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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易縣李愛敏多年被中共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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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省報導)惡警李衛東上前拽住她的雙手戴上手銬,又一腳把她踹倒跪在地上。鄉政府邪黨人員高金堂等人則拿起鎬頭將她家住房的門、窗和所有的家具及一切生活用品全部砸爛,衣物散落一地,一片狼藉,只剩一個房架子。惡警李衛東像惡棍一樣,瘋狂的拿棗樹枝在後邊抽打她、逼她跑步到村大隊部,邊抽打、追趕,嘴裏還吆喝「跑快點!跑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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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易縣法輪功學員李愛敏於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全身久治不癒的多種疾病都神奇的消失了,全家人過著平靜,安詳的生活。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中共邪黨以莫須有的罪名誣陷法輪大法和師父,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為堅持信仰,做好人,李愛敏遭到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610、西山北鄉政府、西山北鄉派出所、及村委會各級邪黨人員的非法慘無人道的迫害。她多次被非法關押、非法洗腦、非法勒索錢財、多次被非法騷擾、兩次被非法公判、家中被邪黨人員打、砸、搶,損失慘重。

修煉法輪功前,李愛敏曾患多種疾病:心律不齊、低血壓、膽囊炎、神經性頭痛、還有風濕病,她吃過中藥、西藥、還扎過針灸,去清苑縣、保定市醫院打封閉也不見好,並且還經常感冒發燒,嚴重時,全身腫起來,肉都疼,真是這兒的毛病還沒好,那兒的毛病又出來了。那時經濟條件不好,孩子也小,又不能長期醫治。她心裏憋悶,思想負擔很重,感覺活著都沒意思了。

一九九六年十月的一天,李愛敏因嚴重感冒在家輸液,有好心人勸她說:「你家掙點錢還不夠你娘兒倆看病的,不如你也煉煉功吧。」她當時並不相信煉功就能好病,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就去學煉功了。那天晚上在學法點學法時聽到:人為甚麼有病呀?是以前生生世世做的不好的事給人造成的災難,所以人就會有病(不是講法中的原話),她心想:從今以後就一點一點的還吧。從此,她堅持學法煉功,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時間不長,所有的病都沒有了,一身輕。從學法點回家,高興的有時像個孩子似的蹦著走。

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七月二十日上午,原村書記魏鳳田(遭惡報,得尿毒症於二零零四年死亡)帶領西山北鄉機場派出所原所長王志勇等人,未出示任何證件,非法闖入李愛敏家中,像土匪一樣,翻箱倒櫃亂翻一通,搶走一台錄音機,兩盤煉功帶和師父法像等。王志勇還對她大聲吆喝:「到鄉里走一趟!」把她強行帶到鄉政府,鄉政府人員逼迫她以立正的姿勢在太陽底下暴曬,中午也沒讓她吃點飯。下午就被兩個警察強行拉到易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又強迫她寫所謂「保證」,被拒絕後,就把她強行送易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她被強逼背監規、報數、站隊表態、看誣蔑大法的報紙、電視等。一天晚上,看完電視,一個男性管教(眼眉邊上有一顆豆粒的大小的痣,四十多歲,一臉橫肉),強迫她說不好的話,她不配合,那人就邊踹邊罵她:叫你不聽話!在拘留所裏每天兩頓飯:蘿蔔湯和帶老鼠屎的玉米麵窩窩頭,邪黨人員不斷地逼迫寫對法輪功不好的認識,被她拒絕。她被非法關押二十三天,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後才讓回家。縣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為名,勒索她二百元錢;拘留所非法敲詐一百五十元左右的飯費及其它用品費用。

同年,有一次,李愛敏被派出所兩個人從家中強行綁架到鄉政府,有人威脅她說::「只要配合我們就不送縣裏」。晚上把她帶到大會議室,六、七個人同時對她拳打腳踢。邊打邊逼問,讓她說大法不好的話,她不配合。她始終說:「煉!」「大法好!」「師父好!」等話,這些人就打個不停。縣武裝部的一個邪黨人員(30多歲,一米七的個頭,白淨臉),喝醉了酒,拿手電筒瘋狂的往她身上打,把她推倒後,又讓她站起來接著打,直到打得她滿嘴流血,看守她的人說:「打得出了血,真可憐。」「他喝了酒,一會兒別讓他打得出了事。」之後才把她帶到一個辦公室,派人輪番看著,不讓她睡覺。魏小紀(她村原大隊書記魏鳳田的兒子)強迫她右腿搭在椅子上,左腿站直,兩胳膊舉起來,長時間站立。白天把她拉到派出所,妄圖強迫她看邪黨報紙,被拒絕。之後,西山北機場派出所長王志勇等人把她送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勒索200元錢,才讓她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王志勇等人又非法闖入李愛敏家,將她強行拉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以所謂的擾亂社會秩序為名,非法拘留。縣公安局股長馮德成指使手下將她雙手反銬,戴上寫有「×教分子」的大牌子,強行照像,之後拉到縣劇場錄像,在公判大會場上被非法公判,身後站一個全副武裝的警察押著,警察威脅她不許喊口號。所謂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之後被非法送回拘留所,把她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右手銬在一起,使她們一人面向前,一人面向後,吃飯、去廁所也是如此。一連銬了好幾天。一次,一個一米七左右,五十來歲,較胖且駝背的男性看守,看到晚上她煉功,就拿一條三角帶鞭子狠命地抽她,打得她臀部、身上腫起一條一條的血痕,後來她絕食六天抗議非法關押,身體非常虛弱,面黃肌瘦,他們怕擔責任,才打開手銬。非法關押二十來天,勒索三百元錢才讓她回家。

同年臘月的一天,晚上後半夜,西山北機場派出所警察李鳳春等人把她家的門踹的咚、咚響,打開門後,李鳳春就問她:「還煉法輪功唄?法輪功好嗎?」她只說了一句:「好!」李就惡狠狠地打了她一耳光。然後問她:「知道其他煉法輪功的去北京嗎?」她說:「不知道」,這些人才走。第二天上午,魏鳳田帶派出所的王志勇、李衛東和幾乎全鄉政府的一大群人強行闖入她家中。惡警李衛東上前拽住她的雙手戴上手銬,又一腳把她踹倒跪在地上。鄉政府邪黨人員高金堂等人則拿起鎬頭將她家住房的門、窗和所有的家具及一切生活用品全部砸爛,衣物散落一地,一片狼藉,只剩一個房架子。惡警李衛東像惡棍一樣,瘋狂的拿棗樹枝在後邊抽打她、逼她跑步到村大隊部,像趕牲口一樣邊抽打、追趕,嘴裏還吆喝「跑快點!跑快點!」之後,她被綁架到鄉政府,到鄉政府被非法審訊後,李衛東強迫她站在雪地裏,一隻胳膊被吊在院中的鐵絲曬條上,鄉政府的兩個邪黨人員對她拳打腳踢,旁邊還有兩個鄉政府邪黨人員扇陰風、點鬼火,叫囂著:叫她罵她師父!逼她罵人。後就被派出所警察楊曾紅等人強行拉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又非法審訊。在公安局,楊曾紅拿塑料笤帚把兒打她臀部,打得她撕心裂肺的疼,真是疼痛難忍。公安局一個面色較黑,四十歲左右,一米七五左右的警察問她大法好不,她說了句「好!」那人抬手就打了他好幾個大耳光。後又被送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在派出所裏,因沒錢,晚上不給被子蓋,只能蜷縮在暖氣旁。非法關押二十多天才讓回家。這些邪黨人員說:因大法學員沒讓他們過好年,把怨氣都撒在大法學員身上,就狠命地暴打她們。

回家當天晚上(正月二十),村幹部魏老和帶派出所的人闖入她家,騙她說去鄉里有點事說說,把她帶到鄉會議室,鄉610頭子李小龍、畢術雨(現任鄉長)帶頭迫害,強迫她光著腳在冰涼的地上站立正,兩個鄉政府人員(其中一個三十來歲,個子不高,另一個是鄉秘書,瘦高個,二十多歲)左右開弓打她耳光,邊罵邊打,像瘋了一樣,打得她眼冒金星,並且威逼三名法輪功學員打她,她被打得手、腳、身上都腫脹疼痛,晚上不讓睡覺,強迫她坐在涼板凳上,還有人輪流看守。第二天,逼迫她看誣蔑大法的報紙,不許說話,連續幾天都是如此。每天讓家人送飯;還強迫她掃院子、清理全鄉政府的垃圾,到鄉政府外邊掃大街,都有人看管,就像文化大革命又回來了。還強行帶她和其他大法學員到別的村逼著給法輪功學員洗腦。非法拘禁兩個來月,勒索一千元錢,才讓回家。回家後,還被強迫天天去鄉610頭子李小龍那兒報到,持續近半個月之久。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是邪黨所謂敏感日,西山北機場派出所吳鳳坡等二人,未出示任何證件,非法闖入李愛敏家中,將她綁架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左右,勒索三百元錢,被李少宗(本村主任)接回,還敲詐了五十元飯費。回家後,王志勇勒索她一千元錢,逼迫寫所謂的保證。

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李愛敏,在二零零零年過年前,和另一位大法學員去北京為師父、給大法鳴冤,在天安門廣場被便衣警察盤問是否是法輪功學員,她告訴他們只想有個學法煉功的環境,就被拽上警車,車上有三個警察,其中兩個兇狠的罵著髒話,把她們拉到廣場的東邊某處,下午被拉到玄武公安局,午飯沒讓吃。在那裏,強迫她在院子裏蹲著,之後有兩個警察非法審訊,然後被帶到地下室的監室非法關押。第二天,被易縣公安局二人劫持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後,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被強迫看誣蔑大法的電視,然後讓談看法,表態,還強迫背監規,由普犯看著,不許煉功。一個姓魏的三十多歲的管教威脅說:「你要再煉功,就把你吊到外邊大門上揍你!」她和其他大法弟子還被強迫跪在外邊,鼻子、肚子、腿均貼著牆,一個大法學員被這樣折磨的昏倒,才讓她回屋,此時,她因這樣跪的時間過長,身體已失去知覺,動彈不得,半邊身子冰涼、心臟不好,無力,像得了一場大病。後她絕食抗議迫害,四天後才讓家人接回。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王志勇等二人未出示任何證件,把李愛敏從家中強行綁架到縣看守所。她一次又一次的被邪黨殘酷迫害,看透了邪黨的邪惡,她被迫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四天後王志勇把她送村大隊部,才讓家人接回。

同年夏天的一天,派出所二人闖入她家中,把她綁架到鄉政府,強行讓她站在院中暴曬,之後被該二人送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她絕食抗議四天後,被拉到西山北中學非法開公判大會,被反銬雙手,胸前掛著大牌子,上面寫著「法輪功×教分子」,身後站著全副武裝的警察。送回看守所後,被按在椅子上,由幾個犯人把她的頭、兩臂、雙腿按住插鼻管灌食,灌完後,一個姓張的看守所長一腳把她踹倒在地,並指使管教、犯人又按住她的頭、胳膊、腿,那人踩著她的頭,揚言要灌她大糞。她不張嘴,那人就指使犯人拿著手指粗、長一米左右的鋼筋棍橫在她嘴上,一邊一個犯人往下壓,壓開嘴就灌。灌完後,順她嘴角往下淌血,嘴腫得老高,皮肉被壓爛,滿嘴淌血,兩顆門牙損壞,露出了牙根。他們還不罷休,又把她送縣電力局洗腦班繼續迫害。電力大廈經理隰文全(和李愛敏同村)指使兩個二十多歲的女子看著她,其中一個叫紅(音),這二人強迫她看錄像,給她唸誣蔑法輪功的內容,強行洗腦轉化。隰文全還指使那二人在房間放黃色錄像,一會兒進來一個男的,就和那兩人一起看,李愛敏閉著眼不看,一會兒就離開了那裏。

隰文全威脅她說:「你要在別處轉化了,不在我這兒轉化,我家那些哥兒們饒不了你們家裏!」幾天後,她從洗腦班走脫,被迫流離失所。在流離失所期間,派出所的楊曾紅、村幹部李少宗、魏東方等人還經常到她家騷擾,有時李少宗還把公安局的馮德成帶到她家中騷擾,隰文全的幾個哥兒們隰文福、其子隰旦(小名)、隰文來和女婿張軍及隰文義和他兒子等人白天黑夜在她家周圍輪換蹲坑、看守,隰旦還經常在她家住宅監視;還撬鎖入室,東張西望到處找她。因他們懷疑李愛敏就在家中。致使家中孩子大人無法正常生活。一個不明真相的村民帶領派出所的人到外縣她親戚家騷擾,魏向東打聽到她外縣還有親戚後,晚上,派出所的人又去她那家親戚家騷擾達兩次。

二零零五年十月份,保定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闖入李愛敏的租住屋,把她綁架,戴上手銬,拉到清苑縣北邊的一個大農場,帶到一間屋子,被銬在椅子上非法審訊。行兇逼供,有人朝他臉上吐唾沫、有人踢她腿,有人用拳頭打她前胸,造成她胸悶、打嗝、嘔吐,還強迫她簽字。後仍被送保定八里莊勞教所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好幾個管教分別讓她說思想活動,一個幫教則灌輸歪理邪說,不轉化就關小號,強迫在「四書」上簽字,強迫做奴工,上洗腦課、看洗腦錄像。非法關押一年零三個多月才讓回家。勞教所還讓她到當地派出所報到,派出所長梁彥東等二人拿一張紙強迫她簽字。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村書記魏東方指使一女性村民,一天三次到她家騷擾,並給他們彙報情況。畢術雨等人也到她家騷擾。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村主任鞏保田拿一張寫有誣蔑大法的紙讓她簽字,被拒絕。十五日晚上,鞏保田又去她家騷擾,威脅說:「不簽就上縣洗腦班裏去。」

李愛敏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遭邪黨殘酷迫害,身心受到巨大傷害;大人、孩子長時間遭邪黨騷擾、威脅,生活在慌恐、不安當中,提心吊膽的過活,帶來巨大的損失。修心向善只能給社會帶來益處,如何能擾亂社會秩序?!善良的父老鄉親,誰善誰惡、誰是誰非,相信你能作出明智的判斷,善惡有報是天理。棄惡從善,退出中共邪黨,是你光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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