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進友在申訴書中,要求省高級法院撤銷非法終審裁定,從新審理此案,作出公正的判決;要求一審和終審法院挽回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栽贓誣陷造成的社會影響,恢復名譽;賠償因兩法院誣陷枉判,給申訴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依法追究兩級法院利用共產黨這個邪教組織,利用法律形式破壞中國法律的正確實施的刑事責任。
路進友,約五十九歲,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鎮韓村村民,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很大,他逢人便講自己修大法而受益的情況。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路進友在家中被涿州市國保大隊楊玉剛等人綁架,同年八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河北涿州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路進友上訴。保定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非法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據報導,涿州法院在非法開庭時,路進友面對所謂法官堂堂正正的指出:「我煉法輪功沒有違法,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書籍是我們用來指導修煉的經書,法輪功宣傳資料是我們用來救人的,告訴更多的人明白真相,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個利於社會的好人,我沒有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和危害後果,所以不認罪,要求當庭釋放。」
北京正義律師作了精闢的無罪辯護,使得公訴人在法庭上瞠目結舌,無法應對,女主審法官張筱麗更是如「潑婦罵街」般的阻止律師辯護。
據家人在法庭上看到,整個開庭過程,路進友的雙手一直都被反銬著,原來健康高挑的他,在遭受幾個月的黑牢折磨後,變成又黑又瘦,背駝起來,家人幾乎認不出他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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