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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非法判刑 遼寧丹東劉品彤等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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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在遼寧丹東「六一零」的直接操控下,丹東振興區法院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秘密對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劉品彤被誣判八年,張迎紅被非法判刑七年,張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三名法輪功學員已提出上訴。

據悉,劉品彤的辯護律師早在七月十七日,已就劉品彤控告振興區國保警察對她進行刑訊逼供的事實,依法向振興區法院申請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要求排除本案的非法證據。但是所謂法庭拒絕接受,強行繼續非法庭審。八月十日,振興區法院秘密下判決,將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綁架、抄家、搶劫、製造假現場

劉品彤、張迎紅、張靜、王晶四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下午在東港市前陽海燕機械廠附近給民眾講法輪大法真相時,遭丹東市振興區江海街道新友居委會一組人員隋明珍(電話:04157157260)構陷,遂被丹東合作區公安分局前陽邊防派出所警察綁架。張迎紅價值十幾萬元的轎車在綁架現場被非法搶走。搜身搶走四人若干現金、家裏房門鑰匙等東西。前陽邊防派出所惡警孫亞軍、王佔全當晚將四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丹東看守所非法審訊逼供一整夜。

三月四日上午,丹東合作區公安分局前陽邊防派出所、丹東合作區公安分局新港邊防派出所(東港市內)、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丹東市公安局邊境經濟合作區分局、丹東浪頭邊防派出所等警察,闖入王晶、張靜、張迎紅家,瘋狂抄家,搶走私人物品和現金等共計價值八萬多元。惡警還偽造現場,然後拍照製造偽證。在張靜家,劉品彤的兒子親眼目睹了他們偽造的全過程。

三月七日前後,在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脅迫下,前陽邊防派出所惡警在劉品彤家住宅小區門口,將劉品彤姪子價值四萬九千八百元的麵包車非法搶走,同時將劉品彤本人放在樓下車棚內價值三千元左右的電動摩托車非法搶走。惡警私闖劉品彤住房,抄家竊證無獲。

「六一零」直接操控對劉品彤刑訊逼供

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劫持後,丹東市六一零直接插手迫害四名法輪功學員。三月三日晚,前陽邊防派出所所長孫亞軍、副所長王佔全對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訊逼供一整夜。因劉品彤不回答惡警的任何無理提問,拒絕一切簽字,不配合惡警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三月四日中午,丹東市六一零操控丹東市公安局邊境經濟合作公安區分局(簡稱「合作區公安分局」)的惡警將劉品彤和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一起從看守所拉出去刑訊逼供。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拉到一個地方,大門口的牌子上寫的名字是叫「商務邊防派出所」。樓內大廳的牆壁上寫的是「開發區分局」,就後證實是「丹東合作區公安分局」。

劉品彤被單獨帶到一個屋子裏,有三個便衣對劉品彤拳打腳踢,揪她的頭髮,搧她耳光,用腳猛踢她的腿,頭髮被揪掉許多。惡警一邊暴打,一邊用低級下流的語言辱罵,打了約十幾分鐘,後把劉品彤按在地上,一惡警恐嚇她:「你將來被判的最重,因為你態度不好。我們不管你有多少光盤,就是沒有,我們可以給你加上!」

七月十七日,辯護律師第一次會見劉品彤時,劉品彤將自己早已寫好的控告信交給了律師。她在控告信中提供了暴打她的三名惡警的形像特徵:一個是白臉,四十歲左右,小眼睛;一個是隊長郎某黑臉,四十五歲左右,也是小眼睛;另一個人不到四十歲,偏胖,有一顆虎牙,外地口音。施暴現場還有一個年齡稍大一些的人,是丹東市六一零的人。對劉品彤酷刑逼供是「六一零」一手安排的。

惡警構陷手段與事實

這些不法之徒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誘供的情況下,又強迫三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配合他們偽造假筆錄、假口供、假現場。劉品彤十六歲的兒子胡軒明到張靜家打聽媽媽的下落,被惡警非法劫持、拘禁,強迫胡軒明配合製造假口供。

劉品彤的兒子被拘禁在張靜家期間,親眼目睹惡警強迫張靜的老父親親筆照寫惡警自己嘴裏編造的假口供。

警察還誘騙張迎紅的家人配合他們偽造假口供。

惡警對劉品彤實施暴力摧殘,卻未能拿到迫害的證據、在劉品彤住房內非法抄家,也沒竊到「證據」,於是公開以張迎紅的名義偽造假口供(訊問筆錄)。對此,辯護律師指出:「不能排除張迎紅被刑訊逼供或是誘供的極大可能性。」

劉品彤、張迎紅、張靜被非法秘判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劉品彤、張迎紅、張靜被非法逮捕,逮捕書上的簽名是丹東市公安局邊境經濟合作區分局的惡警魯冰與丹東市合作區公安分局前陽邊防派出所的副所長王佔全。

六月二十八日,劉品彤、張迎紅、張靜被振興區檢察院非法起訴。非法構陷起訴者是丹東振興區檢察院檢察員張有利、朱文旭。七月四日在丹東振興區法院非法立案。

七月二十七日下午,振興區對劉品彤、張迎紅、張靜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審判長陶佔華在草結庭審,稱「改日再審等通知」。

八月十日,在丹東六一零的直接操控下,丹東振興區法院照例採取以往的流氓手段,秘密下判決,給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劉品彤被誣判八年,張迎紅被非法判刑七年,張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據悉,張迎紅家人為了營救張迎紅,被迫花一大筆錢托人打點辦案人。振興區法院辦案人通過辦事人威脅家人:不許請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只能聘請律師做量刑辯護。否則,張迎紅不但不能釋放,還要加重判刑。於是家人不敢聘請正義律師。但張迎紅仍然被判重刑。

目前,三名法輪功學員已提出上訴。

參與迫害責任機構及人員:
東港市新港邊防派出所:王佔全、孫剛
浪頭邊防派出所:許警東、高書龍、段宇航
前陽邊防派出所:孫剛、張勇、李國斌、王巍、張濤、江敦
丹東市公安局邊境經濟合作區分局:魯冰、王洋、葛運升、馮國棟
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鄒德東、杜國軍。

振興區法院:審判長陶佔華;陪審員:代連芝、蔣雅賢;書記員是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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