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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多英才被害 珠海黑幕揭開(上)

——廣東珠海法輪功學員十三年受迫害案例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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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綜合報導)珠海,位於珠江口的西南部,因珠江注入南海而得名。珠海毗鄰澳門,被設為經濟特區,這使得面積不大的珠海成為廣東以至全國的一個重要城市。珠海下轄香洲區、斗門區、金灣區、橫琴新區,人口156.02萬人(二零一零年人口普查統計),是廣東省內人口規模最小的一個地級市。

珠海,這個人口不多的城市,近年來卻發生了一連串精英人士被綁架入獄的事件──
優秀演奏家、二胡大獎賽亞軍金原被勞教三年,後又被判刑八年半。
知名畫家鄭艾欣兩次被勞教,第一次一年,第二次二年。
清華大學黃奎博士等六位高才生同時被判刑,引起國際關注。
原南海艦隊某獨立團團長、優秀飛行員李鳳友被判刑五年。
資產千萬的工程承包商龍觀德被判刑七年。
珠海市報關公司經理何志維被勞教一年。
珠海勞動局藝術團副團長、歌唱演員王志棟被綁架關押於「法制教育學校」。
澳門科技大學資訊科技學院助理教授王漣在珠海被綁架,被強迫當特務。
留學歸國的貿易人才袁征離奇死於珠海第二看守所……

這些案件的背後到底存在著甚麼樣的黑幕?

目錄
一、中共邪教迫害法輪佛法
二、勞教,被中共用作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手段
三、大批英才、好人被非法判刑
四、邪惡的洗腦班
五、兩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六、惡有惡報 警示世人
附錄1:珠海地區被綁架、抄家、拘留、騷擾的部份案例
附錄2:珠海地區被非法勞教的部份案例
附錄3:珠海地區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
附錄4:珠海地區被非法洗腦班迫害的部份案例
附錄5:珠海地區惡人榜(部份)

一、中共邪教迫害法輪佛法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在長春傳出的神奇功法,強調修煉者要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心性。法輪大法傳出後,因其祛病健身功效卓著而迅速傳遍大江南北,一九九九年已有上億人加入修煉者行列。中共江澤民因極端妒嫉法輪功人數超過其黨員人數,而不顧法輪功對社會道德提升和人民身體健康貢獻卓著的事實,於一九九九年七月悍然發起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

1、隨意綁架、抄家、拘留

珠海市修煉法輪功的人數,在一九九九年迫害發生之前,估計已達到1000人以上。

一九九九年「4.25」中南海事件期間,珠海法輪功學員自發給廣東省政府聯名寫信,大約有800人簽了名,這些人被公安機關登記在監控冊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之後,公安局即根據其監控冊,全面展開了對珠海法輪功學員的系統綁架迫害……

二零零一年元月到新年,珠海有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抓、被關押。

二零零二年十月中共所謂「國慶」與十六大期間近半個多月裏,珠海劉俊元等逾百人被抓。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珠海市公安局下屬的各派出所,在全市範圍內大肆綁架法輪功修煉者,胡勇、蔡雲仙、林武勇、古權宏、溫尚蓮、劉峻元、劉敏、張文學、蘇惠明、陳小燕等被綁架,其中蔡雲仙、劉峻元、蘇惠明已是六、七十歲的老人。他們被分別關押在珠海第一、二看守所(在珠海梅溪)和拱北民富酒店。後來,胡勇被610非法勞教,張文學被非法判刑。

據悉,當地警察接到密令,可向派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開槍。警察還透露:上級有秘密指示,對待法輪功不需要遵守法律,可以隨心所欲,打死了也不用負任何責任。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具有很大的隨意性,例如,二零零零年中共黨魁江某某到澳門參加澳門回歸周年慶典活動,廣東公安邊防總隊十七日調集兵力近千人、船艇十幾艘進駐珠海,同時,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展開大規模綁架行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晚,珠海出動大批公安非法拘禁4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全城製造了對群眾生活的恐怖滋擾,被拘禁學員中大部份為老人和婦女,他們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長達七天。

2、警察甚於土匪

例如,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凌晨一點,珠海某派出所七名惡警氣勢洶洶地闖進一所外資企業的女工宿舍,聲稱查證件,實際上是為搜查在此住宿的一名大法學員有無大法資料。宿舍內的女工被吵醒時許多都還沒穿好衣服,被這突如其來的騷擾嚇得渾身發抖。惡警面目兇狠,言語粗穢,蠻不講理,在各個床鋪上亂翻亂動,最後一無所獲而去。事後,女工們感覺就像做了一場噩夢一樣。

又如,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蘇惠明被珠海市灣仔區惡警非法抄家,灣仔派出所所長帶人撬爛蘇惠明家的防盜門強行抄家,卻又不敢承認撬爛防盜門。其後蘇惠明被非法勞教,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佛山女子勞教所三水區一區。

非法撬爛的門(正面)
非法撬爛的門(正面)
非法撬爛的門(側面)
非法撬爛的門(側面)

3、看守所的黑暗:酷刑、超負荷奴工勞役

珠海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很多被關在派出所和看守所。珠海派出所、看守所的酷刑和虐待並不亞於勞教所和監獄,法輪功學員袁征就是被珠海看守所迫害致死的。

被珠海中共綁架並判刑的六位清華大學畢業生之一的黃奎博士,後來避難到美國,他撰文描述了珠海看守所的奴役迫害情況。黃奎博士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在廣東省珠海市被綁架,十二月十八日轉押至臭名昭著的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迫害。

珠海看守所警察強迫關押人員每天超長時間勞動,生產的產品包括出口塑料花,看守所從中榨取暴利。看守所的勞役工種對人體是有害的,但看守所沒有提供任何勞動保護措施。

照片為美國超市裏「中國製造」的膠花
照片為美國超市裏「中國製造」的膠花

珠海看守所的酷刑種類繁多,最臭名昭著的是「坐飛機」和「十字架」。

「坐飛機」的刑具是最殘酷的迫害形式之一,據悉只對法輪功學員使用。

蔣美蘭,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六日被珠海市派出所綁架,第二天,被送進珠海市第二看守所,天天提審,從十六日開始絕食抗議迫害,第六天被強行灌食,牙齒全被撬得鬆動了,口腔全部撬爛了,惡警根本不顧她是一個年近六旬的婦女,身體很虛弱,被提審時惡警發瘋似的拳打腳踢,用「上飛機」等酷刑折磨,一上去就是二十多個小時不放下來,共上了三次。

「十字架」是另一種最殘酷的迫害形式。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惡警王映對周梅林和樊紅衛動用十字架酷刑。其中周梅林被用刑70多個小時,被解下來的時候,人已經不能動,腎功能和胃腸功能嚴重衰竭,雙手手臂被嚴重勒傷,後背和臀部已經生出多處褥瘡。此後,惡警王映頻繁對大法學員使用此種酷刑,珠海市受過十字架酷刑的還有李田田、陳燕娟、歐陽建、陳勵、北京清華大學大法學員馬豔和陳春豔等,均出自惡警王映之手。

十字架酷刑
十字架酷刑

看守所裏的警察常說:「你們在這裏死了,還不如一條狗!」(請參閱《清華大學博士生自述在珠海市看守所遭奴役》一文)

舉個例子: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黑龍江省方正縣林業局職工尹遜禎與妻子在珠海女兒女婿家被綁架,在珠海市斗門區第三看守所關押半年,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親人近視時竟認不出他來。

在中共的看守所,真是「人不如狗」!(更多案例見文後附錄1:《珠海地區被綁架、抄家、拘留、騷擾的部份案例》)

二、勞教被中共用作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手段

「勞教」實質上是變相的監獄,這種制度起源於前蘇聯,目前只在幾個共產黨專制的國家才有。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後,很快就將它作為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手段。

1、珠海地區四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據不完全統計,十三年來,珠海地區至少有四十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鄭艾欣,珠海知名畫家,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強行抓到斗門區收容所非法關押八天。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被非法關押在斗門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鄭艾欣正在自己畫室中教學生畫畫,珠海市斗門區公安人員突然闖入把她無理抓走,送至廣東省婦教所(佛山三水)非法勞教一年。鄭艾欣始終堅持信仰的權利,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斗門區公安人員將她轉至斗門區洗腦班上繼續無理關押,七月二十九日把鄭艾欣戴著腳鐐手銬再次送去廣東省婦教所勞教二年。

在珠海,除鄭艾欣被非法勞教之外,優秀演奏家、二胡大獎賽亞軍金原也曾被非法勞教三年,珠海市報關公司業務部門副經理何志維也曾被非法勞教一年,華中師範大學文學院余婉嵐,在珠海被非法勞教三年……大批主流社會精英和普通民眾都遭受過這種非法的關押迫害。

再如:
法輪功學員楊煥英,鄭艾欣之母,曾遭兩次非法勞教和八次綁架關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強行送到斗門區收容所非法關押九天。
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被非法關押在斗門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二零零一年九月七日,被非法關押在珠海民富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非法關押在斗門看守所一個多月。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四月九日,被非法關押在斗門洗腦班。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關押在珠海民富洗腦班。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關押在三水洗腦班,長達一年三個月。

對楊煥英的非法拘留證
對楊煥英的非法拘留證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楊煥英在被監視後遭拘捕,隨後被抄家(包括附近楊煥英兒子的家)。 其丈夫鄭華英質問警察為何要拘捕其妻:「教人做好人為何要抓她?」 鄭華英本人沒有修煉法輪功,也曾經受過警察騷擾。鄭華英於一月九日與兒子一起到珠海金灣分局要求中共解釋拘捕楊煥英的理由,並要求見楊煥英,但遭拒絕。隨後,楊煥英被非法勞教,在三水勞教所迫害致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楊煥英在斗門街頭講真相時再次被綁架、抄家,關押在斗門第三看守所,一個月後楊煥英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2、勞教所的酷刑

中共勞教的邪惡之處不只是人身關押和強制勞動,更邪惡的是勞教所的酷刑。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普遍遭受過各種酷刑迫害,例如,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傳出的消息,三水勞教所將一位堅持煉功的珠海學員綁在十字架上,吊了五、六個小時後問說還要煉,就把頭朝下倒吊六個小時才放下。

法輪功學員韓智敏,被珠海市610非法關押在民富酒店一年有餘,用盡各種矇騙和恐嚇手段均告失效後,將她和何志維直接送到三水勞教所繼續迫害。惡警隊長「大粒痣」指使吸毒妹給韓智敏灌尿喝,還拳打腳踢,用手擰肌肉,把全身擰得紅一塊、紫一塊。韓智敏到期又被轉移關押、不知所終。

法輪功學員楊傑東,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到珠海「六一零」設在民富酒店的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一年被珠海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由於勞教所的非人折磨,身體出現了癱瘓症狀,生活不能自理。嚴寶珍,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僅一個月的時間,這個健康善良的老人被迫害的臉色發黑,精神恍惚,血壓180,沒有了往日的光彩,由150斤瘦到120斤,基本都認不出來。她的家人要求保外就醫,可惡警們不同意。(更多案例見文後附錄2:《珠海地區被非法勞教的部份案例》)

三、大批英才、好人被非法判刑

珠海,這個廣東省內人口最少的地級市,十三年來,至少有三十八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達十年,有的被兩次以上非法判刑,有的曾被非法勞教過又被判刑。

中共為了達到迫害法輪功的目的,完全將法律淪為隨意施為的迫害工具。大批社會精英和普通民眾遭到綁架、判刑迫害。近年來,中共在明知暴力無法改變信仰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判刑卻越來越重,只能說它已完全失去理性,而要用「瘋狂」二字形容。

1、優秀演奏家被非法判重刑

金原,男,五十多歲,原安徽省歌舞團演奏演員,曾經獲得全國青年二胡大獎賽亞軍。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修煉心性,不斷提高道德水準和精神境界,他除了具有很高的藝術素養和多方面的技能外,無論在工作環境裏、在社會上、在家裏,他都是個處處為別人著想、樂於吃苦付出、極富責任心的好人。

二零零一年,金原被無端綁架,在看守所裏,惡警為了逼他放棄信仰,將他同死刑犯、重刑犯關押在一起,並指使倉頭和十多個犯人專門來用各種殘酷手段折磨他。第一天就圍著他暴打,直打到他昏倒在地,耳膜打穿,聽覺喪失。然後不讓他吃飯、不讓他睡覺,還強迫他完成高額勞役。他身受傷殘加上本來視力不好,在昏暗的監倉裏根本無法做出那麼多的手工活,倉頭在獄警的授意下以此為藉口,隨時對他進行暴打。甚至大冬天裏從其頭頂向身上淋冷水,一直持續淋兩個多小時。在江澤民「對法輪功怎麼樣都不過份」、「打死算自殺」的授意之下,珠海看守所成了一個人間地獄,一個多月的時間把金原折磨得奄奄一息。同倉有良知的犯人都看不過去,出來找到其家屬說:金原是全世界最慘的人哪,都快被折磨死了,快救救他,要不他死了還會說他自殺!

金原被非法勞教三年,獲得自由後,恢復了煉功,身體迅速得以康復。金原感謝法輪大法使他的傷殘不治而癒,更使他明白了生命的意義,提升了人生境界。為了讓更多的世人能知道的美好,從大法中受益,他在家製作了一些精美的護身符送給有緣人。大家知道,佛家是講普度眾生的,法輪大法也是佛家法門,金原作為一個修佛的人給世人免費贈送護身符,這是任何修佛人都可以做的善舉,也是修煉人高尚境界的體現。中國的憲法本來就有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規定,金原的這一善舉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

然而,被中共邪惡勢力所控制的中國公檢法系統,卻要與善良為敵,幹那些違背法律和人類正常法則的事情。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早上八點,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國保大隊惡警賴海忠、車學燦等人又非法闖入金原家中綁架了金原,並非法抄家一直抄到下午,強行搬走了他用來做護身符的設備、電腦、打印機以及那些做好了和還沒有來得及做好的護身符,甚至連私人的存摺都被拿走。

金原被再次關押於看守所,他出現嚴重症狀,曾經有兩天的時間處於完全昏迷的狀態。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珠海市香洲區法院對金原進行非法庭審,有位資深維權律師為了法律的公正,出庭為金原進行了無罪辯護。他對法律的熟悉程度和嚴謹、清晰的邏輯推理,在法庭上已經完全推翻了對金原的所有指控,證明金原是無罪的,應該立即無罪釋放,公訴人和法官都理絕詞窮,無法回應。但是,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中共操控珠海市香洲區法院仍然對金原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

金原被綁架到廣東陽江監獄繼續迫害。到陽江監獄後,金原的症狀依然明顯,而監獄卻無視他的生命,反而使用各種招數集中精力逼迫其「轉化」。家屬探監也不允許。

金原家屬再次遭受了巨大的打擊和痛苦。他的妻子是個舞蹈家,他的老母親常年身患重病,只剩一片肺葉(曾經摘除過一隻肺葉),靠氧氣瓶幫助呼氣。家人為了不讓老人家為兒子的事情遭受刺激,一直以各種藉口不讓她知道兒子被惡黨綁架的消息。但是,母子連心,如何瞞得過?一天又一天,終於無法再隱瞞了,迫害的黑手把這位歷經苦難的老人推到了痛苦的極點。她一邊承受著難以承受的劇痛,一邊以一個母親的摯愛和命運抗爭,頑強的等待著、渴盼著與兒子能再次相見。金原的父親是個德高望重的老人,曾經擔任地方領導幹部,是個當地有名的清官。面對兒子被當成「罪犯」一樣被抓被判刑,其內心的痛苦、掙扎和壓力將他的背都壓彎了。

2、六位清華大學高材生在珠海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黃奎博士等多位清華大學畢業生被珠海中共綁架。

珠海中共對這些英才學子構陷罪名,非法開庭。清華大學的大法學員在法庭上正義凜然,他們的申辯使許多與會的法律界人士、律師深感敬佩。但珠海公檢法根本不講法律,為了迫害法輪功而強行判決。

黃奎,男,二十六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9級博士生。曾獲鄭格如獎學金、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並獲清華大學優秀畢業生稱號。曾擔任班長、系科協副主席等職務。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二零零一年八月進行非法審判,黃奎被非法判刑5年。 黃奎出獄後避難到美國,在國際上繼續控告中共的迫害罪行。其受迫害詳情請參看《原清華大學博士生揭露廣東四會監獄迫害真相》。

林洋,男,二十六歲,清華大學水利水電系94級學生。曾獲校優秀一等獎學金,校「挑戰杯」科展三等獎,校科技活動「優秀個人」稱號。因品學兼優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被非法判刑三年。

蔣玉霞,女,二十五歲,清華大學水利水電系95級學生。被非法判刑5年。

馬豔,女,二十六歲,清華大學建築系94級本科生,清華人文學院傳播學第二學位。被非法判刑5年。馬豔後來到了日本工作。

李春豔,女,二十五歲,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本科生。被秘密宣判,刑期不詳。

李豔芳,女,二十八歲,清華大學反應堆工程與安全專業碩士研究生。後被秘密宣判,刑期不詳。從珠海看守所轉到廣東省韶關監獄非法關押(廣東省韶關市曲江縣犁市鎮)。李豔芳後來也避難於美國。

六位清華大學高材生遭受如此嚴重的迫害,在國際上都引起了極大的震動,使國際社會更加看清了中共的邪惡。

3、飛行員李鳳友被非法判刑五年

李鳳友原是南海艦隊某獨立團團長,飛行員,復員後在珠海三灶機場開民航客機,在珠海市飛機場任飛行隊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他和妻子雙雙被關進珠海強制洗腦,兩人設法逃出後不久,妻子在武漢被抓,李鳳友被非法判刑五年。據說李鳳友在獄中堅決不「轉化」,被關進廣東四會監獄嚴管區,家中孩子無人撫養。李鳳友妻子張靜也曾遭綁架關押於洗腦班。

二零零九年,李風友上北京做生意,打算停留一天辦完事就返回,結果一到北京掏出身份證住進旅館就被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半。

4、千萬富商龍觀德被判刑七年

龍觀德,男,四十三歲,出生在廣東湛江吳川市樟鋪鎮樓地村,當地鄉風尚武,他少時開始習武,曾獲國家三級武士勛章。曾為湛江市霞山國營造船廠職工(下崗)。自一九九二年在珠海市承包水電工程,資產近千萬。一九九五年初喜得大法,得法前疾病纏身,曾因支氣管擴張多次暈倒搶救,救命藥從不離身,家裏成了藥房。得法後身體變好了,心情也變好了,在社會上沾染的不良習氣全部改好,得法後的十幾年從未上過一次醫院,再沒吃過一粒藥。龍觀德育有一子一女,一家四口生活和諧。

就連認識他、後來參與迫害的警察包括國保科長楊宋都在親人面前稱讚龍觀德修煉法輪功後變成了好人一個。龍觀德煉法輪功後不但自身的不良習氣沒有了,他還盡力以真善忍的法理去影響別人。有一次他的一位最好的朋友騙了一車十多萬元的建築材料要求存放在他的倉庫,被他拒絕,並勸朋友將材料歸還主人,過程中談了許多做人道理,最後說服了該朋友將材料還給了材料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龍觀德堅持信仰,在邪惡環境中堅持向世人講大法真相,揭露中共邪黨的欺世謊言。被邪黨定為重點人物,曾被珠海市邪黨政府以五萬元人民幣懸賞追捕,後又被廣東省公安廳非法通緝。二零零一年八月,他曾被珠海市「610」(江氏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聯合國安,出動刑警在珠海市上沖檢查站旁被綁架,綁架時惡人用對講機猛擊頭部,他於第二天走脫。他家曾多次被惡警洗劫,家中的資產、現金被洗劫一空,從近千萬資產到被迫害的傾家蕩產,而惡警沒有開過一張清單。珠海市邪黨還以政府名義通知他的工程單位停止他的工程,凍結他的工程款。工程單位的包工頭陳富強(辦公電話0756-2238988)落井下石,不但不念龍觀德曾為他攬工程立下汗馬功勞,使得他在珠海建築業有一定的成就,反而以龍觀德的被迫害為由霸佔了龍觀德的數百萬工程款,在龍觀德被迫害的身無分文,請他結算工程款或暫借一點生活費以解決家庭困境時,此人無恥的說龍觀德欠他的錢。

法輪功學員龍觀德
法輪功學員龍觀德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八點多鐘,龍觀德在東莞從家中步行往自家商鋪途中,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惡警從身後拿著黑色大口袋從頭上猛套下來,然後眾惡警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竟然撲上去死命的毆打,以致造成龍觀德嚴重內傷,多條肋骨被打折,並持續一週大小便便血,至今胸腔疼痛,呼吸困難,持續咳嗽。在廣州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吐血便血,生命受到嚴重威脅,警察一再拖延、不予施救。這次綁架是由廣東省公安廳聯合湛江市、東莞市東城公安分局等惡警實施的。

多年來,龍觀德夫婦曾經被多次抓去洗腦,不斷的遭到威脅和騷擾,一直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他在珠海的住所多次受到搜查、洗劫。他的親友也受到了盤查、監視、威脅甚至抄家、停水電,甚至連家中老人、小孩也不放過,企圖讓他們夫婦無處立足。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在黑箱操作下,廣州天河區法院匆忙對龍觀德進行了所謂的公開審理。開始時,公訴人郭秀鵬奉命扭曲事實,無端陷害,氣勢囂張。龍觀德及辯護律師在法庭上依據法律和事實,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後來公訴人理屈詞窮,拿著公訴書,雙手顫抖,實在念不下去了,就送到龍觀德面前說:「你自己看吧。」

龍觀德在庭上陳述了在生命垂危之際被一名有良知的獄醫送到醫院檢查,證實右肺受重傷,導致肺部粘連無法擴張等病症,同時由於肝部受傷出現乙肝,腦後出現不明腫瘤等等問題。但中共法庭最後還是對龍觀德非法判刑七年。

龍觀德被關在廣東最邪惡的四會監獄,被關在極其邪惡的專管監區。據悉,監獄惡人日夜以酷刑折磨他、龍觀德一直拒絕「轉化」。獄方以此為藉口剝奪家屬的探監權。警察說:「不讓看就是不讓看,沒有解釋。」一副邪惡流氓嘴臉。親人得知,龍觀德在獄中遭受「人肉刑具」酷刑。所謂的「人肉刑具」酷刑就是惡人團團圍著法輪功學員,以手掌用陰力推打頭部和身體要害部位,邊擊打邊拉動被害人的身體轉圈。二零一二年過年前,親人得以看望他,只見他被折磨得面容蒼老,十分消瘦,他自己說從原來的一百三十斤只剩下九十幾斤。據知情人透露,四會監獄為「轉化」法輪功學員,一向不惜使用各種凶殘手段,而龍觀德一直被嚴管迫害,親屬們都非常擔心龍觀德的安危。

5、英語老師盧健雯被非法判刑三年,勞教二年

盧健雯,趙娟娟的女兒,1972年出生,原是井岸第四小學的英語教師,是個非常善良純真的人。她學法輪大法後按照師父講的做好人的教導,工作更加勤奮,兢兢業業,經常免費給學生補課或輔導學生做作業,工作時間常超時,很晚才回家,而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是先打電話給學生的家長督促學生完成作業。在節假日又叫學生到家裏進行輔導,常為學生免費錄音等。

中共的迫害導致她失去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一九九九年底她與母親一起去北京為大法講句公道話,在廣州火車站被綁架,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她母親去探望一年多不見的朋友被抓,後被抄家。抄家時她攬著大法書不肯放,又被拘留十五天。後來學校停止她上課。幾個學生家長打電話來,說孩子回家哭訴學校不讓盧老師上課。家長叫她去投訴。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晚八時,姓莫的公安帶了七個男女警上門非法抄家,毫無所獲,卻硬是將她抬走,說「協助調查」,把她扣在派出所的鐵門上直到天亮,第二天中午還不給飯吃,下午非法關進看守所。一個月後,一幫人(610、派出所、教育局、學校)到看守所宣布將她「開除公職,勞教二年」,勞教決定書謊稱「在其住處搜到大量大法書刊和音像製品」,在公開場合宣布她是自動辭職。還極盡造謠,炮製彩色的小冊子,發給老師進行毒害。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日,盧健雯在學校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被抓,其母趙娟娟也於當日下午被綁架。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她開始絕食八天,反迫害;三月三日開始第二次絕食。三月九日中共法院開庭,母女倆被非法判刑三年。盧健雯被關押到廣東省女子監獄。

6、七旬老人趙娟娟被綁架十多次、抄家六次以上,兩次勞教,判刑三年。

趙娟娟,斗門縣農業局的退休幹部,家住井岸鎮朝陽小區8號402.煉法輪功前身體不好,患過肺病、腎病、婦科病、糖尿病、脊柱神經瘤、風濕關節炎、白內障、兩腳底終年爆裂流血等等,還癱過兩次,朋友笑她是「保險公司不敢保的人」,吃藥無數,苦不堪言、到後期,認識的醫生和朋友都規勸她趕快做手術(腹部要全宮切除,背部要割神經瘤),真是舉步維艱,似無路可走。一九九六年八月學了法輪功,生命出現轉機,二個月就嘗到無病的滋味,無需做手術了,愁眉苦臉的她變得笑口常開。按真善忍大法去修煉,不但身體受益,精神面貌亦有較大的提高,很多朋友不理解,平時生活極之節儉的她,在一九九八年華東水災時,捐款竟是全縣最多的人(電視台公布),其原因就是學了法輪功。她常說,一九九九年七月前的三年是她最快樂、最充實的三年,感謝恩師的慈悲救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後,單位要她天天返辦公室,迫她寫「脫離法輪功組織」之類的保證,局長聲稱:「你不寫,我們幾個領導都得放下所有工作,天天圍著你轉,已第七天了,你也知耽誤農時的後果,全縣的農業生產被你拖累了……」家裏電話被監控,天天電話干擾,出門被跟蹤,老家(廣州)親人生日不准去,母校九十週年大慶及校友活動不讓參加(後在眾校友極力爭取下才成行,但要單位派人24小時跟著),已完全失去自由。

其後的十三年,趙娟娟長期被非法監視居住,被綁架、關押、判刑、勞教等達十次之多,被非法抄家六次:

第一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女兒(盧健雯)去北京,在廣州火車站被截,單位從此停發補貼,回斗門後被非法關押17天(派出所兩天,戒毒所十五天)。

第二次,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與譚衛華一起去看曾青(一年不見),被關十七天,被抄家時,女兒哭著抱住經書不放,惡人竟連她也帶走一同關押。

第三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晚上十一點半,又被非法關在收容站九天(共抓了九位學員,據說是江澤民去澳門參加回歸慶典),出來後被迫流離失所,公安瘋狂的到處找,還干擾所有的親戚朋友。

第四次因講真相被抓,在看守所日夜非法「提審」無數次也得不到他們想要的,在第97天將我轉到精神病院,加重迫害。

第五次,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一日在廣州講真相被抓,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一月底出來。

第六次,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晚七點半,被綁架,四個年輕人硬將我塞上車,雙手銬在背後,頭用黑布蒙住,到一個單位換了台車直奔拱北,被拖入一房間,有三個人來搜身,領頭的叫罵,「不配合就把她衣服扒光」,連髮夾都沒收,花白的頭髮散落,整晚進行羞辱。第二天中午近十二點,又蒙住眼送去民富洗腦班,非法關了十一個半月。到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企圖轉去三水(省)洗腦班,體檢不收,四月二十九日才放回家。

第七次,女兒被學校惡意舉報,母女倆被非法判刑三年。連警察都說「離譜,搶劫汽車也只判一年半,你這樣卻判三年。」送廣州女監,體檢後不收,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改為「監外執行」,回家幾天,單位電話轉達人事局通知:「停止一切供給」。

第八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綁架,一群年輕人圍住,搶我手中的門匙、雨傘,說我拿著危險。抬到派出所,到晚上六點多,才放回。

第九次,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被非法抄家,一月十八日上午九點,被綁架,送去井岸看守所、珠海二所都拒收,又送去市人民醫院檢查,回二所還是不收,折騰到下午五點多才放回家。過了幾天又發來所謂「監視居住」的通知,全日監控。

第十次,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上午七點半又被綁架、抄家,被非法關到區府招待所舊樓(3號樓306房)強制洗腦迫害,共關45天。

第十一次,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趙娟娟在井岸泥灣市場又被惡警綁架。

7、倉庫管理員曾青被一次勞教、兩次判刑

曾青,斗門縣路燈所的倉庫管理員,是個溫柔、善良、勤勞的女性,約四十歲。她曾被多次綁架(至少八次)、抄家(至少五次),一次勞教(一年),兩次被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三年半),遭受過多種酷刑虐待。廣州女子監獄惡警還在她的飯裏摻大小便,甚至有一次把她的衣服扒光,叫男警來看,男惡警反誣陷她「耍流氓」。平常體重一百三十多斤的她被迫害的只有七十斤。(請參看《珠海法輪功學員曾青自述遭受迫害的經歷》)(更多案例見文後附錄3:《珠海地區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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