭目賀建平、國安支隊長熊糧軍:「好人走路都沒有自由了嗎?你們非法搜身是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易俗河派出所所長陳一新說:現在正好開「兩會」了,又要關你一回。直到晚上八點多才偷偷摸摸將他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劉和清從進那個黑窩起,每天一如既往的高喊「法輪大法好」。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他又開始絕食絕水、講真相,抗議非法關押。絕食絕水第五天,劉和清臥地不起,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打電話催易俗河派出所放人。三月二十一下午,當地派出所派人將他送回家。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邪黨人員瘋狂行惡,七月初,一群惡警闖入劉和清家欲綁架,劉和清巧妙的避開了,開始流離失所,七月底,因騎摩托車馱著大包裹,在湘潭市雨湖公園旁,引起平政路派出所惡警的注意被追趕到居民樓,在跳樓時摔斷了一隻腳,另一隻腳嚴重脫臼,鮮血流滿一地。惡警只好打電話叫來救護車把劉和清送到市中心醫院,草草做了接骨手術就推給了劉和清家人。劉和清在家裏靠家人護理三個多月才能站起來。這期間,邪黨把湘潭縣農機局副局長賀博調到了縣「六一零」主任位上,賀博跑到劉和清家裏,恐嚇他,「如果把我的名字上到明慧網,我就整死你」。

二零一零年五月份,賀博指使各個鎮黨委和派出所,綁架三名法輪功學員到伍家花園洗腦班進行迫害,其中有法輪功學員劉和清。五月十九那天易俗河鎮政法委人員唐豔娟在賀博和易俗河鎮政法書記婁湘輝的授意下,跑到劉和清家,見人在家就打電話叫來片警趙建祥和李學軍,將劉和清強行拖進車內,送到洗腦班。在洗腦班,劉和清高喊「法輪大法好」,多次被監視惡警周××暴打,一次拳頭打在下顎上,險些脫臼,吃飯都困難。二十四天後,洗腦破產,六月十三日把劉和清送回了家。

再次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早上,劉和清被當地易俗鎮「六一零」、鎮工作人員唐勇、杜××、新任易俗河鎮政法書記朱廣武及當地派出所惡警譚青松等人強行將他從家中綁架至本市精神病院(市五人民醫院)進行迫害。惡醫主任周繼前親自動手叫幾個人把劉和清雙手雙腳銬在床上濫打精神病藥,被打針後精神恍惚,全身乏力,長時昏睡。

劉和清絕食反迫害九天,惡醫主任周繼前叫人用膠皮管從鼻孔插入進行鼻飼迫害,劉和清被迫害得幾次出現哮喘復發。劉和清家人和親戚多次找朱廣武要人,國殤節後,二零一一年十月九日朱廣武才叫唐勇、杜××把劉和清接回家。而這一切都是「六一零」頭目賀博幕後操縱幹的。

現在劉和清應聘返廠,成為湘潭縣鼎峰曲軸廠的技術人員,可中共邪惡之徒們不死心,只前多次指使硯井居委會書記郭秋蓮到劉和清家要電話號碼進行監聽,把邪黨下撥來的人民納稅錢大量培植眼線,日夜跟蹤、盯梢劉和清及本縣各鄉鎮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迫害類型:

罰站;罰坐;電擊;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綁、扣;強行吃麻醉神經的藥;非法勞教;注射不明毒針;抄家;騷擾;送入精神病院;毒打/毆打;手銬/腳鐐;唆使、鼓勵、縱容其他人迫害、折磨法輪功學員;長時間吊銬;非法關押;綁架/劫持;非法拘留;關禁閉;


相關單位及個人:
湘潭市「610」辦頭目:許服民 宅電:0732─8297836,唐明椿(新任)
湘潭市「610」辦副頭目:趙岳峰 宅電:0732─8236952
湘潭縣易俗河鎮硯井居委會
責任單位及惡人:
湘潭市岳塘區雙馬、馬家河鎮派出所
湘潭市精神病院
湘潭市、縣看守所
湘潭市、縣公安局
湘潭縣拘留所
湘潭縣「610」辦:賀建平,賀博
易俗河鎮派出所所長:謝正苗,唐正明,陳一新,樊海冰,譚青松
縣國安隊:熊糧軍,唐文建,劉國雲,楊胖子,韓小林,李懷德
新開鋪勞教所惡警:高利國,鄧小雄,胡奇峰,熊式英,何珺,周石雄,豆湘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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