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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吉林省女子監獄對我女兒宋彥群的嚴重迫害

——致相關部門領導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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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各相關部門領導:

作為父母,我們是含著滴滴血與淚寫下這封信的,希望所有見到此信的領導能體會我們這對已年過七旬父母的哭泣的心。我的女兒是個善良、純真、堅持自己信仰的好孩子,我們為女兒驕傲。但現女兒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我們向所有領導哭訴我們的冤情,拼了這條老命也一定要接女兒回家!我們也盼望:所有見此信的人都能以您本性中的正義與良知來評判是非,還公理於天下。

'宋冰(宋彥群妹妹)'
宋冰(宋彥群妹妹),因修煉法輪功已被迫害致死。

我女兒宋彥群是個優秀的專業人才,畢業於長春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國際貿易系,是英語教師。只因為修煉法輪功,2003年11月被舒蘭市公安局抓捕,2004年5月被舒蘭市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十二年,關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在省女子監獄歷經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被強行思想「轉化」,十年來遭到的殘酷迫害,罄竹難書。

今年五月初,我們去看她時,她身體消瘦、浮腫,有被毆打痕跡。她向我們訴說了被警察唆使刑事犯人扒光衣服毒打的事件,當時身體上殘留被打的痕跡仍清晰可見。因為彥群堅持「真善忍」的信仰,拒絕罵人、揭批、寫「五書」等等,被以罰站、毆打、不讓睡覺等形式殘酷迫害。現已發展到下肢紫黑、浮腫、小便不正常等。當年風華正茂健康年輕的女兒,已瘦得皮包骨。彥群為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抗議監獄侵害人權的犯罪行徑,已絕食了兩個多月。作為母親,看到女兒如此情況,當即向監獄強烈抗議,但監獄不但不解決問題,反而立即強行取消會見,時至今日……,監獄方面仍然不讓心已滴血的老伴去探望已生命垂危的女兒。

在女兒與警察間接的描述中,得知的情況是:今年3月,女子監獄教育大隊(大隊長:張淑珍、教導員:孫季生、管教:沙麗麗)逼迫她寫揭批法輪功的材料,並將她關押在「嚴管班」進行「嚴管」,安排四個犯人「包夾」監控、限制、迫害她。4月11日晚,四個「包夾」在管教的唆使下,把她的衣服扒光進行毒打,還往身上、腿上、腳上猛踩,打得她遍體鱗傷。還有一個「包夾」天天打她嘴巴。在女兒各項功能小便正常時,就被強行插導尿管,這哪裏是治療?完全是更殘酷的迫害啊!

在此種情況下,女兒以絕食的方式抗議,現已過去兩個多月了,女兒的生命已處在極其危險的境地,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6月5日我見到了女兒,房間裏有三個女刑事犯在美其名曰「看護」,實則是監控迫害,都在虎視眈眈的看著她,我讓女兒坐著,她不敢坐,在其他人的監視下她說「我沒權利坐著」。我看到她因長時間罰站而導致的下肢和雙腳嚴重浮腫,手腳冰涼,教導員孫季生在旁邊說,我們正給她治呢。女兒說為治療她的雙腳浮腫,竟將她頭朝下,倒控著掛起來吊著,女兒還說她沒有睡覺、上廁所的權利。女兒現已生命垂危,監獄卻還為逼迫她放棄信仰而採取罰站、倒掛、剝奪睡眠、上廁所等最起碼的基本人權,還口口聲聲稱在為她「治療」……,如此種種,聽得我心驚膽寒,這哪是治療?是在把人往死裏逼啊,更何況是已骨瘦如柴,絕食兩個月,生命的各項體能指標都不正常的彥群。女兒還告訴我監獄拿來一份生死自負的文件讓她簽字,女兒拒絕簽字,最後監獄威逼脅迫她按了手印,監獄這種脫卸責任的做法,無異於掩耳盜鈴。這樣的恐怖之地,我女兒的生命誰能負責?!我女兒的生存權誰能維護?!這個對外高喊「春風化雨」的吉林省女子監獄,到底還隱藏了多少邪惡至極、見不得人的罪惡?

看著被殘酷迫害近十年已骨瘦如柴但仍堅持真理的女兒,我的心在流血。但我們也知道,面對女兒如此慘烈的遭遇,我們要做的已不僅僅是簡單的個人維權問題──揭露罪惡,就是在匡扶正義。沒有大環境的正義,沒有人性的回歸,就是在為罪惡提供滋長的環境。只有實現普遍的正義良知,我們的女兒才會獲得徹底的自由。我們一定要把女兒的遭遇公之於眾,我們要把罪惡的角落放在光天化日之下,讓行惡者的罪行無處遁形。我們相信,在我女兒的個案上,每一個知情者被喚醒的善心與良知,都會成為幫助她擺脫罪惡的有效助力。所以,無論面對何種危險與挑戰,我們都要堅定地勇敢地站在正義的一邊。

我諮詢了律師,女兒的情況完全應該獄外就醫。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難道僅僅因為女兒信仰真善忍就要被如此迫害甚至失去生命嗎?!現在已有眾多律師走出來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法律上明確規定,任何人的身體都不允許受到任何形式的肉體侵害。我國《憲法》第33條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刑法》第131條明確規定:「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機關非法侵犯。」身為警察,理應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依照《警察法》和《監獄法》的規定,秉公執法、公道辦事,嚴禁體罰、虐待被關押人員、嚴禁毆打或唆使其他人打人。而吉林省女子監獄的部份警察不僅自己執法犯法,還教唆罪犯違法、犯罪,毫無起碼的社會公德,嚴重敗壞警察的整體形像,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和「虐待被監管人罪」。因此,相關部門有責任制止這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警察的法律責任。自古以來,善惡有報是天理!人做甚麼都是為自己而做,都必須承擔相應的後果!而迫害我女兒的主要責任人是:監獄長武澤雲、改造副監獄長王力軍、醫院院長宮雲霞、教育大隊隊長張淑珍、教導員?

與一切權利相比,生命權是最重要的,鑑於目前我女兒生命垂危、現強烈呼籲相關部門,在如此緊急時刻,時間就代表生命,希望您能出於正義、人道、良知,讓我女兒立即回家治療!請您以正義、善良之心面對這殘酷的真相,請您對善良人的受害報以同情,請您幫助呼籲、結束迫害,維護人權,請您對我們維護女兒權益的吶喊給予發自內心的支持!讓善良、純真的女兒脫離生命威脅,離開這個毫無人性、毫無責任的迫害環境,謝謝您!

宋彥群父母
2012年6月6日

附:

吉林省女子監獄通訊地址及主要責任人聯繫方式:

郵編:130000 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女子監獄1048信箱

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部份獄警名單:

武澤雲(監獄長)、劉鐵海(副監獄長)、王力軍(副監獄長)、高明雅(副監獄長)、魏麗慧(獄政科科長)、唐亞娟(刑法執行科科長)、吳敏、麻鍵、王彥輝、蘇月嬌、苑志敏、王麗娜、王明學、呂慧玲、王洪玉、於亞軍、于洪軍、朱雪雲、常洪光、楊福和、張溫民、劉樹春、郭海、翟菲、陳菲(辦公室主任)、齊俊山、王萬友、王汗文、王玲、蔣可佳、李洪光、於亮、曹莉、杜妍、李海燕、沙莉莉(教育監區管教)、孫季生(教育監區教導員)、張淑珍(教育監區大隊長)、宮雲霞(醫院院長)、郭霞(教育監區小隊長)、倪笑虹(教育監區隊長)、劉蕾、曹洪、趙冬霞、鄧永輝、劉明華(教育監區管教)、楊曦(教育監區管教)、郭巨峰(教育監區管教)、徐玲、李蘭英、於鳳珍、從愛萍、程清仁、張彥、侯岩、王曉輝、周麗華、張渠

辦公室電話:區號0431-
監獄長:武澤雲 85375001
其他主要領導辦公室號碼(包括副監獄長及紀檢書記、辦公室主任等):85375002、
85375003、85375004、85375005
獄政科科長:魏麗慧:85375007
刑法執行科科長唐亞娟:85375010
教育大隊85375089
教育大隊隊長張淑珍辦公室電話:85375030
醫院院長宮雲霞電話:85375095 85375039
其它電話:85375008、853750038、85375011
接見室:0431-5375036;
一監區:0431-5375020;
二監區:0431-5375021;
三監區:0431-5375022;
四監區:0431-5375023;
五監區:0431-5375024;
六監區:0431-5375031;
七監區:0431-5375026;
八監區:0431-5375027;
九監區:0431-537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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