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如何對待婚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婚約,是人生的一個重大承諾。從神的一方面看,是主管眾生婚姻的月老神,應允了這一對男女可以結成夫妻;從人的這一方面看,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促成了男女二人的婚姻。天命在先,人事在後。順理成章,水到渠成。但有些人的婚姻多富戲劇性的變化。變化的結果是兩人的各方面差距拉大了,產生了「門不當戶不對」的狀態。這時,居於弱勢的一方竟先提出解除婚約,不讓對方吃虧和為難,此舉可稱得上是仁義之舉。當然,這也是厚德之人才能做出來的舉動。面對這一變故,對方又是如何應對的呢?最後結局如何呢?讓我們講幾個小故事,看一看古人的做法。

兩位賢士娶盲女

宋代華陰縣有位士人姓呂,中了進士。他先前定婚,未婚妻後來卻因病而失明。他中第而歸後,女家因女兒失明便要退掉親事。呂不許,便娶了這位盲女子。後來,生了五個兒子都中了進士。

無獨有偶。密縣人郭達,字伯羽,明萬歷丙子年貢士。歷官真定同知。小時候家裏給他訂了親,下了聘禮。女方姚氏偶然雙目失明。聽說郭達做了官,女家就主動與郭家商議退婚。郭達對天盟誓,並且說:「我不娶她,哪裏是她的歸宿?」於是馬上和姚氏完婚,而且夫妻恩愛,生了六個兒子,而且每個兒子都很有出息。世人都知道同知大人娶了個盲夫人。

馬鳳志為兒退親

明代有一個叫馬鳳志的文士,他兒子聘定了一個媳婦,雙方都已經簽訂了婚約。可婚約簽訂後沒幾天,他的兒子突然患了痿症(一種四肢軟弱無力的疾病,嚴重者手不能握物,足不能行走)。於是女方家對這門婚事頗有怨言,大有悔婚的意向。馬鳳志聽說這種情況,當即對女方的家裏人說:「我怎麼能忍心讓我的有病的兒子耽誤你們家閨女的青春呢?」然後就同意把婚約解除了,連當初給女方的彩禮都沒有索要。婚約退掉之後,他兒子的痿症竟很快就好了,又是一個生龍活虎的小伙子。

秦簪園讓婚

江蘇嘉定秦簪園先生為舉人時,妻子病故,續娶一女。新婚之夜,女子悲啼不止。問其緣由,女子說:「我幼時許配鄰村李家的兒子,父母嫌李家貧窮,逼李家休婚,迫我改嫁。我思念自己身易二姓,有悖婦道,所以痛心悲傷。」秦聽後悚然心驚,說:「怎不早說,差點讓我鑄成大錯!」於是他退出洞房,叫僕人去找李家兒子。李子來到後,秦說明情況,又說:「今夜良宵,你倆可在寒舍成親。」並把所有娶親錢物悉數都贈與了他們。二人感激涕零,不知說甚麼好,只是不停的磕頭道謝。三天後,新婚夫婦再三磕頭謝恩而別。乾隆二十八年,歲在癸未,秦簪園考中進士。庭試時,欽點狀元,大魁天下。

在婚姻的抉擇上,處處考慮對方的損失和難處,把艱難留給自己,這就是傳統文化中的美德。這種在現代中國大陸很多人看來不可思議的選擇,在六十多年前就是絕大多數中國人的自覺自願的行為準則。因為人們知道,善惡有報是天理,與人方便自己方便。神祇月老會公平的處理每一個人對婚姻的態度和行為。其實,最終的結局,好還是不好,幸福還是不幸福,還是取決於自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