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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潢川縣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事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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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潢川縣位於河南省東南部,是信陽市下轄的一個縣,人口大約八十萬的小縣,曾經是春秋戰國時期的黃國故城遺址。在這個歷史悠久的古城,在大法洪傳的時期,眾多法輪功學員通過修煉真、善、忍獲得了健康的身體,找到人生的意義,就是返本歸真,成為越來越好的道德高尚的人。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河南省潢川縣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到中共殘酷迫害。以下僅僅是我們所了解的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希望了解更多情況的法輪功學員,將自己所知的迫害寫出來,制止中共的惡行,喚醒民眾的善念。(上接《河南省潢川縣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事實(一)》)。

(21)陳淑英,女,五十多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北京上訪,七月三十一日下午,被潢川縣北城派出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拘押十五天。

(22)任玉蘭,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潢川縣彭店派出所所長楊春華帶一夥惡警闖進任玉蘭家,搶走大法書兩本,師父法像一張。

(23)萬瑞,女,一九九九年七月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被拘留十五天,勒索現金一千元人民幣。

二零零零年七月,潢川縣環城派出所李必勝和姓周的惡警翻牆闖入萬瑞家,並騙說到環城派出所問幾句話就回,結果,萬瑞被綁架到潢川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三千元人民幣。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萬瑞又被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關押二個月,勒索二千元人民幣。

(24)雷忠秀,女,五十多歲,一九九九年農曆七月,被綁架到潢川縣來龍鄉政府,勒索現金一百元人民幣。

(25)谷其堯,男,四十多歲,一九九九年七月底,谷其堯和李建科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潢川公安綁架到南城花廟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同時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六日,谷其堯、朱黎亮和楊繼亮三人同時被綁架到何店看守所迫害,被綁架不幾天,中共就導演了「天安門自焚」,放人時還強迫他們承認「天安門自焚」是真的。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左右,朱黎亮、谷其堯、李建科和晏某某,同時被單位按610和公安局的指示,送到棉紡廠幼兒園進行洗腦迫害,歷時兩個星期。

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谷其堯再次被潢川縣610和國保大隊綁架到潢川縣拘留所迫害至今。

(26)楊繼亮,男,四十多歲,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六日,被潢川縣610綁架到何店拘留所迫害,歷時九天,勒索三千元人民幣(不開收據),抄家時抄走大法書籍四本。

二零零六年上學期,楊繼亮因向學生講述大法真相,被潢川高中停課一週。

(27)胡佩君,女,二十多歲,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六日,被潢川縣610綁架到何店拘留所迫害,當時孩子尚在哺乳期,一個多月後釋放,勒索六千元人民幣(不開收據)。

(28)李建科,男,五十多歲,一九九九年七月底,被潢川縣公安綁架到南城花廟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同時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左右,被610和公安局綁架到潢川縣棉紡廠幼兒園進行非法洗腦,歷時十五天。

(29、30)張志華、劉建輝, 一九九九年十月,被潢川縣國保大隊副隊長趙淼帶領一夥惡警綁架到南城花廟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絕食反迫害五天後回家,被勒索現金一百五十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張志華在劉建輝家學法,被幾個惡警綁架到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每人被勒索現金二千元。

二零零三年三月,劉建輝和張志華被綁架到潢川縣南城花廟拘留所, 非法關押十五天,結果在絕食抗議下,三天後回家。每人被勒索現金一百五十元錢。

(31)黃緒珍,女,二零零零年六月被潢川縣彭店派出所惡警綁架到鄉政府,遭到毒打。

二零零三年十月,潢川縣彭店派出所所長岳毅和潢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十幾個惡警把她綁架到彭店鄉政府非法關押四十天。搜走錄音機,各種大法書,還有真相資料,師父法像等,同時又派人住她家,對她家七十多歲的老人監控幾個月。

(32)胡金榮,女,二零零零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七,被惡警杜克富綁架,非法關押五十七天,勒索二千元錢。

(31)楊春秀,二零零一年二月,潢川縣北城派出所將其騙到北城派出所,然後綁架到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勒索三千元錢。

(33)李紅衛,女,三十多歲,潢川一中教師,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潢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陳琳帶幾個惡警,夜十一點多非法抄家,非法拘留一天一夜,第二天綁架到鄰縣淮濱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二千元錢,(沒開收據)。出獄後,又被綁架到潢川縣黨校洗腦班迫害一個月。

(34)喬連珍,女,二零零一年,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並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惡警急忙搶走橫幅,又將其綁架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最後又綁架到潢川縣駐京辦事處。後來又被潢川縣公安局綁架到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天,勒索現金五千元人民幣。

(35)王桂霞,女,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被國保大隊長陳琳帶四五個警察非法從家中綁架,第二天被送到固始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同時抄家,抄走錄音機、磁帶和私人錄像帶等物品。

(36)張志華,女,二零零三年四月初八,因和三位法輪功學員到河西農村講真相,被惡人構陷,綁架到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八天,又送到鄭州勞教所,由於正念否定,勞教所不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初八,講真相被惡人跟蹤,又被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現金一千元。

二零零八年,因講真相救人,被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天,勒索一百五十元錢,

(37)吳豔,女, 二零零一年,在北京打工,因掛橫幅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一個月,爾後又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現金三千元人民幣。

二零零三年,吳豔在河北打工,因講真相,被非法勞教二十個月,減刑四個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吳豔被北京第一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判刑期間,惡警從五層樓把吳豔扔到樓下,妄圖摔死她。當吳豔醒來時,鼻子流了很多血。

(38)陳玉榮,女, 二零零一年十月底,潢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陳琳帶領一夥惡警抄家,抄走大法書等,並恐嚇家人。第二天上午,鄔曉輝一夥又把陳玉榮綁架到潢川縣委黨校,非法關押十五天。然後,又由陳琳趙淼把陳玉榮綁架到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十一天,在家人強烈的不斷要人、找人下,國保大隊惡警向其家人勒索一千元錢才讓回家。參加這次綁架的還有潢川縣公安局的黃濤,羅剛,潢川縣棉紡廠保衛處張勇。

(39)朱少榮,女,五十多歲,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潢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陳琳、趙淼一夥八個惡警抄家,抄走收錄機、煉功帶、各種大法書 ,又將她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勒索現金五百八十元。

二零零四年九月, 潢川縣南城派出所幾個惡警搶走朱少榮的自行車,至今未給,由陳琳、趙淼把她綁架到南城花廟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絕食五天,才回家,勒索現金一百八十元。

(40)李殿秋,女,三十多歲,二零零零年三月,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潢川縣何店拘留所一個月。勒索現金三千元。二零零三年四月初八,又被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41)黃殿琴,女,二零零三年四月初八,被綁架到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42)王玲,女,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在潢川縣火車站講真相,被惡警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43)郭普琴,女,二零零三年四月初八,被綁架到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家裏送給的一百元錢,被拘留所惡人搶走。

(44)高玉梅,女,二零零三年五月,潢川縣來龍派出所翻牆闖進她家,將人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現金四千元人民幣。

(45)閆素琴、余耀華、王愛華、陳玉榮、凡天華、高玉芳、曹澤芳

二零零四年七月五日晚,以上七位大法弟子一塊外出講真相救人,被國保大隊陳琳、趙淼一夥惡警綁架到南城派出所,遭到拳打腳踢,非法審問,折磨到天明,並勒索她們雇佣的常人司機三千元人民幣。

(46)高玉芳,女,四十多歲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秋,潢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棉紡廠保衛處一夥人,妄圖綁架她,智慧走開,惡警看她不在家,就開始抄家。

二零零六年三月,高玉芳又被公安局便衣惡警綁架到潢川縣北城派出所,惡警搜走她包裏幾本真相小冊子。後來又將她綁架到潢川縣南城花廟拘留所,非法關押七天。二零零一年十月底,夜裏十點左右,國保大隊陳琳、黃濤等一夥惡警再次闖進我家,搶走大法書籍《轉法輪》

二零零零年三月,她與四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被潢川縣公安局謝海朋從北京綁架到潢川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此期間,棉紡廠副書記任志強打電話給她丈夫叫送二千元錢給他們(沒有收據)。二零零零年七月,又被公安局謝海朋指使惡警將其騙到南城派出所,隨後被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十八天,勒索現金二千五百元(沒有收據)。

二零零三年八月,潢川國保大隊趙淼一夥惡警到她家非法搜查搶走師父法像一張,經文兩篇。

二零零五年九月,她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在街上被謝海朋所管轄的南城派出所惡警綁架,送到光山縣拘留所關押十五天。在這期間,其丈夫去要人,謝海朋恐嚇說要將被害人送 去勞教。她丈夫被迫找人送禮,共計被勒索現金一萬三千元人民幣。南城派出所副所長(姓名不詳)在光山拘留所把我存的生活費取走三百元。

(47)劉建輝,女,五十多歲,二零零四年,潢川縣國保大隊陳琳帶八個惡警妄圖將其綁架到潢川縣何店看守所,由於家人強烈反對,沒綁架成。第三天,陳琳等又來威脅要將人送到精神病院,由於她女兒寫保證,作擔保,才沒迫害成。

二零零四年或二零零五年,潢川縣公安局朱光明帶八個惡警來抄家。

二零零六年六月,又被綁架到潢川縣何店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送給公安局局長二千元錢,拘留所勒索現金三千元人民幣。

(48)余耀華,教師,因給學生講真相,被學生家長構陷。二零零五年,被潢川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並勒索現金二千元人民幣。

(49)余素芳,女,五十多歲,二零零五年十月三號,潢川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陳琳帶著一夥惡警抄家,搶走了私人物品有:電視機,影碟機等,並把她綁架到潢川縣何店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零三天,何店看守所惡警從她身上搶走現金二百元,管教勒索二百元。

二零零六年六月,因到潢川縣卜塔集鄉講真相,被卜塔集派出所綁架到潢川縣南城拘留所非法關押四天,又被陳琳一夥惡警綁架到新鄉女子監獄,非法判刑四年,在那裏受到洗腦迫害和苦役。

(50)余景春,女,二零零六年九月,被潢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張海清綁架到信陽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

(51)王秀英,女,五十多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晚十點多鐘,被惡警帶到潢川縣南城派出所,隨後又被送進潢川縣何店看守所,被關押十三個月。在這期間,陳琳勒索他家二千元錢和價值一千多元的手機一部。

(52)楊金英,女,二零零九年五月三日,桃林派出所副所長李勇,沒有穿警服,他們夫婦二人到潢川縣黃寺崗醫院看病,楊金英說送他們一套全球新年晚會光盤看看,話音一落,李勇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立即拿出手機,叫來了黃寺崗派出所所長徐光軍和兩個惡警張峰、黃松林,將其綁架到黃寺崗派出所,搶走四套光盤,罰款一千元人民幣,並到她家搜走煉功帶一套。

(53、54)谷啟亞、谷少青及家人,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早上,潢川縣法輪功學員谷啟亞、谷少青等約10位在浙江省桐鄉打工的法輪功學員及家人,被浙江省桐鄉警察從單位或家中綁架,具體情況不詳。

勒索錢財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潢川縣來龍鄉黨委協同610對以下大法學員高壓恐嚇,並勒索錢財:

劉素珍300元
高有運300元
武秀英500元
付凌雲1000元
楊新霞500元(有票) ; 縣政法委勒索1000元(有票); 來龍中學勒索 300元(學校無票);
來龍鄉郵政所職工金啟福被以郵寄大法資料為藉口,勒索 3000元人民幣。
陳國珍500元
劉少明500元
宋久華500元
李春芳300元
楊先珍500元
郭玉榮1300元
高俊峰1000元
李春華300元
陳桂英300元
李長英300元
王國華500元
雷忠秀100元
袁偉500元
余鳳敏500元
谷德珍300元
谷瑞萍300元
谷新英500元
谷廣俊300元
谷新堂300元
陳光喜500元
阮春波500元
麥建榮500元
楊繼珍300元
甕保明500元

以上29人共被非法勒索現金合計18000元。谷加業開票收錢,參與辦洗腦班的人員有鄉黨委副書記項有德、司法所長陳建山。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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