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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豐潤區法官徐天鵬惡言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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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徐天鵬,男,約五十歲,現任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刑二庭庭長。據現有資料記載,自二零零八年以來,徐天鵬以主審法官的身份多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並枉判。為了達到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徐天鵬濫用職權,百般刁難、阻止正義律師介入,欺騙、恐嚇被迫害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邪招頻出,已被海外網站列入惡人榜並被追查國際通報。

流氓無賴嘴臉

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上午九點,河北唐山市豐潤區第八法庭對法輪功學員楊國光進行非法庭審。

開庭當日,安檢口被設在豐潤法院的門衛處,不足一米寬,人員通過困難。不僅如此,法院還安排了眾多人員盤查、阻攔旁聽者。上午八點半左右,安檢口聚集了大約三、四十人,一女警負責填寫、發放旁聽證。旁聽證開了一本,足有幾十張,可最終坐到旁聽席上的只有十一位親友,其它的旁聽證均被冒領。

法庭於九點二十分許正式開庭,徐天鵬開始一系列的詢問。讓人詫異的是,徐天鵬當庭的詢問,除了姓名、住址、工作單位,就是甚麼工齡買斷等等,與其說是當庭詢問,倒不如說是閒聊拉家常,而且詢問過程中,說話陰陽怪氣,眼神輕蔑。

在所謂公訴人武滿華發言後,律師要求法庭按照規定解除楊國光的刑具,竟遭徐天鵬拒絕,後來律師再次爭取解除楊國光的刑具,徐天鵬竟說:你沒這個權利。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唐山豐潤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厲玉書非法開庭。

庭審開始,書記員宣讀了法庭紀律,然後徐天鵬又氣勢洶洶地說了一遍法庭紀律並聲稱:如果旁聽的家屬包括律師,誰不遵守會「毫不客氣」。在宣讀完「法庭紀律」後又宣讀了一份所謂「法庭新規定」聲稱:如違反規定將處以罰款一千元等,拘留十五天,規定充滿了恐嚇威脅。

公訴員陳瓊羅列了一系列案卷上所謂的證據。而後兩位律師前後強烈要求打開刑具,均遭到徐天鵬的蠻橫無理地拒絕,並訓斥律師不許再提。

在庭審過程中徐天鵬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當時江天勇律師提到《世界人權宣言》規定:一九四八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躬行、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不等律師說完。徐天鵬就語帶譏諷的對律師說:「沒必要宣讀甚麼國際法規,你要討論就去制定法律的地方去討論。」並說:「那你就到美國去呀」。

這樣的場面發生了幾次。每當律師提到國內根本沒有條款指定法輪功為×教的司法條款時,徐天鵬就強硬制止:「不用你說,你上人大去說。」

百般刁難、阻正義律師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一名北京律師受豐潤區法輪功學員王希文的親屬所托,代理王希文的被迫害案件,來到豐潤區法院刑二庭查閱王希文卷宗。律師等了一個多小時,徐天鵬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要求律師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其實徐天鵬非常清楚他的律師身份。據律師講,他當了二十年的律師,被要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這還是第一次。

律師複印證件後,徐天鵬說還要再審查他的律師證,律師對徐天鵬說:「昨天你不是看過律師證了嗎?」徐回答:「要核對律師證內容。」律師只得再次把律師證交給徐天鵬。

徐天鵬仔細翻看後稱:該律師因轉其它律師所,沒有司法局的蓋章無效。律師說自己這幾年先後轉了幾個所,都是在律師證上加蓋一個條形章,在條形章裏面填上日期和轉出所、轉入所的名稱就行,走遍了全國公、檢、法哪一個機關都沒有挑剔過轉所的效力。但徐天鵬非得要求司法局蓋章,稱豐潤當地都是這麼辦的。李律師說:律師發證和調動是各省辦理,沒辦法要求北京市按照豐潤區這邊的辦法來辦。但是徐天鵬說這種情況要請示領導,李律師問:請示需要多長時間?徐說:要一天半天的。

當時李律師沒有離開法院,一直在等徐天鵬的回覆。徐天鵬稱去向院長請示,半個多小時後回到辦公室,又開始仔細研究律師的律師證,最後徐天鵬終於「發現」律師證上蓋有北京律師協會的章。徐天鵬說:律師證上蓋有「律協」的章是違法的,律師協會無權在律師證上蓋章的。而事實上北京市規定,所有律師證上都必須蓋有「北京律師協會」的章才有效。徐天鵬還威脅他,如果不按照法庭的要求做,他們將向北京市司法局反映。

據了解,中共當局高層有秘密規定,要嚴懲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在徐天鵬的百般刁難下,律師最後也沒能查閱到王希文的卷宗。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下午兩點,王希文被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但很多王希文的親友不能旁聽,因為旁聽席大部份座位已經被公安以及「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人員佔據。

質證階段,公訴人沒有提交任何的物證,只出示了一些照片和國保大隊出的認定結論作為主要證據。律師提出對本案的物證要進行實物質證,對照片無法質證,這些照片不符合物證的條件,不能作為證據來認定;國保大隊是本案的偵查單位,任務是為本案搜集有關的證據,無認定權力,他們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而違法行為所得的證據是無證明力的。

對律師的辯護,徐天鵬不作任何答覆。律師在辯護時,提出徐天鵬一系列的違法行徑,如不允許會見被告人、限制律師複製案卷等,被徐天鵬制止,警告律師他要以蔑視法庭為由追究辯護人的責任,要求律師只對事實和法律規定進行辯護,不允許對定性進行任何的說明,剝奪律師獨立辯護的權利。

非法庭審同情者 拒絕親人旁聽

凌雲,一位普通的唐山婦女,因同情法輪功學員而遭中共惡警綁架。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豐潤區法院對凌雲非法開庭。

此次開庭,雖曰「公開審理」,卻不允許任何人旁聽,就連凌雲的母親和丈夫也被擋在法庭門外。庭上只有被非法庭審的受害人凌雲,其餘的就是刑二庭審判長徐天鵬等幾個所謂法官,再有就是由法院指定並與其默契配合的律師馬秋平。

凌雲的母親和丈夫很想入庭旁聽,前去敲門。徐天鵬粗野的在庭裏喝道:「再敲門,用手銬把他們銬進來!」

公然威脅驅逐律師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上午九點三十分,豐潤法輪功學員賈元峰在當地法院遭非法庭審。開庭前,律師要求依法會見當事人,但法院以開殘奧會為由,不讓會見。

開庭當天,一個本可容納三十多人的法庭,可豐潤法院限定只允許十五人入庭旁聽。而實際上由於區「六一零」副頭目何愛榮(女)和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曾祥海的干擾,拖延並干預發證,到開庭時僅有十人領取了旁聽證。

庭審中,由於徐天鵬多次無理打斷律師的辯護,被律師指出不符合法律規定。徐天鵬說:「我們這法院就這樣,你再說就是擾亂會場,把你驅逐出去。」

此外,徐天鵬還參與非法審判了何素英、張維仲和谷友文等很多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使他們身陷冤獄,家庭破碎,人為的製造了大量的人道災難。目前,因為他參與了秘密庭審張明鳳和張桂芝二位老人卻不通知其家人,家屬正在對他提起控告。

在此,奉勸徐天鵬以及和徐天鵬一樣追隨邪黨作惡的公檢法人員,請抓住中共邪黨覆滅前的一線機會,棄惡從善,停止迫害並善待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贖回自己美好的前途與可貴的生命,從而有機會走入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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