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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非法庭審肖坤等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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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非法庭審肖坤、肖洋、張盛國、侯英華四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綁架的數十人之中的四位,受聘的律師當庭做了無罪辯護。庭審過程中,邪黨法官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講法律,憑空捏造證據。具體事實如:

(1)在沒有任何搜查證明的情況下,警察私闖民宅入室搶劫,見甚麼拿甚麼。

(2)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就隨便抓人。

(3) 對搶劫後的財物在當事人不在場的情況下,也沒有任何證人在場,如居委會等,就隨便說、隨便寫。列出的所謂罪證的清單全是栽贓、陷害、肆意拼湊,並叫肖坤、肖洋在清單上按手印。肖坤、肖洋不按,他們就威脅、恐嚇,動用武力、暴力強行按手印,而且日期等都對不上號。

(4) 張盛國訴說惡警非法提審了他九次。拿幾張事先準備好的空白紙張,就讓他在上面簽名。然後可以回去在上面隨便寫,張盛國不簽,惡警就暴力強行簽名。只要修煉法輪功,就羅列出所謂的證據,其實在甚麼證據都沒有的情況下,就是想非法重判。

( 5 )更為荒謬的是,肖坤、肖洋的所謂證據連檢察院的公訴人都說:根據所有報上來的統計的數字,合在一起,取了個最低值。純粹是草菅人命,踐踏法律。

邪黨對法輪功學員從來就沒講過法律,所謂開庭也是在走形式,隨便憑空捏造、構陷罪名。就是這樣,幾名法輪功學員還在給他們講真相,希望他們選擇好的未來。

四名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律師,為他們當庭做了無罪辯護,有理有據,駁回公訴人所捏造的所謂事實。同時也希望法官能秉公執法,尊重事實真相,做出合理的裁決。目前,此案還未有最終結果。

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刑庭 關曉梅 : 工作電話:0451-82106555轉8703
香坊區國保大隊長 王殿斌 13936438610
和平路派出所警察 李運民 1510460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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