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明軍曾經在二監區二中隊任中隊長,期間利用職權吃拿卡要在押人員的錢物等,和大管事犯人高樹友狼狽為奸,高樹友(外號老友子)及其犯人眼線在在押人員中觀察誰有錢,如果有錢還不向宗明軍上貨(行賄),宗明軍便找茬毆打在押人員,或者在改造上在生活上處處給其穿小鞋,或利用大管事犯人高樹友給其在生活上處處設置障礙。在押人員王在相(常人)非常有錢卻不給他上貨。有一次王在水房抽煙,當時在水房吸煙的人很多,宗闖進水房當著眾人的面就對王在相一頓拳打腳踢。並且經常對王在相的人身和私人物品進行搜查,如果翻到錢財或值錢的物品便揣進了自己的口袋。例如有一次翻王在相的東西時,翻到了一張郵票,宗明軍便迫不及待的把它拿到有關部門去鑑定該郵票是否值錢。有一次宗明軍將一名在押人員(常人)押到禁閉室,並上死刑床抻拉迫害。已經嚴重違反了《監獄法》第45條:不允許打罵體罰在押人員等的規定。
不僅如此,宗明軍把二中隊所有在押人員召集在一起放言道:你們都給我聽好了,我宗明軍就是這麼一種打法。還有一次在押人員隋國富(常人)因為擦窗戶沒有擦乾淨,宗明軍便對他大打出手。法輪功學員劉金生和在押人員看電視,當電視演到革命片時,劉金生揭露出革命片的假相,被宗明軍的眼線犯人肖易達聽到了並且彙報給了宗,宗便找茬以劉金生走隊列走不齊為由對劉大打出手。據犯人張凱強透露:宗明軍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劉春立,用裝滿水的礦泉水瓶猛擊劉的頭部。還有人透露:宗明軍經常強迫劉春立倒立等各種手段達到折磨人的目的。
宗明軍為了滿足個人的私慾,積極鼓勵在押人員揭露他人的犯罪。有一次犯人王令富(常人)向宗反映了自己親人的犯罪行為,王此舉的目的是為了表現出重大立功從而獲得減刑,宗也多次向王保證過:如果揭發的事屬實就立刻給王辦理立功減刑。宗與當地公安局聯繫了並得知確實存在此事,結果宗把功勞全按在自己的頭上沒有王的事了。
打人對於宗明軍已經成了一種癖好,終於宗明軍在對在押人員王成喜大打出手後,被王成喜的父親給控告到了法院、檢察院,從而葬送了宗的政治生命,宗明軍的中隊長職務被拿下(在此之前宗曾多次被評為「先進」),宗明軍的手下管事犯人高樹友也被人告到勞改局(因為規定不允許犯人管犯人)況且高樹友的行為與宗明軍如出一轍,經常利用權勢吃拿卡要在押人員的錢物等,勞改局下令對高樹友永不錄用。後來宗明軍調到五監區後,利用暗箱操作把高樹友從二監區調到五監區又開始充當管事犯人,完全沒有把勞改局的文件放在眼裏。
宗明軍在五監區只是一個普通警員,他的仕途被折斷後,他便千方百計找各種理由迫害法輪功學員,好像這一切與法輪功有關。宗明軍僅僅在五監區就曾多次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造成五監區的環境極端惡劣,在二零一零年左右五監區法輪功學員王利君因長期遭受嚴重迫害後生命垂危,被監獄緊急保外搶救無效而死亡。其實在保外之前人已經被迫害的不行了。
監獄在二零一零年八、九月份成立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洗腦班,此時宗明軍就像蚊子見到血一樣蠢蠢欲動,宗明軍認為這是一個重新走回仕途的機會,便迫不及待的參與了進來,當上了洗腦班的主要負責人──攻堅辦的幹事。宗明軍強制法輪功學員坐窄木條小板凳,從早晨坐到晚上,一動不讓動,腰板挺直,稍微的動一下便遭受拳打腳踢,並且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
宗明軍經常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在洗腦班裏還有犯人打手石東輝等。警察打人已經是犯法,何況犯人乎?那麼到底是誰給了犯人石東輝打人的權利呢?其中必有後台,那就是宗明軍。石東輝以前在二監區曾經是宗明軍手下的管事犯人,宗明軍辦洗腦班後把石東輝從二監區調入攻堅辦,並對他說:「你要好好配合我工作,我就是想在法輪功身上做出點成績」。宗明軍還對看守法輪功學員的包夾犯人說:「不轉化就消他們,往死裏消;晝夜別讓他們睡覺,只要他們閉眼睛就扒拉他們。」每一個學員被四個包夾犯人在每天二十四小時內連續看管,寸步不離,不允許與任何人說話來往,任何人也不可以與法輪功學員說話或往來。這一點很相文革的再現:在精神上摧毀你;在肉體上消滅你;在人群中孤立你。除此之外,專門洗腦的教育科攻堅辦還在各個大隊暗中安插了大量特務──犯人眼線專門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甚至一思一念,然後再暗中打小報告秘密彙報給攻堅辦警察。比如原二監區常洪波就是專幹這個的)。
被非法關押在一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沈立新,被強行送進洗腦班,就是因為沈立新和同修打了個照面,宗明軍便對他施以拳腳。沈立新正色道:「警察打人!」宗明軍便喪心病狂的將沈立新押進禁閉室上死刑床抻拉迫害,同時和宗明軍隨行的好幾個警察用好幾根大功率電棍電他。法輪功學員厲彥偉因堅持不轉化,被宗明軍強行關進黑房間(黑房間是宗明軍專門為迫害法輪功而布置的房間,房間的窗戶擋的窗簾,牆壁和地面都是隔音的,室內陰森恐怖,故稱黑房間),夥同二監區教導員王東時、二監區幹事郭萬忠,用多根電棍對厲彥偉長達數小時的電擊,身上、脖頸上、甚至小便上電的到處都是泡,最後大小便都失禁了。宗明軍還惡狠狠地說:「活扒你們幾個人皮,看你們還敢不敢煉了?共產黨就是對你們太善良了,要是依著我把你們統統斃了。」其實有很多法輪功學員都是在黑屋子遭受到這樣的迫害。宗明軍每一次行兇都是在酒後下午兩點左右,按照監獄的規定警察在工作期間不允許喝酒,更何況酒後行兇打人,嚴重違反了《憲法》、《監獄法》和《獄務公開》但是監獄卻對宗明軍的惡行熟視無睹、置若罔聞,甚至還為宗明軍的惡行提供條件,有意縱容了邪惡。作為公主嶺監獄一把手安監──安平(現在是牛監),宗明軍作為你的部下犯了如此嚴重的錯誤將來一旦翻案,你能脫的了幹繫嗎?至少也應該是個瀆職罪。
宗明軍濫用職權要求各監區教導員完成法輪功轉化率,宗明軍還威脅被押在各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如不轉化就送洗腦班。宗明軍經常說:「現在跟你們說話是客氣的,等進了那個地方就不是這麼跟你們說話了,你們也知道我的打法,叫你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不信大冬天把你們衣服扒光扔到外面凍一宿看你們誰還敢煉?共產黨就是對你們太客氣啦」。被關押在七監區的法輪功學員蔡福臣就是被宗明軍和七監區教導員劉海勇逼死的。七監區惡警劉海勇逼蔡福臣轉化,如果不配合就讓他的包夾(看著他的幾個犯人)晝夜不讓他睡覺,天天折磨他。(劉海勇曾經當過獄政科幹事,整天帶個墨鏡,身邊總是跟著杜清玉、蘭春林等幾個犯人充當其左膀右臂,對待在押人員經常出口便罵、抬手便打,有著黑社會的習氣。他自己也經常說:我對人就是非常狠實。其大哥劉海濤為獄政科科長。)
有人曾經問宗明軍:「為甚麼對法輪功非常狠毒?」宗明軍說:「現在是共產黨的天下,國家是共產黨的國家,共產黨讓咋幹就咋幹,因為共產黨給我開工資,要是法輪功也給我開個萬八的我也練。」這和黑社會雇佣打手又有甚麼兩樣呢?就是這樣一個人,居然曾經被評為先進。不知道是吉林省監獄管理局看走了眼睛,還是勞改局與它同屬一丘之貉。特別指出的是:吉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馬曉東對宗明軍的違法違紀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難道說馬局長你對他的惡行就一無所知嗎?想必被他迫害過的許多人都到你那控告過他。這已經構成玩忽職守!
宗明軍經常利用職權搜查在押人員的人身和私人物品,值錢的東西便佔為己有,犯有搶劫罪;宗明軍還經常背著當事人搜查其私人物品,常常揣進自己腰包,犯有盜竊罪;宗明軍還使用各種手段逼迫利誘那些有錢的在押人員上貨(上錢行賄),如果不上貨便給其穿小鞋甚至找茬毒打體罰在押人員(或利用管事犯人唱紅白臉)犯敲詐勒索罪;宗明軍利用牢頭獄霸以各種手段管理、刁難、折磨在押人員,犯教唆罪;宗明軍為了爭取所謂的先進(多得點獎金)利用職權強迫在押人員加班加點的勞動,強迫完成超負荷任務數,如不完成就打罵體罰在押人員,嚴重違反了《憲法》第33條「平等權」,《憲法》第37條「人身自由權」,《憲法》第38條「人格尊嚴權」以及《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宗明軍利用各種手段與多種酷刑殘忍迫害法輪功,導致多名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
宗明軍身為警察已經把憲法和法律踐踏的一文不值。就是這樣的一個流氓警察竟然還大言不慚的談愛國。如此泱泱大國、堂堂政府怎麼能容忍一個社會流氓當警察橫行霸道,這實在是中華民族的悲哀。在這裏懇請那些曾經被他迫害過的廣大在押人員為了維護正義捍衛人權共同揭露他的惡行,同時也呼籲廣大善良的民眾關注他的惡言惡行,及時揭露和制止他的罪惡,還社會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