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勞教所二大隊,其前身是北京團河勞教所一、三、四大隊(也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合併後遷往新安勞教所後成立的。並且超出其他大隊編制配備了二十二名邪黨惡警,繼續推行邪惡的高壓迫害。他們在「教育、感化、挽救」的幌子下,幹著扭曲人性、踐踏法律與人權、暴力迫害大法弟子、欺騙學員家屬及世人的罪惡行徑。
一 、暴力摧殘 謊言洗腦
每個從北京市地方分局轉入新安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首先被送進所內醫務室進行強制體檢和抽血。然後被勞教所收容大隊的警察及包夾人員押送至收容大隊。收容隊在勞教所的主要職能是對新入所的被關押人進行各項「入所教育」。包括:「隊列訓練」、「遵規守紀」、「生產勞動」和「各項所規紀律」的「學習」。而所謂「學習」的過程及實質,就是以外在的嚴酷手段,培養被迫害人恐懼和奴性的過程。
在進收容隊大門時,押送的警察及包夾人員會嚴厲呵斥,反覆讓學員大聲喊「報告」,直到聲嘶力竭為止。進入大隊後,在警察和包夾人員包圍下,法輪功學員被迫脫光衣服檢查,有時還被要求毫無尊嚴的全身赤裸著軍蹲(單腿蹲下,全身大部份重量都壓在支撐的一隻腳上)或原地轉圈,衣物和隨身物品都被仔細的檢查。檢查過程中警察也不忘教訓或恐嚇幾句。如「早點寫保證書,要不然有的是辦法治你」、「勞教所不准煉功傳功」、「這裏是專政機關,老實點!」之類的威脅言語。清過身後法輪功學員會被分到隊內的各班,由班長和警察指定的包夾人員看管。
在收容隊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甚至一個眼神兒都有「所規紀律」管著,人的行為被安排的異常繁雜、緊張。如:走路不准擺胳膊,兩手要緊貼身體兩側夾緊,低頭靠右行走,拐彎時要走直角,不能左右看,被警察叫去問話要立定喊「隊長好」然後單腿蹲下聽指示等。稍有違背就會受到警察及值班員的訓斥、責罵、羞辱或各種體罰。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被剝奪殆盡。
在收容隊被迫害兩個月後,法輪功學員就會被押送到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二大隊。二大隊大隊長是劉國璽,副大隊長是鄭罡、張國強、張海生、張超、郭金河、;小隊長有田禹、張華、王崢崢、王楠、王宏亮、王開源、郤磊、胡仲曙、王鳳寶、朱曉晨、吳雪謎、劉增寶、李偉、竇浩川、楊永光、梁金恆。大隊長都是靠迫害法輪功學員升遷的,小隊長為了升官發財也用各種陰損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剛剛押入二大隊的法輪功學員會被單獨看管,在通道最裏邊的一個房間,與隊內其他人隔離開來,除進出人員,這間屋子的門一直關著,玻璃上貼著不透明的貼膜,窗簾也被拉上,由警察指使的包夾人員逼迫他們寫放棄信仰法輪功的「保證書」、「 認罪認錯書」、「決裂書」(三書)。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
如果學員不寫,在警察的指使下,包夾人員會用各種非人的手段迫害、折磨法輪功學員,如:長時間坐小凳子不讓動,除了睡覺、吃飯、上廁所一天至少十七個小時以上被要求坐直,雙手並攏放在膝蓋上,膝蓋之間還要夾一本書,而且只讓座凳子的前三分之一。一旦動一下,惡警安排的包夾人員就會辱罵毆打法輪功學員。這樣的坐姿,使人體上半部份的全部重量都集中在臀部的兩個點上,時間長了不僅上半身僵硬酸痛,而且臀部長時間受壓迫的脹痛,和下肢因為血液循環不暢而造成鑽心的疼痛,讓受刑的學員分分秒秒都處在極度痛苦的煎熬之中。時間長了在臀部的壓迫點上會長出一片小疙瘩,輕輕一碰就會很痛,有的人因為長時間的受刑而造成下肢浮腫,臀部皮膚潰爛,膿血滲透衣褲,粘成一片,站起時傷口受到牽扯,異常痛苦。
在惡警的授意下那些包夾會用各種惡毒的方式折磨不寫「三書」的法輪功學員,辱罵、挖苦是家常便飯。如果警察看到坐小凳子、各種體罰、精神虐待等手段不能達到目的時,他們會用更加卑鄙、陰險的招數逼迫法輪功學員就範。如: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誣陷、抹黑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的音像及書籍、只給很少的食物、長時間軍蹲(單腿蹲下,全身大部份重量都壓在支撐的腳尖上,時間稍長下面的一隻腳會像斷掉一樣劇痛)不讓睡覺、不讓洗漱、不讓上廁所等等各種流氓手段欺騙、威逼學員放棄信仰。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功法,修煉者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嚴格要求自己,重德行善。修煉後不僅身體健康,心態平和,也給社會帶來良好的風氣。法輪功學員修煉後身心受益,對大法及師父存有無限的感恩。但一些人在慘無人道的邪惡迫害中沒有承受住,被逼著去罵救度自己的師父,寫與法輪功決裂的話。那種背叛正信,背叛良知的行為使他們生不如死。他們在痛苦的自責中開始消沉,對這裏的生活開始絕望,然而迫害並沒有終止,這只是迫害過程的開始。
接下來就是強迫他們背:勞教人員守則、勞教人員行為規範和勞教人員日常生活規範,(二十三號令)。不准法輪功學員交流,天天強化背守則、規範。不能有自己的思想,強迫法輪功學員認罪認錯,承認自己是勞教人員,寫更多罵大法、罵師父的所謂「感想」、「揭批」,用這些惡毒的方式擊垮學員的意志,瓦解他們心理的最後依托,用邪惡的高壓手段,讓人感到徹底的無助和恐懼,從而屈服。通過剝奪人最基本的尊嚴和自由,以達到摧毀被迫害人的獨立人格,被施暴者精神控制的目的。
二 、制度迫害 「毒」出心裁
「三種管理模式」和「陽光綜合評比」是新安勞教所二大隊,為加強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而施行的制度措施新安勞教所對關押的所有人員採用「三種管理模式」:封閉式、半開放式、開放式。但二大隊惡警為了維持對法輪功學員的恐嚇及高強度迫害,又「創造性」 的,將本已高壓的令人窒息的管理制度, 又升級了一個檔次,將封閉式管理分為兩個階段,任何被惡警視為「轉化不行」「思想反覆」的法輪功學員隨時都會被「嚴管」( 封閉式管理第一階段)。對待拒絕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的大法弟子,二大隊惡警則會用這邪惡的所規所紀,也無所不及的惡毒方式來殘酷迫害他們(如前所述)封閉式管理模式(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嚴管階段):從單獨看管的「單間」出來,有包夾看管,人與人之間禁止說話,每天從早五點半起床、洗漱、吃飯後除白天的隊列訓練或學習外,一直坐著到晚上十點半點睡覺。中午沒有午休(每天比其他人少睡兩個小時),即使坐累了,想站一會兒的自由也沒有。洗漱、上廁所都受限制,只能在規定的時間才允許洗漱、上廁所。勞教所的惡警可以用任何藉口剝奪被關押人員的接見權利。每頓吃的都是全隊打飯後剩下的食物和菜湯,經常餓肚子。 沒有任何放鬆娛樂活動。
第二階段:有班內隊長安插的普教監視,每月電話一次,接見一次,可以購買一百元食品。
半開放式管理:
進勞教所三個月後,法輪功學員基本上要到十個月之後,填寫晉級表申請半開放式管理,晉級表的內容是認罪認錯內容。晉級後,每月可購買食品二百五十元,每天下午可自費訂餐一份兒(菜奇貴,量也少,標準飯盒,一盒素菜也要十元,肉菜能達到二十五元左右),每月有一次接見機會,打電話四次,除此之外和封閉式沒有任何區別。
開放式管理:
勞教人員可以在社會中工作,定期到勞教所裏報到,此管理模式從未對任何人實行過。
「陽光綜合評比」 是二大隊惡警炮製的,獨有的惡毒整人招數,還美其名曰「陽光品牌」。
「陽光綜合評比」規定每個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班,每天有一百分。如果誰違反了惡警為迫害目的而制定的規矩、紀律,或沒有遵從惡警隨意的指揮和要求,甚至只是因為被惡警看不順眼,就要被扣一定的分數,每週累計,班內學員因扣分多而排名靠後的班,班內所有人都會被強迫安排打掃更多的衛生;寫出所謂的「改造計劃」;中午不讓睡覺,集體開會檢討;增加練隊的時間、次數;購買食品、訂餐及撥打親情電話也都會被取消等等。
這樣的制度設計所帶來的壓力,就造成了對每個人高強度的持續迫害,那些惡警也有意引導學員,把迫害的原因歸咎於那些在迫害中沒有達到或不配合邪惡規定的學員,惡毒的散布:「不要因為個別人的原因而影響了集體利益」,「要為班內其他人考慮,管好你自己!」「個別人不做好,你讓別人受牽連,人品也太差了吧?!」「挨治了吧!你們要恨就恨那個沒做好的,要不是因為他……」等等卑鄙的流氓邏輯。其目的是用連坐的方式讓身在其中的學員互相施壓,用它灌輸的歪理想問題或批評仇視那些抵制迫害規範的人。煽動被迫害後的怨恨情緒和人趨利避害的自私心理、求安逸心理,為真正的迫害者所利用,使每個人都在為避免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和班內其他人的非議、指責而配合惡警的要求,從而使迫害的標準逐步自我升級,迫害強度越來越大。
「陽光綜合評比」 「三種管理模式」,以及勞教所的一切獎懲措施、管理規定其目的都是在鼓勵、縱容人性中的醜惡、自私,從而造成人與人之間的敵對、鬥爭、隔閡與不信任。與共產黨幾十年來禍國殃民的大搞運動,挑動群眾鬥群眾,以得漁人之利的手法如出一轍。
三、 助惡為虐 赤膊上陣
二大隊因為沒有生產性勞動任務,所以白天的大部份時間都會安排「練隊」或「學習」。
二零一零年底三位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出工時,在加工的產品中放入寫有「法輪大法好」真相標語的紙條,產品進入市場後遭人惡意舉報,參與此事的學員都被延期半年以上。但此事過後,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勞動迫害基本就被解體了,只是偶爾外出拔草。
二大隊每週全隊都會有二~三次的隊列訓練(每次半天,不包括對個別班或個人進行懲罰而進行的隊列訓練),甚至冬天最寒冷的時候,夏天最炎熱的時候,都要進行所謂的隊列訓練。還美其名曰:「冬練三九,夏練三伏」、「增強體質」、「活動身體」,隊列訓練中繁多的動作標準,讓人身體每個地方,包括思想都處於高度的緊張狀態 ,練隊過程中稍有差錯就會被訓斥或扣分,學員很快就被折騰的身心疲憊。
隊列訓練同紀律、規範以及勞教所對人的一切管制、灌輸都圍繞著一個目的,那就是它所謂的「改造人」(精神控制)。外在的一切手段都是對人進行思想鉗制的輔助手段。最後達到的效果就是讓你怎麼想你就怎麼想,教你怎麼看問題你就怎麼看。
所謂的「學習」,內容上主要是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和一些中共扭曲的傳統文化的內容,每次看錄像都會把全隊的人集中到大廳,為便於管理,讓人擠在一起像沙丁魚一樣。看之前隊長都要反覆強調坐姿:手放到膝蓋上,不能動,坐直,眼睛要盯著電視。看電視的過程中身體稍有放鬆,就會受到呵斥或被扣分。整整半天只讓去一次廁所。與其說是學習,不如說是對身心的摧殘。
看電視的過程中,隊長還要時不時的按下暫停,對錄像內容進行「解讀」,說的都是些「國家強盛」、「人民小康」、「形勢大好」之類的陳詞濫調,都是共產黨騙人洗腦的那一套。看誣陷法輪功的錄像一般由大隊的專人負責,主要是幾個被公認為「理論水平較高」的,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特別賣力的惡警:鄭罡、郭金河、張海生、吳雪迷。
惡警鄭罡,靠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升任大隊「二把手」,主抓全隊管理,新官上任,在他的主導下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強化洗腦攻勢,並強調要長期實施。他們把所有污衊攻擊法輪功的黑材料都拿了出來,有計劃的反覆播放和所謂的「學習」,強迫法輪功學員接受。
惡警張海生,張狂地對法輪功學員說:「明慧網說我們是地獄的小鬼轉世,我們就是又怎麼樣?」還曾對包夾人員指使:「你們在社會上的流氓勁哪去了?怎麼不在法輪功學員身上使使?」這些因為盜竊、打架而被勞教的人,在惡警的教唆、放縱以及減期的誘惑下,喪失人格,積極配合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
惡警郭金河,在轉化法輪功學員方面,被其他惡警公認為理論水平高,此人說話慢條斯理,看上去好像很沉穩、老練,說的話好像很有道理的樣子,因此對一些不夠清醒的人有一定的迷惑力,他經常佔用休息時間「講課」,散布攻擊抹黑法輪功的邪說,其實內容都是些東拼西湊的似是而非的歪理。此人有一句口頭禪「要理性的轉化」,聽後讓人哭笑不得,可悲其人「毒藥」喝的太多,害人害己。
惡警吳雪迷,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一貫積極賣力,而且他值班帶全隊看錄像不讓人上廁所,整整半天不讓去,很多人實在憋不住了,向他申請,可他卻說:「剛去多大會兒?!不行!」「等看完了再去!」很多人痛苦的忍耐到中午上廁所的時候,等了很長時間也尿不出來。後來知道他當班,很多人水都不敢喝,只能渴著。
惡警王鳳寶,在隊內分抓紀律,經常說:「執行規定一板一眼」、「嚴是愛,松是害」、「現在嚴格要求你們,將來你們會感謝我的」等等自欺欺人的邪說,因此他對紀律、規範、衛生、進出門喊報告等各方面都要求極嚴。只要稍稍沒有達到邪惡迫害的要求,被他看見了,輕則訓斥、扣分,重則不讓睡覺、練隊。如有一次一位學員只因為喊報告聲音稍小,就被王鳳寶羞辱性的要求反覆大聲喊了幾十次報告。他還要求五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也必須對二三十歲的小警察畢恭畢敬的稱呼:「X隊長,您……」
惡警們執法犯法,污辱他人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還表現在私拆法輪功學員家信,把信的內容亂添亂畫,甚至撕毀許多內容。惡警們限制和拒絕法輪功學員與家人相見,卻向家屬撒謊說法輪功學員不願與家人相見。
在日常生活中惡警也有意製造緊張感和恐懼氣氛,不管做甚麼事都教唆值班員死命的催促,學員動作稍慢或稍有解釋,值班員就惡語相向,而警察即使聽到值班員罵人也裝作沒聽見,找其評理,不僅先把被罵的學員批評一頓,還當場給值班員撐腰開脫,一副「你能怎麼著~?!」的無賴嘴臉。
平時同班的法輪功學員也不能說話,只能避著警察說兩句,如被看到就要扣分、寫檢查,而那些「表現較好的」,「積極向隊長反映問題的」「隊長放心的」或普教則可以在警察的默許下說話自由一些。
每到飯前飯後通道裏都會放一些歌曲,都是些俗不可耐的情歌或「紅歌」,用這種方式來彰顯勞教所的管理有多麼人性化,掩蓋其肆意踐踏法律,野蠻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行徑。惡警李偉經常放一些刺耳的搖滾樂和迪曲,而且把音量開到最大,震得大家心神不寧,難受極了。
在二大隊李偉也是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比較嚴重的惡警之一,他值班晚講評有時會講很長時間,對他值班期間的所謂「違紀問題」,都要點名批評,在各方面執行迫害的標準很嚴格。
此外惡警田禹、王崢崢、胡仲署也積極追隨、落實大隊迫害的動向、指示,亦步亦趨。
「一把手」大隊長劉國璽,靠迫害法輪功學員升到現在的位置,儘管現在不負責具體事務,但大隊整體加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力度就是由他來掌控的,其人言談舉止充滿狠和鬥的思想。
由於勞教所的高壓迫害,粗劣的飲食和長期的練隊體罰,使學員身心受到巨大傷害,很多人被殘害得疾病纏身,精神抑鬱,到了接近崩潰的邊緣。
在此正告二大隊全體警察:
可能你們覺得政府如何對待法輪功,這是政策問題,做這份工作身不由己,自己也只是奉命行事,按著規矩來。將來即使法輪功平反了,自己也不會有多大責任。可你想過嗎?那所謂的規章制度,上級的要求,實際上本身就是共產黨迫害民眾的罪惡的體現。你們執行的不是甚麼規章、命令,更不是法律!而是徹頭徹尾的罪惡!二戰後對納粹軍官、集中營裏的護士和工作人員的審判都體現了這一點,如果你們感興趣可上網查一查,看看那些人是甚麼下場。
你們知道嗎?一九七八年「文革」結束後「撥亂反正」清理「三種人」,也是利用國家機器清理的,今天你們利用國家機器迫害別人,明天別人也可以利用國家機器清理你們。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七日,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在自己的辦公室開槍自殺,同時北京公檢法系統在「文革」中整人、打人最突出的十七人被秘密處決,軍管留在公檢法內的七百九十三名軍人全部拉到昆明槍斃,而對家屬只說是因公殉職。這證明了打手和幫兇永遠是替罪羊的首選。
說點近的,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英格﹒亨里奇受到審判。因為在柏林牆倒塌前,他射殺了企圖翻牆而過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亨里奇的律師辯護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奧多-賽德爾並不這麼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最終,衛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釋。
作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個人具備獨立人格和道德品質的人,然後才是警察。「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務員法》的這一條也堵死了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懲罰的路。一旦形勢轉變,所有進入《迫害法輪功國際追查組織》名單的人都可能受到懲處。
最後,真誠希望二大隊全體警察,能夠明辨善惡正邪,在歷史巨變的前夕,抓住這稍縱即逝的最後一線希望。拯救自己並不難:停止對大法和大法弟子行惡,善待大法弟子;對外揭露迫害真相;脫離中共,不再助惡為虐。這就是在給自己、給家庭以及子孫選擇光明的未來。
大法威嚴,眾生敬服。
洪恩十方,流布五洲。
紅黨霸天,欺世謗佛。
迫害正信,人神共憤。
仰天而唾,自毀前程。
逆風揚塵,遺禍眾生。
追隨迫害,十惡不赦。
善惡有報,天理昭然。
藏字石顯,共產黨亡。
清算惡徒,中華重光!
通訊地址:北京市大興區新安勞教所二大隊 郵編:102609 電話:010-6027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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