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好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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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黑龍江富錦市法輪功學員由金英、袁玉龍、劉志遠、高玉敏、小楊等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晚到綏濱縣發放法輪功的真相資料,不幸被警察綁架。據悉,由金英等法輪功學員正在絕食抵制迫害。

由金英十七歲的女兒聽聞相依為命的母親被綁架,心急如焚,到綏濱公安局向警察要媽媽,卻遭到公安局長的惡聲辱罵:「你媽要被槍斃了。」這是甚麼警察?這是甚麼局長?望正義的知情者提供相關人員的詳細個人信息。

以下是由金英的女兒給參與綁架的警察的公開信。

我叫由東卉,今年十七歲了。目前就讀於富錦第一中學,開學就讀高中二年級了。我四歲那年生病,狠心的爸爸不給拿錢看病。我五歲時,爸爸媽媽離婚了。自從那時起,我就和媽媽就相依為命,爸爸從不管我們,連撫養費都不給,到現在已經十二年了。

那時媽媽一直體弱多病,最嚴重的是放散性、遺傳性心臟病。還有腎病、腰痛的毛病,一痛就躺在坑上起不來,天天靠藥維持著,挺不住時就得打封閉針,根本不能幹活。因為沒有錢,我們常常是居無定所。

一九九九年七月,媽媽在人生中最苦難的時刻,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身的疾病竟奇蹟般的好了,媽媽徹底擺脫了病痛的折磨。媽媽遵循法輪功教導的理念,按著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不管多累,都樂觀、向上、充滿活力。

這十幾年來,我的生活、我的學費,所有的經濟來源全靠我媽媽一個人承擔著。她一個柔弱的婦女,經常要幹一些重體力活兒,農忙時節下田插稻秧,閒著時幹雜活、打零工。媽媽撫育了我十幾年,為了我她沒有再成家,她從未覺的我是個累贅。如果沒有這樣的好媽媽,我可能早已流落街頭,甚至已不在人世了,沒有了媽媽,我的學業和嚮往可能就化為泡影。

媽媽還一直教育著我怎樣做好人,用「真善忍」的理念歸正我的言行,教我遇事為別人考慮,不佔別人便宜。記得一次在學校我被同學欺負了,我流著淚回到家,向媽媽訴說心中的委屈,滿以為媽媽會為我鳴不平,可是出乎意外的是,媽媽告訴我,要寬容同學,遇事要忍讓。後來我真的學會了用真誠、善良、忍讓的理念歸正自己的言行,和同學和睦相處。

我深深的知道,無論是媽媽的身體的改變,還是我能有今天這一切,全部要歸功於法輪大法,沒有法輪大法的救度就沒有我的媽媽,就沒有我和我的家。我發自內心的說:我很幸運我有一個煉法輪功的好媽媽。

我深深的知道,在當今這樣的社會環境下,媽媽每天都面臨著危險,我也曾經為媽媽的安全擔憂過,我也和媽媽探討過,媽媽所做的一切究竟為了甚麼?到現在我還清晰的記得,那天媽媽眼裏含著淚花告訴我:「咱娘倆能有今天,都是法輪大法給予的, 如果不是別人告訴我『法輪大法好』,別說生活的如何,我們的命還能有嗎?可是還有多少人像媽媽過去一樣在苦惱和病痛中煎熬著,所以媽媽就想叫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大法好,想叫十里八鄉的鄉親們都變的善良美好,希望大家都從生活的苦難中解脫出來。」媽媽還說:「世界好多預言都神奇而一致的說:到了人類道德敗壞的今天,一場淘汰人的劫難就要降臨了,那些不認同真善忍的,追隨腐敗的黨搞假惡暴的,在大劫難來時都將被淘汰了,媽媽所做的就是為了讓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從那以後我更理解媽媽的心,也知道媽媽是為別人好,所做的一切是合理合法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好法,向鄉親們宣傳真、善、忍的普世價值是沒有錯的。

七月十四日晚上,媽媽又要出門,我就在家裏盼著媽媽早點回來,真心祈盼善良的鄉親們像媽媽一樣在法輪功中受益,能選擇一個好的未來。可我一直等到天亮,媽媽沒有回來,一個不祥的念頭讓我心情焦躁,後來驗證了,媽媽真的被警察抓走了!未成年的我,真覺得天塌了。

媽媽出事的第三天,我到綏濱公安局要媽媽,我拉住那個被稱為局長的警察,稱他叔叔,告訴他我來找修煉法輪功的媽媽時,他狠狠的把我甩開了,還說:「你媽要被槍斃了。」我真沒想到這個局長會說這樣的話啊,那一瞬間,我覺得是我認錯人了。

我告訴警察,我媽媽修大法是在做好人的,他們就說共產黨就是要打壓法輪功。警察還說要把我媽媽弄到洗腦班去「轉化」。媽媽是在做好人,是修真善忍的,這讓媽媽往哪裏轉啊?是讓媽媽不講真善忍,說謊、作惡、爭鬥嗎?去做沒有良知和正義的壞人嗎?難道這世道連警察都變得希望壞人多、好人越少越好嗎?那些關於「當人類道德敗壞到今天就要淘汰人」的預言真的要兌現了。

那些迫害媽媽的人,沒有想一想自己的未來嗎?當法輪功平反昭雪那一天,你們怎樣去承擔迫害好人的罪責啊?

一位正義律師說的好,他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這樣說:「各位法官、審判長、陪審員、公訴人,今天我站在這裏,為堅守自己的信仰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我感到非常的自豪,因為我有充份的法律依據來維護他們的信仰,也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類的普世價值。他們所做的一切,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世人都是好事,有功而無過。然而,當法輪功被平反昭雪那一天來臨,當你們站在被告席上時,還會有誰、用甚麼樣的法律來為你們辯護?這也是我最擔心的。」

所以請各位警察叔叔、大爺,不要再利用你們手中短暫的權力,去破壞公民對信仰自由的憲法的法律實施了。你們在犯罪,當法輪功昭雪的那天,你們會成為中共的替罪羊。九九年《人民日報》的一篇社論文章,江澤民的信口胡言,不能成為你們抵罪的依據。他已是暮年將死之人,能保祐你們將來不被清算嗎?

希特勒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他為了滅絕猶太人,制定了很多法律,讓他的黨衛軍和官員去執行。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紐倫堡審判時,那些參與迫害者都用「自己是在執行上級命令」這一條來為自己辯護,但是法庭認定:違反人類道德良知等普世價值的法律為「惡法」,不稱其為法律, 其結果就連集中營裏的醫生最終都被送上絞刑架。

相比之下,你們在迫害我媽媽時,連中共現有的法律都公然違背,更何況國際法了?我敢斷言,那些所有參與迫害我媽媽的、迫害那些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人,最終都將會得到比納粹戰犯都不如的可悲下場。我相信這也是媽媽不希望看到的。我也真心的希望你們別再被利用了,放了我媽媽,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平安的未來。

我聽說媽媽和她的同修們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已經絕食多日了,生命危在旦夕了。我不能失去媽媽,請正義、善良的人們伸出援手救救我的好媽媽,不久的將來將見證,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在這裏,我也想告訴媽媽:媽媽,您要挺住啊!女兒相信您沒有錯,法輪大法被平反昭雪的那一天不會遠了,當漫漫的黑夜過去時,那些善良的人們都會見證那第一道黎明的曙光。

為了我的好媽媽獲得自由,我會用單薄的身軀抵住千萬斤壓力,媽媽一日不歸,我上訪的腳步一天也不會停歇。

由金英的女兒由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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