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1)

——中原蒙難 古城奇冤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

引言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四日晚九點,遼寧省朝陽縣公安局四樓政保科,一名年輕的婦女躺在地上,連續十三個小時的酷刑折磨已使她奄奄一息。站在她周圍的其中一名警察向政保科長孫旭和副科長黃殿相請示:「送醫院搶救吧?」但旁邊的一人馬上說:「別送醫院,搶救不過來咱們沒法交待。」於是孫、黃兩人做出如下決定:命令手下打開樓窗,將這名婦女從窗戶扔了下去……

於秀玲
於秀玲

這個婦女名字叫於秀玲,三十二歲,係遼寧省朝陽縣大廟鎮土城子村七組村民,因為修煉法輪功被朝陽縣公安局綁架,僅關押了六天便被迫害致死。案發後,為了不使事情敗露,他們連夜通知於秀玲的丈夫馮殿祥,只允許他匆匆看上一眼,當晚十二點便強行火化了。黃、孫等惡警們擺出一副蠻橫的流氓嘴臉,對馮殿祥威脅說:「你們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隨便!上邊有指示,法輪功怎麼整都不過份!」……

一場足以震驚全世界的慘案,在中共的流氓統治下,就這樣悄無聲息地不了了之了。

這就是法輪功在當今中國所遭受的對待。而像於秀玲這樣慘遭虐殺的法輪功學員,在這十幾年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比比皆是。

在中共持續十三年的血腥迫害中,朝陽市內的幾縣區有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投進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近千人被投入黑監獄,至少有近百人間接或直接被迫害致死;多人被活活折磨致殘、致精神失常;無數人被開除工職,被迫流離失所;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迫害之慘烈,傷害之廣泛,影響之深遠,皆屬曠古未有。

朝陽市下轄兩個區:雙塔區與龍城區;三個縣:朝陽縣、建平縣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當地簡稱喀左縣);代管凌源市、北票市兩個縣級市。以下是朝陽市各縣區部份被非法判重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朝陽市:

胡建國(枉判14年)、李群芳(枉判11年)、孫秀華(枉判10年)、賈桂琴(枉判13年)、謝寶風(枉判10)、李翠華(枉判9年)、姜偉(枉判8年)、李淑萍(枉判8年)、張紹峰(枉判8年)、孟慶祥(枉判8年)、曹智勇(枉判7年)、林桂芝(枉判7年)、武榮傑(枉判7年)、王立平(枉判7年)、馮麗(枉判7年)、王立陽(枉判6年)、李英軒(枉判6年)、褚秀梅(枉判6年)、吳佔庭(枉判4年半)、車淑賢(枉判4年)、景菲(枉判4年)、李亮(枉判3年)、潘玉峰(枉判8年)、唐錦麗(枉判3年)、陳淑梅(枉判3年)李曉豔(枉判3年)、王恩英(枉判3年)、張玉霞(枉判3年)、王平珍(枉判五年)。

凌源市:

侯延雙(枉判14年,被迫害致死)、范振國(枉判9年,被迫害致死)、金翠香(枉判10年)、鄭春豔(枉判10年)、周樹民(枉判8年)、王海林(枉判7年)、劉殿元(枉判7年)、程玲(枉判7年)、婁彩華(枉判6年)、郭曉梅(枉判6年)、韓立國(枉判6年,被迫害致死)、劉志富(枉判6年)、李寶珍(李保貞,判6年)、袁子民(枉判5年)、倪淑芹(枉判4年)、溫秀芝(枉判4年)、李淑賢(枉判4年,迫害離世)、白麗豔(枉判4年)、趙國(枉判4年)、李佔廣(枉判4年半)、馬岩華(枉判4年)、張桂菊(枉判4年)、李春玲夫婦(枉判4年)、鄭會海(枉判4年)、李景芳(枉判4年半)、楊永利(枉判3年半)、李永勝(枉判3年)、陳向林(枉判3年)、張桂華(枉判3年)、董秀芹(枉判3年半)、韓鳳珍(枉判3年半)、郭鳳賢(枉判3年)、劉金成(枉判3年)、王學軍(枉判3年)、梁麗君(枉判3年半)、李春豔(枉判3年)、郭鳳佔(枉判3年半)、於淑芬(枉判3年半)、劉書風、劉淑蘭、王佔剛、運國林、臧友、閆志福、高風山、任貴蘭4──10不等、孫穎、姚玉華、胡素鳳、李維孝、方連武、趙立君、劉玉芳、劉殿元等近百人被判重刑迫害,有近千人非法教養,拘留迫害已有幾千人次。

北票市:

趙國雲(枉判10年)、孫明哲(枉判10年)、張海豐(枉判7年)、王守芬(枉判7年)、王秀英(枉判7年)、劉淑花(枉判7年)、徐小明(枉判6年)、石坤(枉判5年)、李樹忠(枉判5年)、張振學(枉判4年)、王明振(枉判4年)、李德新(枉判3年)、胡國紅(枉判4年)、張華萍(枉判4年)、楊新宇(枉判4年)、薛尚紅、湯榮娟、劉少蘭,分別為5年、3年、6年……

建平縣:

李海林(枉判14年)、徐淑華(枉判13年)、陳海(枉判13年)、喬忠進(枉判10年)、楊秀珍(枉判8年)、王志國(枉判8年)、趙洪利(枉判8年)、商豔明(枉判7年)、周××男(枉判5年)、李廣珍(枉判3年,被迫害致死)、郭昊(枉判3年)、祁秀英(枉判3年)、周喜榮(枉判3年)等人。

朝陽縣:

張亞林(枉判6年)、張琦(枉判7年)、陸桂芬(枉判8年)、朱平(枉判5年)、施秀清(枉判4年)、朱國田(枉判3年)、張余(枉判3年)、李德春(枉判3)、王喜柱(枉判4年)、李桂霞(枉判5年)、楊傳文(枉判5年)、陳鬥林(枉判5年)、榮玉蘭(枉判4年)等人。

喀左縣:

張學賢(枉判4年)李化峰、劉惠蘭夫婦(一個枉判8年,另一人不詳)、李德英、王玉芳、王玉玲被非法判七至十二年重刑。

鑑於中國大陸的迫害環境,中共對真相的極力掩蓋和對信息的瘋狂封鎖,本文所收集到的材料只是冰山一角。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手段,可謂集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無所不用其極而慘絕人寰,且持續十幾年。為了盡可能全面翔實的將這場迫害的邪惡予以還原和展現,本文將分為以下幾個部份敘述:

一、朝陽市部份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二、朝陽市法輪功學員被折磨致精神失常案例
三、朝陽市西大營子教養所
四、凌源市康寧精神病院
五、朝陽縣公安局、政法委製造毒害全國的「董立殺人案」
六、朝陽各地區被迫害大法弟子概覽
七、朝陽市公安系統人員貪贓枉法、巧取豪奪
八、朝陽市迫害大法弟子的參與單位及部份惡人

(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