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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豐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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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訊員湖北省報導)咸豐縣地處湖北省西南部,隸屬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湖北省離省城最偏遠的小縣城。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這裏的法輪功學員承受著巨大的魔難,但他們在中共邪黨的紅色恐怖高壓下,仍然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並頂著巨大的壓力走出來揭露迫害、講清真相,救度受邪黨謊言矇蔽的世人。他們屢遭當地政法委和「六一零」的迫害,惡黨的公、檢、法、司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多次進行非法抓捕、抄家、綁架、勒索錢財,其中多人被非法勞教,一人被非法判刑。

十三年來,咸豐縣政法委、六一零、國保緊跟江氏流氓集團,不遺餘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把江氏迫害法輪功的株連政策運用到了極致,違反《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一條,違反《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和第三百九十九條,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違反《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等國家法律,目無法紀,知法犯法。以下是咸豐縣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具體案例:

賀光蓮(女,五十歲,小學教師),二零零一年因散發真相傳單被大路壩鄉派出所所長遊家龍勒索二百元;二零零八年,因給學生講真相,縣「六一零」給她學校領導施壓,後被停課,罰她打掃學校衛生,校領導告訴她放棄信仰即可恢復上課,而她不為所動。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綁架,當天被「六一零」、國保大隊非法抄家,抄走電腦一台(不修煉的丈夫所用)、過塑機一台、大法書籍和真相光盤等物品,被強行戴上手銬,後被送到湖北武昌洪山區馬湖特一號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原本體態稍胖的她,解教出來時被迫害得整個脫了形,瘦得簡直不敢相認;二零一一年六月(端午節剛過),向學生傳播神韻光盤被一學生家長構陷,「六一零」、國保警察王洪一夥人闖入她家非法抄家,抄走電腦一台(其丈夫重新買的)、新手機一部和真相光盤等,先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一段時間後放回,並被停課賦閒在家至今,取消一切晉級資格,還不斷受到「六一零」的騷擾,威逼她說出資料來源。

徐玉祥(男,三十七歲,原電信局技術員),二零零一年六月被國保鄧志書、公安局長譚志國等人綁架到縣城黨校臨時開辦的洗腦班迫害一週,譚志國在洗腦班上發表講話,污衊法輪功「宣稱二零零零年地球要爆炸」,當被徐玉祥質問「法輪功的哪本書裏這樣說過」時竟惱羞成怒;六月底七月初,因給世人發真相信傳單徐玉祥被人構陷,於七月四日的晚上被國保警察王洪、李道凡綁架並戴上手銬,李道凡故意用力將銬子卡進手腕的肉裏,後被帶到公安局政保科刑訊逼供,追問資料來源,由於徐玉祥始終不說,打手王洪用拳頭反覆猛擊小腹部,之後被帶到徐的住處抄家,後被關押在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由於徐玉祥拒絕背監規,一名朱姓管教給他戴了三天腳鐐。不法人員又用卑鄙手段、恐嚇其妻子,誘騙其供出與徐玉祥相關連的法輪功學員以及真相信件五百封。在「六一零」的施壓下,被邪黨法院判處五年冤獄,並被單位無理開除,其妻也和他離了婚。後被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冤獄五年期滿後又被當地「六一零」、國保綁架到武漢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後才回家。

金豔秋(女,四十二歲,城市戶籍),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政保股長鄧志書多次到她家裏和其商店處騷擾,無理要求她到公安局辦理功派證件和繳納為學員義務請購的大法書籍所得稅,被嚴詞拒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兩天,金豔秋被非法扣留在公安局政保科審訊並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弘揚法輪功的簡介錦旗、錄像帶和錄象光盤各一套,要她說出咸豐所有法輪功學員及煉功點的情況,期間其商店的正常經營受到嚴重影響。二零零一年,因給世人發真相信傳單,在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被國保鄧志書、王洪、陳學林等人綁架抄家,一無所獲,被非法拘留三個月後放回,又監視居住半年;二零零六年,因給世人講真相和郵寄手寫的真相信,被人構陷,同年六月十四日下午被國保鄧志書、楊義政、黃亮、余長江(此人陪同沒動手)、陳學林等人非法抄家,一無所獲,後被強行綁架到咸豐縣看守所關押、審訊,戴手銬,遭惡人惡警謾罵,以惡人余朝陽為甚(管生活的),唆使在押人員不給打開水打飯菜,此人於二零一一年搞男女不正當關係被人捉姦,逃跑時從樓上跳下摔死,年五十歲左右。

金豔秋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九天後,被惡人急忙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武昌洪山區馬湖特一號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六一零」、國保又對縣城內的所有法輪功學員統一抄家,李道帆、陳勇和一名女警察三人抄走金豔秋家打印紙一箱(價值為一百八十元)、《九評共產黨》書一本,人在公安局被扣留一天,之後由梅中立、王洪兩人到家騷擾兩次。

袁學軍(男,近五十歲,中學教師),二零零八年十月,他因給世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當天被活龍鄉派出所扣留至深夜,扣留期間他始終給警察講真相,後被釋放回家。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遭咸豐縣「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並抄家,後被送到湖北沙洋七里湖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廖倉敬(男,四十九歲,畜牧局職工),二零零一年因給世人發真相信件被國保勒索了二百元錢;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因妻子金豔秋郵寄真相信件也被國保鄧志書、楊義政、黃亮、王洪等人一同強行帶到國保辦公室非法株連審訊;二零零七年因手寫真相幣於十月九日下午上班時,被國保楊義政、王洪、黃亮等一大幫人一到辦公室就把他戴上手銬、搶下鑰匙後推上警車,直接送到異地宣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另一批人非法抄辦公室,連沒上班的同事辦公抽屜盒也被抄,後又拿著搶到的鑰匙到廖倉敬家裏,其妻金豔秋已外出幾天沒回家,他們就用搶到的鑰匙擅自打開房門進屋裏,在無家人的情況下亂抄一通。抄走法輪功書籍和二百三十四元錢。廖倉敬被綁架八天後金豔秋才回家,看到家裏被翻得一片狼藉,衣服被褥摔在地上,猶如鬼子進村掃蕩的慘樣,這才知道丈夫已被綁架,就趕緊到公安局國保大隊要人、要求見人。國保先是推諉,後不見面,連續幾天金豔秋只好在他們上下班時間守在國保辦公室門外,當打聽到國保大隊長楊義政的手機號後並找到他不幾天,國保給了她一張廖倉敬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的勞教書。廖倉敬被非法關了一個月就被送到湖北沙洋鐘祥市七里湖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

被非法勞教期間,調職稱和加工資全部被取消,「六一零」、國保還不時給單位施高壓、評文明單位取消、扣工資扣獎金,挑起單位職工仇恨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國保警察王洪帶一大幫人來到廖倉敬家企圖綁架其妻金豔秋,妄圖抄家因打不開鐵門未成,第二天下午王洪又帶人到廖倉敬上班處非法給他戴手銬劫持到高樂山鎮派出所巡邏防控中隊辦公室,強搶鑰匙準備抄家,因始終打不開防盜鐵門鎖無奈離去,揚言暴力破門。

曾桂芝(女,六十多歲,農民),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政保股長鄧志書和公安局長譚志國等人綁架到他們臨時在黨校開辦的洗腦班迫害一週;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上午因向世人發放真相信傳單被人構陷,政保股長鄧志書一行多人綁架她並抄家,關押在縣城看守所迫害,被非法判刑三年,因其被迫害引發了修煉之前患過的肺病,嚴重吐血昏迷,惡人們把她送到醫院後怕擔負醫療費和人命責任,就慌忙給她辦了「保外就醫」叫其子女領回治療,監外執行非法判的刑期。

遊家培(男,五十幾歲,工人),二零零一年七月因給世人發真相信傳單被政保股長鄧志書及其同伙綁架、抄家,拘留一個月後被敲詐勒索了三千元錢後才放回。

熊懷菊(女,六十多歲,退休教師),二零零八年十月初,因散發真相資料被國安跟蹤,後被綁架拘留一個月。

吳子西(男,七十幾歲,退休教師),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被大路壩鄉派出所所長遊家龍帶到派出所體罰多日,罰站(站軍姿)、烈日下曝曬、不准喝水、不准吃飯、每天寫檢討、如要離開大路壩鄉轄區必須寫請假條,假日還不能超過三天,否則就抓捕拘留。二零零八年因給世人講真相被人構陷,被活龍鄉派出所扣留至深夜近十二點鐘才放回,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國保大隊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等物品,後被帶到公安局國保辦公室嚴厲非法審問後被非法關押,妄圖勞教。其兒子八方托情後被「六一零」敲詐勒索了幾千元錢才放回家,很長一段時間遭到監控,每隔一天還被帶到公安局審訊,寫保證等。

李大鳳(女,七十多歲,原籍湖北仙桃市,常住咸豐),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咸豐「六一零」、國保驅車數百公里趕至湖北仙桃市(李大鳳老家),將李大鳳抓回咸豐審訊,理由是參與集體學法,後被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其兒子經商用的電腦(後來在其兒子強烈抵制下,惡人才答應拿去檢查後歸還),並勒索了五百元錢。

任娥嬌(女,三十幾歲,農民),二零零一年發放真相傳單被大路壩鄉派出所所長遊家龍勒索二百元(當時她懷孕在身,經家人堅決抵制才免遭拘留),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政保股長鄧志書和公安局長譚志國綁架到他們在邪黨黨校臨時開辦的洗腦班洗腦迫害一週。

周良谷(男,八十歲,農民),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號,因給世人勸三退,被其中一人構陷。國保大隊和高樂山鎮派出所二人去他家強行搶走《轉法輪》一本、《精進要旨》一本、《洪吟》一本,離去時揚言威脅說還要到他家去騷擾迫害。

吳銀秀(女,六十幾歲,原合作社百貨退休人員),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國保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相關物品,後被勒索了五百元錢。

朱禮河(男,六十來歲,農民),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政保股長鄧志書和公安局長譚志國等人綁架到他們臨時在黨校開辦的洗腦班迫害一週。

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首、幫兇如下:

楊勝權(男,現年五十六歲,縣「六一零」主任),從二零零零年任「六一零」主任至今,陰險狡詐圓滑,目無法紀濫用職權,操控指揮公、檢、法、司對咸豐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勒索錢財,搶劫不修煉的家人私人物品,每件案例都受他指使。對法輪功學員單位和領導施壓,扣獎金,取消評先進文明資格,唆使同事檢舉,遇到邪黨敏感日讓人搞監視監控,挑起群眾鬥群眾,仇恨法輪功,仇恨法輪功學員;吊停法輪功學員上崗工作、開除工作等迫害。

鄧志書(男,五十幾歲,幫兇),原政保股股長,此人尖奸巨猾多疑、好大喜功(比如:其同伙抄法輪功學員家時已抄過了的地方,他都不信任要親自再重抄)、阿諛奉承、好邀功請賞,是邪黨的忠實黨徒,邪黨還沒有迫害法輪功時(九六年至九九年「七二零」之前)他時不時的到法輪功學員金豔秋家裏和其商店處騷擾,要求她到公安辦理功派證件和繳納學員請購大法資料所得稅的無理要求,被嚴詞拒絕,當邪黨一迫害法輪功時,他心喜狂妄至極,積極打壓迫害法輪功學員,爭邀一等功多撈獎金,他與楊勝權沆瀣一氣,雙手沾滿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罪惡。

周德貴(男,五十幾歲,幫兇),原政保科科長,也是邪黨的忠實黨徒,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積極分子,不大露面、縮頭縮尾背後使陰招。在法輪功學員賀光蓮於二零一零年正月被非法勞教回家後,周德貴佯裝「關心」去她家「看望」,實際是刺探和恐嚇,二零一一年臘月他又去找她丈夫說,為讓賀光蓮避免再被抓,趕緊拿錢給他,好幫忙到恩施州「六一零」去疏通關係。

王洪(男,四十幾歲,國保打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積極分子,他非法給法輪功學員戴手銬,暴打學員刑訊逼供,在二零零一年對法輪功學員徐玉祥刑訊逼供時,用拳頭不斷猛擊徐玉祥的小腹部;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他帶領一幫警察到法輪功學員金豔秋家企圖非法抄家綁架金豔秋未成,又在第二天下午帶人到廖倉敬上班處非法給廖倉敬戴手銬搶鑰匙再到金豔秋家門前企圖打開防盜鐵門,未成。

陳學林(男,四十幾歲,國保特務),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積極分子,利用小恩小惠收買人替他刺探情報構陷法輪功學員,比如在二零零八年間他就買一包十元錢的煙收買人刺探法輪功學員吳子西的情況預謀迫害。

譚志國(男,四十幾歲,縣公安局局長),在他任職期間(二零零一年)被他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袁學軍(又名袁燁)、賀光蓮、任娥嬌、徐玉祥、曾桂芝、遊家培、金豔秋、廖倉敬等,他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後被提拔到恩施州任公安局局長,但好景不長,終因腐敗問題落馬。

屈丙橋(男,縣公安局局長,接任譚志國),他任職期間(二零零六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金豔秋使其勞教一年,之後不久,他就調離此職位。

張仁謙(男,縣公安局局長),他任職期間(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八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廖倉敬、袁學軍、賀光蓮、吳子西、熊懷菊、李大鳳、金豔秋、吳銀秀。

楊義政(男,五十幾歲,國保大隊隊長),他任職期間(二零零六年~二零零八年)經他手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金豔秋、廖倉敬、熊懷菊、袁學軍、賀光蓮、李大鳳、吳子西、吳銀秀。

李道帆(男,五十幾歲,警察),他特別仇視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謾罵並多次參與非法抄家事件。二零零一年後的幾年中,國保指使他在縣城內的打印店和網吧處巡邏蹲坑,企圖查獲資料和構陷法輪功學員。

黃亮(男,三十幾歲,警察),他多次參與非法抄家事件,態度蠻橫,跟蹤法輪功學員。

遊家龍(男,五十歲左右,原咸豐大路壩鄉派出所所長,現為公安局「六一零」負責人),他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賣力,才從鄉下調到縣裏。

肖建國(男,四十幾歲,看守所管教),歧視謾罵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法輪功學員金豔秋被非法關在看守所時,他威脅說要注射精神藥物迫害。

余朝陽(男,五十來歲,看守所管教,已遭報死亡),歧視謾罵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法輪功學員金豔秋被非法關在看守所時,他曾唆使犯人不給打開水、不打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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