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內找 去掉自己的貪財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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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我是一個事事不較真的人,我沒上過學,不認識字,學法少。可是,憑著對大法的一顆真誠的心,同修叫我管大法資料的錢。一開始,我就把錢幹甚麼花的,甚麼地方用的,我都記上。我寫的字,誰都不認的,只有我一個人認識。後來,我就想不用寫了,要用心去記。怎麼用心去記?就是說你要明白大法的錢是幹甚麼用的,是大法弟子的血汗錢,是來救人的,誰敢動一分,誰敢動誰是罪。

師父在《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說:「但是,資金的管理不要出現問題。我知道有些項目、有些地方資金是出了問題的,我也不想說。在這方面出問題的我看你是不想修了,眾神都在看著你呢,對修煉人來講也太嚴重了。」

就這樣,我還是在錢上出了差錯。零五年、零六年,我地區的大法弟子出現了間隔。A同修來找我說給了我五千塊錢。我問A同修:你甚麼時間給我那多的錢呢?A說一個多月了,我給了你女兒了,你女兒放在枕頭底下。A說:你快去看看,是不是還在枕頭底下放著。我說:我們家的床都翻騰幾個個了。A說:你去問你女兒。我說:別說一個多月了,就是現在給的她,她也說不清。我女兒是個沒有智商的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從那天起,A同修隔三差五的就到我家跟我說錢的事。我不急不慌,不動心,因為我真的沒有拿這錢,我問心無愧。這個舊勢力它無孔不入給我們同修製造間隔,A同修就到處去說我貪污了五千塊錢。B同修來問我,說A同修說那五千塊錢的事是怎麼回事。我說:「你相信我貪污了嗎?」B同修說:「我當然不相信了。」我心裏就默默的想:A同修,你把我張揚的越厲害,對我越好。我這顆心是多麼自私呀。我不能這麼自私,我得為同修著想。C同修又問我:A同修說錢的事,是怎麼回事?我說我是一個大法弟子,我知道我該怎麼做,我要按著修煉人的標準去做,我要向內找。

我從哪找呢?我就先從某個同修給我錢,我是怎麼拿回家的,是怎麼用出去的,我都找一遍。有一回,甲同修給我資料錢,給的我都是一元、五元的,還有兩個一角的,共有十幾元錢,這一兩毛,我就把它裝兜裏花了。還有一回,甲同修跟這次一樣,只不過錢多了幾塊,也有一毛兩毛的,我有點心煩,我跟甲同修說:你把這兩毛裝起來。甲說:我就這些了。我說你把這兩毛也拿回去,甲說不拿了,我就也把這兩毛裝兜裏花了。我跟乙同修說:我在法上犯了多大的錯誤哇。我自己是付出很多錢,但以此為藉口而花同修捐給資料點的錢,那就是原則性的問題。我就告訴了乙同修。

我找到自己的執著和不符合大法的人心,同修們就再也不來問我了。雖然五千元錢的事平息了,我與A同修的間隔也消除了,但我還得繼續向內找。

我家裏的老伴是做生意的,每當過節,就有人給我們家送禮。我跟老伴說:「再有送禮的,別讓人家送。」我老伴說:「我也不願意讓人家給買東西,可人家不肯。」時間一長,這事就淡化了。有一回,我老伴回家,拿回一個盒子,盒子裏是手錶。我問老伴是誰給的?老伴說是某某給的,我心裏想現在誰還戴手錶呀,給錢多好。正像《轉法輪》裏說的「慢慢的由給小紀念品接受了,逐漸給大東西也要了,最後給少了也不幹了。最後他說:給我那麼多東西幹甚麼,給錢吧!給錢少了還不幹呢。」對照大法,我這是多麼骯髒的一顆貪財之心呀!

找到這顆人心後,再有資金問題,我都非常精心,嚴肅對待。

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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