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尊在《致歐洲法會》中說:「有些學員修煉中一直向外找、向外求、向外看,誰對自己不好了、誰說的話不好聽了、誰太常人了、誰和自己總是過不去了、自己的意見總是不被採納了,因此甚麼大法弟子證實法的事都不幹了,甚至一氣之下不修了。你真的不知是在給誰修嗎?你真的不懂這不順心的事是在幫你修煉、去你的人心、去你的執著嗎?你從修煉那天開始,人生的路不是改變成修煉的路了嗎?你碰到的一切都不是偶然的嗎?」當我再次學習這段法的時候,覺得師父的話字字句句打在我的腦海裏,我不正是這樣的人嗎?
對照師尊的教誨,想起在學法小組同修們真誠的話語,自己隱藏著多少的人心。為甚麼我指出某同修的不足時沒有人支持我呢?自己認為是為整體著想,自以為在法上,好像細聲細語都是為同修好,實質還是在強調自我的人心。其實同修們都在默默的做著三件事,圓容師尊所要的。當別人觸及到自己的不足時,就原形畢露,說話也不和氣了。如同修A說和我一起講真相有壓力,同修B就直截了當的說對我有妒嫉心,她懷疑我勸退是不是把真相講到位了,不相信我每次能講這麼多人。當時我聽到這些話,心中很不是滋味,覺得同修不但不鼓勵,反而這樣說。我就馬上回她一句,《明慧週刊》上登的一個老太太一天勸退六十人,我還只有她一半呢。你要用心去做,每天講三十、四十都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你比我還會講。至於我講的質量怎樣,有師父管著,有眾神看著,要你操甚麼心呢?這種口氣,這種態度能使人信服嗎?
一次碰到同修B,正好是兩位講真相的同修被綁架。同修B在學法小組說:「你看某某真相講的這麼好,本地區還準備把她的事蹟打印成小冊子,作為其他同修的借鑑。你看一被綁架就把甚麼都說了,自己也不修了。」同修B講的是當時的真實情況,我就認為她是含沙射影的指向我。那意思是說你講的多有甚麼用,不修自己,還不是常人在做大法的事。就馬上回了她一句:「講的多不能證明修的好,但總比只說不做的強。」回家的路上,我就在想還來不來這個小組學法,我大老遠來學法,她們對我的幫助不大,我何苦被別人妒嫉自找煩惱呢?找來找去都是別人的錯。
「講的多不能證明修的好」這句話是我隨口而出,回家躺在床上細細回味,是啊,我勸退多有甚麼用?不向內修,處處都懷疑別人在說自己,出現問題都是別人的不對,到底是甚麼心在作怪呢?我該找找自己了。找來找去把我嚇了一大跳,自己竟然還有這麼多的私心、爭鬥心、好勝心,隱藏的顯示心、我能把這些人心帶回天國嗎?最近因為本地資料少,有同修說沒資料發,我就到一百里之外的老家去拿了一些資料,給那些不善於講真相的老同修去救人,哪知同修不理解,認為是我不願意發就給她去發。因為我拿資料都是有選擇性的,是那種適合打開人心結的資料。如《天賜洪福》、《如何平安度過災難》、還有《九評》小光盤等。同修拿到手裏一看,就說是過期了的,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當時有的同修聽到後就覺得太過份,說這些話太不應該。遇到這種事情,我的心裏也是很不舒服。過後向內找,這是在去我的同修情。
為甚麼這些事情都發生在我身上,修煉人不會碰到與修煉無關的事情,修煉的內涵太大了,不是去幾個人心就能修成的。每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事事處處都有與修煉有關的因素在裏面,都要用心去體悟,找出執著心,去掉它,修好自己。
我發現我在修煉的過程中,經常把自己的主觀思想強加給別人,認為自己想的做的都是對的。我應該把自己認為對這一想法徹底放一放,其實「對」與「錯」都是不同境界的認識和表現。我一定要放下自己,用在大法中修出來的更大胸懷去對待周圍的同修,真心的默默的去圓容。我們都是大法粒子,只有層次不同,境界不同,永遠不要用自己悟到的法理去衡量別人,更不要把自己人的觀念強加於人。我應該多看同修的閃光點,碰到摩擦,要做到自覺的主動的和同修溝通,找出自己的不足,以達到共同提高。
「向內找」是師尊留給我們提高心性、走向圓滿的法寶。我真心希望同修和我一道珍惜利用,讓我們在神的路上兌現我們的誓約,完成我們的重大使命,跟師父回家。
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