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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話就要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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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要說話就要錄像,這句話是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馮軍對昆明法輪功學員韓國龍一家說的話,馮軍為甚麼要這樣說呢?事情還得從韓國龍一家遭非法抄家說起。

今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左右,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警察謝培傑,帶著六個身著便衣的人闖入家住昆明市和平村的韓國龍家,當時老伴朱琴華,大兒子韓震昆都在家。來的人有兩女五男共七個人,其中一個人進門就說:「韓震昆,告訴你不能再弄法輪功的東西了,現在家裏所有法輪功的東西全部搜走!」韓震昆說:「你們憑甚麼這樣做,證據是甚麼?」惡警叫囂:就憑「刑法三百條!」說著他就開始照相,另一個人就翻箱倒櫃,其他的五個就在旁邊協助。這夥人把家裏所有的櫃子、抽屜、包、紙盒全部都翻了一遍,鎖上的抽屜也用韓國龍家的剪刀撬開,一邊翻一邊照相。在韓國龍的一再要求下,來的七個人中才有一個人出示了他的證件,他的名字叫張磊,是哪個公安局的卻不知道,其餘的幾個都不報姓名和身份。韓國龍叫他們出示搜查證,其中的一個就拿出一疊搜查證,當場填好一張叫韓國龍簽字,韓國龍不簽,搜查證就沒有給他們。

當這夥人要將客廳牆壁上高掛的「真善忍」橫匾搶走時,韓國龍對著他們說這是我們的生命,不准你們動他!兩個女便衣卻從後面鑽出來將供在客廳桌子上的李洪志師父法像兩張搶走了,還搶走了幾十本法輪大法書籍,現金一萬五千多元,電腦主機一台,MP3三個。這夥人走的時候叫兒子韓震昆和他們一起到太和派出所在搶走的現金清單上簽字,並告訴說第二天會電話通知叫他們去拿搜查物品清單。這夥人走後,韓國龍和老伴發現家中的四萬元的半年期定期存單也不見了。

六月四日韓國龍和老伴以及大兒子一起找到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見到國保大隊隊長馮軍,馮軍正在辦公室清點從他們家裏搶去的東西。馮軍讓他們坐在會議室裏等著,過了十分鐘後,馮軍拿著一張搜查物品清單逼韓國龍簽字,簽了字就收回去了。韓國龍對馮軍說,我們要找你說話,要求那天來家裏抄家的人都來聽一聽。馮軍說,你們要說話我們就要錄像。韓國龍的老伴朱琴華說,太好了,平時還沒有這個機會,你們把我們說的話都錄下來,叫更多的人都來看一看,聽一聽。馮軍就叫一個人拿著一台錄像機擺在桌子上對著他們錄像,讓他們三個人說。

韓國龍說:「法輪功是佛家上乘的修煉大法,以宇宙法理真善忍為修煉原則,李洪志師父教導人們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給了全國億萬修煉人一個健康的身體,高尚的道德。我今年七十八歲,是昆明市電信公司退休工人,我修煉法輪功以前渾身上下的病:結腸炎、關節炎、胃病、腰疼、頭暈……五十多歲時都開始有了厭世情緒,覺得人活著沒有意思,直到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李洪志師父教導我們的真善忍法理不僅洗滌了我的內心,還從新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修煉到現在十六年,我沒上過一次醫院、沒再吃過一片藥,身體比有些年輕人還好。」

韓國龍的老伴朱琴華對在場的人說:「我以前患有直腸癌,認識的和我一樣患有直腸癌的人,八個人已經有七個去世了,而我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沒吃一片藥、也沒上一次醫院,一直健健康康的活到現在。」

韓國龍的大兒子韓震昆說:「迫害法輪功的這十三年來,中國沒有一部法律認定法輪功違法,恰恰是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在違法。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理應受到憲法的保障。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我和妻子郭娟因為修煉法輪功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國保大隊非法拘留、逮捕,之後郭娟被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我被判刑七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去年四月份才回家,僅僅一年的時間,我們家又遭到非法抄家。你們到我們家裏抄家的行為就是搶劫的違法行為,這些行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馮軍,你要為你的行為負責的!」說到這裏,馮軍就叫著保安把韓國龍一家三口推出會議室,趕進電梯裏,不讓他們再說了。韓國龍一家三口從國保大隊出來後,就到官渡公安分局的信訪處反映情況,信訪處的人員說讓他們把情況寫成文字,信訪處的人員好向上反映。

六月六日早上韓國龍和老伴以及兒子韓震昆到太和派出所,本來想找所長,所長正好有事要外出,讓他們先找警察謝培傑。謝培傑見到韓國龍一家三口就大發雷霆,謝培傑說收到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短信。韓國龍對謝培傑說:「你帶那些人到我家裏來,把我家的東西搶了,你應該對這些人了解,那你了解嗎?」謝培傑說叫韓國龍一家去找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還有的是安全廳的。韓國龍說:「你把這些人領到我家裏來搶東西,好壞你都不分,我們來就是告訴你,人是你領來的,我開門也是衝你開的,那幫人整個搜家的過程你都在場,你都看到的,牽扯法律你是要做證的,我就是告訴你要分清是非,明白善惡!」

六月七日晚上十二點多,謝培傑還打電話到韓國龍家裏來騷擾他們老倆口,說一些沒理智的話。老倆口都善意的勸謝培傑不要丟失自己的良知,要分清好壞善惡,不要再助紂為虐。

日前,韓國龍一家已向信訪部門遞交了書面材料,希望依法得到公平、公正的解決。韓國龍一家認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不能讓那些打著執法的幌子踐踏法律的人逍遙法外,這也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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