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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彙編(2012年6月24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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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 警察放掉賣假藥的人 冤判法輪功學員

  • 曝光黑龍江綏化勞教所一大隊惡行

  • 山東萊陽市任靜自述遭勞教所迫害經歷

  • 黑龍江鶴崗市張迎春自述所遭受的迫害

  • 遼寧營口市宋亞文所遭受的迫害

  • 警察放掉賣假藥的人 冤判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零一年,法輪功學員張玉清和丈夫在給周圍百姓送勸善信,講明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時,遇到一群警察正在抓一個賣假藥的人,當警察發現他們是法輪功學員時,也把他們一同抓走。在派出所,一個多小時後,警察把賣假藥的人放了,而將張玉清和丈夫非法拘留。張玉清丈夫被非法勞教三年,送營口教養院,張玉清被劫持到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法輪大法自從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傳出以來,在中國大地上出現了按「真、善、忍」生活的一群人,他們身心健康、道德回升,為國家帶來一股向上、向善的清流。遼寧營口市法輪功學員張玉清和丈夫就是這樣的人。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則生活,他們希望中國百姓都能有信仰的自由,從善如流。在中共統治下的警察卻違背良心,放掉危害人民利益的、欺騙百姓的行騙人,將善良的張玉清和丈夫非法勞教,並欺辱和迫害他們上小學一年級的外孫,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中撒下恐怖。

    張玉清在馬三家教養院遭迫害的經歷

    張玉清被非法關押在女二所二大隊二分隊,分隊長惡警是王正麗。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惡警們在肉體和精神上迫害法輪功學員。

    在精神上,強迫給法輪功學員洗腦,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電視。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惡警就進行體罰迫害,如坐小板凳,從早上五點開始,一直坐到晚上。

    強迫高壓奴役也是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迫使他們無償勞動,獲取金錢利益的手段。法輪功學員不得不從早上六點幹活,幹到晚上九點多。

    這些奴工產品包括:花圈,這是給外國死人用的花圈,材料帶毒,散發有毒氣,幹活的室內空氣非常渾濁,導致皮膚過敏,甚至嚴重的都有中毒的;糊紙盒、做假花等手工藝品;戶外扒大蒜、拔草、扒苞米、栽樹。春天要挖樹坑,張玉清的手被震裂,血口子淌血,晚上回來,還要扒大蒜,血口子被大蒜蜇的疼痛難忍。女二所每天都用這種超負荷勞動來迫害法輪功學員。

    女二所惡警還有名目繁多的體罰迫害手段,如逼迫法輪功學員蹲在一塊磚那麼大的地方不讓動,蹲「小號」,吊起,蹲廁所毒打等。惡警還強行給法輪功學員打不明藥物。在生活上迫害法輪功學員,每天給吃窩頭,喝涼水。

    張玉清八歲的外孫華南遭警察凌辱和洗腦迫害

    在二零零四年,張玉清在馬三家教養院被非法關押期間,遼寧蓋縣公安局長趙志春帶人到張玉清家中去騷擾。另外,營口派出所和溫泉派出所警察曲慶滿帶來幾個惡人,到二道溝小學威逼張玉清只有八歲的上一年級的外孫華南,逼孩子寫家中是否有大法書,逼孩子寫法輪功是×教,逼孩子念攻擊大法的小冊子。孩子被迫不能上學,整日生活在中恐懼、驚嚇中。

    張玉清遭更多的非法抓捕和勒索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張玉清為了讓中共領導人能看到法輪功的真相,去北京和平上訪,結果被幾個警察抓捕,帶回蓋縣非法拘留了一個多月。一同上訪的丈夫、小叔、小嬸也被抓。

    蓋縣公安局以所謂「取保費」的名義,在張玉清根本不知道的情況下,向家屬敲詐了三千元,同時小叔家也被敲詐了三千元錢。

    在二零零零年夏天,蓋縣大廟溝公社溫泉派出所所長崔玉生帶三個警察將張玉清綁架,非法關押在蓋縣拘留所十五天,才放回家。


    曝光黑龍江綏化勞教所一大隊惡行

    (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綏化勞教所是繼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解體後,中共用來集中關押迫害黑龍江男性法輪功學員的地方。而綏化勞教所一大隊,專門高壓摧殘法輪功學員。一大隊惡警石劍、金慶富、范曉東、畢飛等迫害起法輪功學員極其凶殘,肆無忌憚。

    平時一大隊惡警利用普教嚴密監視法輪功學員,逼迫每天被強制奴役八、九個小時,編製汽車坐墊。

    一大隊中隊長石劍,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份到哈爾濱學習「迫害法輪功的經驗」,回到勞教所給所有包夾犯人開會,直接教唆刑事犯人對法輪功學員的東西,可以任吃任拿。

    一次,法輪功學員盧清波只說一句 「我們一點人權沒有」,惡警金慶富就破口大罵,盧清波說:「你怎麼罵人呢?」惡警金慶富就讓刑事犯姜俊偉將盧架出去,對他進行毒打,盧清波當時臉被打腫,腿被打的瘸了好長時間。

    一大隊惡警常指使刑事犯人姜俊偉等在日常生活上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家屬送進來的東西,姜俊偉先檢查一遍,給他自己留一份後,剩下的再給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到食品室取東西,需得到姜俊偉的批准才能去取。姜俊偉罵人是家常便飯,打人也是抬手就打。法輪功學員潘永剛和牛家輝兩人說了幾句話,兩人均遭到姜的劈頭蓋臉的一頓打。

    一次,惡警石劍、范曉東曾將法輪功學員郝振東戴上手銬吊銬,毒打、電棍電。

    還有一次,法輪功學員萬雲龍被惡徒折磨嚴重,但外表卻看不到一點傷。家屬接見時,萬雲龍後面一起跟著三、四個惡警,嚴密監視,以防他透露勞教所的惡行。


    山東萊陽市任靜自述遭勞教所迫害經歷

    文/山東萊陽市法輪功學員任靜

    我叫任靜,山東省萊陽市人。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晚八點我在即墨市開發區廣場講法輪功真相,由於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即墨市開發區派出所幾名便衣警察綁架。他們對我連夜審訊,逼我說出姓名以及資料來源並恐嚇我第二天就要對我用刑。第二天即墨市六一零過來幾個人對我進行恐嚇與誘騙,並拿著我家鑰匙到我家裏翻箱倒櫃,在沒有得到任何他們想要的所謂的證據(法輪功資料),於下午五點左右把我劫持到了即墨市拘留所,說是拘留我十五天。期間六一零的人不斷的過來審訊我,逼迫我說出資料來源,並拿一摞照片誘騙我確認,在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的情況下,九月五號,即墨市開發區派出所來人把我綁架到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並且對我說,他們也不想這樣,是上面(六一零)讓幹的。

    我被綁架到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惡警三大隊大隊長李愛文把我帶到三大隊辦公室的一個角落裏,然後叫周彩霞等邪悟者對我進行「轉化」洗腦,逼迫我看污衊法輪功的書籍、光盤,不讓我接觸任何人,連上廁所都有邪悟者監視。期間惡警副大隊長林月珍、惡警宋紅輪番不斷的詢問「轉化」情況,對師父和法輪功不斷的污衊、造謠。在壓力下,我違心的寫了「五書」。

    由於我被綁架到勞教所時是二十四歲,比較年輕,勞教所惡警以為終於找到了一個年輕的,可以用來宣傳顯示她們的「成績」(勞教所隊與隊之間也是互相爭功,以哪個大隊轉化率高或者迫害法輪功學員嚴重等等,來贏得獎金或者升職。)她們對我進行重點迫害,用了各種手段來對待我,可是我心裏面沒有放棄過修煉,知道師父是最正最好的,所以沒有配合她們。惡徒的目地沒有達到,對我非常怨恨,於是撕下偽善的面具,從此對我經常辱罵、嘲笑以發洩私憤。

    此後開始強制奴役勞動。每天逼迫我到車間裏面幹活,夏天早上八點出工,晚上八點多鐘收工。午休一小時或四、五十分鐘,包括來回站隊,佔用約二十分鐘。冬天早上八點出工,晚上七點半收工,中午不休息,吃飯時間約十分鐘。而且逼迫我們蹲在地上吃飯。晚上收工後,要繼續參加別的勞動,比如:打線圈,纏電線。十點之前不允許停下。在勞動現場,光幹活,不准說話。有的惡警值班監視,整天是催促完成產量和不斷訓斥的聲音。在勞動中,上廁所沒有自由,必須向惡警隊長打報告,經批准才能去。

    非法勞教期間,邪惡勞教所逼迫、強制我們參加各種比賽、錄像,為他們做宣傳用。比如她們在太陽底下逼迫法輪功學員唱紅歌、站隊列。來回練習正步跑步走,有些老年法輪功學員承受不了太陽的暴曬,經常會暈倒。法輪功學員陳廣霞就是站隊列被迫害的雙腿致殘,不能走路。這種非人的勞教制度真是邪惡至極。

    勞教所惡警還逼迫法輪功學員寫年總結、半年總結、月小結、週記。而且每次寫都逼迫要加上一句污衊法輪功師父的話。由於自己在一次週記上沒有寫,被惡警關到廁所裏半個月,坐在小板凳上不准動。輪番不斷的讓邪悟人員對我進行恐嚇、灌輸、嘲笑。她們顛倒黑白,是非不分。惡警王永紅還說,不寫不要緊,不讓你睡覺。

    在經受一年的非人折磨,二零零八年八月非法勞教期限到期的時候,勞教所惡警說,到期了你也不可能回家,要把你弄到轉化班去。最後萊陽市六一零把我從勞教所直接拉到萊陽市邪黨校洗腦班,非法關押一天一夜,第二天才讓家人接我回家。


    黑龍江鶴崗市張迎春自述所遭受的迫害

    我叫張迎春。1995年的一天在公園裏晨練,偶然聽到兩個人說話(其中一個是熟人),說煉功不能佔便宜。我很好奇,就讓她把書拿來,我要看看,我看完《中國法輪功》這本書就覺得非常好,迫切的想學。正好趕上放師父的講法錄像,我就去看了。看完第二講我的天目就開了,晚上回家躺在床上,閉燈之後我看見空中有一些白色像風車一樣的東西。從此我走上了修煉的這條路。

    修煉法輪功之後,我明白了人生中許許多多的道理,知道了人不能做壞事,不能做傷害別人的事,做了將來就得承受果報,承受痛苦。人要想獲得幸福就得重德行善,多做好事。

    我是一名個體戶,有時顧客應付100元錢貨款,卻付了200元,兩張新的100元在一起他自己不知道,我發現了都會及時還給顧客。我也和我的家人講不能佔便宜的道理,我的家人也能做到這一點,無論是買東西還是賣東西人家多給了錢都能及時還給對方。有一次在櫃台上撿到一個錢包,裏面有一沓100元的現金和一些票據,我們都毫不猶豫的還給了顧客。做生意在櫃台上撿到東西是常有的事,我都會毫不猶豫的還給顧客。有時我們發貨,我們發的是便宜貨,而批發商給的卻是貴貨,對方根本就沒覺察到,我們都會及時告訴對方,並把錢給補上,累計有數千元。因為在做生意時講誠信,有一些回頭客都是十幾年的老顧客,我們搬遷了,顧客也會找到我們的新地址。有時我開業晚了,顧客也不去別人家,就一直等著我們家開業。在做生意時除了守誠信外,對年齡大的老人我也特殊關照,他們買商品不會講價,我就主動給老人降價。

    修煉法輪功後,我不僅道德回升了,身體素質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以前渾身沒勁,修煉之後有用不完的力氣,收拾倉庫等活基本上都是我幹,身體好了,也特別樂意幹活。由於看淡了名利,凡事不斤斤計較,兄弟姐妹之間相處的也非常和睦。

    但是沒有想到這樣一個使人道德回升、身體健康的好功法,政府卻不允許修煉。政府不允許他的人民身體健康,不允許他的人民做好人,哪一個愛人民的政府能做出這樣的決定呢?這真是讓人不能理解,也讓人無法接受。

    1999年10月我仍然到公園裏去煉功(因為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生命權和健康權,還有信仰自由權),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卻被紅軍派出所無理迫害,後又被北山派出所所長譚兆勝和片警李秋元送到拘留所迫害。家人接見時,被敲詐去245元錢伙食費。在拘留所裏一共呆了20天(拘留證寫的是15天)吃的是窩窩頭,喝的是涮鍋水。我被迫害的有4天的時間不能吃飯,不能喝水,天天吐黃水。在這種情況下又被片警李秋元送到第一看守所繼續進行迫害。當時我問李秋元我違反了哪條法律,那條法律是怎麼講的,他沒有回答出來。

    在看守所裏由於不放棄信仰,我被戴了7天的捧子(把兩隻手和一隻腳捆在一起),無法直立行走,還被迫到外面放風,無法躺下睡覺,上廁所都非常困難,有一天晚上一個大水耗子爬到了我的身上,當時心裏非常害怕卻無法動彈。

    由於不放棄信仰,我又被勞動教養3年,當時宣布勞動教養的人有公安局的藺局長和向陽分局治安科的一位女科長等人。在勞教所裏(國家規定一天6小時的工作時間)我們被迫從早上7點到晚上9點一直做奴工,每天吃的是雞飼料做的發糕和一滴油都沒有的白水煮蘿蔔湯。後來又給吃何強大隊長親戚家送來的有毒麵粉(當時有一位同修是糧食部門的,認識這種麵粉)。何強作惡殃及子女,女兒大學畢業突然出車禍死亡。

    超強度的勞動使我被迫害的腦神經痙攣,後期又出現了精神障礙。從勞教所回家後,由於精神恍惚,不知道甚麼是對,甚麼是錯,把所有的大法書籍全部上交了。

    儘管如此,2002年4月20日又被解放路派出所片警陳可佳等6人無理綁架,後又被送到二看。在二看期間,解放路派出所所長王濱和於大鵬對我進行刑訊逼供,他們把我的胳膊背過去,用麻繩勒,致使我的胳膊疼了很多天。在第二看守所裏,我被戴了10天支棍,支棍是一根一米長的鐵管子,兩邊各有一個圓環,套在兩隻腳上,把兩隻手用手銬銬在一起,再把手銬銬在一隻腳環上,兩隻腿必須劈開伸直,腰又不能直起,在這10 天裏根本就無法上廁所,而且不讓睡覺,人是非常痛苦的,那種痛苦是語言所無法形容的。當時看守所的所長是李樹林,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是張春青(現已遭惡報死亡)。在看守所期間,片警陳可佳還掰我的手強迫我按手印。工農分局對我進行非法提審的時候一個個頭不高挺瘦的一個警察還打了我腦袋一拳。後又被送到哈爾濱戒毒所。在戒毒所一天十幾個小時超負荷的修布做奴工,由於修布的粉塵非常大,我的肺部又出現了問題。在打針不起任何作用的情況下,還繼續逼迫我打針,後期心臟又出現了嚴重問題,經常心動過速,而且頭髮也白了許多。回到家中的時候,身體非常的瘦弱。

    其實,這場迫害難道僅僅是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的迫害嗎?對公檢法系統的人員何嘗不是一種迫害呢!當你們被迫喪失理性,滅絕人性迫害好人的時候,因果報應由誰來承受,不得由你們自己來承受嗎?當一位女警察聽到一位被她上刑的女法輪功學員發出慘叫聲時,她背過臉去而且渾身在發抖。她為甚麼會這樣,因為她的良心不安哪!我想她睡覺一定會做惡夢的。一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生精神失常了。全國各地遭惡報的警察還少嗎?數目驚人呀!對道德和正信的迫害給中華民族帶來的是一場可怕的災難,對全社會又何嘗不是一種迫害呢?


    遼寧營口市宋亞文所遭受的迫害

    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今年48歲的宋亞文女士,1998年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後,心地更加善良,親朋好友都從她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美好。然而1999年7月20日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後,宋亞文也多次被非法關押、拘留、勞教、住宅被監視居住、惡警經常上門騷擾。

    下面是宋亞文女士被迫害的經歷:

    2000年7月份,營口市鱍魚圈區新區派出所(現在叫海星公安分局)的惡警華寧和馮世舉(2008年因為和女人搞婚外情,不給兒子生活費被妻子告到公安局,當時遼寧省的電視台曾經採訪報導過此事),還有彩霞社區的賈書記到她工作的地方,說叫她去派出所去一趟。到派出所後,華寧和馮世舉問宋亞文還煉法輪功嗎?宋亞文說煉,當時就被扣押在新區派出所。第二天被非法關押到鱍魚圈區拘留所(三所),被非法關押40多天,家屬被勒索人民幣一萬元保證金後放回。當時被非法關押在鱍魚圈區拘留所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劉丹、畢淑娥、畢傑、楊媛媛、陳文多、李俊生等。

    2000年末,宋亞文依法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北京發法輪大法被迫害真相傳單時被惡告,被綁架到當地派出所。因宋亞文不說是哪裏的人,北京派出所好幾個惡警把宋亞文打倒在地,並用椅子壓在她的大腿上,惡警用腿使勁壓椅子,對宋亞文拳打腳踢,並用電棍電她的臉部和頭部,臉被電的都是黑點。惡警用煙頭燙宋亞文的耳朵,兩個耳朵都被燒焦。並對宋亞文的身體猛踹很長時間。惡警打累了,就威脅說晚上要把宋亞文脫光衣服扔到寒冷的外面冷凍。宋亞文被迫說出了自己的家鄉。

    第二天,宋亞文就被營口市鱍魚圈區新區派出所的馮世舉和彩霞社區的賈書記劫持回鱍魚圈,被非法關押到鱍魚圈區拘留所(三所)繼續迫害。回來後,惡警馮世舉和國保大隊的王洪魁和張魯多次非法提審,並引誘宋亞文,讓她誣陷說她去北京上訪是法輪功學員楊媛媛授意的。宋亞文說依法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我自己願意去的,和別人沒有關係,我叫你們去北京(上訪)你們能去嗎?

    這些惡警的陰謀沒有達到,就把宋亞文非法拘留半年後,並違法勞教3年,關到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在馬三家教養院,宋亞文和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一樣,被那裏的惡警和猶大逼迫洗腦轉化,逼迫做奴工,二年零四個月後回到家。

    2008年11月25日宋亞文和楊桂敏去鱍魚圈區馬圈子講真相被惡告,海東派出所惡警趙偉等用催淚瓦斯噴她們的眼睛和臉,並將宋亞文和楊桂敏綁架到鱍魚圈區海東派出所關了一夜,把楊桂敏的肋骨打傷,宋亞文的左側頭部被打出血。並將宋亞文包裏的一本《轉法輪》書、一個MP3隨身聽、一個小手電筒、還有她倆的1200元錢搶走,後返給她們700元左右。男惡警趙偉把她們關小號,並不叫她們上廁所,並且謾罵、毆打並不許她們說話。第二天鱍魚圈區國保大隊的教導員惠懷旗和一女惡警把宋亞文和楊桂敏帶到國保大隊,國保大隊隊長王洪魁對她們非法審問。之後對宋亞文和楊桂敏的家屬各勒索4000元人民幣,才將她們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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