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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澤華癱瘓三年九個月 佳木斯監獄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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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法輪功學員林澤華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四年,被迫害致癱已經三年零九個月,佳木斯監獄拒不放人,還說林澤華是裝病。八月十日上午,林澤華的親屬來看望他,卻被監獄人員劫入一個房間質問關於林澤華遭迫害的真相傳單,而對於家人對林澤華身體狀況的憂慮仍置若罔聞,不予答覆。

八月十日上午,林澤華的三哥和五弟及朋友又一次來到佳木斯監獄,由於三哥沒帶身份證,監獄610的董大泉拒不讓見(這只針對法輪功學員),只好五弟一個人去見林澤華。

監獄有關人員得知林澤華家屬來接見後,派人到大廳通知家屬說獄長要找家屬談話,原因是獄長接到一封署名家屬、揭露林澤華在監獄被迫害致癱,要求無條件釋放的真相信函。

林澤華的五弟還沒接見完,就有一個監獄警察在大廳等候,接見一結束,就把家屬強行帶走了。家屬被帶到辦公大樓四樓的一個房間。獄長並沒有來,在場的有監獄610董大泉,非法關押林澤華的監區王姓副教導員,另有兩名姓於和姓宋獄警,共四人。他們拿出那封信,追問林澤華家屬這封信到底是不是他們寫的,家屬義正辭嚴地做了肯定的回答。

他們又追問家屬寫這封信的用意是甚麼,於是家屬就把林澤華在獄中如何被迫害致癱,幾次看病,家裏錢沒少花,卻甚麼結果都沒有的情況都說了出來,並指出看病過程中的很多疑點,要求更換醫院和醫生重新檢查。

家屬回答了所有問題,獄方甚麼也沒說,只是把家屬的回答做了記錄,記下了家屬的電話,說是給答覆。可十多天過去了,家屬沒有接到任何的所謂答覆。

佳木斯監獄草草檢查 誣林澤華「裝病」

法輪功學員林澤華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四年,被迫害致癱已經三年零九個月,獄方卻說林澤華是裝病。


林澤華在醫院看病照片
林澤華在醫院看病照片

接見後,刑事犯將林澤華背回去
接見後,刑事犯將林澤華背回去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上午,經過長時間申請,林澤華終於被允許出監看病,在哥哥親自陪同下,監獄竟敢違背看病常規和程序,指定事先監獄聯繫好的醫生,草草走過場,在林澤華本人不在的情況下枉下診斷,還說林澤華是裝病。連獄警都看不過去,說:「都這麼嚴重了,還查不出來,都三年多了,誰能這麼裝啊?」

無奈下,七月二十七日上午,林澤華三哥和五弟又一次來到佳木斯監獄,準備和相關人員交涉,並打算就前後幾次看病佳木斯監獄均選擇同一所醫院,指定同一個醫生向監區長王慶軍提出質疑,而且準備向監獄提出要求更換醫院和醫生重新檢查。

一大早,家屬就來到了佳木斯監獄。負責接見批條的610主任董大泉以這月已接見過為由不給批條,並說林澤華沒看出病來,癱瘓是裝的,很顯然監區已與之溝通過。家屬給王慶軍打電話,王說外出開會,不見。去找主管獄長李好軍,被告之不在。找監獄長葉楓,也被告之不在。面對這一系列的推諉、搪塞,家屬決定找「駐檢」(即檢察院駐佳木斯監獄檢查室)投訴。來到了「駐檢」辦公室,一個年輕的女工作人員出來接待說:主任不在,有甚麼要求她可以轉達。於是家屬以書面形式給「駐檢」留了字條,揭露了佳木斯監獄將林澤華迫害致癱及看病草草收場的事實。同時提到,已經是第三次向「駐檢」申訴,不知為何遲遲沒有回應。

林澤華的家人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今年 8月15日,家人與林澤華的律師到上訴機關黑龍江省雙鴨山市中級法院遞交了申訴狀。

林澤華自述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

我是1962年出生於友誼縣鳳崗鎮,原友誼縣農場建築工程公司職工。修煉法輪大法以前,身體有四種頑疾:一、神經性頭痛。二、規律性咽喉腫痛(夏季)嚴重時吃不下東西,說不出話。三、左腿根內側有一塊黃豆大小兩公分厚平肉,總是瘙癢,一撓就破淌水,癒合還癢。四、雙眼視力0.6,假性近視不能看紅色,看紅色頭暈眼花視力模糊。

1996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不到半年,無意間發現這幾種頑疾全部消失。令人驚奇的是那塊黃豆大小的平肉不見了,留下一塊黃豆大小的印記至今可見。第一次感受到了沒病的感覺,身體輕鬆,精力充沛,渾身有使不完的勁,一天工作下來也不累,吃的香,睡的著。年輕人拿東西上六樓還要歇一下,我兩手提五、六十斤的東西一口氣上樓還不喘。

修煉法輪功,使自己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發生根本改變,對人生有了新的認識和定位,明白了人活著不能為自己活著,要為他人著想,考慮別人,要做好人,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人,只有按照人類的普世價值「真善忍」的原則才能做一個真正的好人,這是絕對不變的標準。以前和人相處以自我為中心、處處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現在為人處事真心相處,更不會算計別人,對人生充滿樂觀,生活中無論甚麼樣的苦、煩惱、不快、不公,全不放在心上,性格、脾氣也發生了改變,過去我靦腆內向,矜持不善交際。與人來往,合的來就處一處,合不來也不來往。修煉後,為人處事落落大方、坦坦蕩蕩,言談舉止端莊得體,隨和毫不做作。以前和別人發生矛盾時總是推責任、怨別人、找別人的不是、沒理找三分,有時忍住了嘴上不說,心裏一直記恨著,現在遇到矛盾時,能退一步,找自己的原因,想自己哪沒做好、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還能善意的解釋。

以前幫助別人做點好事要讓別人知道,最起碼要讓別人領情,現在無論何時何地,人不認識都主動幫助別人而且沒有條件,不講代價,不計回報,在單位上班時,為了爭權爭利與一位同事鬧的很僵,積有宿怨,不相往來。煉功後,見到這位同事主動打招呼,檢討自己過去的不是,並賠禮道歉,主動和好,同事動情的說:沒事,都是過去的事了。他兒子結婚,我聽說後,還隨了禮。

師父告訴我心一定要正,貫穿在我的生活中,出租車行業,黑客、宰客是常有的事,我開出租車一年多,跟乘客沒多要過一分錢。即使外地人,也一視同仁,童叟無欺。有時趕上乘客著急忘帶錢了,人不認識辦完事再說,有的過後忘了給錢,我也不追著要,遇到天氣不好或半夜出車,或時間長點,多跑點路,也不和乘客多要錢,一位乘客打車,因事沒坐,都付了錢,我還錢,他說下次坐車用,我遭受迫害後,我告訴弟弟替我把錢還了。

我曾經做過帶料食品加工,當時電費1、2元加工一爐食品,去掉電費所剩不多,有人好意勸我在電表上做手腳,我笑著說,修煉人不能那樣做,麵、油、雞蛋、糖是生活用品,加工時少放看不出來東西,我始終按標準報料,剩下如數歸回。孩子那年4歲,有時餓了要吃的,我就給孩子錢自己買東西吃,也不動顧客一塊食品,顧客看到過意不去說,你這個人太厚道,許多人到我家東西放那就走,告訴我啥時取,說放心。

給人打工時,正點上下班,就像給自己家幹活一樣兢兢業業,認真對待,不糊弄,精打細算,還不動雇主的東西,雇主在與不在都一樣,雇主感慨的說:「僱人還得雇你這樣的,好人哪。」

做加工炒貨生意時,為了掙錢,缺斤短兩都幹過,修煉後,不再把壞的炒貨往裏摻,灌袋總是足斤足兩,變質了就扔掉,對原料精選細挑,小賣店沒賣完,變質了就給換,小賣店都說,上你家的貨真放心。

1998年,我參加哈爾濱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搭公交車時,一位乘客用報紙包的錢(約二十公分厚)。掉在車上,誰也沒注意。我和一位同修看到了,同修問我:「怎麼辦?是不是圈套?」我說告訴他吧,車剛好停了。同修告訴他:「你東西掉了。」他緊張的啊一聲低頭找錢,謝我倆都忘了,我倆坦然下車。

和女人接觸時間長了會日久生情,修煉後只忠實自己的婚姻,除妻子不再和其他女人過份接觸,視女性為自己的母親姐妹一樣尊重。

一位同學請我吃飯,飯後對我說上歌廳唱歌去。我聽過那是甚麼場合,就拒絕。他說:我唱歌,你陪我就行了。礙於情面去了,到那,他給我叫來一位小姐陪我,我明白他的意思。小姐跟我嘮一會,見我沒那意思,找同學說:你這朋友咋這樣呢?同學笑了:「他是煉法輪功的!」

一次,孩子做錯了事,不敢告訴奶奶,問我咋辦哪?我說:你這麼這麼說。孩子急了:爸,你不是告訴我不撒謊嗎?我意識到言傳身教對孩子一生影響太大了。從那以後,凡是告訴孩子做到的,我自己必須做到。孩子十八歲了,我沒罵過他,打了兩次,也只是嚇唬他不再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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