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親身經歷證實法輪大法福益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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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我是修煉法輪大法已有十六年的七旬老年學員,居住在遼寧省大連市。我把自己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的幾件事寫下來,一是感激李洪志師尊的慈悲救度;二是告訴世人,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對這樣一部福益社會的高德大法,及實踐其的大法學員的迫害,實質上是對每一個中國人的迫害。

1、腳脖扭斷神奇康復

我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此之前,朋友曾跟我介紹過大法,說修煉大法後身體好,心態好。因為我性情剛烈,脾氣急躁,得理不饒人,加上身體不好,朋友的話讓我動心了,但因為煉功點離家很遠,所以就沒去(現在想想真是很後悔)。一年後,我小妹一家三口都走入大法修煉,為我請了寶書《轉法輪》及師尊講法錄音帶,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讓我聽得入了迷。

當時,我的左腳脖扭斷了,扭斷時,左腳尖都轉到腳後跟後面去了。醫生說骨頭全斷了,只剩筋還連著;接骨時,醫生讓我咬著床單,床單都被我咬成了碎片。小妹來時,我的腳已經可以著地了,但必須拄著雙拐才能勉強行走。

聽了三遍師尊講法錄音後,大概是十多天的時間,我行走就可以不用拄雙拐了,但還需要拄一根棍子。這時,我找到了在家附近的煉功點,我就每天凌晨拄著棍子去煉功點參加集體煉功。煉了三天,我就可以不用拄棍子了,但只能緩慢行走。第五天凌晨,我在去煉功點的小道上,突然感覺一腳(右腳)踩進一個深及膝蓋的坑裏,嚇的我從坑裏拔出腳撒腿就跑。跑到大馬路上,才想起也沒人追我,我為甚麼要跑呢?也忘了自己腳還沒好,怎麼能跑呢?現在回想起來,是師尊用這種辦法告訴我腳已經好了。從那以後,我的腳就全好了。

後來,我去醫院複查,醫生問我,你怎麼來的?家人帶你來的嗎?當知道是我一個人去的時,醫生很吃驚。因為按照我的傷勢,三個多月的時間,對於一般人來說,是不可能像正常人一樣單獨行走的。

2、無病一身輕

修煉大法前,我還患有腦神經官能症(腦神經官能症的危害是非常大的,有幻聽幻視的症狀,腦神經官能症嚴重者會產生自殺的行為),晚上睡不著覺,有一次受刺激,連續七天七夜沒閤眼,吃多少安眠藥也不管用,醫生說再發展下去就是精神分裂症;此外,我還患有胃潰瘍,是最容易引起病變的十二指腸潰瘍,每當發作時,疼的我直往牆上撞,撞的頭上一個一個的大包,手上青一塊紫一塊的;還有冠心病、肺氣腫、風濕病等等,整天藥不離身。修煉兩三個月後,一天晚上,大約十一點左右,我迷迷糊糊的,突然感覺全身動不了了,我大聲的喊師尊救我,就看見師尊坐在蓮花上,由遠而近的飄到我身邊,在我身側為我調理身體。猛然,我耳邊聽到一聲炸雷般的巨響,我一下子坐了起來。從那以後,我所有的病都沒有了,切身體會到無病一身輕,學員都說我「行走如風」。

3、未縫合的刀口一夜之間長好

二零零六年,因放鬆修煉,我從母體帶來的臍帶發炎化膿(這種病極為罕見),在腹部形成一個拳頭大的囊腫,疼痛難忍,後來囊腫破裂,裏面的膿在腹腔內流的到處都是,疼的我休克過去幾次。兒女們把我送到醫院,手術時,醫生發現腹腔內膿沾染的地方全部感染,被感染的壞肉全部都得刮掉。最後縫合刀口時,發現刀口下面刮掉的肉太多,無法縫合,經醫生研究決定不縫合了,讓它自己慢慢長,同時在刀口上下插了兩個管,便於腹內血水流出。

十年來在大法中修煉的親身體會讓我堅信,煉功是恢復身體的最好辦法,所以在手術後第七天,主刀醫生值班替我換藥時,我向他提出要出院。主刀醫生吃驚的看著我說,這不是鬧笑話呢嗎?因為當時我的刀口又紅又腫,他用小鑷子按按刀口,刀口還往外滲血水,還不能拔管。

當天晚上,我坐在床上開始煉靜功,對面的患者告訴我我煉了三個多小時。

第二天早上,醫院院長、專家及主刀醫生一行六人來我們病房複診。複診到我這時,院長看到我的刀口,驚奇的說,她的刀口怎麼長的這麼好?她的刀口下面不是縫不上嗎?當時手術時不是說縫不上就讓它敞著慢慢長嗎?主刀醫生說,我就大針小線的胡亂縫上了(事實是刀口下面確實沒有縫合)。院長為此專門表揚主刀醫生縫針縫的好,刀口長的也非常好。當時,主刀醫生只是聽院長說,並沒有看到我的刀口,當他們一行人準備離開時,他對我說,你不要包上,等一會我回來。不到一個小時,主刀醫生回來了,他按按刀口,怎麼按也不出血水,兩個插管也沒有血水。他好奇的看了又看,按了又按,怎麼也不能明白為甚麼一夜之間刀口全部癒合了。我再三向他要求出院,他終於同意了。

回家後,在沒有人照顧的情況下,通過學法煉功,一週後我就恢復了健康。

4、迫害中堅定修煉

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大法後,我的身份證被警察騙走。當時正好我在農村買了房子,親屬們便幫我收拾行李,準備搬到農村去住。搬家那天,派出所和街道共四個人來找我,想讓我放棄修煉,還想翻我的行李。我告訴他們,你們不要聽信江××的謊言,全國上下有多少像我這樣的人,通過修煉身體好了,為國家節省多少醫療費?李洪志大師救了多少人!如果我不修煉,你們誰能代替我生病?……我說了兩個多小時,事實勝於雄辯,最後他們灰溜溜的走了,不再要求我放棄修煉,也沒有翻我的行李。

後來,我又去派出所給所長講大法真相,順利的要回了我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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