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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司法局局長李林等惡人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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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長春市司法局是長春市政府的職能部門,表面上它是社會法制體系中的一個機構,其實它是中共惡黨對內實施獨裁統治的工具。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多年中,長春市司法局及其局長李林,積極參與迫害,犯下了累累罪行。

長春市有幾個在國際上都臭名遠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朝陽溝勞教所、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即:興隆山洗腦班)、奮進勞教所、和葦子溝勞教所,就是長春市司法局的直屬單位。其中朝陽溝勞教所,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定為省內迫害法輪功(男)學員的洗腦基地;「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更是專門迫害吉林省內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據估計,這四個黑窩,這些年來非法關押、綁架過數千名法輪功學員。有數十人因在關押期間遭到過殘酷的酷刑折磨而致死。已知朝陽溝勞教所就這樣迫害致死三十八名法輪功修煉者。朝陽溝、奮進、葦子溝三個勞教所,都有法輪功學員在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報導,而人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才放回家,回家不久就去世的情況就更多。媒體也多次報導過長春市興隆山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致生命垂危事件。最駭人聽聞的是二零零二年朝陽溝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三次所謂「攻堅戰」。

現任局長、局黨委書記李林,至少從二零零二年任職至今。李林這些年來全程參與了惡黨對法輪功迫害,他是長春市上述幾個黑窩內迫害法輪功的直接的、主要的責任人之一。他在各種會議的講話、年度總結中經常炫耀他領導下的勞教所和洗腦班在迫害法輪功上的「成績」,在每年的工作計劃中都將提高迫害法輪功的「轉化率」(注,就是逼迫放棄信仰的人數的比率)列為重要的一項,並作為評優評獎的硬指標。在總結二零零二年工作時,李林不無得意的說:司法局下屬的勞教所二零零二年開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攻堅戰,全年關押法輪功學員四百一十二人,轉化率達到多少多少;市法制教育培訓班關押法輪功學員七十二人,轉化率達多少多少。

司法局每年都要表彰那些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及惡警打手,朝陽溝勞教所、奮進勞教所這樣的人間地獄是連年受到表彰的集體,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如:沈泉宏、王延偉、王曉明、高志祿、祝家輝之流,不是先進、就是立功。長春市司法局每年的調研工作,往往把研究如何迫害法輪功學員,哪樣的迫害手段能提高「轉化率」,作為課題、作為創新項目,並給這樣的所謂論文、所謂的研究成果評獎,如,司法局宣傳教育處的李建輝、袁黎輝就因炮製過這樣的所謂論文而受到過獎勵。司法局常常調動其下屬中最賣力、最邪惡的幾個惡警,集中到一個黑窩對綁架到那裏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所謂的「攻堅」迫害,有時這種調動超出了市司法局的範圍,甚至超出了長春市或吉林省的範圍。比如常見那樣的報導,奮進勞教所的沈泉宏,或朝陽溝勞教所的高志祿、祝家輝等經常出現在興隆山洗腦班,或出現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參與迫害被非法關押在那裏的法輪功修煉者。

由此可見,長春市司法局,在十多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起到了一種指揮、策劃、人員和金錢的調配的作用。它是中共惡黨血債鏈條中的一環。

為制止迫害,伸張正義,讓世人認清中共的邪惡,有必要更詳細準確地曝光長春市司法局及其內部人員的罪惡。希望知情人士提供更詳實的情況。

長春市司法局局長、黨委書記
長春市司法局局長、黨委書記 李林

長春市司法局副局長
長春市司法局副局長 何鳳舉 分管監獄勞教

長春市司法局副局長
長春市司法局副局長 郎林

長春市司法局黨委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長春市司法局黨委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於桂蘭


長春市司法局 地址:長春市青年路6399號 傳真:0431-85805811 郵編:130062
長春市司法局
局長 李林 辦5805858
副局長 郎林 辦5805865
副局長 何鳳舉(分管監獄勞教)
於桂蘭 辦5805859
鄭司寬 辦5805855
劉漢興 辦5805869
戈保權 辦5805825
劉希明 辦5805818
綜合處處長 楊廣傑
教改處處長 張建華 辦580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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