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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江潤麟自述十餘年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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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江潤麟,女,三十四歲,雲南省建水縣人,現居住在雲南省昆明市。一九九八年開始與父母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與父母一道多次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一個青年大法弟子歷經十餘年風雨歷程,親身見證了法輪大法真善忍的美好,中共惡黨假惡鬥的邪教本質。

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她母親朱德超上京為大法鳴冤回來被紅河州建水縣六一零、公安國保人員綁入獄中迫害的情況下,年僅二十歲的江潤麟毅然上京上訪,為大法申冤,在北京被惡警綁架,被建水惡警劫持回建水後,非法關押在建水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江潤麟被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至九月中旬放回。母女倆出來後,移居昆明市,因堅修大法講真相,江潤麟於二零零一年一月(過年前兩天)上街講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區分局惡警綁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等財物,被非法勞教二年。母親朱德超於二零零二年被建水惡警開車到四川省榮昌縣老家綁架,非法勞教二年。母女倆被送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江潤麟與父親江昆、母親朱德超一起被昆明盤龍區惡警綁架、抄家,江潤麟被判刑三年,父親江昆被判刑一年半,母親朱德超被判刑六年。

以下江潤麟自述多年來被迫害的情況。

一、2000年 到北京上訪 被綁架到宣武看守所

我叫江潤麟,今年34歲,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那真是生命得到佛法後的覺醒,喜悅之情無以言表,生命的層層微觀與宏觀都得以淨化,整個身心都被聞所未聞的高深法理深深震撼,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在2000年6月初,我決定去北京上訪,講清法輪功真相。我在天安門金水橋上打開了「法正乾坤」的橫幅,可是橫幅打開不到2秒鐘,還未來得及說話,立即被不知從哪兒冒出的兩個身著保安制服的青年男子給搶了過去,並強行將我帶到了前門派出所。

回家後,我得知母親朱德超和她們單位的幾位同事,由於進京上訪,被關押在雲南省建水縣看守所,我意識到,這不是明擺著迫害信仰自由嗎?這不是執法者違背根本大法──《憲法》嗎?因此,7月初,我約了我的同學田雲波第二次踏上了進京上訪的列車,到了天安門,我目睹了在京城上訪的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被警察拳打腳踢,強行拖上警車,天安門廣場四週布滿了密密麻麻的警車,便衣、特務隨處可見,進出廣場要檢查身份證,盤查者邪惡的臉龐,惡毒的目光,到處是陰森森的氣氛,使每天清晨四點過的升旗儀式也變的格外陰森恐怖。法輪功修煉者只為了講一句真話,只為了向政府反映大法的真實情況: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就遭到中共當局的無端關押,打擊,甚至迫害致死。

當我再一次在天安門廣場前打出「法正乾坤」的橫幅時,立即就被便衣特務連拉帶拖的拽進了路邊早已準備好的警車,在車上,他們不讓我們說話,完全剝奪了公民最後僅有的一點點說話的權利,下午三點過,前門派出所的操場上站滿了被警察綁架來的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上訪者二百多人。這一次,警察不允許我們說話,只要一講真相,他們就上來打人,還要過來強行分開我們,意圖把我們送往不同的看守所。我們集體抗議,手挽手阻止他們的強行分離,他們就拳打腳踢,甚至動用了電棍,逼迫我們分開後拖上了警車。

我與另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了宣武看守所,在送看守所的路上,警察分別對我們進行提審,卻絕口不提法輪功,只威脅我們如果不說名字,就要用酷刑,其中一個提審我的警察甚至這樣威脅:「如果你不說名字,我就強姦你」。中共當局就是用這樣的手段對待一群只為做好人的人,中共邪黨的假惡鬥的邪教本質表現的淋漓盡致。

到了看守所,十平方的黑房子內關押了近二十名法輪功修煉者,每天兩個發霉的饅頭,喝自來水,沒有廁所,睡覺只能一個姿勢,因為太擁擠,沒空間翻身。三天後,我被帶到了一間陰暗的地下室,第二天,建水610和我母親單位的領導(雲南省建水縣工商銀行)把我帶回了雲南建水,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這個莫須有的罪名被非法拘留15天,(當時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還有我母親朱德超,馬旭勇,楊鸞英,王伽月,王鳳瓊(後被非法勞教一年),楊芳(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孔慶黃(在2000年9月初被建水610曾保和等到人迫害致死)。

15天後,他們沒有放我的意思,直到8月中旬,被強制帶到了建水民兵基地洗腦班,後來我得知,帶我回北京的費用是他們強行從我母親的工資中扣除了五千,洗腦班共有八人,每人他們都強制從工資中扣除五千,因為我當時剛大學畢業,沒有工作單位,他們就又從我母親的工資中扣除五千,又強制單位交一筆錢,卻美其名曰政府為挽救法輪功學員投入了多少資金。所以當單位到年底發獎金時,他們就造謠說單位裏的錢都被法輪功用了,所以今年獎金很少,以此來挑起單位上的人對法輪功的仇恨,我母親單位的領導江毓鴻就是積極迫害法輪功者。

二、被綁架到五華看守所 非法勞教兩年

2000年12月,為了向受害的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我和山東籍法輪功修煉者張文良(至今下落不明),建水法輪功學員王伽月購買了一台複印機,複印真相資料並向民眾講真相,卻在2001年1月28日被刑事拘留,先關在西壩安全廳看守所,一週後轉到五華看守所。

在五華看守所,獄警指使牢頭獄霸對新進的人採用種種手段進行肉體及精神上的折磨,家中送的錢物被牢頭強佔,看守所的物價比外面往往高出5─10倍。兩個月後,我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非法勞動教養兩年,(2001)昆勞管字第191-192號。我爸媽當時在重慶老家,當他們得知一向善良,從不與人爭鬥,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的女兒被非法判刑兩年時,一向老實巴交的父親一夜之間急白了頭髮。

在雲南省大板橋女子勞教所期間,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早上看各種誣蔑誹謗大法的電視錄像,用中共的無神論洗腦,寫「思想彙報」,下午強迫做奴工,如遇有外來人員參觀,法輪功學員就被通知穿戴整齊,唱歌、學習、或是到外面澆花,這就是他們所謂的「春風化雨」的「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方式。

我在2002年回到家,回家後,受中共洗腦的影響,我漸漸偏離了真善忍。媽媽在2002年10月又被建水610及國保大隊從重慶直接騙進了雲南省大板橋女子勞教所,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動教養決定書紅勞教字(2002)第629號,直到2004年媽媽才從黑窩中回家。

三、重返修煉路 再次被非法勞教

媽媽回家後,我才逐漸收斂了我的任性和為所欲為,通過一遍又一遍的看書學法,通過周圍法輪功修煉者的幫助,在師父的慈悲苦度中,我真正的站在另一個角度從新認識了法輪大法,心性迅速得到提高,我為自己以前做過的事而無地自容,我再一次感到法輪大法的莊嚴神聖,生命的真我是如此的簡單善良純潔快樂,我沐浴在佛恩浩蕩中,做事學會了先考慮別人,遇到問題向內找,這樣的美好在中共的制度下卻無法生存。

我在2008年5月20日被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以李金昌為首的一夥十多人綁架到了白龍派出所,他們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抄走了我租住房內的所有私人物品,有師父法像,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紙,光碟,移動硬盤,數碼相機,MP3,MP4,U盤,銀行卡,現金,電動車,摺疊自行車,衣服,就連廚房裏的鍋碗瓢盆也不放過,所有財物被洗劫一空,總價值在數萬元,沒有開具任何清單,至今仍未返還。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三名暫時寄住在我租住房屋內的法輪功修煉者:何秀芬、楊德英、楊茂巧。

2009年1月8日,在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沒有通知任何一個家屬,當我指問他們這是在秘密審判時,審判者楊曉萍竟然指著屋頂亮著的燈說:「燈都亮著,怎麼叫秘密?」2月,我被告知判刑四年,何秀芬三年,楊德英三年。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刑事判決書(2009)昆刑一初字第27號,審判長:楊曉萍,代理審判員:李錟,楊捷,書記員:段雲萍。判決上惟一的理由就是我承認煉法輪功,多次搬東西進出房屋。第二天,我們提出上訴,公檢法其間沒有做任何再調查,就在6月1日早上10點過,直接送了高院裁定書,雲南省高級法院刑事裁定書(2009)雲高刑終字第429號,審判長楊海波,審判員王濤,代理審判員王振際,書記員包媛萍。中午2點過就匆匆送到了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四、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遭受的迫害

一入監,獄警藉口說我皮膚有問題對我進行強制注射不明藥物,開始打了七針都找不到血管,接連注射了三天。

分管迫害我的獄警叫張敬芳,文婧。新來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被關在九監區,女二監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嚴管來逼迫放棄信仰,嚴管是一種酷刑處罰:從早上6:30起床就開始坐到晚上10:30,每天近16小時端坐在小板凳上,雙手放在膝蓋上,不准移動,從早上6點半起床在監室內洗漱完以後就被逼著一直坐著看誹謗大法的書,這樣坐著一直到晚上10點半,晚上睡覺還不准掛蚊帳,叫蚊蟲叮咬讓你睡不好覺,被叮後,皮膚又癢又疼,甚至潰爛。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三張單人床合在一起,兩邊是包夾,我睡中間。不放棄信仰就一直這樣坐下去,有的法輪功學員一直坐到出獄,最長的達三年多時間。臀部坐爛了、褲子也坐爛了,有的血壓升高、四肢浮腫,有的甚至全身浮腫,身心備受摧殘。在這裏受到了殘酷的迫害,喪失人性的迫害。表面看警察沒打沒罵,但比打還痛苦的精神折磨是用語言難以表達的。

在監獄裏不給洗澡、洗頭,每週只給一壺熱水,半盆冷水,在監室裏眾目睽睽之下,脫光衣服擦擦,每週給兩盆水在監室內洗衣服。每天只能上四次廁所,每次要監督崗喊才能去,不許與任何人說話,每個法輪功修煉者都是單獨關押在一間小房子裏,不准買吃的東西,只能買生活用品,而且還要寫申請。有的法輪功學員來月經時沒紙用弄髒了褲子、墊單,也不准去衛生間洗,只能在監室內用很少的一點水洗,還要被監控的犯人辱罵、奚落。

每天有獄醫進監房進行體檢,目的是找茬讓法輪功修煉者打針吃藥,對不放棄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就是在這種喪盡天良的夾縫中生活。而且隔一天要寫一篇思想彙報,在這種高壓的精神、肉體、思想的折磨下,如果承受不住而違心的放棄信仰的學員又被警察強迫去揭批會上發言,強迫不放棄信仰的學員去參加,而後又寫思想感受,剝奪家人探視的權利。在這期間,監控的犯人無中生有,不實事求是的亂講,如果說她幾句,她就不高興了,就從生活上制裁,幾乎時時刻刻都在她們的責罵聲中生活,監控的犯人每天都要按獄警的指示秘密記錄我們24小時每時每刻的思想情況,奴役勞動情況,身體情況,睡覺情況,監控我們的犯人為了能加分減刑對我們的迫害真是使盡了招,讓人承受不住,監控的犯人中也有良知尚存的,但在那種邪惡的環境中,她們也無能為力,只要她們中有誰表示同情法輪功,立即就被扣分處理。

9月8日,我母親也被送到了女二監,當天,獄警梁潔告訴我母女二人不能在同一監區,因此,我被分流到了六監區。我母親朱德超,父親江昆在2008年5月20日早上8點過被突然闖入家中的十多個來歷不明的便衣綁架,並搜走家剛買的電腦,打印機私人物品上萬元,之後被非法關押在五華看守所。

2009年3月17日,父親被非法判刑1年半,母親被非法判刑6年,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刑事判決書(2009)昆刑一初字第22號,審判長:楊曉萍,代理審判員:楊捷,鐘彥君,書記員:段雲萍。後父母提出上訴,2009年5月5日,雲南省高級法院刑事裁定書(2009)雲高刑終字第659號維持原判,審判長:李風朝;代理審判員:梵麗英,丁萬虎;書記員:李霞。我父親江昆於2009年11月20日回家,母親朱德超於2009年9月8日送往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至今仍被關押在四監區遭受殘酷迫害,以前身體非常健康的母親現在經常血壓高,頭暈,只有幾顆假牙能勉強咀嚼吃飯,家人申請到外面醫治卻遭到無理拒絕。

我被分流到六監區後,隊長龍雪松,責任警陳蕾分管我,被迫每天做十二小時的奴工,早上7:30到晚上8:30,每週寫思想彙報,在這種非人性的虐待下,眼睛視力下降,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我於2011年5月19日才回到家中。由於在監獄所遭受精神及肉體上的殘酷迫害,使我至今仍不能抹去心中的陰影,身心受到巨大傷害。

古人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幾年來,全國各地公、檢、法、「六一零」等系統人員所謂「因公殉職」和意外死亡率遠遠高於過去,而這些死亡者幾乎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作為一個法官,你也許說我需要這份工作養家糊口。但是這並不能成為迫害良民百姓的藉口。請記住這個名言:「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在不久的將來,當中共解體、中國的「柏林牆」倒塌後,所有犯過罪的人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神目如電,善待法輪功學員,人們會記住你,眾神會賜福於你!萬萬不要抱著僥倖、變異心理,把良心、道義拋在一邊。善惡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是不變的天理!


相關惡人名單(區號:0873):
1.白髮堂:男,50多歲,建水縣人。2002年前任建水縣委書記,現任紅河州人民政府秘書長。地址:蒙自天馬路西段。電話:辦3732011、3732017、3732019、3732036、3732028。
2.田金堂:男,50多歲,瀘西縣人,2002年前任建水縣縣長,現任紅河州610辦公室頭目。
地址:蒙自天馬路西段。電話:(辦)3733616、3733617、3733618、3733619。
3.王守愚:男,50多歲,回族,開遠市人。2003年初任建水縣委書記。2005年末調紅河州人事局任局長。電話:13308734106、(辦):3732127、3732133。
4.王發利:男,40多歲,彌勒縣人,2003年初任建水縣縣長至今。電話:7611186,13908736608。
5.盧文祥:男,50歲左右。2006年初任建水縣委書記至今,電話:7650168。
6.盧應光:惡人榜惡人,男,50多歲,建水縣人。2003年前任建水縣委副書記,主管公、檢、法及610辦公室迫害大法,2003年至今任建水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電話:(辦)7612855、手機:13908733366
7.張野草:男,40多歲,個舊市人。2002年前任建水縣公安局局長,2002年末已遭惡報:因貪污罪被捕,撤銷公安局長職務。現在紅河州公安局刑偵處當警察。電話:(辦)3732916。
8.張金華:男,50多歲,建水公安局政委。2002年已調走。
9.黃學平:男,40多歲,2003年至今任建水縣公安局局長。電話:(宅)7652434轉4017、(辦)7652716、13808779911。
10.普仁匯:男,40多歲,2003年至2005年任建水公安局政委。總機:7652434、電話:(宅)7653637、13908733229。
11.彭連益:與彭連益、彭連益是同一人。惡人榜惡人,男,約50歲,建水青龍鎮人。2005年8月以前一直任建水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現任建水公安局朝陽分局教導員。此人現已遭惡報患糖尿病,妻子得了精神病。電話:(辦)7652351、13908733086。
12.郭躍:男,40多歲,建水縣人。2003年前任建水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2003年至2006年7月任治安大隊大隊長,2006年8月始調任國保大隊教導員。電話:(宅)7629399、13908733806、(辦)總機:7652434轉國保大隊。
13.舒雲超:惡人榜惡人,男,約40歲,建水縣人。是惡警彭連益的親戚,2005年8月任建水國保大隊副大隊長,2006年8月任建水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電話:13887353395、(辦)7652706。
14.建水縣看守所:電話:7612453。惡人唐偉(男)、所長何健(女)。
15.曾保和:與曾寶和是同一人。惡人榜惡人,男,約50歲,建水縣人。7.20開始即調入建水610辦公室任副主任,因一直沒有主任,所以曾保和實際上是建水610一把手,任職到2001年初調縣政協。電話:(辦)7612381、宅7653366、手機:13608837288。
16.彭中發:與彭宗發屬同一人。惡人榜惡人,男,50多歲,四川省轉業軍人。2001年初到2003年初任建水縣610辦公室主任。此人現已遭報,因癌症病於2006年7月31日死於建水人民醫院。
17.劉瓊芝:女,50歲左右,建水人,2001年與彭中發一起調入610辦公室任副主任至今。電話:(辦)7668610、宅7653166、6727280。
18.李新華:男,50多歲,湖南省人。2003年初調入建水610辦公室任主任到2005年7月,電話:(辦)7668610、宅7651581、13987335819。
19.白家武:男,40多歲,建水縣人。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任建水610辦公室主任。電話:13577335789。
20.蘭理福:男,40多歲,建水縣人。2006年8月起任建水610辦公室主任。電話:宅7660866、辦7668610、13987364422。
21.李自恆:男,40多歲,建水縣人。原建水臨安鎮書記,2003年任建水縣委辦公室主任,親自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孔慶黃致死。後又多次上電視說孔慶黃是因為煉大法自殺而死,迷惑了眾多世人。電話:宅7655665、13808775285。
22.黃從起:男,50多歲,個舊市人。原紅河州工商銀行紀委書記,現為調研員。電話:辦2155474、13013415307。
23.伍 新:男,40多歲,開遠縣人。2001年初任建水縣工商銀行行長至2003年底,2004年調任紅河州工商銀行分行營業部總經理至今。電話:13887356789、辦2123640。
23.江毓鴻:男,50多歲,建水縣人。原建水工商銀行副行長。電話:宅7613718、13908733345。
24.宮學軍:男,40多歲,騰衝縣人。原建水工商銀行行長助理,現任紅河州工商銀行個人金融業務部副經理。妻子已遭報被汽車撞斷雙腿。電話:辦2123316、13987335589。
25.余榮輝:男,其餘情況未知,任建水縣強制轉化班幫教組長。
26.王天璽,男,彝族,一九四二年十月生,雲南雲縣人。雲南省委副書記,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任雲南省迫害法輪功的所謂「領導小組」組長。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在網上可以查到許多。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一月,兩次花費巨資找來了遼寧省「馬三家幫教團」這伙惡人、猶大,在勞教所及全省各地開辦洗腦班,多次親自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洗腦迫害。此人是雲南省迫害法輪功的總頭目,因迫害法輪大法,被江邪惡看中後,調入中共邪黨喉舌刊物《求是》雜誌任總編輯,後任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被追查國際通告)。
27.楊興源,男,雲南省司法廳教育處處長、省「六一零辦公室」主要成員,此人已遭報於二零零七年底死亡,時年五十五歲(被追查國際通告)。
28.蔡朝東,男,雲南省宣傳部幹事,一九五一年生於昆明。迫害開始後任雲南勞教所和洗腦班專家組副組長,此人多次到勞教所及全省各地洗腦班散布誹謗法輪大法與師父的邪惡言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被惡黨評為二零零一年雲南省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鬥爭先進個人。因著有極具迷惑人心的邪黨洗腦工具書《理解萬歲》、《創業萬歲》、《誠信萬歲》、《科學萬歲》而獲邪黨賞識,其《科學萬歲》記錄了其洗腦迫害法輪功學員、誹謗大法的罪行,被邪黨吹噓為全國的十大演講家之一、現任雲南省演講學會會長, 中國金口才教育培訓中心主任。電話:0871-4113986(辦)、 0871-3197627(宅)、 13708768625。
29.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關押迫害女性法輪功學員。地址:昆明市郊區大板橋,對外謊稱「引晟學校」。郵編:650211;區號:0871。
30.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關押迫害女性法輪功學員。地址: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442號,又:昆明市西郊林家院166號信箱;郵編:650223 ,區號:0871。
31、昆明市中級法院院長馬幼寧;審判長楊曉萍;審判員楊捷、李琰;代理審判員:李興虎,鐘彥君,書記員:段雲萍。
32.雲南省高級法院:審判長:李風朝,楊海波;代理審判員:梵麗英,丁萬虎,王濤,王振濟;書記員:李霞,包媛萍。
33.昆明市檢察院公訴人:朱林,韓純盈,助理檢察員:陽紅宇。
34.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監區專管隊隊長:楊歡,龍雪松,電話:13888508207。
35.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監區副隊長:鄭頻,王麗紅。
36.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警察:謝玲、張敬芳、文婧、陳蕾,趙燕,王泗瑤等。
37.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教育科科長:李冬冬。
38.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副監獄長:王麗美。
39.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蘇中菊(因迫害法輪功升官至省610),鄭天琪,旬X,楊青。
40.盤龍區國保大隊:李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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