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化解二十多年的冤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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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八日】

大法治好了我的多種病

我是一九九七年五月份得法的大法弟子,今年六十六歲。沒得法前,常年患頑固性頭痛、胃病、高血壓。最使我頭痛的是「美尼爾氏綜合症」。這個病來勢兇猛,病一發馬上倒下,吃不了,動不了,眼睛睜不開,稍一睜眼就嘔吐,天旋地轉的,屋裏不能有絲毫的動靜,連走路的聲音都不能有,那個滋味真是不敢想像。修大法後,不到一個月,我所有的病都神奇的痊癒了!我感到的幸福真是無以言表。寫到此我雙手合十,叩拜偉大的師尊!!師父您好!師父您好!!

大法化解了二十多年的冤仇

從我開始得到這個法,就感受到了大法的美好與超常。我如飢似渴的學法、學法,明白了一些法理。師父說:「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轉法輪》)於是我找到與我二十多年沒有說過一句話、沒有共過一件事的那個仇人(我兩家關係還沒出五服)。事情是這樣的,其人蓋房佔用了我家的宅基地,當時說是給錢。由於我們兩家關係特別好,又是本院的,他家蓋房子經濟比較緊張,當時沒給錢把房子就蓋上了(那年我父親還在世)。房子蓋了都三、四年了,他家的兒子都娶了媳婦,孫子都有了,還沒提給錢的事。有一年,隊上讓還以前貨款,這時我的老母親找到她,讓他給拿一百五十元錢。這一說要錢,可鬧翻了天,不但不給錢,還把八十多歲的老母親連罵帶推的趕出了門。他們的理由說:「宅子是國家,憑甚麼給你錢」。於是我們找到村幹部說和,一次一次無濟於事,又找到與他們能說得來的人調解,也是無濟於事。就這樣我們忍氣吞聲的活著。

我有幸得法後,明白了法理,於是我找到那個人,首先向其問好,家長裏短的談論起來,然後說是大法才使我放下這二十多年的冤仇,否則我不會主動來找你的。我們之間解開了疙瘩,有來有往,關係越來越密切,現在比原來沒發生事之前還好。他們家見證了大法的威力,也有三人走入了大法修煉。鄉親們看到我們之間相處的如此和睦,一致感歎:法輪功真神了!

師父幫我熄滅了火災

那是一九九八年春天的一個早上,我打開煤氣爐要做飯,剛一擰開關,火苗一下子躥出去很遠,連輸氣的管子上都是火,可把我嚇壞了。我拿起水盆,一盆一盆的潑水,怎麼也不管用,火仍然越燃越旺,整個屋裏地上足有十公分深的水了。這時我想起了師父:「求師父幫忙」,念一出,火馬上滅了。我連聲說「謝謝師父!謝謝師父!」事後我真是有些後怕,兩天也不敢進那個房間。第三天,我慢慢的過去看了看,屋子裏還有水,我檢查一下煤氣爐的情況,神奇的是那根塑料管,著火時整個塑料管上都是火苗,可現在那根管子安危無恙,沒有一點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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